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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湖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湘农普办〔2016〕12号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6-06-23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各市州、县市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委员会(局):

  国务院于去年6月发文决定从2016—2018年在全国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简称“三农普”)。省政府对此极为重视,已于去年10月发出了《关于做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15〕42号),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召开了全省“三农普”工作会议,部署了相关工作。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三农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三农普”工作的重大意义

  近些年来,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农业农村发展环境发生

  了深刻变化,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适时做出了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确保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战略部署。按照《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每十年一次的农业普查,目的是为了摸清“三农”家底,反映“三农”发展新变化,找准“三农”新问题,掌握农业发展变化规律,更有针对性地完善和强化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更有力地推动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意义十分重大。全省各级农业部门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精神上来,将“三农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三农普”工作,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要加强与当地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沟通衔接,确定专门处(科、股)室全程参与,明确专人负责,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保障,并纳入本单位年终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选聘高素质的普查员

  此次农业普查内容涵盖广、涉及范围宽、农户分布散、时间跨度长、技术含量高,全省共计需要40多万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随着城乡经济一体化和农民外出务工常态化,在农村地区招聘合格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难度大。全省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基层工作人员对“三农”情况比较熟悉、与农民联系比较紧密的特点,在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从农机、农技、畜牧水产等农口系统基层工作人员中挑选一批思想作风过硬、业务工作较熟悉的同志担任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

  三、做好相关数据摸底工作

  这次普查共有5类普查表, 600多个调查指标,内容较为繁杂,涉及范围广,涵盖农业的方方面面,需要大量的数据资料。各市州、县市区农业部门要与当地统计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提供普查所需资料,搞好相关调查资料口径的衔接和数据比对。

  四、认真搞好系统内的普查工作

  按照《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方案》要求,农业系统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和非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性活动属于此次普查范围。各级农业部门要主动与当地农普办协调衔接,细化调查方案,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普查任务。

  湖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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