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妇女劳动权益 保障工作促进妇女就业

来源:    发布时间:2002-06-10

打印本页

0

    2001年,我省各级政府和劳动保障部门围绕《湖南省2001-2010年妇女发展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把妇女劳动权益保障作为劳动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促进了妇女就业,妇女的劳动权益保障工作也取得了较大成绩。
     1、积极拓宽妇女就业渠道,女性就业不断增加。一是积极培育和扶持社区服务业和第三产业等新的就业门路,多渠道开发适合女性就业的岗位。2001年劳动力市场就业岗位需求女性高出男性8个百分点;二是稳步推进下岗女职工再就业。2001年全省国有企业下岗女职工16.56万人,有3.69万人实现了再就业,再就业率为22.0%;三是积极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为妇女就业提供服务。我省职业介绍服务机构达到了788个,进入全省各级劳动力市场求职登记的女性人数达41.12万人,占全省求职登记总人数的47.3%;其中,女性通过职业服务机构介绍成功的有17.47万人,成功率为42.5%;四是努力扩大劳务输出规模,为乡村妇女就业创造机会。全省女性外出务工人数192.79万人,占全省外出务工总人数的33.3%。
     2、加强妇女职业培训,妇女职业技能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加强就业前的培训和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的转岗培训。2001年,全省参加就业训练的妇女达10.43万人,其中,女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中接受再就业培训的4.82万人,培训后结业的4.47万人,已实现再就业的人数3.47万人。二是加强职业培训,为女青年进入技校学习劳动技能创造条件。全省在校女生2.46万人,其中招收女生1.38万人,占录取总数的42.4%;通过技校培训的社会人员1.23万人,使技校毕业生就业安置率达到了95%以上。
     3、女职工的各项劳动权益得到了保障。一是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男女同工统筹原则得到贯彻落实。各劳动保障部门要求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充分考虑女职工的特点,将工资报酬与工作岗位以及贡献大小相结合。二是及时妥善处理女职工的劳动纠纷。2001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劳动争议中受理女职工案件800余起,涉及女职工1575人,法定结案率为94.8%。三是加大劳动保障的监察力度,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查处了违反女职工劳动权益案件6633起,其中,涉及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案件38起,非法招用童工案件54起,清退非法使用童工128名。
    4、妇女劳动权益保障工作中的问题及对策。2001年妇女劳动权益保障工作尽管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妇女就业水平还比较低;二是目前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结构性失业不可避免,女性下岗、失业人员规模将会继续扩大;三是部分女性就业观念陈旧,文化素质偏低,就业竞争能力不强;四是部分单位依然存在就业性别歧视现象。
    针对以上问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1、多渠道开发适合广大妇女就业的岗位,为妇女就业创造机会。
    2、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为妇女就业提供指导和服务。
    3、加强妇女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妇女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水平。
    4、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推动各类用人单位与女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切实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5、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充分依靠法律、法规的应有作用,落实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及政策。
    6、加快推进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步伐,尽快出台《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政策规定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