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统计违法违纪行为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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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颁布实施,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很多主流媒体不仅在显著位置刊发《处分规定》全文或主要内容,刊发三部委负责人答记者问的全文,还推出了社论、评论员文章等。各界人士除了对出台《处分规定》及其主要内容表示赞同和支持之外,还对如何防止并及时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发表了许多看法。当然,也有一些文章对其能否落到实处、收到实效表示了一定程度的担心。

  因此,这一规定的出台,既是贯彻现行统计法规的具体措施,为改善统计工作环境、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了契机和保障,将对震慑和查处弄虚作假等统计违法行为产生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同时,也对统计工作特别是执法检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对统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对政府统计的信誉及形象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考验。制度是保障;但制度既是靠人来制定,也是靠人来执行的。要把《处分规定》落在实处,使其真正有效遏制统计违法违纪行为,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统计系统同仁、人事和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遏制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各级党委、政府要贯彻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无论是一个部门、单位,还是某个具体个人;无论是党政领导,还是各级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上违法违纪,其原因都是个人或部门利益作祟。但更主要更突出的问题是,担负一定领导职务的人在统计数据涉及政绩、利益的时候,不能正确对待和把握。相比较而言,统计人员的弄虚作假,往往也是看领导脸色行事的结果。而与统计法规所不同的是,处分是一种由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惩戒,本身要由实施惩戒的部门领导同意。因此,在《处分规定》出台之后,领导就是决定的因素。要真正遏制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各级领导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客观认识和把握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不仅自己不干预统计工作和统计数据,而且要明确要求和鼓励自己的下级报实数、讲实话,坚决查处任何虚报、瞒报等违法违纪行为,努力杜绝“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现象,决不让以数谋官者得逞。

  遏制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要尽职尽责、坚持职业操守。确保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立身之本;坚持实事求是是统计人员的天职。《处分规定》毕竟是一个针对统计工作所做的规定,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扮演着特殊的乃至首当其冲的角色。因此,统计人在用一切技术和组织手段确保数据质量的基础上,必须坚守职业道德的底线,对一切没有道理的行政干预敢于说“不”。统计人也许会在一定时间内,因坚持原则而受到不公正待遇。但是,你从事了这个职业,别无选择。坚持原则,即使受到打击报复,至少是虽败犹荣;放弃原则,哪怕违心弄虚作假,也难免身败名裂。当然,除了敢于说“不”,统计人也应该学会善于说“不”。必要时,应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要讲一讲统计指标的口径范围、计算方法、统计渠道,讲一讲数据间的逻辑关系和制约因素,讲一讲“皇帝的新衣”骗不了任何人的大实话。当然,那些干预统计数据乃至打击报复的行为,一般是不留痕迹的。因此,统计人在坚持原则的同时,也应尽力做好自我保护,掌握必要的人证物证。

  遏制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人事、监察部门要出以公心、敢于“亮剑”。要深刻认识到,在统计上弄虚作假也是严重的腐败行为。尽管出台《处分规定》彰显了在统计领域重拳打假的决心,但打假工作要取得实效,还要克服许多困难,作出极大的努力。各级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要敢于碰硬,敢于叫板。要认真对待每一起有真凭实据的举报,对每一个线索清晰的疑似违法违纪事件,都应认真对待,高度重视,深入调查,得出准确结论。要加强三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共同应对处理好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不仅要及时查处各种弄虚作假行为,更要为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的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撑腰,严格甄别并严查严办对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恶性事件。

  遏制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社会各界人士也要共同参与、共同努力。统计反映社会发展。统计数字其实和每一个社会成员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其实也体现着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因此,统计造假是一种社会现象,是社会上各种弄虚作假的集中体现,有着其特定的社会背景和土壤。遏制统计造假行为,也需要综合治理。作为社会中的每一个个体,都应该对统计数据多一些了解和认识,对统计工作多一些关注和监督;并在自己工作和生活的领域,在自己扮演的社会角色中,多一些真实,少一些虚假。统计造假行为的减少,一定是和社会生活中各种虚假现象的减少互为因果关系的。让我们共同为此而努力。

遏制统计违法违纪行为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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