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就业态势整体趋好 就业压力犹存
(决策咨询报告27期)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五年间,湖南就业形势保持着就业总量增长、城镇登记失业率下降,第三产业就业比重上升、城镇就业人员比重提高、非公有制就业和服务业就业增长迅速的良好态势。
一、“十一五”期间就业发展总体态势
(一)就业总量增长,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作用恢复到金融危机以前的水平。2010年,全省就业人员达到3982.73万人,比2006年增加140.56万人,年均增长0.9%。分时期看,2006和2007年,就业增长势头良好,均达到1.1%;2008-2009年,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就业增长速度有所放缓;2010年,就业增长大幅提升,比上年增长1.2%,是“十一五”时期增长最快的一年。就业弹性是GDP增长每变化一个百分点所对应就业数量变化的百分比,五年间,湖南就业弹性起伏较大,2006-2009年呈下降趋势,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作用减弱;2010年就业弹性明显回升,达到0.08,分别比2008年和2009年提高0.03和0.04,与2006年基本持平;GDP每增长1%,创造的工作岗位由2006年的31789个增至32772个。
(二)城镇新增就业持续增加,城镇登记失业率有所下降。2010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70.80万人,比2006年增加8.24万人,五年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34.75万人。2010年,城镇登记失业率由2006年的4.3%下降到4.16%,五年间始终处于失业预警的绿灯区(5%以下),且呈总体下降趋势。
(三)第三产业就业人员比重持续上升,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第三产业具有很强的吸纳就业能力,是就业潜力的拓展方向。2010年,全省第三产业就业人员达到1377.27万人,比2006年增加155.48万人,所占比重由2006年的31.8%增加到34.6%。2010年,第一、二、三次产业就业人员构成之比由2006年的47∶22∶31转变为42∶23∶35(见表3)。就业人员产业结构处于由传统就业结构向现代就业结构(现代就业模式是第一产业劳动力就业占15%,第二产业占35%,第三产业占50%)转化的过渡期,产业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2006-2010年,全省服务业(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年均增长3.0%(比全省就业人员增长水平高出2.1个百分点),所占比重上升2.8个百分点。其中,批发和零售业就业人员增加最多,年均增长3.4%。除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就业人员有所减少外,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等服务业的其他行业就业人员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2006-2010年,建筑业和制造业就业人员年均增长3.2%和1.4%,2010年所占比重为7.7%和12.4%,比2006年分别上升0.7和0.2个百分点。
(四)城镇就业人员比重提高,城乡就业结构向合理化方向发展。2010年全省城镇就业人员达到1229.48万人,比2006年增加149.07万人,年均增长3.3%。城镇就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比重达到30.9%,比2006年上升2.8个百分点;农村就业人员比重为69.1%(见表4)。
(五)就业环境良好,非公有制经济就业人员比重上升。2006-2010年,湖南城镇就业人员中,非公有制经济就业人员不断增长(见表5),特别是其他经济和城镇个体经济的就业人员增长较为迅速,所占比重有较大幅度提高(见表6)。
二、当前就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劳动力供给与需求的差距扩大。2006-2010年,劳动力供给量(经济活动人口)持续增长,与需求量(就业人员)之间的缺口,从43.33万人扩大到62.37万人,失业人员呈增加趋势,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压力持续存在。
(二)各产业就业人员配置不均衡,影响就业弹性。湖南就业人员呈现第一产业高就业、低产出(2010年就业人员比重42.4%、GDP比重14.7%),第二产业低就业、高增长(2010年就业人员比重23.0%、GDP比重46.0%),第三产业总体水平偏低(2010年就业人员比重34.6%、GDP比重39.3%)的格局。第一产业劳动力过剩,第二产业就业吸纳能力不足,第三产业就业比例偏低,使全省劳动力资源优势未得到充分发挥,影响就业弹性。
(三)劳动力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劳动者素质与产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随着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无论是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对劳动者素质的要求都越来越高。根据2006-2009年劳动力抽样调查显示,湖南就业人员受教育程度不高,整体技能水平偏低。2009年,受过大专教育的就业人员仅占4.5%,受过大学本科教育以上的仅占2.7%,大学专科以下的比例高达92.8%。高技能人才缺乏,劳动者素质过低成为影响产业升级的一大障碍,导致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过程中形成的就业要求得不到满足。另一方面,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结构性矛盾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专业结构与市场需求错位,人才产出与岗位需求不成比例,供给与需求产生结构性失衡,大学生就业难等问题依然存在。
(四)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就业稳定性较差。据劳动力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09年调查的10699名雇员中,签订一年以上固定合同的仅占9.7%,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占53.6%。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雇员中,在私营企业工作的最多,比重为41.6%。
三、推进就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今年2月,省委、省政府出台《湖南省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纲要(2011-2015年)》,将就业增收工程列为八大民生工程之首,明确要求坚持富民优先,促进就业优先,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为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人创造就业机会。要认真落实支持和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制定和实施更加有利于扩大就业的财政、金融、产业政策,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和产业规划对就业的带动作用。依托企业促就业,增强企业吸纳就业的能力。承接产业转移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容量。积极开发社区服务、IT环保、旅游休闲、文化娱乐等就业新领域,开发公益性岗位。
(二)加快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促进就业结构优化。在不断提高产业技术水平、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同时,注重发展有利于增加就业含量和利用人力资源的经济产业和生产领域,加快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增强对下岗失业人员、城市新增劳动力、农村进城劳动力的吸纳能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
(三)落实鼓励劳动者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以创业促就业。制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采取政府扶持与市场配置相结合,鼓励自主创业,支持全民创业,建立多层次、多类型的创业基地,组织有创业意愿和潜能的城乡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培育创业主体。加强以创业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健全省、市、县、乡四级创业服务网络。实施“创业扶持计划”,完善落实鼓励创业的国土、财税、金融、工商等政策,营造宽松的创业环境,鼓励引导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四)加大就业培训力度,提高劳动者素质。围绕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整合各类职业教育培训资源,统筹抓好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等各类培训,培养造就一批高技能人才,以满足企业不断提高的技术水平对劳动技能的需要。
(五)加强就业服务,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在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的基础上,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推进诚信体系和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快整合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体系,加强城乡一体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完善省、市、县、乡四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信息网络。加强就业失业登记,组织开展各项就业服务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对劳动者免费的服务、对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和对特定群体的专项服务。
承办:人口就业处
执笔:葛颖炜
核稿:张映欣
责编:黄湘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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