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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服务业在中部地区的发展方位比较

决策咨询16期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8-04-26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服务业的发展与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近年来,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狠抓服务业发展,全省服务业呈现出增长贡献有升、结构调整加快、质量效益提高的良好态势,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做出了重要贡献。与此同时,同处中部地区的其他省份也将发展服务业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力推进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服务业发展也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步。借鉴外省市经验,找准湖南服务业在中部地区的发展方位,有效施策,促进湖南经济由“湖南制造”向“湖南服务”转变,对实现湖南“由内陆大省向开放强省转变、建设内陆开放新高地”的战略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从现状看湖南服务业发展的强与弱

  (一)从规模看,湖南一直处于中部第二的位置,但前有河南的远离,后有湖北的逼近。2010年以来,湖南服务业增加值规模以年均1400多亿的递增额不断扩大,2013年达到10112亿元,成为继河南之后第二个步入万亿元俱乐部的中部省份(见表1)。

  2017年,湖南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6755亿元,居全国第9位,与GDP所处位置相同。其他中部五省湖北、河南、安徽、江西、山西2017年服务业增加值分别为16503、19199、11420、8893、8014亿元,湖南继续保持一直以来低于河南、高于湖北列中部第二的位置。从与两省服务业增加值的比值看,2017年湖南相当于河南的87.3%,湖北的101.5%,分别比2010年下降了3.1个百分点,4.1个百分点,显示出十二五以来我省与居中部之首的河南差距在扩大,与紧随我省之后的湖北差距在缩小。2017年湖北与我省服务业增加值的差异已缩小到250多亿,显示我省中部第二的位置已面临严峻的挑战。

1  2010-2017年中部各省服务业增加值

服务业增加值(亿元)

湖南相当于(%

湖南

湖北

河南

安徽

江西

山西

河南

湖北

2010

6395

6053

7077

4194

3132

3432

90.4

105.6

2011

7569

7247

8654

4976

3934

3999

87.5

104.4

2012

8679

8209

10009

5628

4500

4779

86.7

105.7

2013

10112

9975

11476

6572

5125

5311

88.1

101.4

2014

11442

11350

12962

7379

5799

5679

88.3

100.8

2015

12797

12737

14875

8602

6555

6789

86.0

100.5

2016

14632

14263

16910

9960

7765

7218

86.5

102.6

2017

16755

16503

19199

11420

8893

8014

87.3

101.5

  (二)从比重看,进入“十三五”后湖南服务业发展水平快速提升,但低于山西居中部第二。2017年,湖南、湖北、河南、安徽、江西、山西服务业增加值所占比重分别为48.4%、45.2%、42.7%、41.5%、42.7%、53.5%,湖南低于山西居第2位;与2010年比,六省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山西提升最多为16.2个百分点,河南、江西紧随其后,分别提升12.1和9.7个百分点,湖南居第四,提升8.8个百分点,但“十三五”以来,湖南提升步伐加快,两年提升了4.5个百分点,远高于其他5省(见表2)。

2  2010-2017年中部各省服务业增加值所占比重(%

 

湖南

湖北

河南

安徽

江西

山西

2010

39.6

37.9

30.6

33.9

33.0

37.3

2015

43.9

43.1

40.2

39.1

38.9

53.2

2017

48.4

45.2

42.7

41.5

42.7

53.5

2017年较2010年提高

8.8

7.3

12.1

7.6

9.7

16.2

2017年较2015年提高

4.5

2.1

2.5

2.4

3.8

0.3

  (三)从速度看,湖南年均增长略快,且稳定性较强。2011至2017年,湖南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1.1%,以微弱的优势居中部各省之首,居2、3、4位的依次是安徽、河南、湖北,增长速度分别为10.6%、10.5%、10.4%(见表3)。

3  2010-2017年中部各省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

 

