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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南省妇女发展状况监测报告

为全面反映《湖南省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实施进程,我局根据相关部门统计数据和资料,对《规划》在健康、教育、经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环境、法律等七个领域2019年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结果表明,《规划》实施总体进展顺利,多数目标已提前达标,但部分领域中个别指标尚存差距。

一、《规划》在七个领域的实施情况

(一)妇女与健康

1.孕产妇保健水平持续稳步提升。2019年,孕产妇健康保健的各项指标继续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和农村孕产妇的住院分娩率均达99.99%,分别比上年(下同)提高0.02个、0.03个百分点。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4.46%,提高0.47个百分点。孕产妇死亡率为9.49/10万,降低0.86个10万分点,上述指标均已提前实现《规划》目标。

2.妇女生殖保健服务持续加强。2019年,全省共有妇幼保健院(所、站)137个,保健院床位(所、站)数达14522张,增加262张,为妇幼保健服务发挥着重要作用。全年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覆盖率97.61%,提高4.51个百分点。

(二)妇女与教育

1.女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比重持续提高。2019年,全省学前教育在园幼儿227.61万人,其中女童107.02万人,分别增加2.39万人和2.24万人;在园女童占在园总人数比重为47.02%,提高0.5个百分点。学前教育毛入园率84.95%,提高2.02个百分点。

2.义务教育阶段性别差距基本消除。2019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8%,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100%,女生与男生无差距。小学女生六年巩固率99.94%,高于男生1.11个百分点;初中阶段女生毛入学率109.64%,高于男生0.05个百分点;初中阶段女生三年巩固率99.85%,与男生基本持平。

3.女性接受高中和高等教育比重持续提高。2019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3.04%,提高0.5个百分点。高等教育在校生中共有女研究生4.90万人,占全部研究生的52.4%;普通本专科女生74.41万人,占52.88%;成人本专科女生27.40万人,占58.56%。

(三)妇女与经济

1.城镇非私营单位妇女就业人数占比稳步提升。2019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女性就业人员占比为38.26%,提高1.77个百分点;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女性就业人员228.3万人,增加28.96万人,增长14.53%。

2.农村贫困妇女人数持续大幅减少。2019年,全省农村贫困人口中女性仅有8.8万人,比上年减少28.9万人,减少76.7%。

3.妇女参与经济建设更加活跃,劳动权利得到有效保护。2019年,全省国有企事业单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有51.77万人,增加1.32万人;占全省国有企事业单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1.5%,提高0.4个百分点。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有5.5万人,增加0.09万人。全省执行《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的企业比重为57.22%,同比提高6.37个百分点。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1.代表、委员中女性占比稳步提升。2019年,省人大代表和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女性代表、女性委员占比分别为17.2%和27.6%,比上年均提高个0.3个百分点;省政协委员和省政协常委中女性代表和女性常委占比分别为24.3%和20.6%,分别提高0.1个和0.2个百分点。

2.女性积极参与基层的民主管理。2019年,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重为10.2%,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占比为41.5%,均与上年占比基本持平,

3.女性积极参与企业经营管理。2019年,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代表人数比例为21.8%,提高0.8个百分点。企业董事会成员中女性比重为19.4%,提高1.5个百分点。教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为26.6%,提高1.8个百分点。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1.女性社会保障持续增强。2019年,全省参加工伤保险的城镇女职工287万人,增加4.74万人;参加生育保险的城镇女职工266.76万人,增加16.81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女性2775.89万人,增加328.99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女性1633.31万人,增加4.13万人。

2.女性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全省建立了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救助机制,包括女性在内的城乡贫困人口都能够获得及时救助,日常生活能够得到基本保障。2019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500元/人.月,比上年提高80元/人.月,保障城镇低保妇女23.87万人,在享受“低保”人员中,女性的占比与上年基本持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308元/人.月,比上年提高41元/人.月,保障农村低保妇女61.39万人,享受“低保”人员中,女性占比提高0.05个百分点。

(六)妇女与环境

1.生活环境持续改善。2019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06%,比上年提高1.42个百分点;城市燃气普及率93.39%,提高6.82个百分点;城市污水处理率96.84%,提高1.34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9.57%。农村人口自来水普及率88.44%,提高2.83个百分点,已超过《规划》80%的目标;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89.2%,提高1.2个百分点,已超过《规划》85%的目标。

2.社区服务更加便利。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点和服务设施为群众生活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2019年底,全省共有社区服务中心691个,社区服务机构6580个,便民利民服务网点3266个,基层组织中持有证书的专业社会工作者人数772人。

(七)妇女与法律

1.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的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2019年底,全省共建有法律援助机构数135个,有10625名妇女接受了法律援助;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点104个,建有家暴救助(庇护)机构总数241个。

2.实行针对妇女的犯罪活动零容忍。2019年破获强奸案件847起,破获拐卖妇女案件7起,解救被拐卖妇女11人,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案件数633起,严厉打击了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规划》实施中应关注的主要问题

(一)婚前医学检查率亟待提高。婚前医学检查是保障妇女生育健康、提高出生人口质量的重要手段。2019年婚前医学检查率为88.37%,比上年下滑2.26个百分点。

(二)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与女性占比有待提高。2019年村委会、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分别为28.04%和42.50%,分别比《规划》目标值低1.96个和8.5个百分点。村委会主任女性比例10.21%,虽已经达到目标值,但同比下降0.78个百分点。这些情况说明基层女性参与基层政府决策与社会事务管理的程度还不充分。

(三)妇女疾病筛查力度尚需加大。2019年妇女“两癌”检查人数106.14万人,比上年减少18.04万人;其中农村检查人数为93.36万人,减少14.09万人。城市妇女病检查人数为229.23万人,减少0.34万人。

三、对策建议

(一)部门联动优化服务提升婚检率。一是各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全面推进婚姻登记和婚前医学检查“一站式”服务,为准备结婚的新人们提供一条龙服务,从而提高婚检率。二是广泛宣传提高婚检宣传效果。加强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医院等潜在目标人群的婚检宣传,提前了解婚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婚姻登记前自觉婚检扫清思想障碍。三是优化婚检流程方法。健康询问及家族史调查、指导教育可以采取问卷的方式进行,身体检查可以与职工体检项目相结合(比如在未婚人员年度体检中免费增加婚检项目),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等。

(二)多措并举提升妇女参与基层管理和服务比重。一是加强组织、人社、民政、工会等部门的合作、协调,在发展年轻女党员、培养锻炼女干部,录取女性公务员,树立挖掘努力工作的女性典型,引领、鼓励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扎根基层等方面联动制定并实施相关策略,积极推动建立健全有利于女性参政、女干部成长的政策和机制。二是加大新时代农村女性先进典型人物的宣传力度,为妇女参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加强村委会中女性成员的培训,提高妇女骨干在村委会选举中与男性候选人竞争的能力。

(三)精准施策完善妇女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妇女健康水平。一是落实好妇女健康惠民项目。继续大力实施全省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加大检查与救助专项资金投入,扩大“两癌”检查救助覆盖范围。同时进一步加大健康宣传力度,普及“两癌”防护知识,提高妇女自我保护能力,争取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二是进一步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妇女健康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妇幼健康服务人员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及服务能力培训,提高医疗保健机构的诊治能力。三是对女性贫困、重症患者治疗按规定给予补助,让更多的妇女享受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

  承办:人口社科处
执笔:赵莉淇
核稿:徐  林
责编:刘昕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