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财经委执法调研“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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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解全省各地贯彻落实新《统计法》和《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学习宣传执行情况,查看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探求贯彻落实的新思路和新举措,517日至19日,省人大财经委委领导带队,抽调省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省统计局相关人员组成2个执法调研组,分赴衡阳、岳阳两地对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工作情况进行执法调研。

  执法调研期间,调研组认真听取了两市对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工作情况的自查汇报和有关情况介绍,召开了有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统计部门、相关政府行政部门参与的座谈会,抽查了部分县区,全面了解了基层统计工作开展情况。执法调研组认为,新《统计法》颁布以来,各地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工作得到了不断推进,统计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统计地位得到了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得到了提高。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一些县区尚未依法设立独立的统计机构,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统计执法力度不够等。

  针对上述问题,省执法调研组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依法设立独立的统计机构,现有的统计机构应依法予以保留。调研组要求,在此轮县级机构改革中要确保统计部门独立设置,乡镇一级要依法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备统计人员。要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单位统计备案和重大项目统计备案等制度,积极探索统计系统省以下垂直管理模式,促进统计事业科学发展。

[供稿:政策法规处]

[责编: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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