湖南

湖北

河南

安徽

江西

山西

2010

11.7

11.3

11.4

10.1

11.2

9.7

2011

11.0

12.0

13.4

10.6

11.1

9.0

2012

12.2

10.8

10.1

11.0

9.5

10.2

2013

11.2

10.1

9.9

11.2

8.4

8.0

2014

11.0

10.5

9.6

9.5

9.0

7.1

2015

11.2

10.7

10.9

10.8

10.1

10.0

2016

10.6

9.5

10.3

11.3

11.1

7.0

2017

10.3

9.5

9.2

9.7

10.7

7.8

年均增长

11.1

10.4

10.5

10.6

10.0

8.4

增速极差

1.9

2.5

4.2

1.8

2.8

3.2

  分年度看,湖南增长速度保持在10.3%至12.2 %之间,增速极差为1.9个百分点,稳定性相对较强,除安徽外,其他四省增长极差均在2.5个百分点以上。

  (四)从行业规模和构成看,湖南民生性服务业发展相对较好,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则严重不足。

  首先,从行业规模看,在构成服务业的主要14个门类中,湖南增加值规模(由于各省2017年GDP年报还没有完成,本文分行业增加值数据采用2016年年报数据)在中部地区居第1位的有3个行业,分别是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其他行业均列2-4位(见表4)。

4  2016年湖南分行业增加值及在中部的位次

 

增加值(亿元)

湖南位次(位)

批发和零售业

2488

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357

2

住宿和餐饮业

666

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69

2

金融业

1273

4

房地产业

880

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64

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88

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66

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530

1

教育

1081

2

卫生和社会工作

637

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769

1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705

1

  与湖北比,湖南在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个门类上存在较大差距,分别少83亿元、67亿元、1046亿元、411亿元、304亿元。

  其次,从内部结构看,中部六省传统服务业(本文包括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占比均在30%以上且差距较小,其中以安徽为最高达到36%,包括湖南在内的其他五省均在31%至33%之间;民生性服务业(本文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湖南占比为最高,达到了27.8%左右,其他五省均在20%以下(见表5)。

5 2016年中部各省服务业增加值分类型比重(%

 

湖南

湖北

安徽

河南

江西

山西

传统性服务业

31.2

32.0

31.2

36.2

32.3

32.9

生产性服务业

31.4

41.6

39.2

36.2

39.6

42.4

民生性服务业

27.8

16.3

17.5

19.9

18.5

16.7

  与民生性服务业相反,生产性服务业(本文包括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占比以湖南为最低,仅 31.4%,其他各省均在36% 以上,其中,湖北和山西都高于40%。生产性服务业中又以金融业尤为突出,湖南占比8.8%,低于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左右。

  二、从趋势观湖南服务业发展的乐与忧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到,十二五以来,湖南省服务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总体上在中部地区处于规模第二、速度第一、比重第二的位置,为今后的发展奠定了一个好的基础,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为后期发展埋下了隐患,使得我省服务业发展面临的形势,有乐也有忧。

  乐之一:从人均服务业水平看部分行业具备较大的发展空间。2016年,湖南人均服务业增加值为21213元,比中部地区平均水平高2137元,但比湖北低2840元,居中部地区第二位(见表6)。

6 2016年湖南、湖北人均服务业水平(元/人)

 

湖南

湖北

人均服务业增加值

21213

24053

#批发和零售业

3647

422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989

2205

住宿和餐饮业

976

1272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127

1420

金融业

1866

3940

房地产业

1289

219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120

181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568

639

  分行业看,在14个门类中,湖南从批发和零售业至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前8个行业,人均增加值水平都低于湖北,其中金融业差距最大,仅相当于湖北的47.3%,房地产业次之,只相当于58.8%,若这些行业湖南人均水平能提高到湖北的高度,则湖南服务业规模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如与人口密切相关的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湖南目前只相当于湖北的86.4%和76.8%,若人均水平提高到与湖北相同,则这两个行业就可为我省服务业规模增加600个亿左右。

  乐之二,进入“十三五”后湖南服务业投资更加旺盛,为后期增长提供了更强劲动力。十二五期间,湖南累计实现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49183亿元,比湖北少6974亿元,年均增长22%,比湖北低1.2个百分点,但进入“十三五”后,湖南服务业投资力度显著加大,两年共完成345670亿元,累计增长35.8%,虽然在整体投资回落的大背景下,年均增幅低于十二五时期,但服务业投资比重快速提升,从十二五期末的53%提升到2017年的59.7%,到2017年,服务业投资规模首次反超湖北982亿元(见表7)。

