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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瑞军等:统计数据质量问题及质量控制方法研究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06-11-17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的“生命”,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科学决策,事关统计部门的声誉、权威和存在价值。数据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以此为依据的决策正确性与科学性。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广泛,特别是信息网络技术的推广应用,对统计数据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赋予其更新的内涵,数据质量的概念从狭义向广义方向发展,提出了多维的、全方位的数据质量概念,需要建立一套全面的、系统的统计数据质量评价和管理体系。

    一、统计数据质量的涵义及质量控制的意义

    在人们的一般观念中,准确性是统计数据质量的同义词,统计误差越小越准确,数据质量就越高。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国际统计界基本上是以提高数据准确性为出发点,从数理统计和抽样技术角度,大量研究如何缩小统计误差、控制数据质量。随着人们质量观念的变化,质量不仅仅单纯是指产品或服务的使用性能,还包括产品或服务满足用户需求的程度,它是一个包含丰富内涵、具有多维因素的综合性概念。简单地说,数据质量是指统计信息对用户需求的满足程度。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适用性:是指收集的统计信息是否有用,是否符合用户的需求。它要求政府统计机构与社会各界保持密切的联系,在开展某一统计调查之前,首先必须了解用户的需求,收集有用的统计信息。

    2、准确性:是指统计估算值与目标值之间的差异程度。统计误差越小,准确性就越高,统计误差应控制在一个可接受的置信区间内。

    3、及时性:是指调查基准期与统计数据发布时间之间的间隔时间。统计数据质量的及时性要求政府统计机构提高统计数据发布的时效性,便于用户及时掌握统计信息。

    4、可比性:是指同一项目的统计数据在时间上和空间上可比程度。这要求统计的概念和方法在时间上保持相对稳定,在不同地区使用统一的统计制度方法和标准分类,保证统计数据的口径范围、计算方法在时间上衔接一致,在地区之间可比。

    5、可衔接性:是指不同统计项目之间即同一统计机构内部不同统计调查项目之间、不同机构之间以及与国际组织之间统计数据的衔接程度。

    6、可取得性:是指用户从统计部门取得统计信息的容易程度,包括列明用户从统计机构可以取得的统计信息内容以及应用先进便捷的统计信息服务方式。

    7、可解释性:是指在公布统计数据时,应同时公开关于统计数据的补充信息或称为“源数据”,即关于统计数据的解释说明。

     8、客观性:是指统计机构应该遵守统计数据收集、加工整理和公布过程中遵守客观性原则,在客观、公正的基础上收集统计数据,从统计的角度选择调查方法和统计方法,统计政策和统计工作过程应公开透明。

    准确性和及时性是对统计数据质量的两项基本要求。其中,准确性的要求是第一位的,是统计工作的生命。它确定着统计资料是否有效和价值的高低,是衡量统计数据质量的根本标志。准确可靠的统计数据,便于决策和管理者正确地把握形势,客观地剖析问题,从而作出科学的决策。反之,有水分的、失实的统计数据,相互矛盾的统计数据,给决策者以错误的信号,将会误导决策和调控,对改革和发展事业将会造成重大损失。因此,统计工作者必须以对本职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以统计数据为对象,以消除统计数据的差错为目标,千方百计搞准统计数据,达到强化统计数据质量控制的目的。

    二、常见的统计数据质量问题及分析

    1、数据不实、甚至弄虚作假。这是最常见的统计数据质量问题,也是危害最为严重的数据质量问题。这类统计数据完全是虚构的杜撰的,毫无事实根据。造成统计数据虚假的因素多种多样,比如,有意虚报,瞒报统计数据资料,指标制定不严密,统计制度不完善,不配套等。

    2、拼凑的数据。这种数据是把不同地点,不同条件,不同性质的数据在收集、加工、传递过程中,人为地拼凑成同一时间、地点、条件和性质下的同一数据。这种东拼西凑的数据,虽然分别有事实根据,但是从整体上看数据是不符合事实的,其性质与数据虚构相同。

    3、指标数值背离指标原意。这是由于统计工作者对指标的理解不准确,或者是因为指标含义模糊,指标计算的随意性大等原因造成的数据质量问题,表现为收集整理的统计数据不是所要求的统计内容,数据与指标原意出现走样,面目全非。

    4、数据的逻辑性错误。这是指统计资料的排列不合逻辑,各个数据、项目之间相互矛盾。例如,企业产品成本中主要的组成部分是原材料、燃料、动力的消耗,如果企业报送的统计资料中,总成本显著下降,而主要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消耗大幅度上升,这就存在矛盾,表明数据有逻辑性错误。

    5、数据的不可比性。它是指同一个指标在不同时期的统计范围、口径、内容、方法、单位和价格上有差别而造成的数据的不可比性。

    6、数据不完整。这里指调查单位出现遗漏,所列项目的资料没有搜集齐全,不符合统计资料完整性的要求。数据不完整,就不可能反映研究对象的全貌和正确认识现象总体特征,最终也就难以对现象变化的规律性做出明确的判断,甚至会得出错误的结论。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

