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四要求”落实国庆期间作风纪律规定(图)
9月28日,省统计局召开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布置节前纪检监察工作。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小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局纪检监察室主任刘红旗主持会议。各处室兼职纪检监察员参加会议。
张小华强调,纪检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持续净化节日风气,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下阶段纪检监察工作要明确四项要求:
一是要严明纪律要求,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机关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和反复性,把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锲而不舍地抓好抓实。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早做准备早预防,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小错酿成大祸。严禁违规收送月饼、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举办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二是要抓好“一准则二条例”学习。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单位兼职纪检员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推动“一准则二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在省统计局落地生根。要进一步提高廉政建设标准和要求,认真排查各单位的廉政风险点,管控好风险点,加强廉洁自律六大纪律的学习和宣传,确保每一位党员干部了解、理解、支持、落实每一项廉洁规定。
三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机关各单位党支部要坚守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为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加强研究部署,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要强化教育管理,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低俗奢靡之风,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要坚持以上率下,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纪律规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四是强化执纪监督,抓好监督检查。机关纪检部门和各处室纪检监察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行为作为执纪监督重点。要把对会议经费使用、课题费资金使用、机关工作作风等问题作为检查重点,并结合“两节”特点,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抓早抓小,严格执纪。要畅通监督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要及时报告和处理。对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部门或单位,不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处室支部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责任。
[供稿:监察室 徐祺]
[责编:罗昊]
扫一扫
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