7 湖南、湖北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湖南

6219

7776

9667

11750

13771

15863

18706

湖北

6968

8698

10976

13469

16047

16389

17724

  同时,“十三五”时期,湖南服务业投资结构也更加优化,除房地产业以外的其他服务业投资比重上升,从2015年的73.5%上升到2017年的81.7%,预示着我省服务业发展具有更大的后劲。

图1 2015-2017年湖南、湖北其他服务业投资所占比重(%)

  乐之三,湖南服务业发展起步较晚,具有一定的后发优势。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8〕11号)出台后,各省先后出台了贯彻实施意见,如湖北在2007年就以省政府文件出台了《关于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07]57号),并规定自2008年起把服务业发展纳入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考核的内容;安徽也在2007年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了《安徽省服务业发展评价考核办法》、《安徽省各市服务业发展评价考核办法》、《安徽省部门服务业发展评价考核办法》,并由此掀起了各级抓服务业发展的热潮;河南在2008年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豫发〔2008〕10号)后又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政策》(豫政办[2008]75号),对与服务业发展相关的税收、土地、人才、市场准入等政策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湖南虽然也在2007年就出台了《关于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但基于当时的工作重点仍是抓新型工业化,并未出台专门的关于服务业发展的考核办法,同时各项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也比较粗放,实际工作中难以落地。因此,一些地区和部门并未将加快促进服务业发展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或给予与发展工业等相同力度的支持,使得我省服务业发展起步较晚,推进较慢。但进入“十三五”以后,随着省委、省政府对服务业发展的进一步重视,各级政府和部门抓服务业发展的认识和积极性显著提高,湖南服务业发展步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后发优势渐显。

  忧之一,大型企业集团和总部经济偏少,带动能力不足。企业规模普遍偏小,缺乏大型龙头企业及总部经济的带动,市场竞争力较弱,是湖南服务业发展长期存在的问题。从规模以上服务业看,2017年全省5046家企业中(由于规模以上服务业年报结果还没出来,本文采用2017年12月快报数据),年营业收入户均值只有0.63亿元,仅为全国户均水平的57.1%,在中部六省中排第4位,仅为湖北户均值的65%。营业收入过百亿的企业只有1家,超50亿的企业只有3家,超10亿的企业48家,亿元以上企业501家,占全部调查企业户数的比重9.9%。另外,我省一些行业落户分支机构的多,入驻法人单位和总部经济少,也影响了其发展规模的壮大和辐射功能的发挥。据2017年12月月报,纳入全国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的111个行业中类中,湖南单位数少于10家的就有67个,少于5家的也有55个,其中有8个行业中类单位数为零,意味着无1家法人企业或子公司入驻,比如,561行业中类(航空客货运输)就没有1家法人单位落户湖南。

  忧之二,部分优势行业遭遇发展瓶颈,新兴行业发展滞后。一是批发零售业步入了平缓发展阶段。从2012年开始,湖南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逐年下降,“十三五”以后增幅均在12%以下,2017年已降至10.6%,同时我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854.87亿元,与湖北的差距达到2539.23亿元,与我省常住人口比湖北多1000万左右形成反差。分析其原因,既有城乡人口结构差异带来的影响,也有网络零售带来的冲击。2017年湖南城镇化水平为54.6%,比湖北低4.7个百分点,从而使湖南在具有较高消费水平的城镇人口方面未形成明显优势;同时,从2016年居民人均消费水平看,我省为15751元,湖北为15889元,基本相同,但由于网络零售的不断高涨,我省相当一部分购买力外流,据初步统计,2016至2017年,我省外流购买力均超千亿规模,使得我省常住人口多于湖北的优势没有得到发挥。二是受新兴媒体冲击和“限娱限星”为核心的政策调控影响,湖南广电行业(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发展低迷。湖南广电行业曾有广电湘军的美誉,一度是湖南服务业发展的优势行业,但近两年来发展低迷,影响了文化体育娱乐业的整体快速发展。2016年,全省规模以上广电行业营业收入增长速度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单边回落趋势,全年仅保持了0.6%的增长速度,2017年,继续延续低迷态势,前几个月一直呈小幅增长或小幅下降相互交替的震荡格局,到9月份才稳步好转,全年勉强维持了11.5%的增幅,与全部规模以上服务业20.7%的增长速度形成鲜明反差,也与前几年的快速增长形成明显反差。三是以互联网及相关服务和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业为代表的新兴服务业发展明显滞后,制约现代服务业向高端化发展。至2017年12月,湖南规模以上互联网及相关服务和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业单位共293家,占全国同行业单位数的比重只有2%,营业收入142亿元,占全国的比重仅为0.5%,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忧之三,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不力。虽然2007年以来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但在具体落实过程中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政策的领会和措施的执行力还存在不足。一是重视支持不够。服务业企业大多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更胜于其他行业,也一直没得到有效解决;二是减负减压不够。中央关于营改增措施的全面实施是2016年4月,根据对2017年4月对规模以上服务业调查结果,湖南整体税负为3.5%,与上年同期比,仅下降了0.7个百分点,一些行业不降反升或没有明显变化,没有充分体现国家实施营改增政策为企业减负减压的初衷,事实上在我们的调研中,有企业反映存在税收部门在征管过程中有就高不就低、增值税抵扣专用发票获取渠道不畅、完税过程繁琐、可允许抵扣项目少的现象。

