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要求切实精简各类会议 大力精简各类文件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日前,湖南省统计局发出了《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通知》,就控制会议、精简文件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要切实精简各类会议。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应尽量减少以局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严格控制局机关各单位召开的全省性会议数量。局机关各单位召开的会议数量要在上年的基础上尽量缩减。尽量压缩会期与会议规模。全省性的会议一般只开到市州。严格限制邀请县市区统计局和企业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严格控制工作人员数量。严格控制会议经费。要加强对会议经费的审计工作。切实简化会议形式。能开小型会议的不开大会,能开短会的不开长会。一般性部署工作等方面的会议,要尽量利用视频会议等现代通信技术手段,切实提高会议效率。
《通知》规定,要大力精简各类文件。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可发可不发的公文不发,可长可短的公文要短。并明确提出了不予发文的五种情况。对市州各项工作的评比办法考核类文件,年度间若无重大内容调整变更的,不重新发文,沿用以前年度的相关文件。文件要求,严格控制转发文件。如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没有提出实质性贯彻意见的,或上级文件已发至基层的,一律不再转发。控制文件印发数量。在严格安全保密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统计信息网络、工作邮箱等政务信息系统,减少纸质公文数量,提高公文处理时效。倡导清新简练的文风。对于不合要求的文稿,实行退稿制度。
《通知》强调,要严格审批,切实做到按章办事。局机关各单位召开全省性会议,下发会议通知前,必须报经费预算及会议呈批,经局财基处审核后,报局长、分管局领导审定。局机关各单位召开的全省性专业会议,一般不邀请各市州、县市区统计局负责同志参加。确因工作需要,须报局长审定。局机关各单位呈报的公文,一律报局办公室按办文流程处理。办理的公文中如有涉及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主办单位应先送有关部门会签,未经会签的不能呈报。
《通知》要求,局机关各单位要将精简会议和文件作为转变工作作风的一项重要内容,改变单纯依靠发文、开会指导布置工作的方式,加强现场办公和面对面指导。在考核、检查工作时,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局办公室、财务处等相关单位要加强对会议文件精简工作的监督管理,每年对机关办文、办会工作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局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精简文件、控制会议数量与规模,并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纪律和廉政规定。
[供稿:办公室]
[责编:周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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