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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条例 守底线 筑牢防治统计造假坚实堤坝 ——省统计局开展“学条例·防造假”行动月活动(图)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4-09-04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学条例  守底线
筑牢防治统计造假坚实堤坝
——省统计局开展“学条例·防造假”行动月活动

7月份以来,省统计局部署开展“学条例·防造假”行动月活动,引导全省统计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坚实堤坝。

提高站位精心“谋”。省统计局党组高位推动、全面谋划,印发《关于开展“学条例·防造假”行动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全省统计系统做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培训、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等工作。全省各级统计机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具体措施,推动行动月活动落实落细、见行见效。


全面系统深入“学”。省统计局党组将《条例》作为重要学习内容,7月9日召开局党组会议、7月17日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条例》,举办《条例》专题辅导讲座,深刻领悟“统计造假”纳入党纪处分条例的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在省局党组的示范带动下,全省各级统计机构通过各类会议、专题读书班、专家辅导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并将《条例》学习与当前各项重点工作有机衔接起来,在巩固深化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成效、精心组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开展“两年四化”行动中纵深推进《条例》贯彻落实。


聚焦重点扎实“培”。聚焦“关键少数”,7月22日,省统计局联合省委组织部在清华大学举办“学习贯彻《统计法》专题”公务员对口培训班,省直有关部门统计工作负责人、各市州人民政府分管或联系统计工作相关同志、各市州统计局负责人共65人参加;积极推进《条例》和统计法律法规纳入省市县三级党校培训班学习内容,不断增强各级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防治统计造假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聚焦“四类人员”,株洲市统计局举办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培训班,重点讲解《条例》内容;永州市统计局赴道县开展工业统计业务及统计法律法规培训授课;娄底市各县市区组织“四类人员”集中学习《条例》和统计法律法规。聚焦执法队伍,组织全省统计系统干部参加统计执法资格证考试培训,充实壮大统计系统执法力量。

浓厚氛围全面“宣”。多形式、多载体、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厚植统计法治理念。省统计局在微信公众号开辟“读懂统计法”栏目,以H5长图形式推出《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专题解读。长沙市统计局继续加强与长沙晚报、长沙广电的沟通协作,多角度宣传依法统计、科学统计;湘潭市统计局利用局政务网和“湘潭统计”“湘潭交通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衡阳市、张家界市统计局在开展统计执法时,组织送法入企活动,增强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统计法治意识,切实做到普法“千万家”;岳阳市统计局联合市直行业部门、各县市区组织开展送法入企50余次;常德市统计局与共建单位柳菱社区联合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进社区”普法活动;怀化市统计局在统计信息网法治专栏上开辟学习《条例》专栏,让社会公众知晓了解《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

以案示警持续“防”。坚持把警示教育作为提高纪律意识、防治统计造假的有力抓手,省统计局召开全省警示教育大会,通报统计造假典型案例,集中观看专题警示教育片,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邵阳市统计局召开警示教育会议,益阳市统计局组织观看《严以正家》警示教育片,郴州市统计局通报剖析本地区统计造假典型案例,湘西州统计局前往吉首市人民法院开展“观摩庭审敲警钟 警示教育零距离”主题党日暨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推动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供稿:统计执法监督局 刘 洋]
[审核:殷梓晴]
[责编:谢佳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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