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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统计局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6-09-14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省财政厅:

  根据湘财绩〔2016〕3号文件精神,现将《湖南省统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报送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湖南省统计局是主管全省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省政府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研究制定全省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拟定统计指标,指导和协调全省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全省性省情省力普查及相关专项调查;审核省直各部门统计调查计划及调查方案;为制定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资料,对全省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监测,为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及咨询建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省经济、社会、科技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省国民经济发展情况统计公报以及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公报;建立健全和管理全省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级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2.机构设置、人员情况

  目前省统计局共设有行政处室16个,地方事业单位4个。现有地方行政编制在职人员119人、地方事业编制在职人员49人。

  3.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我局除完成常规的经济社会发展统计调查和监测任务外,还组织开展了全省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资料开发和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启动。

  我局承担的国家和省政府主要专项统计调查工作任务有:GDP核算、资源产出率调查、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统计监测、武陵山片区和罗霄山片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统计新型工业化统计、文化产业统计、人口和劳动力抽样调查、全社会能源统计及监测、服务业统计、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为民办实事评估监测、妇女儿童监测、全省城乡划分、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综治安全感民意调查、群众路线民意调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民意调查、中小企业等专项调查任务。

  (二)部门预算总支出情况

  2015年省财政厅年初批复我局部门预算总收入5503.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093.4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上年结转的非税收入386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4万元。预算总支出5503.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60.49万元,省级项目支出2053万元,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490万元。我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的主要特点有:一是足额保证基本运行。全年工资福利支出经费支出1310万元,一般公用经费支出519.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支出973.6万元。二是规范整合专项资金。全年省本级项目经费支出1873万元。三是及时拨付基层补助。按照惯例,我局于2015年6月底前向省财政厅提交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并拨付到位。及时将全省地方调查专项经费160万元,通过省级财政集中支付拨付至各市、州统计局,确保地方调查统计任务的完成。将基层统计工作补助经费330万元,由省财政厅通过国库转移支付到各县级财政局,弥补了基层统计工作经费不足,保证了省统计局布置的统计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部门整体支出资金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部分

  2015年我局预算基本支出为2960.49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离退休费和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定额标准等费用。

  2015年我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出台了本单位公务接待、车辆集中管理等管理办法,实行“三公”经费预算和公示制度,有效地控制了“三公”经费支出。实际支出没有超出预算规模、范围和标准,没有挤占、摊派、乱收费和转移“三公”经费支出的行为,所有“三公”经费支出合法、合规。

  1. 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我局公务接待工作按照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的原则管理和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并明确招待用餐档次和限额。要求出具接待函、介绍信和参加人员等明细清单方可报销招待费。在年初处室预算中,由局长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状,明确接待费支出上限消费额度。每个月由财务处将接待费用支出明细进行通报,实行动态管理。2015年招待费预算指标公开数指标为165万元,比上年减少30万元,下降16%;2015年实际支出数为34.79万元,比预算节约79%。

  2.严格规范公务用车。我局于2008年就已经制定《湖南省统计局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制度》、《湖南省统计局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制度》,全局所有公务车辆管理保险和加油必须统一在定点单位购买。财务不得报销任何零星汽油费。年初预算分配时,明确每台公车费用不得超过5万元。建立健全了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统计报告制度,对公车油耗、维修保养实行单台汽车核算。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用预算指标为188万元,与上年持平;2015年实际支出数为118.5万元,较预算节约37%。

  3.大幅减少出国经费。严格控制公务人员出国人数和次 数,审批手续规范完整。2015年出国费用预算为40万元,与上年持平。实际支出仅为7.65万元,较预算下降81%。

  (二)专项支出

  2015年我局由省财政拨款和非税收入安排专项支出2171.08万元。第一部分是业务工作专项22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我局业务工作开展的相关支出,具体项目有对口援疆援藏及扶贫工作经费10万元、统计执法专项14万元、统计从业资格和统计职称考试15万元、统计年鉴费用25万元、出国费40元。第二部分是专项统计工作经费1833万元。主要是为全局专项统计调查业务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具体项目有产业园区统计调查经费40万元,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工作282万元、第三次农业普查启动经费143万元、保障性安居安居工程统计调查30万元、资源产出率调查340万元、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统计监测50万元、武陵山片区和罗霄山片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统计30万元、培训费287万元、全国人口1%抽样调查170万元、中小企业统计专项经费40万元、综治安全感调查93万元、民意调查70万元、GDP核算30万元、政府绩效评估专项调查30万元、企业联网直报统计调查180万元,全国企业创新调查50万元。第三部分是系统统计专项490万元,按照往年惯例,由我局提供经费分配方案,经省财政厅直接支付的地方调查专项补助经费160万元、基层统计工作补助经费330万元。

  为保证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与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湖南省统计调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并报省法制办。我局内部《湖南省统计局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和《湖南省统计局处室责任经费开支管理办法》《湖南省统计局驻村帮扶资金拨付使用管理规定》,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绩效管理职责分工,修订和完善一批绩效管理配套制度;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资金使用过程监控,对已纳入我局绩效目标管理范畴的项目支出,采取半年报方式采集试点项目的绩效运行信息。

