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及对策建议
(决策咨询报告36期)
人口老龄化,是指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不断提高的过程,表明人口年龄构成向老年型转变,或者是在老年型基础上的进一步演进。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湖南省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达到955.59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4.54%;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达到641.94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9.77%,均已超过国内外公认的老年型社会标准,人口老龄化已成为一个比较严峻的社会问题。对此,我们必须认真研究,切实解决和处理好人口老龄化问题,关心老年人的生活和健康,发展老年产业和服务,挖掘老年人的资源和潜力,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一、湖南人口老龄化的主要特点
(一)老年人口数量迅速增加,比重越来越大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湖南省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分别比1990年和2000年提高了5.93和3.34个百分点。特别是从2000年到2010年的10年间,全省的总人口仅增长了3.84%,老年人口却增长了34.79%,增长幅度是总人口增幅的9倍有余。
(二)高龄老人增速加快,比重上升
2010年,湖南省低龄(60-69岁)、中龄(70-79岁)和高龄(80岁及以上)老人占老年人口的比重分别为54.85%、33.34%和11.81%,与1990年和2000年相比,低龄老人所占比重在不断下降,中龄、高龄老人所占比重逐步上升,呈现出人口高龄化趋势。其中,高龄老人为112.87万人,比2000年增长了85.43%;而同期低龄、中龄老人分别只增长了23.24%和43.02%,高龄老人的增长速度是低龄老人的3.68倍。
(三)女性老年人口多于男性
2010年,湖南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性别比为101.24,比总人口性别比低3.19个百分点。低龄、中龄和高龄老人的性别比分别为108.77、99.81和75.38,呈现出随年龄增加老年人口性别比下降的特点。在低龄老人中男性多于女性,中龄和高龄老人中女性多于男性,特别是高龄老人阶段,性别比下降速度加快,女性老人多于男性的现象更为突出。
(四)城镇老龄化速度快于农村
2010年,湖南省居住在市、镇、乡村的老年人口分别为147.77、205.24和602.58万人。尽管大部分的老年人口仍然生活在农村,但城镇老年人口的增长速度快于农村。2000-2010年的10年间,居住在城市的老年人口增加了45.70万人,占老年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06个百分点;居住在镇的老年人口增加了141.32万人,占老年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2.46个百分点;居住在乡村的老年人口虽增加了59.64万人,但占老年人口的比重下降了13.53个百分点。
(五)空巢老人比重上升
2010年,湖南省有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家庭达到670.48万户,比2000年增加了149.98万户,增长28.81%。其中,大部分是有一个6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家庭,为411.03万户,占有老人家庭的61.30%;有两个6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家庭为253.58万户,占有老人家庭的37.82%。独立居住的老年人口比重不断上升,纯老人家庭(单身老人家庭和只有一对老年夫妇的家庭)为180.55万户,占有老人家庭的26.93%。
(六)女性单身老人多于男性,农村孤寡老人多于城镇
由于生理等因素影响,女性的寿命相对更长,女性老年人口的丧偶率更高。2010年湖南省老年人口的丧偶率为28.13%,比2000年下降了2.32个百分点。其中:女性的丧偶率为38.95%,男性为17.30%,女性丧偶率是男性的2.25倍。
受经济等因素的影响,市镇老年人的有偶率高于乡村,乡村老年人口的丧偶率高于市镇。2010年市、镇、乡村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丧偶率分别为23.35%、27.68%和29.41%,乡村有近三成的老人过着孤寡生活。
二、人口老龄化对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一)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消极影响
1、人口老龄化将导致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下降,影响到经济发展。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劳动年龄人口减少,必然造成劳动力减少,从而影响到劳动力的有效供给。由于人口年龄结构变化具有一定的滞后期,现阶段湖南尚处于劳动力充裕时期,近几十年的劳动年龄人口一直呈逐年增加的趋势,还没有感受到老龄化对劳动力供给的影响,但实际上已经处于“人口红利”的末期。
2、劳动力年龄结构老化,影响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产业结构调整。据我国城镇就业调查显示:2010年全部就业人员中,按年龄分组的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5-49岁组为46.8小时/周;50-54岁组为45.8小时/周;55-59岁组为44.7小时/周;60-64岁组为42.6小时/周;65岁及以上组为38.5小时/周,很明显50岁及以上就业人员的周工作时间呈逐步减少趋势。
