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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R&D经费投入的结构性特征及优化对策

——兼论R&D投入强度偏低的成因

(决策咨询报告52期)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1-08-17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是创新的核心内容,其经费投入是全社会科技投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科技进步的重要因素。当前,经济的发展对科技进步的依赖日益增加,地区间综合实力的较量,最终还要归结于科技实力的竞争。本文试图通过对湖南R&D经费结构的实证分析研究,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优化R&D经费投入结构的对策,强化科技对经济的促进作用。

  一、湖南R&D经费投入的结构性特征

  R&D经费投入结构可以从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来进行划分。宏观结构体现R&D经费投入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反映了一个国家或地区对R&D活动的重视程度;微观结构则反映R&D系统内部的各种比例关系是否协调,可从执行部门、活动类型、资金来源、支出用途等不同的角度来划分。本文即从宏、微观两个层面来分析湖南R&D经费的结构性特征。

  1.投入总量逐年增加2010年,湖南共有2084个企事业单位开展了R&D活动,比上年增加92个;R&D经费支出186.55亿元,比上年增长21.5%,与全国平均水平大致相当,是2005年的4.2倍,“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33.2%。其中,高校、科研院所和工业企业分别支出12.25亿元、20.99亿元和140.87亿元,分别增长6.6%5.0%28.5%


  2.投入强度仍需提高。2010年,湖南R&D投入强度(即R&D经费支出与GDP之比)为1.17%,较上年稳中微降(下降0.01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提高了0.49个百分点,提高幅度较大,但在中部六省中低于湖北(1.67%)、安徽(1.34%),较之1.77%的全国平均水平也低了0.60个百分点。

  3.集聚效应比较明显。湖南R&D经费投入主要集中在长株潭地区,2010年占全省R&D经费的65.0%,其R&D投入强度也明显高于全省其它地区(详见表1),长株潭地区以外只有岳阳和娄底的R&D投入强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剩下的9个地区均低于全省平均强度,而且除常德达到1.02%以外,其余8个市州离全省平均强度相差较大,甚至有一半市州的R&D经费投入强度尚未达到0.50%

   4.主体地位得到加强。按执行部门分,2010年湖南R&D经费支出中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其他部门的比例分别为81.%11.3%6.6%1.1%。科研机构所占比例比全国平均水平低了近10个百分点,企业和高等院校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R&D经费支出增长缓慢,仅分别为5.0%6.6%,而同期大中型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增长了37.9%,因此企业的主体地位得到进一步加强。

  5.日常支出比重较高。按支出用途分,2010年湖南R&D经费支出中日常性支出和资产性支出所占比例分别为87.3%12.7%。日常性支出所占比重较高,比全国平均水平高3.4个百分点,但其中人员劳务费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9个百分点;资产性支出所占比重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4个百分点,其中仪器设备支出所占比重也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个百分点。R&D经费支出在人力资本和资产上的沉积略显不足。

  6.政府投入略显不足按资金来源分,2010年湖南R&D经费支出中政府资金、企业资金、国外资金和其他资金所占比例分别为14.2%80.9%0.7%4.1%,政府资金所占比例比全国平均水平低9.8个百分点,企业资金则高出9.2百分点,国外资金和其他资金差别不大。相对而言,湖南政府资金的投入较少、比例较小,尚不足以实现相对落后地区所要求的政府资金的“杠杆效应”。

  7.活动层次还需提升。由于政府资金投入不足,R&D活动整体层次不高,主要集中在试验发展阶段。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所占R&D经费支出比例分别为3.7%13.4%82.9%,虽与全国平均水平大致相当,相差都不超过一个百分点,但与发达国家基础研究一般占20%,应用研究一般占30%的比例相差甚远。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在短期内虽然难以产生经济效益,从长期看却是一个国家和地区保持持久竞争力的源泉。

