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促进私营经济发展
(2002年第090期)
一、现状
(一)对全省舆论环境的看法
从总体上来看,私营企业主、党政领导及执法人员对全省舆论环境看好,评价较高。被调查的560位私营业主中,认为我省舆论环境很好及较好的占46.9%,一般的占43.4%,较差及很差的只占9.7%;其中认为我省舆论环境很好及较好的常德、长沙、株洲、郴州、邵阳、自治州、张家界均占60%以上;而认为舆论环境较差及很差的比重除益阳外,均在13%以下。调查的350位领导或执法人员中,认为我省舆论环境很好及较好的占53.7%,比私营业主的评价高6.8个百分点;认为一般的占39.1%,较差及很差的占7.2%,分别低4.3个和2.5个百分点,其中认为我省舆论环境很好及较好,且比重在60%以上的市有岳阳(77.5%)、常德(72%)、益阳(64%)、郴州(63.4%)、娄底(63.3%)、自治州(63.3)、怀化(60%)、张家界(60%);而认为我省舆论环境较差及很差的各市均在10%以下。
(二)对所在市州舆论环境的评价
调查中,我省的十四个市州对所在市州的舆论环境的评价不一。从被调查的私营企业主来看,认为所在市州舆论环境很好及较好,所占比重在40%以上的有常德(56%)、长沙(44%)、株洲(44%)、郴州(43.4%)、岳阳(42%);湘潭、衡阳、娄底、张家界的比重也在30%以上。而认为很好及较好的所占比重较低,很差及较差所占比重却较高的有永州(前者仅为15%,后者为37.5%)、益阳(前者仅为20%,后者为24%)。从被调查的领导及执法人员来看,对所在市州的舆论环境的评价总体水平较高, 认为很好及较好的所占比重在60%以上的有常德、株洲、郴州、长沙、邵阳,湘潭、岳阳、永州等市。娄底则在30%以下。
二、问题
如前所述,从总体上来看,我省私营经济发展的舆论环境较好,但受各种因素的影响,私营经济发展的舆论环境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少数领导在思想上对私营经济的发展还有顾虑;在社会舆论上对私营经济的看法还有偏见;在新闻媒体的宣传方面也做得还不到位;私营业主自身在思想上也存在一些不正确的认识。在回答“社会各界对私营经济的评价是否公正”这一问题时,私营企业主认为公正和比较公正的占33.1%,认为不公正和很不公正的占18.7%;党政领导和执法人员中,也有11.2%的人认为不公正和很不公正。具体表现在:
(一)有的部门和个人对 “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提法认识不清,姓“社”还是姓“资”的思想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在具体政策的执行过程中难以“一碗水端平”,甚至歧视、刁难私营企业。
(二)有的领导不敢理直气壮地与私营业主谈心交友、为私营业主壮胆撑腰,当心有伴“大款”之嫌;有的则存在计划经济意识和官本位意识,对私营业主不尊重、居高临下。
(三)有些领导和部门当心私营经济发展过快,比重过大,会影响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抢了国有企业的饭碗,增加党委、政府对企业解困的压力。
(四)少数干部、群众平均主义意识较强,“红眼病”比较流行,认为私营企业就是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私营业主都是靠偷税漏税发财致富的,把违章违法经营与私营经济划等号,因而在感情上不信任、不接受它,甚至有意无意的限制、排斥它,使一些准备或已经开办私营企业的业主认为自己在社会上的地位不高。在回答“您认为私营业主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如何?”这一问题时,认为地位很高和较高的私营业主只占25.4%,而认为一般和较低及很低的占74.6%。因而少数私营业主感到从事私营经济工作没意思,没奔头,导致一些私营业主缺乏长远发展目标,短期行为严重,存在急功近利、“小富即安”的思想;或当心政策有变,千方百计寻“靠山”、找“保护伞”,争戴“国营”、“集体”企业的“红帽子”。在回答“您创办企业,并千方百计的想使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的目的”这一问题时,75.9%的表示是想证明自己的人生价值;39%的企业主表示只是想改变自己的经济状况;26.6%的表示是想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24.5%的表示只是想拥有更多的财富;18.6%的只是想为子孙后代创下一份家业。
