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省统计局系统财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局党组决策部署和国家统计局财务工作部署,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增强经费保障能力和预算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加强资金监管、绩效评价、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工作,为统计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务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
(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局机关财务党员干部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紧密结合财务工作实际,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提升保障水平,着力推进财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根据局党组和机关党委的要求,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加强和完善党建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按照“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要求,努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支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等重要批示精神,全面提升财务服务水平。
(三)持续深化“四风”问题整治。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党性原则,持之以恒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积极配合做好巡视整改和“四风”问题整治工作。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
二、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增强经费保障能力
(一)进一步提高预算保障水平。密切关注预算改革、统计改革动向及第四次经济普查进度,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努力提高预算保障水平。重点关注中央事业编制下划涉及的中央事业编人员基本支出划转,以及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及”四下” 统计调查等项目支出。
(二)做好完善统计体制改革各项措施预算保障。在继续做好常规统计调查工作预算保障的基础上,围绕推进新时代现代化统计调查的目标,统筹预算资金,切实做好各项改革措施的经费保障。加强统计执法经费保障和管理,着力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职责,强化统计执法执纪监督工作。加强建立提升统计生产方式、提升统计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水平、提升统计服务社会公众水平等的预算保障。
(三)进一步规范项目预算管理,优化预算安排规则。研究做好中央事业编制下划和地方单位预算体制变更相关准备工作。落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做好援疆援藏经费保障工作。聚焦精准扶贫,推动脱贫攻坚,继续做好驻村帮扶经费保障工作。以“厉行节约、规范保障”为遵循,进一步优化机关本级预算安排规则。以”向基层倾斜,向贫困地区倾斜,向业绩突出地区倾斜”为原则, 进一步提高下拨经费的绩效,将统计预算安排在最需要的地方、最有效力的地方。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内部控制和预算监管
(一)进一步筑牢纪律防线。进一步梳理分析各单位巡视、审计、国库动态监控、财务检查发现的各类财务管理问题,通报典型违纪违规案例,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进一步增强财经纪律意识和风险意识,防患于未然。强化廉洁从政学习教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风险防范体系。
(二)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强化局机关财务内部控制建设,积极推动内部控制信息化系统应用,推进全省统计局系统财务内部控制建设。查找、梳理、评估业务工作及内部管理中的风险,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纳入内部控制建设。聚焦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深化、细化风险评估,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梳理制度,修订制度,推进财务管理的标准化、流程化、信息化,规范运行,防范风险。
(三)进一步改善预算执行。加强对市县统计局中央事业经费的管理,均衡预算执行进度,加快结转结余资金的执行。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升预算执行效率。加强和提高综合分析水平,做好决算编报和审核工作。继续落实预算执行通报制度,加大督办力度。做好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账户管理和支出动态监控等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预算监管。加强对局机关的财务监督检查,加大对市县统计局财务检查、内部审计力度,防范财务风险。按照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审计处要求,制定当年审计计划。按照每三年轮审一次的原则,对全省市县统计局中央经费和基层统计调查补助经费转移支付进行内审,审计期间为前三年。并注重财务检查和内部审计的成果运用和整改整治,提升基层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建立完善惩戒措施,对巡视、审计、监督检查中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财经纪律的单位,在预算安排、预算调剂、财会考核等方面采取惩戒措施。按要求做好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和绩效评价向社会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扩大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覆盖范围,把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责任传导到局机关各部门和基层各单位,努力提高统计部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统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二)优化绩效目标设定和绩效评价。结合统计部门业务特点,进一步优化预算绩效、项目支出绩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评价指标设置。做好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强化事前和事中管理,及时纠偏,堵塞漏洞,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完善绩效评价方式,提高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和专业性。
(三)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通过绩效评价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以绩效为导向,创新预算管理模式,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突出的要给予大力支持,对绩效不明显甚至无效低效的资金要切实减少。
五、加强内部财务管理,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进一步优化会计核算。加强会计核算,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核算行为,防范会计核算缺失。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凡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原则上不使用现金结算。完善财务信息系统,落实岗位工作标准化。加强学习和宣传财经纪律文件和财务政策。
(二)严控一般性支出。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禁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花钱。继续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等支出。努力减少支出,控制行政运行成本。
(三)做好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按照财政部要求,组织做好《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宣传和实施工作,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确保统计系统各预算单位按时执行新会计制度,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
(四)加强资产、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积极配合资产管理部门,进一步理顺资产管理职能,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资产事项审批效率。修订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工作制度,提高管理办法的可操作性,推进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规范化。按照中央和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求,会同省财政厅研究编制《湖南省统计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进一步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计划编报,防范政府采购风险。加强和改善国有资产管理,确保保值增值。配合做好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编制工作。
六、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发现和解决问题能力
(一)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聚焦巡视、审计、财务检查、国库动态监控、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和基层反映的难题,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解剖麻雀”式的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一线、了解真实情况,精准发力、狠抓落实。加强财务分析研究,充分运用调研结果,促进财务服务统计大局、服务基层的能力提升。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弘扬统计核心价值观,厚植统计文化,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统计财务干部队伍。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强学习和交流,建立机关财务人员每周一学、系统财务人员每年一学的学习培训制度。组织开展专题研究和现场交流,不断提高财务队伍业务素养。加强调研报告、培训成果、会议精神等成果共享。继续支持业务骨干参加财政厅和国家统计局人才培训计划,支持业务骨干申报会计专业学历提升学习和技术资格,培养财务领军人才;加强内网专栏、微信等业务平台建设,促进业务交流,相互借鉴,共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