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统计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领导机构选举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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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代表:

  根据湖南省统计学会第七届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的决定,我就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领导机构选举办法如下说明:

  一、理事选举办法

  (一)根据《湖南省统计学会章程》第四章第十七条关于“理事由各单位会员,各专业分会和有关方面协商选举产生”的规定,湖南省统计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由本会各单位会员,各专业统计分会按分配的名额与高等院校及有关方面协商后,共推荐候选人91名。名单已发至各代表手中,请大家审议。

  (二)根据中国统计学会与我会的惯例,本次选举采用举手表决方式,实行等额选举,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应选名额为91名。

  (三)出席本次会议的代表,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是另选他人。

  (四)选举结果,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数超过与会代表的半数为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可由代表在提出的其他候选人中重新进行选举。另选他人时,其候选人必须符合理事候选人的有关规定。

  二、常务理事选举办法

  (一)湖南省统计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候选人,由本会各单位会员、各专业统计分会,按分配的名额,从当选的理事候选人中推荐产生,实行等额选举,应选30名。所推荐候选人名单也已发至各代表手中,请大家审议。

  (二)根据惯例,常务理事选举采用举手表决方式。

  (三)第八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由第八届理事会理事选举产生。

  (四)出席本次会议的理事会理事,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是另选他人。另选他人时,其候选人必须是第八届理事会选举产生的理事。

  (五)选举结果,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数超过会员代表的半数为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可由代表在其他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三、领导机构选举办法

  (一)湖南省统计学会第八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候选人,由本会各单位会员、各专业统计分会,按分配的名额,从当选的常务理事候选人中推荐产生。所推荐候选人名单也已发至各代表手中,请大家认真审议。

  (二)根据惯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举采用举手表决方式。

  (三)第八届理事会领导机构,由第八届理事会理事选举产生。

  (四)出席本次会议的理事会理事,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是另选他人。另选他人时,其候选人必须是第八届理事会选举产生的常务理事。

  (五)选举结果,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数超过会代表的半数为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可由代表在其他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湖南省统计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领导机构选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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