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实事”的统计调查
为考核我市“省8件实事,湘潭10件实事”所规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我们进行了专项统计调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卓有成效的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
一、运用社会保险的力量,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认真开展我市职工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作。到2004年6月,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职工22975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干部职工22323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45800人,参加医疗保险的干部职工40010人。“三大保险”的四个社保机构每年征缴基金1.1亿多元,支出近亿元。企业基本养老金按照足额发放计100%,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新增参保人数分别为1506人、2567人、510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今年上半年征缴金额分别为2500万元、233万元、1203万元、2947万元,完成年任务的58.1%、64.7%、60.2 %、62.7%。
二、加强劳动监察执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按照《湖南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的要求,加强对劳动用工的管理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仅2004年上半年就发文600多份,检查单位498家,纠正违规劳动合同970份,清退押金40多万元,清理单位违章条款300多条,有效地规范了用工单位的行为。
2004年上半年受理各种投诉、举报32起,立案18起,结案12起,为群众挽回损失20多万元。进行的两次专项执法检查和年度定期检查工作,共检查单位71家,年度审查单位498家。在“清欠农民工工资”的专项执法检查过程中,为民工追讨工资140余万元。在开展“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扩面”的专项执法检查过程中,对全市40多家上规模的企业进行检查,共计补签、续签劳动合同5000余份,督促20余家企业办理了养老保险申报手续,保险扩面300多人。
三、加强法制仲裁力度,树立职工维权意识,保护职工权益
今年我市组织了社会保险的大型宣传活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十周年宣传,增强职工维权意识,同时加强法制仲裁力度。2004年上半年鉴证劳动合同4925份;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件,结案2件,案外调解2件。
四、积极拓宽就业渠道,认真做好再就业工作,维护职工权益
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市的企业改制工作也进入攻坚阶段,搞好再就业工作成为企业改制顺利推进的重要一环,在2004年上半年全市新增就业人数3586人,其中下岗失业再就业人数为1773人,“4050”再就业人数为266人,下岗失业职工指导人数为2170人,完成全年任务的54%;下岗失业人员成功介绍1820人,完成全年任务的57%;其中“4050”人员257人,完成全年任务的64%。失业登记率为100%。街道社区劳动保险机构建设率为31.5%,新开发就业岗位604个,完成全年任务的60.4%;新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就业502人,完成全年任务的63%;新办社区就业实体36个,完成全年任务的60%。劳务输出人数为7679人,完成全年任务的59%;登记失业人员276人。
在再就业方面,还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劳务经济的实施意见》、《湘乡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湘乡市“再就业基地”“再就业岗”的认定办法》、《湘乡市职工档案托管实施办法》等政策、办法,《湘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强化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04]9号)规定“对置换身份后的‘4050’人员,本人自费续保的,凭《再就业优惠证》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缴费满一年的财政给予社会保险补贴400元,即缴即补,补贴期限暂定3年。”到6月止,已有32名“4050”人员享受了此项政策;建立了职工档案托管服务中心,对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全面的规范化管理;上半年,在市工商部门办理有关证照费减免的下岗失业人员有160人,在市地税局办理了减免税优惠的302人;由工商、劳动保障、个协、工会等单位联合举办“牵手再就业招聘会”,在2000多名参聘人员中有38家个体私营企业选择258名下岗失业人员上岗;开展了“再就业基地(岗)”的认定工作,有步步高超市、月山供销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已通过认定,将享受企业减免税;再就业公益性岗位补贴的20.6万元已到位,将由财政拨付申报的社区;到6月中旬,累计已核发《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证》9000个,并通过年审注销不符合规定的有186人,持证人员中实现再就业的有4020人。享受免费职工介绍服务的有206人,免费职业培训人数达735人。
为全面完成“省8件实事,湘潭10件实事”所规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湘乡统计局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