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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2018 年8月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8-08-21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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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湖南省统计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湖南省统计局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湖南省统计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湖南省统计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湖南省统计局是主管全省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省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拟订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省及各市州、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省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省及市州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省各地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省情省力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全省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省情省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省情省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地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省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和省直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协助地方管理市州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省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省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中央和省财政安排的统计专项经费以及中央财政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指导全省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

  (十)建立并管理全省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地区、省直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省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局机关、省农村经济调查队、省统计局普查中心、省统计局民意调查中心、省统计局宣传中心等五个单位;另有中央事业单位部分人员经费纳入地方决算。 

  第二部分

  湖南省统计局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湖南省统计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收入总计7129.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387.03万元;支出总计7129.4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122.18万元。与 2016 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 3842.75万元,减幅35.02%。主要是因为本年非普查年份,较上年减少了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6387.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65.60万元,占99.66%;其他收入21.43万元,占0.3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12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33.98万元,

  占80.59%;项目支出1188.20万元,占19.4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108.01 万元。与2016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864.18万元,减幅35.22%。

  主要是因为本年非普查年份,较上年减少了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6100.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85.83%。与 2016 年决算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066.68万元,减幅40.00%。主要原因:一是减少了上年补发规范津补贴支出等因素;二是减少了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100.75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07.99 万元,占70.61%;公共安全支出 1.17万元,占0.02%;教育支出83.09 万元,占1.36%;科学技术支出5.71万元,占0.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6.07 万元,占22.5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01万元,占0.33%;农林水支出37.99 万元,占 0.6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万元,占0.33%;住房保障支出248.73 万元,占4.0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6036.18万元,其中对市县转移支付800万元,省局本级5236.18万元;2017年度省局本级支出决算为6100.75 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864.57万元,本年决算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具体原因如下。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项)。年初无预算安排,增加原因为使用上年度该项结转资金7.93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2586.56 万元,支出决算为3235.95万元,增加649.39万元。主要原因为年度工作考核任务完成,年末追加基本经费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

  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10万元,支出决算为207.88万元,比年预算增加97.8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机房搬迁和信息系统改造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年初预算为1548万元,支出决算为524.95万元,减少1023.0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预算数中包含由省财政对市县转移支付800万元,但支出决算数中未包含此项经费,实际完成支付85.6%。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1万元,决算支出1.91万元,增加原因是使用上年度该项结转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年初预算为220万元,决算支出为223.14万元,增加原因为使用上年度该项结转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年初预算为93万元,决算支出为5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因为综治安全感调查年未完成,按合同规定,部份支出结转至下年度才能完成。

  8.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51.72万元,决算支出5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9.公共安全(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年初无预算,决算支出1.17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使用了上年该项目的财政结转资金。

  10.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年初预算安排80万元,决算支出83.09万元。增加原因为年初培训费预算是按老标准编制的,支出时是按培训新标准执行,导致培训费略增,并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11.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开

  发(项)。年初无预算安排,增加原因为使用上年度该项结转资金5.56万元。

  12.科学技术(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项)。

  年初无预算安排,增加原因为使用上年度该项结转资金0.15万元。

  13.社会保障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540万元,决算支出865.93万元,增加原因是年度中期新增离退休人员物业补贴等。

  14.社会保障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526.9万元,决算支出509.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

  15.社会保障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无安排,使用上年度该项结转资金0.48万元。

  16.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项)。年初无预算安排,使用上年度该项结转资金0.01万元。

  17.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8万元,决算支出18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1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万元,决算支出2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19.农林水(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无预算安排,决算支出20.4万元,主要是因为完成上年扶贫专项调查,使用上年该项财政结转资金。

  20.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项)。年初无预算安排,决算支出17.59万元,主要是因为由财政年中追加扶贫培训经费10万元,并使用上年该项财政结转资金。

  21.商业服务业(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款)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项)。年初无预算安排,决算支出20万元,增加原因是使用上年该项财政结转资金。

  2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59万元,决算支出为248.73万元,完成预算96.0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33.98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80.87%。

  其中:人员经费4221.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5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休费、抚恤金、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1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4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公务用车购置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总额及分项与年初预算数比较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8.8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4.89万元、公务接待费为6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7.9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11.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1.61万元,公务接待24.57万元。上述三项支出决算数分别比年初预算数下降60.67%、24.53%、61.61%。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数比预算数有较大程度下降。

  2.“三公”经费总额及分项与上年决算数比较及变动原因

  2017年经省相关部门批准,我局以旧换新购置公务用车一台,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19.52万元。剔除此项因素,“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比上年减少6.86万元,下降7.2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107.9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1.8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0.9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1.61万元,占支出总额的66.32%;公务接待费24.5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2.75%。具体开支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1.8万元,全年安排2人次分别参加国家统计局组团和省政府组织的因公出国(境)培训2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1.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9.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2.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发生的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和保险费等。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台。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57万元,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2017年本部门公务接待310批次,接待近2785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因此《政府性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根据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和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照湘财绩【2018】3号文件规定,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本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省级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从自评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履职和取得的效益几个方面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为97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指标评价体系较为完善。

  2017年本部门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一是加强培训与指导,把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责任传导到机关各处室和基层各单位,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意识。与业务处室密切配合,强化事前和事中管理,及时纠偏,堵塞漏洞,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二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通过绩效评价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以绩效为导向,创新预算管理模式,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对资金使用绩效突出的项目给予倾斜支持。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2.7万元,比2016 年增加27.76 万元,增长4.05%。主要原因是预付办公楼电费、局附三楼会议室开展维修、电源改造和置换办公室进行改造安装暖气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4.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2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39.0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日,本部门共有一般公务用车9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8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纳入预算管理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网络租赁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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