    一是统计观念缺乏创新,统计手段和方法不科学,造成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弱化”,指导决策和服务管理的职能作用“淡化”。

    二是统计基础工作薄弱。有些基层单位不重视统计工作,统计机构或并或撤,统计人员随意更换,或兼任其他多项工作,使之身兼数职,造成统计人员一心多用,严重影响统计工作质量。部分企业单位的基础核算资料、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不健全。甚至有的根本没有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数据缺乏可靠的依据。个别企业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不完善、不规范,凭印象填报数据,有的甚至连报表都没有,靠工作人员估报,统计数据随意性较大,这就更难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三是统计队伍素质不高。在基层统计人员中存在业务素质偏低,新手多,外行多,复合型人才少,尖子人才少的问题。由于基层统计人员缺乏必要统计基础知识,不能运用科学方法搜集、整理、论证统计数据,仍然沿用过去的统计方法。同时,统计人员社会地位较低,待遇较差,导致一些统计人员缺乏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造成基层统计队伍不稳,人才外流问题严重,统计岗位调换频繁,还有一些单位根本没有固定的统计人员,临时抽人填报,工作中完全靠估计,凭感觉,应付了事。

    四是盲目追求政绩造成了对数据质量的负面影响。通常,人们把工作业绩作为衡量管理者在任期间工作能力的尺度。统计数字作为一定时期经营成果的客观反映,就被赋予了极为特殊的色彩。某些领导人对统计工作的行政干预使得统计数据的客观性、真实性受到影响。

    三、统计数据质量控制的途径和方法

    1、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应当是全过程的、全员参加的数据质量控制。首先,统计数据质量控制要贯穿于统计工作的全过程。统计数据的质量是统计“过程”的结果,所以必须对统计调查、数据收集、统计核算、统计分析、统计报告、统计服务、统计监督等各个环节,统筹兼顾、系统优化,而不是“头疼医头、脚痛医脚”地搞单打一。其次,参加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和控制的人员应当是全面的。全体统计工作者都要树立数据质量意识,各个主要的工作环节都要落实专人负责。只有人人关心数据质量,大家都对数据质量高度负责,产生优质的统计数据才有坚实的群众基础。

    2、统计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统计设计是统计工作的首要环节,统计数据质量的好坏,首先决定于这个过程,它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前提。如果设计过程的工作质量不好,就会给统计数据质量留下许多后遗症。设计过程的质量控制需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①正确规定统计数据质量标准。数据质量标准是指根据不同的统计目的对统计数据精度所提出的要求。满足统计目的精度的统计数据就是准确的,高质量的统计数据。首先要作充分的调查,系统地收集市场和用户对统计数据的反映和实际使用效果的情况;其次要分析研究过去统计数据的主要质量问题,找准统计数据质量控制的主攻方向;最后要进行反复论证,考虑到统计工作中实际能够达到的水平。

    ②合理设计统计指标体系及其计算方法。统计指标设计得是否合理,也是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的因素之一。采用统计报表搜集资料,首先要实行标准化管理,制定的指标要符合统计制度的规定,范围要全,分组要准,指标涵义的解释和计算方法要精确;其次要对统计报表的设计、制发、填报、汇总的全过程实行全面质量控制。

    3、资料整理鉴别阶段的质量控制。统计资料整理鉴别阶段出现的差错是统计数据质量问题的重要方面。如果资料不准确,就会影响结论的正确。因此,要特别注意审查资料的可靠性和适用性,要弄清楚统计指标的口径范围、计算方法和时期时点。对于口径不一致或不完整的资料,需要进行调整、补充;对于相互比较的资料,必须要注意有无可比性;一旦发现数据有严重的质量问题,应进行核实,避免有质量问题的资料进入汇总处理阶段。总之,对搜集到的资料,经过鉴别推敲、核实审定、使之准确无误,才能使统计数据的质量得到保证。

    4、人为错误的质量控制。一是要大力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依靠先进技术实现统计手段的创新和统计数据“快、精、准”的高质量标准,是统计改革和发展的必由之路。目前,以有许多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量力而行,在企业内部建立统计局域网络,一方面减轻了统计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在提高信息传输速度的同时,也使数据质量有了大幅度的提高,真正实现了数据反馈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二是要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统计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是统计人员在统计岗位上能否顺利有效地开展工作,特别是能否切实履行、充分发挥统计人员职能的先决条件。要通过统计业务培训,把企业统计练成一支懂得统计理论,能干统计实务,会当领导参谋,既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又适应现代化管理需要的具有过硬本领的队伍,杜绝因业务不熟悉而造成的数据质量问题。

     四、郴州市统计数据质量控制的做法

    多年来,郴州市统计局认真贯彻国务院领导“不出假数”、“真实可信”的指示,坚持统计工作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在统计数据质量控制方面采取了一些具体有效措施:

