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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第三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关于成立湖南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3-07-12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各市州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南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湘政办函[2013]64号)精神,湖南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经成立。现将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内设工作组及各工作组职责通知如下:

  一、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戴乐平 省统计局党组成员、总统计师

  常务副主任:向延华 省统计局普查中心主任

  副 主 任:晏向阳 省委宣传部思想政治工作处处长

  蒋天海 省发改委国民经济综合处处长

  唐晓军 省财政厅行政政法处副处长

  成   员:岳杨梓 省编办信息中心干部

  莫崇立 省经信委经济运行处副处长

  黄建明 省监察厅监察综合室正科级纪检监察员

  许长林 省民政厅规财处处长

  成 新 省监狱管理局总会计师

  刘祖芳 省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处长

  杨  琼 省国土资源厅测绘行业管理处主任科员

  姚建湖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计财处副调研员

  王 嘉 省交通运输厅计划统计处副处长

  朱光力 省商务厅综合处正科级

  贺美华 省文化厅文化产业处副处长

  朱 敏  省国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副处长

  王振军  省地税局征管处处长

  欧阳志刚 省工商局办公室主任

  杨 斌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院副院长

  杨 帆 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宣管处主任科员

  罗正茂 省新闻出版局办公室副主任

  王立凯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工业调查处处长魏祖元  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调查统计处处长

  周 杰 湖南银监局统计信息处副处长

  余支政 湖南证监局办公室副主任

  刘 忠 湖南保监局统计研究处副处长

  杨加勉 省军区后勤部事业办助理员

  何  雄 武警湖南省总队后勤部军需物资处助理员

  曾斌求 省统计局办公室主任

  张国强 省统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陈智勇 省统计局设计管理处处长

  张昭红 省统计局综合统计与经济研究室主任

  林德勇 省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处处长

  王书华 省统计局工业统计处处长

  唐素芳 省统计局能源统计处处长

  匡浩堂 省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处长

  唐根深 省统计局贸易外经统计处处长

  梁乃文  省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处处长

  朱继无 省统计局社会和科技统计处处长

  李机生 省统计局服务业统计调查处处长

  朱敏丽 省统计局财务基建处处长

  欧亚林 省统计局人事处副处长

  刘红旗 省统计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陈 晖 省统计局计算中心主任

  周曙东 省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高群芳 湖南省农村经济调查队队长

  李生春 省统计局宣传中心主任

  张亦军  省统计局地方调查队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何世平 省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二、办公室内设工作组及工作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

  工作职责:牵头负责组织和协调普查各项日常工作。承办综合性会议及会务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编发工作信息、管理文件等,并协调规范各工作小组起草的文件;制定经济普查各项工作方案、细则和工作计划,协调督促各级普查机构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协助完成印刷、设备等招标的组织与管理,负责普查员指导手册和普查报表等资料印刷工作;负责落实省级普查经费、人员、设备及普查工作人员所需物资等,负责组织第三次经济普查各阶段的工作督查;指导和协调县(市、区)普查“机构、人员、经费”的落实,做好普查各项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开展普查的总结、先进的评选和表彰工作等。完成其它相关工作。

  牵头单位:省统计局普查中心

  组成单位:省统计局普查中心、办公室、财务基建处、人事处、纪检监察室、计算中心、机关服务中心。

  组  长:向延华 省统计局普查中心主任

  (二)业务协调组

  工作职责:牵头负责组织开展普查业务工作。负责制定普查试点方案、单位核查比对方案和普查总体实施方案;统一组织试点,统一布置普查实施方案,统一组织开展单位核查比对工作,统一组织问题解答,统一组织绘制普查区电子地图;负责组织编写普查员相关专业指导手册及培训教材,组织开展普查及试点的方案和PDA、普查区电子地图等业务培训;组织实施普查登记工作,参与普查数据的收集、处理、汇总、上报等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提供普查所需的行政登记资料的相关事项;参加第三次经济普查质量检查和事后质量抽查及评估工作;完成其它工作。

  牵头单位:省统计局普查中心

  组成单位:省统计局普查中心、设计管理处、国民经济核算处、工业统计处、能源统计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人口和就业统计处、社会和科技统计处、服务业统计调查处、计算中心、湖南省农村经济调查队、地方调查队管理办公室、省编办信息中心、省民政厅规财处、省国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省地税局征管处、省工商局办公室、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院。

  组  长:罗新平 省统计局普查中心副主任

  (三)执法检查组

  工作职责:牵头负责经济普查的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受理普查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举报;对普查活动中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进行直接调查,提出处理意见;督促地方各级普查机构查处普查活动中的违法违纪案件;对普查活动中的典型违法案件予以曝光。