  三、部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

  2015年以来,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湖南省统计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按方案要求,将专项项目绩效管理评价工作按照业务工作实绩和财务管理两个部分,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管理、财务信息质量以及项目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按照工作内容、工作措施、工作时限和要达到的预期效果,进一步分解细化,将责任落实到处室、岗位,形成完整的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和指标考核评估体系,印发全局执行,使绩效评价指标与各部门工作任务紧合起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在绩效评价完成后,我局根据处室项目总结、绩效评价结果对各处室和工作人员年终工作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今后安排项目资金的主要依据之一。

  201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国家统计局和省财政厅的精心指导下,全省统计系统认真贯彻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努力推动统计工作科学发展,项目资金使用落到实处,履职效益较高,特别是统计能力、数据质量、统计公信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各项工作均取得新的成就。主要体现在积极推进统计改革创新、扎实开展经济普查资料开发、不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努力拓展调查监测领域四个方面。具体完成绩效目标情况有: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重点服务业单位及具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等“四上”企业联网直报成果得到巩固;服务业、劳动工资、乡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的联网直报覆盖面比国家统计局要求的口径更全,并率先向文化产业、中小企业、农业、开发区(园区)、商品交易市场等更广阔的领域拓展。全省3万多家企业报送率和直报率接近100%。并实现了制度再设计和二次开发,开展了对市州开放元数据库权限的试点工作。二是方法制度有新的完善。继续研究绿色GDP评价体系,开展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评价指标体系试算。为服务“四化两型”建设,率先建立了一套两型社会建设综合定报统计制度,对两型社会实现程度进行动态监测。还新建了产业投资、新材料、开发区、环境统计等方法制度,健全了战略新兴产业、中小微企业、文化产业、武陵山和罗霄山连片贫困区等统计制度。三是统计手段有新的升级。为支持联网直报等工作的拓展,加大了网络安全建设和软件正版化的投入力度,确保了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的开展。四是农业普查准备扎实,组织保障有力,机构、人员、经费、职责“四落实”;综合试点认真,得到了国务院经普办的充分肯定;宣传动员广泛,形式多样;摸底调查核对全面。人员培训、知识更新得到相应加强。满足了各地普查宣传、培训和数据采集的需要。五是服务领导更求优质,为各级党委政府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服务公众更加主动,木且与媒体合作门定期召开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组织实施统计开放日等专题宣传活动;服务基层更贴实际,加强网上办事和政务互动,推进网上政务公开,顺利完成统计从业资格证和统计职称的培训、考试。六是专项调查扎实推进。组织开展了全面小康建设、

  资源产出率、1%人口抽样调查、企业景气、清洁能源和交通能源消费、重点服务业等一系列专项调查,统计监测求真务实。参与或组织了政府绩效评估、节能降耗、县域经济考核、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评定等一系列考核数据的收集与认定工作,完成了非公有制经济、妇女儿童“两纲”、科技进步等一大批统计监测项目。考核监测结果均被省委、省政府采纳,并通报全省。民意调查范围扩大。受国家统计局和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新增了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生状况、高速公路服务区、禁毒等多项民意调查工作,民意调查得到更加广泛的应用。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从预算配置情况看,预算资金覆盖所有统计工作的各个需求方面,“三公”经费预算没有超过上年预算安排,我局统计局2015年预算资金能保障单位正常运转需要,分配办法科学,考虑的因素必要合理,分配的结果合理,能基本保证人员经费支出和单位全年统计工作任务的完成。

  对于重点工作的保障资金安排为经济普查预算安排经费228万元、农业普查启动经费143万元,联网直报一套表安排经费180万元,资源产出率专项340万元,基本保证了全局重点调查工作的需要。

  从预算执行情况看,我局结转资金已经按照规定报批并纳入下年度预算管理,“三公”经费在年初预算指标393万元控制范围内,并没与超过上年支出数。从预算管理看,我局建立健全了《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联审会签报销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4月份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消费预算;建立单位评价监督机制,对预算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从资产管理情况看,固定资产由局专门管理机构服务中心统一进行管理,并立章建制,做到帐帐、帐证、帐实相符,基本无闲置浪费现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在编制部门年度预算时,虽然根据本单位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但在2015年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由于上级交办统计调查监测任务的突发性,一些无法预计和列入年初预算的项目支出,需要在年度中间进行预算追加和调整。

  (二)非税收入执收项目无法事先控制,如部门临时委托的课题研究、民意调查等。因此非税收入预算编制难于准确编制。

  (三)由于政府采购(包括项目评估)招标进度原因,存在在2015年安排了政府采购预算未能在年度内实施的情况,需进行年度项目资金结转。

  六、工作建议

  为了进一步提高本部门整体绩效水平,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过程中,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明确由相关部门牵头,各部门参与的绩效评价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为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创造好的条件。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要抓好绩效评价管理部门的队伍建设和业务指导,培育统计调查项目和部门的绩效评价管理队伍,组建专家队伍,并加强业务培训。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把绩效评价作为统计系统各级各部门的日常性工作,建立绩效评价管理工作考核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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