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统计监测情况通报
2009年是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湖南省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湖南省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郴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郴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简称两个纲要和两个规划)的第九年。开展统计监测评估,既是检验两个规划执行情况的主要环节,也是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全市两个规划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工作,在市直34个成员单位的紧密配合下,精心组织业务培训,切实加强数据评估,确保统计监测质量,全面完成了2001年-2009年统计监测任务。现将两个规划9年来的执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概况
市妇女儿童规划实施九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狠抓两个规划的贯彻落实,妇女儿童生存和发展环境全面改善,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逐步深入人心,涉及妇女的6大领域和儿童的4大领域均有明显改善。在两个规划的全部58个主要目标中,有54个已经完成或接近完成规划目标,占总目标的93.1%,有四个规划目标尚未完成任务,占总目标的6.9%。
二、妇女儿童发展的外部环境及分领域执行情况
(一)妇女儿童发展的外部环境进一步改善:2009年末,全市总人口473.86万人,GDP843.23亿元,人均生产总值18569元,九年平均分别增长11.4 %和14.9%。经济的持续增长为妇儿事业发展提供了物质保障。2009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25.92亿元,卫生经费10.22亿元,妇幼保健经费3290万元,防治防疫事业费4917万元,计划生育事业费13431万元,分别比2000年增加20.6亿元、9.34亿元、2815万元、4328万元、11116万元,年均增长19.2%、31.3%、24%、26.6%、21.6%。教育、卫生、妇幼、防治防疫、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的增长,都高于全市同期GDP增长水平。
(二)妇女与经济领域:基本保障男女平等就业,社会保障、劳动保护工作得到加强。一是从业人数增加。2009年,全市女性从业人数130.2万人,比2000年增长23.1%。女性就业增幅较男性高11.1个百分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为2.5万人,其中女性1.1万人,比2000减少0.05万人,下降0.4%。二是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2009年,企业女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的人数分别达14.5万、9.3万和20万人,与2003年比(2000年-2002年无数据),分别增加6.6万人、0.7万人和9.3万人,增长83.5%、8.1%和86.9%。2004年在全市推行了工伤和生育保险,2009年参加这两种保险的企业女职工分别为8.0万人和14.7万人。分别是2004年的3.1倍和2倍。三是维护妇女劳动者合法权益机制基本建立。2009年,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6%,其中农民工劳动合同率90%。劳动合同已成为新时期建立劳资关系的主要手段;建立了由政府部门、工会组织、企业协会参加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立和完善了多渠道、多层次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初步形成了以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制度、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经营者年薪制试点等为主要内容的工资收入分配调控体系,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城镇单位职工工资水平得到提高。全市职工年人均工资从2000年的6702元上升到2009年的25261元,年均增长15.9%。
(三)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领域: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妇女干部的培养,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女干部,从而保证了各级领导班子中女性占有一定比例,妇女参政议政水平不断提高。2009年,市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县级党委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均为100%。截止2009年底,全市共有党员21.06万名,其中女党员3.51万名,占党员总数的16.7%,比2000年提高2.97个百分点。全市女党员中,有18名担任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有197名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分别是2000年的1.4倍和2.9倍。2009年,全市新发展党员5281名,其中新发展女党员1711名,占新发展党员的32.4%。
(四)妇女儿童与健康领域: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明显改善,保健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医疗卫生保健服务明显加强。全市11个县(市、区)都建立有能够开展妇幼保健系统服务和对基层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培训的妇幼保健院。乡(镇)都配备有妇幼专干,村都配备有妇幼保健员,形成了一个以市、县城区为中心、乡(镇)为枢纽、村为网点的医疗服务网络。2009年全市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为92.8%,比2000年提高1.93个百分点;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从2000年的52.95%提高到97.17%。其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从2000年的50.01%提高到96.45%,远远高于《纲要》和《规划》规定的65%以上的目标要求。九年来,孕妇产前医学检查率、农村和城市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均保持在90%以上,提前完成《纲要》和《规划》的目标。孕产妇死亡率由2000年的44.27/10万下降到32.97/10万。2009年,我市婴儿死亡率为8.68‰,比2000年的37.42‰下降了28.74个千分点,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2.15‰,比2000年的42.53‰下降了30.38个千分点,都提前完成了《纲要》要求的以2000年为基数分别下降1/5和《规划》要求以2000年为基数分别下降到18.2‰、20.0‰以下的目标。 2009年,我市没有一个县(市、区)的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高于1‰,卡介苗、脊灰疫苗、白百破三联制剂、麻疹疫苗、疫肝疫苗接种率均达到99%以上。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得到加强。2009年,参加妇科病检查人数31.45万人,比2000年增加12.05万人,增长62.1%。
(五)妇女儿童与教育领域:妇女儿童教育事业迅速发展,义务教育普及,幼教事业发展。九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将全面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加大对基础教育的投入力度。目前,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达99.94%,小学五年巩固率达99.64%;初中毛入学率达到115.2%;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4.89%,其中女性达95.24%。义务教育阶段男女童差距逐渐消除。在大力发展基础教育的同时,我市幼儿教育事业也取得了较快发展。2009年,全市3~6岁在园幼儿总数达10万人,儿童入园率达到42.19%,比2000年提高19.2个百分点。许多儿童家长还致力投资儿童的一些特长技能教育,如绘画、舞蹈、体育、乐器等。女性受教育状况明显好转。2009年,全市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成人女性识字率为91.77%,青壮年(15—50岁) 女性识字率为99.22%,均比2000年有提高。
(六)妇女儿童与法律领域: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我市各级政府采取措施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了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势头,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案发件数明显减少。2009年,全市共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2件,比2000年减少87件;破获强奸案件数71件,比2000年的81件减少10件。
(七)妇女儿童与环境领域:妇女儿童生存、生活环境进明显优化。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对社会事业的投入逐年增加;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使全市广大城乡的环境卫生状况得到了明显的改善。2009年,全市有林地面积139.04万公顷,比2000年增加15.2万公顷,增长15.5%;森林覆盖率达62.75%,比2000年提高2.25个百分点。全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6.7%,比2000年提高13.9个百分点。城市污水处理率达64.8%,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66.86%,均达到《纲要》和《规划》的目标要求。
总之,两个规划实施9年来,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传统观念的影响,也还存在有不尽人意之处。如妇女参与决策管理的程度依然偏低,女性就业压力不断增大,社会上歧视妇女的现象仍然存在,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婚检率降低和婴儿出生缺陷率升高,性病和艾滋病严重威胁妇女儿童生命健康等。这些问题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
[供稿 郴州市统计局 刘爱珍]
[责编 杨赛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