3、人口老龄化导致老年抚养比提高,社会负担加重。湖南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劳动年龄人口的规模在扩大,少儿人口规模逐步下降,总抚养比有所降低,但老年抚养比呈现上升趋势。2010年,老年抚养比为21.44%,10年间上升了4.64个百分点,每4.66个劳动年龄人口要供养1个老人。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老年抚养比还将进一步上升。
4、人口老龄化对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提出严峻挑战,社会养老压力增大。一是养老保险压力剧增。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将导致抚养结构的根本性转变,养老金缴费者急剧减少,领取者加速增多,养老金供需矛盾日益尖锐,直接冲击着养老保障制度。二是医疗资金需求膨胀。老年人口的健康状况逐渐下降,在医疗方面的支出也远远高于年轻人和中年人。除了医药费用外,还有相当一部分高龄老人会逐渐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长期照护服务和相应的资金支持,对公共医保基金和公共财政造成巨大压力。
5、人口老龄化引起家庭规模和家庭结构的变化,家庭的养老功能不断弱化。实行计划生育后,家庭结构发生了变化,形成了大量“四二一”家庭,即老人4个、夫妻2个、小孩1个的家庭结构。一对夫妇要供养4个老人,不论是家庭的经济收入,还是夫妇能够用于赡养的精力和时间,都难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二)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影响
1、老年人口数量增加,将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不仅仅是各年龄段人口比重不断变动的过程,同时也是人口的市场需求相应变动的过程。一般说,多少老人退出工作岗位,就空出多少就业岗位,就能吸收多少青壮年劳动力,使劳动队伍更具活力,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推动力。
2、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将刺激老年产业发展。一是健康产业将得到发展。包括养生、饮食、保健等相关的服务,以及围绕养生和中医基础上的医疗等行业。二是养老服务需求会大量增加。专业的、社会化的养老服务存在很大的需求。三是老年用品、用具等产品的开发。这些产品和服务几乎覆盖所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新的增长点。
3、老年人具有丰富的经验和智慧优势。现时步入老年的人口大多是上世纪40、50年代出生,有文化,有知识,有经验。2010湖南老年人口中具有小学及以上文化的占84.45%,较2000年提高了20.22个百分点,其中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的达1/4以上。老年人口中存在巨大的人才资源,并具有独特的经验和智慧优势,这在崇尚终身教育、知识经济的时代自有其升华的价值。
4、人口老龄化使得人们的工作机会年限延长,提高了整个社会的教育收益。人口老龄化使得人们的工作机会年限随寿命的延长而延长,个人能为社会贡献的年龄也将大大延后,为社会产生的积极效益也大大增加。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表明,半数以上老人仍在工作,又根据湖南省2011年劳动力调查,60-64岁老年人口的劳动参与率为32.3%,其中城镇为19.7%;65岁及以上人口劳动参与率为15.6%,其中城镇为9.1%。
5、老年人经历的社会背景以及长期沉淀的文化素质,将会使社会发展更加成熟有序,有利于社会稳定。任何一个社会的发展,都应有成熟的价值取向,老年人经历的社会背景以及长期沉淀的文化素质,如果能够对整个社会产生影响,将使得社会中老成持重者增多,相应地,青少年“行为出轨”现象将减少。
三、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充分挖掘老年人的潜力
1、积极推进退休制度改革,采取灵活退休方式。我国目前的法定退休年龄仍是上世纪50年代所规定的,为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口寿命大大延长,刚到年龄的退休人员大都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具有很强的劳动能力,社会的发展也需要大批经验丰富技术熟练的人员发挥作用。此外,推迟退休年龄也有助于延长社会保障缴费年限,推迟社会保障福利支付,从而减轻财政压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保障压力。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也提出,相应推迟退休年龄已是一种必然趋势,将适时提出弹性延迟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的政策建议。因此,可对现行退休制度进行改革,延长退休年龄或采取灵活的弹性的退休方式,让老年人更多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放低老年人工作门坎,尽可能为老年人提供相关应聘岗位。一些企业和机关单位,在招聘人员时都强调年龄限制。有些技术要求高,稳定性强,需要有经验、有耐心,适应老年人来做的岗位,应放开年龄限制,聘请那些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更能节省成本,提高效率。况且,大多数老人拥有一定工作能力。我国城镇就业调查显示:2010年全部就业人员中,60岁及以上与50岁以下组就业人员的周工作时间相差无几。因此,用人单位应根据岗位需要考虑聘用低龄老年工作,而不应将老人一概排除在外。
3、创造条件,鼓励老人发挥余热。有许多领域活动是完全可以放手由老人去做的:如科技、文化、教育、医疗、法律、会计、婚介、民间纠纷调解等咨询服务,公益宣传、青少年儿童传统教育、文艺娱乐志愿活动,等等。政府和社团部门应该制定相应的政策,采取切实措施,创造条件大力支持和鼓励老年人发挥自身之长,继续创业,更好地挖掘老年人的智力与潜能,为经济社会服务。