(五)宣传力度上不到位,尚未形成私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的舆论氛围。调查中,有20.6%的私营企业主对宣传、新闻、出版部门为私营经济创造的舆论环境不太满意或很不满意。表现在:少数领导不敢在各种重要场合呼吁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引导、促进私营经济发展,大张旗鼓的宣传、表彰私营经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方面所做的重要贡献;很少在报纸上开辟专版、电视上开辟专栏、广播上开辟专题,集中宣传私营经济的发展和私营业主的贡献相反,某些时候新闻媒体揭露少数私营企业和业主偷税漏税、制假贩假、坑蒙拐骗等非法行为的报道过于频繁,更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社会各界对私营经济的偏见。此外,新闻部门在维护私营经济合法权益,为其壮胆、撑腰,充分发挥对司法、执法部门的舆论监督作用等方面的工作做得也不够,如在回答“你认为新闻部门在对司法、执法部门的舆论监督作用发挥得如何?” 这一问题时,认为很好和比较好的私营业主、党政领导和执法人员分别只占22.1%、24.8%,而认为不好和很不好的分别占33.6%、26.1%。
(六)少数有文化、有技术的人才仍受传统观念的束缚,认为国有企业保险,集体企业放心,私营企业靠不住,有许多后顾之忧,因而不愿进私营企业。
三、对策
为进一步优化我省私营经济发展的舆论环境,促进私营经济快速、健康、有序发展,我们建议:
(一)提高各级领导的思想认识,打破思想和行为上的禁锢。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学习党的十五大和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以及“个体私营企业主也是社会主义的建设者”等论述的深刻含义,消除各种“恐私症”、“疑心病”,真正从姓“社”姓资的误区中走出来,彻底消除对所有制比例调整和社会成份变化的担忧,打消非公有制经济在某一地区、领域和行业起重要作用的顾虑。要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和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从现实情况出发,对私营经济的发展实行“不看成分,看发展”、“不看性质,看贡献”的政策,对其要象对待国有、三资企业那样一视同仁、一律平等。要做到:工作上“放手”,支持和促进私营经济放开手脚发展,形成与其他经济成分竞相发展的局面;机制上“放活”,立足于创新,着力于搞活,以灵活的机制激发主体创业,以创新的手段增强其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发展上“放胆”,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业主敢试、敢冒、敢闯,以发展论英雄,以实绩论高低,从而促进私营经济加快发展,扩张规模,提高效益。
(二)要营造有利于私营经济发展的宽松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在不同的场合,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传播媒体要开辟专栏、专题、专版,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在发展私营经济方面制定的方针政策,宣传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宣传其在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进步中所取得的成绩,宣传私营经济队伍中涌现出的敢于投资、善于投资的新人新事和成功经验,宣传和表彰敬业守法、贡献突出的私营业主,宣传勤劳致富光荣,减少负面报道,推动全社会理解、尊重他们的劳动和贡献,消除“短视症”、“红眼病”;二是进一步加强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传播媒体的舆论监督,加大对影响私营经济发展环境、损害私营业主合法权益的重大、典型案件的公开曝光力度,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查处重大、典型案件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扶正压邪,扩大教育和震慑效果;三是宣传党和政府鼓励、促进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法律,教育、鼓励广大私营业主克服认为自己社会地位低、担心国家政策变、不敢放手发展、“小富即安”的恐惧意识、小农意识,鼓励其积极扩大投资,从事二次创业;四是各级领导理直气壮地与遵纪守法、贡献较大的私营业主谈心交友,为私营业主壮胆撑腰、排忧解难,并为私营业主入党、评劳模、评职称、办理户口、子女入学等创造良好的条件,使私营业主“政治上有荣誉,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较富有”;五是教育、鼓励广大有识之士特别是高科技人才,克服到私营企业吃亏、没有发展前途的模糊认识,积极参与私营经济的投资、生产和经营,为私营经济的发展做贡献。
承办:企调队
执笔:廖伟雄
核稿:周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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