  二、湖南R&D投入强度偏低的成因

  湖南R&D投入强度偏低这一宏观结构问题,既有宏观因素,也有R&D经费支出的微观结构的因素。

  1.持续较快的GDP增速。2010年,湖南R&D经费支出增长21.8%R&D投入强度不升反降,主要是因为R&D经费增长速度的计算并不考虑价格因素,而当年不考虑价格因素的名义GDP增长率为22.8%,还略高于R&D经费支出的增速,当分母增速还略快于分子时,R&D经费投入强度必然是下降的。通过对比湖南“十一五”期间R&D经费的弹性系数与R&D投入强度的增幅(详见表3),显而易见的是其弹性系数越高的年份R&D投入强度增幅越大,也就是说R&D经费支出的增速越是快于GDP增速时R&D投入强度越是提高得比较快。根据《湖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目标“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力争2%”,以2010R&D投入强度1.17为基数,将目标分解到每年则年均提高0.166个百分点,并考虑到当前CPI上涨较快,假设名义GDP的增长率为20%左右,2011全省R&D经费支出的增速要达到37%左右才能达到按规划分解的目标1.34%由于我省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R&D经费支出比重较小且增长较为缓慢,主要靠大中型工业企业拉动(规模以上小型工业企业数、规模以下小型工业企业和其他单位数仍用2009R&D清查数代替)。工业企业R&D的增长必然遵循R&D活动的规律且与企业经营运行状况相匹配。全省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140.87亿元,增长28.5%,已高出全国平均水平近4个百分点;纳入统计的1069个大中型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113.77亿元,增长37.9%,仅比其主营业务增长率低6.4个百分点,可挖潜力较为有限。因此,在当前湖南经济正处于平稳较快的增长周期背景下,仅靠大中型工业企业来拉动R&D投入强度的迅速提高较为困难。

  2.仍需优化的产业结构。国内外学者通过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证明产业结构的差异可以解释R&D经费投入强度的差异,其基本规律是:第二产业、第三产业R&D经费投入强度显著高于第一产业;制造业内部,医药、通信、化工、航空等行业的R&D投入强度显著高于食品、服装、普通机械等行业;第三产业中的教育、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的R&D投入强度高于制造业。由于某一国家或地区总R&D投入强度可以由其各产业投入强度与该产业所占GDP比重的累加得到[],高R&D强度产业占有较大比重的国家或地区会有较高的总R&D强度。因此,我们可从一、二、三产业之间R&D投入强度的差别和工业各行业的R&D投入强度两个角度来分析。首先,从三次产业来看,对比湖南和湖北两省的R&D投入强度和产业结构,湖南R&D投入强度比湖北低0.5个百分点,产业结构也存在差异,需将R&D强度差别分解为强度影响和结构影响两部分[]。通过分解一、三产业(这两大产业R&D经费支出较少,故合并在一起计算)和二产业的投入强度(详见表4),我们发现:由于湖南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5.143.541.4转变为14.746.039.3,二产业(工业)比重的快速提升,拉近与湖北产业结构的差异,产业结构对全社会R&D投入强度的影响程度不大,为-0.05;强度影响是导致两省差距的主要因素。下面,我们通过分析工业各行业的投入强度来进一步探讨湖南投入强度偏低的成因。我省工业有的38个行业大类中,投入强度超过2%的共有14个行业大类,这14个行业大类中仅有专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三个行业的增加值占规上工业的比重超过了5%;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排前十的行业大类中,仅有专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三个行业的R&D投入强度超过了2%。总体呈现了“强度高的行业比重低,比重高的行业强度低”的状态,这无疑无助于R&D投入强度的提高。