(二)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权益
1、牢固树立“尊老尽孝”的风尚,建立和完善老年法规体系。在“未富先老”的条件下,养老问题必须道德与法律双管齐下。加强道德伦理教育,继续倡导和弘扬尊老、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和孝文化,倡导敬老助老社会风气要同切实落实老年法律法规、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相辅相成。人大和政府要重视老龄工作,建立健全保障老年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老年法律制度建设和老年法律的宣传工作,提高社会老年人权益法律意识。对虐待、遗弃、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给予法律制裁,使老年人权益真正得到维护,形成愉快、温暖、祥和的养老环境。
2、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养老保险全覆盖。近年来,湖南在养老保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进展效果不很理想。即使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了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以及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退休养老制度,但是,城镇中未就业人员以及就业不稳定无法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居民仍缺乏制度性养老保障。2009年开展的新农保试点,目前还没有覆盖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适龄居民。要进一步推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解决城镇和乡村无保障老年人老有所养的问题,真正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
3、建立以家庭、社区养老相结合的多元化养老模式。2010年湖南47.31%的老年人口靠家庭成员供养,其中乡村52.35%的老年人口靠家庭成员供养。人口老龄化使家庭结构和规模小型化,家庭不能独自承担起赡养老人的职能,许多家庭养老要求社会化养老服务予以支持。要加快以社区为中心的老年照料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社区非营利组织养老服务,由家庭或老人自己出钱,政府加以资助,社区组织提供服务,帮助老年人在社区内居家养老,形成以家庭养老,社区养老相结合的多元化养老模式。
4、尊重老年人自主择偶权。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表明,湖南省老年人口婚姻关系稳定,老年人口中有配偶的所占比重较2000年有所上升,但仍有近30%的老人失偶,其中女性失偶的比重接近40%。有许多失偶老人有择偶愿望,但受制于传统的思想和子女顾虑而独守空房。如老人能解放思想,子女能尊重老人意见,老年人的生活会更为和谐幸福,减轻许多社会压力。因此,要鼓励老人找配偶,动员公共媒体及社区多推介老年婚嫁平台,引导子女尊重老人择偶权。
(三)积极发展老年产业,完善老年服务体系
积极发展老年产业,完善老年服务体系,主要是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开发老年产品,既丰富老人生活又搞活经济和市场。一是提供具有老年生活特色的、适用的工业品,包括吃、穿、用、行产品。二是提供以医疗为主的老年人服务,包括大医院开辟老年医疗通道和老人服务向导,特别是在社区、乡村应建立以医疗为主的老年人服务队,上门服务业务。目前,全省有200多万老人身体不健康,其中近30万老人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上门为老年人服务。三是提供健身、娱乐服务,在老人居住密集的地域,建立多种形式的健身、休闲、娱乐的场地和设施。四是提供生活配套服务,加快发展养老院等综合养老设施建设。目前湖南省拥有180多万户空巢老人,而养老机构床位不到0.8万个,在院人数只有0.5万人,远远满足不了人口老龄化发展的需要。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加大投入,放宽政策,鼓励支持民办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发展。以民办为主体,政府、社区、集体、个体及各种联合体并举方式,研制、开发、生产各种适宜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产品,为广大老年人安度晚年创造良好条件。
(四)制定合理的人口发展战略,警惕人口进一步老化
适度的人口数量和结构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前提。目前湖南的人口情况是既要控制人口数量,又要防止老龄化速度过快。人口发展的客观规律告诉我们,人口问题在时间上往往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当我们明显感到人口问题存在时,实际上已经丧失了解决问题的最好时机。发达国家面临的人口老龄化问题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解决老龄化问题必须具有超前性和战略性。湖南的人口老龄化是在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下加速实现的,因此,人口政策应在注重数量控制的同时加强对人口内部结构优化的关注。遵循和符合人口发展的规律,适时调整人口生育政策,既可以减轻人口出生率下降和“未富先老”,又可以缓解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劳动力供给不足和新生婴儿性别比失衡等社会问题。
承办:人口就业处
执笔:葛颖炜
核稿:李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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