  牵头单位:省统计局政策法规处

  组成单位:省监察厅监察综合室、省统计局政策法规处、设计管理处、普查中心、办公室、国民经济核算处、工业统计处、能源统计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人口和就业统计处、社会和科技统计处、服务业统计调查处、纪检监察室、湖南省农村经济调查队、地方调查队管理办公室。

  组   长:张国强 省统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四)宣传组

  工作职责:牵头负责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负责制定普查的宣传工作规划、方案及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组织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名义开展的大型宣传活动;负责普查工作各项宣传报道,及时报道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好人好事等;负责检查指导各市州普查的宣传工作;负责与宣传部门和各媒体的联系协调工作;负责“湖南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专栏”的建设和信息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负责普查工作的各阶段数字影像资料的收集与制作。负责向国务院经普办报送有关普查信息。

  牵头单位:省统计局宣传中心

  组成单位:省委宣传部思想政治工作处、省统计局宣传中心、普查中心。

  组  长: 李生春 省统计局宣传中心主任

  (五)数据质量管理组

  工作职责:牵头负责管理、指导和评估各级、各部门、各专业和各阶段的经济普查质量控制工作;负责制定普查工作的各阶段质量控制办法;参加制定普查各项工作方案、细则和工作计划;参与组织编写相关专业普查员指导手册及培训教材;对普查数据进行验收;组织开展普查质量检查和事后质量抽查及评估工作;负责协调个体户普查工作;制定普查年度市州及县(市、区)GDP核算方案;完成普查年度省及市州GDP核算工作。

  牵头单位:省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处

  组成单位:省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处、普查中心、设计管理处、工业统计处、能源统计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人口和就业统计处、社会和科技统计处、服务业统计调查处、湖南省农村经济调查队、地方调查队管理办公室、省编制办信息中心、省民政厅规财处、省国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省地税局征管处、省工商局办公室、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院、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工业调查处。

  组  长: 林德勇 省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处处长

  (六)数据处理组

  工作职责:牵头负责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负责普查数据处理方案、数据处理实施细则制订和软硬件环境的准备与建设;对数据处理制度进行二次开发;负责组织全省普查数据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培训市州数据处理人员,指导市州、县(市、区)完成数据处理任务;负责组织数据上报、问题解答、数据传输、逻辑审核和汇总等工作;负责组织数据处理质量抽查工作;协助配合各业务组完成数据的审核、查询、汇总与上报;参与普查资料开发工作;负责普查数据库建设;协助完成单位名录库建设和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牵头单位:省统计局计算中心

  组成单位:省统计局计算中心、普查中心、设计管理处、国民经济核算处、工业统计处、能源统计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人口和就业统计处、社会和科技统计处、服务业统计调查处、湖南省农村经济调查队、地方调查队管理办公室。

  组  长:陈晖 省统计局计算中心主任

  (七)开发应用组

  工作职责:牵头负责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工作;负责普查数据的发布和普查资料编辑出版等;负责组织全省经济普查分析研究工作;发布经济普查研究课题招标公告;完成普查研究定标工作;确定经济普查资料的重点研究方向;组成专题研究组,对特定的课题进行攻关研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包括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大专院校、研究机构、专家学者等,积极参与经济普查分析研究工作;负责名录库建设和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

  牵头单位:省统计局普查中心

  组成单位:省统计局普查中心、设计管理处、综合统计与经济研究室、国民经济核算处、工业统计处、能源统计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人口和就业统计处、社会和科技统计处、服务业统计调查处、计算中心、统计科学研究所、湖南省农村经济调查队、地方调查队管理办公室。

  组 长:向延华 省统计局普查中心主任

  (八)规模以上工业组

  工作职责:参加制定经济普查各项工作方案、细则和工作计划;负责组织编写规模以上工业普查培训教材,负责本专业的培训工作;负责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名录的比对、确认和联网直报等工作;负责规模以上工业普查数据审核、验收、汇总、数据质量评估;负责本专业的信息化情况、能源和水消费情况、从业人员及劳动工资总额报表的布置、初审、催报等;参加普查数据质量抽查工作;负责规模以上工业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

  牵头单位:省统计局工业统计处

  组成单位:省统计局工业统计处

  组   长:王书华 省统计局工业统计处处长

  (九)能源组

  工作职责:参加制定经济普查各项工作方案、细则和工作计划;负责组织编写能源专业的培训教材;负责本专业的培训工作;负责能源生产的单位名录比对、确认和联网直报等工作;负责评估、审核、汇总各专业报送的能源和水消费普查数据,负责能源和水消费普查表的布置、审核、验收、汇总和数据质量评估;参加普查数据质量抽查工作;负责能源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