  三、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出发谋湖南服务业发展的量与质

  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的到来,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是中部地区服务业发展进入新一轮群雄逐鹿、重分市场的时代。在新的发展阶段,湖南要在重新洗牌中取得服务业大发展并实现在中部地区保二争一的目标,就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出发,更加注重创新发展、融合发展、集聚发展、开放发展,有效施策,大力提升湖南服务业发展的量与质。

  (一)结合打造“一带一部”区位优势,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一带一部”是习近平总书记从全局视野和战略高度为湖南发展确定的战略定位。生产性服务业一直是湖南服务业发展的短板。“一带一部”战略的实施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带来了难得机遇。要突出生产性服务业这个重中之重,推动服务业与传统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在更高水平上有机融合,促进我省产业逐步由生产制造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一是要以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功能为目标,完善和发展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做大做强金融服务业,使之成为服务业支柱产业;二是要以扩大物流总量、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为核心,打造好省级重要物流集聚带,培育壮大物流产业集群,提高物流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三是要着力培育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和运用企业,加快建立一批商品销售类、消费服务类和跨境贸易类电商平台,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四是要加快发展研发设计、信息服务、科技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专业化服务支撑。

  (二)围绕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适应和满足居民消费升级的新形势新要求,聚焦服务消费、绿色消费、信息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农村消费六大领域,优化服务供给,增加短缺服务,开发新型服务,推动生活性服务业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一方面要结合精准扶贫积极开拓农村市场,让广大农村成为湖南服务业开枝散叶的新区域,另一方面要继续加快城镇化进程,提高城市化水平,为提高人均服务业水平提供支撑

  (三)强化政策措施落实,为服务业加快发展构筑保障。一是要破除服务业发展的体制障碍,按照现代服务业发展客观要求,对一些部门垄断的服务行业以及适宜市场化经营的社会事业单位加快改革步伐,增强发展活力。二是要在税收、土地、价格、人才政策等方面制定更加具体的优惠措施,对服务业发展进行引导扶持,并及时跟踪各类扶持政策和扶持引导资金的实施效果,确保政策落地、增效。三是要进一步加大金融对服务业的支持力度,开发适应服务业发展的金融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和企业债券等方式进入资本市场融资,拓宽融资渠道。四是要鼓励企业技术创新,设立政府技术创新基金,支持生产性服务业科技创新体系和重点科技工程建设,促进服务业优化升级。五是要支持重点企业“走出去”,引导推动服务业企业走规模经营之路,不断扩大在行业内的影响力。

  (四)创新工作抓手,为服务业加快发展凝聚合力。一是以服务业集聚区和龙头企业认定为抓手,加快培育,力争“十三五”末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龙头企业数量有明显提升。二是要创立服务业“双百”工程,推进服务业知名品牌、领军人才工作,力争到“十三五”末,全省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服务业知名品牌,打造一批服务业标杆企业和高端团队,形成若干个综合竞争力较强、创新能力领先、服务全国的本土企业集团。三是学习外省市经验,强化“双机制”工作。完善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机制,加强对新兴服务业的统计核算。完善服务业发展考核机制,进一步提高服务业发展在绩效考核中的分量。

  承办:服务业处
执笔:张雍雍
核稿:徐    林
责编:钟军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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