  3.向大机构集中的普遍规律。R&D资源的集中或离散有其普遍的规律。从世界范围来看,R&D资源主要集中在少数发达国家;在一个国家或地区中有主要集中在少数科技实力强的、规模大的企业、科研院所或高等院校。通过对其他省份数据进行研究,我们发现R&D强度与经济发展水平并没有表现出明显的正相关系。如北京R&D投入强度特别高是因其集中了一些规模大、科技实力强的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的总部、重点高校和中央研究院所;陕西R&D投入强度排名靠前则是因为R&D支出主体是科研院所和高校而非企业,其重点高校和有实力的科研院所较多;浙江、江苏、广东等经济发达且外向度较高的省份投入强度反而不如陕西,主要是重点高等院校和中央科研院所的集中度较低,其R&D费用支出的主体是企业。通过上述分析并与湖南对比,湖南作为企业投入为主体的地区,其中央机构R&D经费支出的比重较低,仅占28.4%,因而缺少有分量且能纳入本地统计的重点院校和科研院所也成为我省R&D投入强度偏低的一个因素。下面,我们利用区位熵[]来分析中部六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R&D经费支出的地位和作用。从计算的结果来看(详见表5),按执行部门分R&D经费支出,湖南的科研院所毫无优势,在中部都排名最后,这一方面是由于省内高层次科研机构不多、科研院所R&D经费支出整体力度不大,另一方面是因为省内一些具有较强研究实力和技术能力的科研院所转制为企业(如中联、南车等),降低了省内科研机构的整体实力;湖南的高等院校不论数量还是质量在中部六省排位较为靠前,R&D投入水平在中部六省中也具有一定的相对优势,仅次于湖北,但与R&D强度高的地区还是有较大差距。

  三、优化R&D经费结构的对策

  通过上述对湖南宏、微观R&D经费投入的结构性分析,并针对R&D偏低的成因,提出如下的优化对策与建议:

  1.加大政府资金的投入。现阶段湖南R&D经费支出中政府资金投入比重还较低,故应大幅度提高政府科技投入力度,提高政府R&D投入占社会总投入的比重。通过政府投入的“杠杆效应”逐步提高企业的研发投入水平,应加大对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前沿技术、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的研发投入,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支撑和带动地区、行业科技跨越式发展,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后续动力。同时,应进一步加强政府科技投入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中的主导地位,发挥对社会科技投入的引导作用,优化R&D活动类型结构和区域分布,利用政府购买、知识产权的保护来刺激社会R&D投入的需要,从而促进湖南R&D强度的逐年上升。

  2.合理配置R&D活动类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是创新能力建设的根本,是知识的源头,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基础。经济的快速增长需要大量的创新,如果没有坚实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创新就失去了知识源泉。自主知识产权是提高经济竞争力的关键、也是经济产生结构性升级的根本支撑,如果仅仅依靠技术引进和模仿,很难实现经济的持续发展。适当比重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比重是实现从“消化吸收”向“技术自主”过渡和转移的重要保障。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的科技成果产出周期较长,试验发展相比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而言,更容易看到科技投入的成果。湖南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经费占RD经费的比例偏低,湖南试验发展所占比重很大,明显更加注重短期效益。要将眼光放得长远一些,增加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投入力度,鼓励自主创新,促进湖南经济的结构优化升级和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3.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一个地区的产业结构往往决定其创新能力和R&D投入强度,反过来一个地区R&D投入强度和投入结构又决定其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程度和方向。因此,实现湖南产业结构和R&D投入的良性互动十分必要。一是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结构,提升二、三产业的比重,尤其是要提高工业增加值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二是要优化工业的内部结构,通过立足实际情况、依托资源禀赋,大力提升高技术行业、高R&D投入强度行业在工业中的比重;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前沿产业,并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招商引资和改、扩、新建工业项目时注重结构调整和优化。三是提高信息产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等高R&D投入强度行业在三产业中的比重。

  

  

  


  []用数学公式可表示为:,R&D表示R&D经费支出,Vk表示k产业的增加值,k产业占GDP的比重,则是k产业的R&D强度,其中k=1,2,……,m,m指产业的个数。

  []根据注1,可推出分解公式。可用数学公式可表示为: 上标ab分别表示ab两个地区,其余符号同注1

  [] 区位熵是指,某区域某执行部门R&D经费支出占高一层次区域该执行部门的比重与该区域的整个R&D经费支出占高一层次区域的比重之比。比值越大,说明其发展水平越高。

承办:社会和科技统计处
执笔:杨赛鑫
稿:张映欣
责编:黄湘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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