  牵头单位:省统计局能源统计处

  组成单位:省统计局能源统计处

  组   长:唐素芳 省统计局能源统计处处长

  (十)建筑业、房地产组

  工作职责:参加制定经济普查各项工作方案、细则和工作计划;负责组织编写建筑业、房地产业普查培训教材,负责本专业的培训工作;负责资质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单位名录的比对、确认和联网直报等工作;负责本专业(含个体户)数据审核、验收、汇总和数据质量评估;负责本专业的信息化情况、能源和水消费情况、从业人员及劳动工资总额报表的布置、初审、催报等;参加普查数据质量抽查工作;负责建筑业、房地产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

  牵头单位:省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

  组成单位:省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

  组  长:匡浩堂 省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处长

  (十一)贸易组

  工作职责: 参加制定经济普查各项工作方案、细则和工作计划;负责组织编写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和餐饮业普查培训教材;负责本专业的培训工作;负责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和餐饮业单位名录比对、确认和联网直报等工作;负责本专业(含个体户)数据审核、验收、汇总和数据质量评估;负责本专业的信息化情况、能源和水消费情况、从业人员及劳动工资总额报表的布置、初审、催报等;参加普查数据质量抽查工作;负责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和餐饮业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

  牵头单位:省统计局贸易外经统计处

  组成单位:省统计局贸易外经统计处

  组  长: 唐根深 省统计局贸易外经统计处处长

  (十二)劳动工资组

  工作职责:参加制定经济普查各项工作方案、细则和工作计划;负责组织编写本专业的培训教材,负责本专业的培训工作;负责联网直报以外的劳资单位名录比对和确认工作;负责联网直报以外单位从业人员及劳动工资总额数据审核、验收、汇总和数据质量评估;负责本专业普查数据审核、验收、汇总和数据质量评估;参加普查数据质量抽查工作;负责本专业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

  牵头单位:省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处

  组成单位:省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处

  组   长: 梁乃文 省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处处长

  (十三)社科组

  工作职责:参加制定经济普查各项工作方案、细则和工作计划;负责组织编写科技、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培训教材,负责本专业的培训工作;负责与制造业、批零业、服务业等相关主体专业共同做好文化及相关产业单位名录比对、确认等工作;负责本专业普查数据(含科技、文化及相关产业等)审核、验收、汇总、数据质量评估;参加普查数据质量抽查工作;负责科技、文化及相关产业等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

  牵头单位:省统计局社会和科技统计处

  组成单位:省统计局社会和科技统计处

  组  长: 朱继无 省统计局社会和科技统计处处长

  (十四)服务业组

  工作职责:参加制定经济普查各项工作方案、细则和工作计划;负责组织编写服务业培训教材,负责本专业的培训工作;负责限额以上服务业单位名录比对、确认和联网直报等工作;负责本专业普查数据(含个体户)审核、验收、汇总、数据质量评估;负责本专业能源和水消费情况、从业人员及劳动工资总额报表的布置、初审、催报等;负责本专业和各专业报送的信息化情况表数据的审核、验收、汇总、数据质量评估;参加普查数据质量抽查工作;负责服务业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

  牵头单位:省统计局服务业统计调查处

  组成单位:省统计局服务业统计调查处

  组  长:李机生 省统计局服务业统计调查处处长

  (十五)农业组

  工作职责:参加制定经济普查各项工作方案、细则和工作计划;负责组织编写第一产业普查的培训教材,负责本专业的培训工作;负责第一产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名录比对、确认等工作;负责本专业普查数据审核、验收、汇总和数据质量评估;参加普查数据质量抽查工作;负责本专业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

  牵头单位:湖南省农村经济调查队

  组成单位:湖南省农村经济调查队

  组  长:高群芳 湖南省农村经济调查队队长

  (十六)规模以下工业组

  工作职责:参加制定经济普查各项工作方案、细则和工作计划;负责组织编写规模以下工业普查培训教材,负责本专业的培训工作;负责规模以下工业(含个体户)普查数据审核、验收、汇总和数据质量评估;参加普查数据质量抽查工作;负责规模以下工业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

  牵头单位:省统计局地方调查队管理办公室

  组成单位:省统计局地方调查队管理办公室

  组   长: 张亦军 省统计局地方调查队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湖南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201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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