    1、建章立制,建立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的有效机制。2003年3月,郴州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要建立“统计数据质量信不过单位”通报制度,对统计数据质量不高,考核评价确定为“统计数据质量信不过单位”的,除通报批评外,还要取消当年和下年度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及有关考核评价资格。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文件精神,当年7月份,郴州市统计局起草了《郴州市统计数据质量情况考核评价办法》。在征求各市县各级各部门的意见进行反复修改后,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印发。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情况考核评价,是在对各级、各部门所属单位统计数据质量保障体系及其主要指标数据质量进行检查核定的基础上,利用统一规定的记分标准,从总体上对各级、各部门数据质量情况、统计基础建设情况等两个部分进行量化评估确定优劣的一种手段。这是该市在抓统计数据质量方面的一项新的探索,它把统计数据质量情况和其绩效评价程度的声誉直接挂钩,从而促进了统计数据质量由统计部门一家抓,向党委、政府重视抓、有关部门共同抓、上下联动着力抓的方面转变。实践证明,这是抓好统计数据质量的有效机制。

    这一考核评价办法的出台,在全市引起了极大反响。各县(市、区)以此为契机,召开高规格大规模的会议进行贯彻,以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着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2003年8月25日,永兴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统计工作会议,县四大家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提出“三个到位四个新”。“三个到位”指组织领导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四个新”指一要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上新档次,经得起评估核实;二要确保队伍建设上新台阶,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统计队伍;三要确保统计执法检查上新水平,进一步消除虚假统计数据和打击统计违法行为;四要确保传输手段上新起点,建立一个覆盖全县的统计信息化体系。同年11月,桂阳县人民政府也召开高规格的统计工作会议,县政府印发了《桂阳县乡镇统计工作管理若干规定》,为加强乡镇统计队伍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奠定了基础。

    2、配套出台《郴州市统计数据质量情况考核评价实施细则》。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情况考核评价工作的可操作性,确保考核评价结果客观、公正。2003年9月郴州市统计局制定了《郴州市统计数据质量情况考核评价实施细则》。细则中对21个考核评价指标的认定和计算进行了解释和说明,其中对统计人员配备率、乡镇专职统计人员配备率、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率、统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率、统计普法对象参加培训率、统计台账建立率、统计原始记录健全率、统计报表填报手续完备率以及统计数据差错率等提出具体要求。实施细则是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情况考核评价,促使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有效工具。

    3、加大数据质量的审核督查力度。1995年郴州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以加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以此为契机,郴州市统计局与市人大财经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监察局、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发文,建立了全市统计执法大检查制度,每年开展一次全市性统计执法大检查,为搞准统计数据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在季度统计报表中,郴州市对GDP、固定资产投资、工业产值、农业产值、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居民收入等重要数据,加强了数据质量的审核把关,实行层层审核评估,级级把关,下审一级,并不定期下去进行抽查。2003年6月,根据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在全市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上关于“投资看项目、收入看税票、外资看台账、出口看报关、产值看台账”的要求和省统计局的有关部署,下发了《关于大力切实加强数据质量评估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统计部门加大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力度,切实搞准统计数据,对在统计数字上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对此事,省和国家统计局的内部信息网相继进行了报道。

    针对统计数据质量上面存在的少数地方和部门数据不实等问题,2005年3月以来,市统计局先后下发了《关于严格把好统计数据质量关的通知》、《关于加强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曝光工作的通知》等4个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统计部门加强质量把关,加强统计执法力度,打击统计违法行为。市统计局对全市典型统计违法案件向社会进行了通报曝光。

    为了搞准经济普查数据,确保普查数据质量。2005年5月2日,郴州市统计局和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市、县两级普查机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记者等各界人士,参与开展核查经济普查数据的活动。并且,市局于5月16日率先召开市城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记者汇报会,请他们参与核查经济普查数据的活动。5月27日-31日,市经济普查办又抽调18名业务骨干,分组对各县(市、区)的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情况进行了抽查。

    4、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确保统计源头数据真实可靠。

    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是郴州市坚持多年的工作重点之一。根据湖南省统计局局的布置和《郴州市统计数据质量情况考核评价办法》所规定的内容和具体要求,郴州统计局狠抓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统计组织网络。在省统计局的关心和支持下,经过多年的努力争取,国家统计局批准成立了郴州市企业调查队,现已正式挂牌,与原来的地方企调队合署办公。现在,市、县两级全部成立了地方企调队和普查中心。乡镇、街道和社区的统计力量也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二是抓基层单位的统计台账建立。2003年以来,全市共向基层发放统计台账5000多本,要求县(市、区)统计局,乡镇统计站,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下工业的样本企业及年销售收入4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都要建有规范的统计台账。北湖区统计局出台了《关于加强乡镇村统计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的文件,按照文件要求,局领导和所有专业人员对乡镇街道实行分片包干,负责指导建立统计台账、整理统计原始资料及其它统计基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三是加强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从基层统计工作状况看,基层统计队伍不稳,人员素质不高,是影响基层提升统计工作质量的重要因素。因此,郴州市从基层统计人员素质抓起,通过抓职称、统计证、在教育考试和以会代训、举办统计知识培训班等形式,切实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

    通过采取以上统计数据质量控制措施,郴州市的统计数据质量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和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肯定与认同。为政府领导进行科学决策,为推进郴州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郴州市统计局梁瑞军 邓先军 罗玉辉 李魏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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