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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人民政府要求加强部门统计工作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6-06-30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日前,祁东县政府办公印发《关于加强部门统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三个方面,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

  要充分认识加强部门统计工作的重要性。部门统计工作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地位越来越重要。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和支持统计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部门统计在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通知》指出,要明确职责,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部门统计工作。各部门要加强部门统计机构建设,要合理配置统计人员,统计人员要依法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要加强对部门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部门统计人员素质;要规范统计业务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要建立健全统计指标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检查制度,加强数据质量审核和综合数据评估分析,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要完善数据报表制度。统计局要牵头建立和完善部门统计数据报表制度,指导各报表单位严格按规定报送数据。要求进一步规范部门统计数据上报渠道,要按月向同级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单位行政登记资料,各部门经过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数据,除依法应当保密外,应按照规定以本部门名义对外公布,并及时抄送同级政府综合统计部门。要求部门拟公布的统计数据,特别是发布对经济社会有影响的统计资料,要事先与本级政府综合统计部门协调衔接,与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数据不一致的,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公布。

  《通知》强调,要强化指导,科学管理,切实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领导,正确处理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的关系,为整体推进统计工作上水平创造良好条件。县统计局作为政府综合统计部门,要认真履行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本县统计工作的职责,进一步强化对部门统计的业务指导、培训和规范,努力促进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的协调发展。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政府综合统计部门制定的统计调查制度,在业务上自觉接受同级政府综合统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祁东县县长杜登峰还要求政府办主任安排县政府督查室对《通知》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 ,并及时报告督查情况。

  [供稿:衡阳市统计局 雷彩红 曾静静]

  [责编: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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