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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计局积极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6-08-10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统计登记纳入国家统筹推进的“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中,这是统计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对统计工作是一个重大利好,尤其是对统计名录库的建设和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更是一个有力的抓手。国家下发“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文件、部署改革工作以来,湖南省局高度重视,积极推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世平任组长,分管法规、普查、计算中心的局领导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业务处室及相关综合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明确了法规个、普查中心、计算中心、设管处及其他处室在改革工作中所承担的具体职责,合力推进改革工作。

  二是认真组织学习。普查中心、计算中心、法规处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研读国家印发的4个文件,并汇编成册,还及时通过湖南统计信息网转载、QQ下发到市州、县市区学习。

  三是加强部门衔接。7月26日,省政府召开“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加快完善业务信息化系统,确保10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强化“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严管目标”。利用会议机会,我们与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沟通,探讨全省“五证合一”改革工作的推进方案,并于8月10日下午由省工商局牵头,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我省“五证合一”改革的工作细节。期间,省局普查中心、计算中心的有关人员,先后到省工商局初步协商统计登记改革的相关工作;到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了解部门信息共享的技术要求,提出我局的相关需求;到省国税局学习“三证合一”的工作经验,了解业务对接、信息共享、平台搭建等工作模式。

  四是加强情况调度。我省1994年修改颁布的《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对统计登记专门作出了规定,并组织开展登记工作,但2004年省人大常委会在对《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修改时,由于上位法没有此项规定而取消了统计登记,改为统计备案。经过近几年的清理、规范,我省各级开展的统计登记或统计备案已全面停止,其中长沙已纳入当地的“五证合一”试点之中。

  五是组织全面梳理。由普查中心、计算中心牵头,全面梳理分析全省统计业务工作和信息系统现状,并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实施步骤。

  六是召开专题会议。8月4日,张世平主持召开局常务会,专题听取普查中心、法规处关于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情况汇报,研究如何有力地推进我省“五证合一”模式下的统计登记改革工作。8月12日,还将召开全省市州统计局会议,传达国家文件及此次会议精神,全面部署我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

  [供稿:普查中心]

  [责编: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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