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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计局精心谋划2016年统计法治工作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6-03-31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全国及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省统计局按照国家统计局法治统计工作部署和全省统计工作总体安排,精心部署和谋划2016年统计法治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统计法治意识。深入学习贯彻国家统计局“一二三四”统计改革发展战略,切实加强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理清“十三五”时期统计法治工作思路,谋划“七五”统计普法工作,健全完善统计法治工作制度,为现代统计体系建立好法律完备、普法深入、执法严格、惩戒有力的统计法治体系。切实把握新常态下统计法治工作新要求,不断强化统计法治意识,既要严肃查处虚报、指报、代报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又要防范统计调查对象瞒报和对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漏统,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二是营造良好环境,大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拓展渠道,创新形式,营造环境,扩大效果,科学制定“七五”统计普法规划。要好抓领导干部普法,继续推进统计法纪教育进党校,积极开展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领导统计工作、带头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抓好统计工作人员捍卫法律,认真开展统计法律知识宣传讲座,培养教育各级各类统计人员恪守统计职业道德,不断增强各级各类统计人员认真履职、尽职尽责的自觉性。要狠抓广大统计调查对象普法,组织开展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充分利用年报会和统计执法、统计巡查等时机,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社会各界媒体广泛宣传,提高统计调查对象支持配合的自觉性,自觉履行权利义务。

  三是严格执法检查,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统计执法检查要把握新常态的统计工作要求,既要严肃查处虚报、指报、代报,更要严格查处瞒报、漏统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要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高效率抓好“常规”执法检查,高质量抓好“重点”执法检查,高标准抓好“专项”执法检查。要严格遵守统计违法惩处标准,对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必须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严肃处理,坚决杜绝只执法检查不办案的现象。要全力规范统计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办案标准、规范办案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文书网上公布制度。认真开展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审评查,不断提高统计行政执法案卷整理质量。

  四是改进统计巡查,全面推进依法统计工作。要对本地的统计巡查工作进行统筹安排、改进方式、加大力度、确保成效。要把年度考核数据质量靠后、平时工作中发现问题数量较多、性质较严重的地区和行业列为统计巡查重点对象。要将统计执法检查有机融合到统计巡查工作当中去。要搞好统计执法检查“回头看”,对近几年来统计执法检查立案处理的单位或企业进行回访,重点了解整改落实、责任追究等方面的情况,对整改落实、责任追究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要严格问责、立行立改。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要不断完善统计法规制度建设,健全涉外调查许可程序及申请指南。要切实加强依法行政教育培训,着力强化统计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和创新能力,提升统计法治人员综合素质。要严格规范依法行政权力运行,加强行政执法程序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文书网上公布制度,确保执法工作运行规范。要努力提高法治队伍综合素质,按照“三严三实”标准和要求,以“严”的态度自我约束,以“实”的作风扎实干事,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自觉修炼,积极作为、敢于担当,争做统计法律捍卫者和数据质量保卫者。

  [供稿:政策法规处 周颖江]

  [责编: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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