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长沙民营经济发展综述
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参与者,民营经济对长沙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日益显著,为全市贡献了50%以上的高新技术产业产值、60%以上的GDP、65%以上的四上企业就业人员、70%以上的工业企业研发费用和接近90%的四上主体。2021年,长沙民营经济整体规模稳步扩大,但从主要行业民营企业发展情况看,虽保持一定增速,但增幅低于行业整体发展情况,民营企业带动作用有待进一步增强。
一、2021年长沙民营经济发展现状
(一)经济规模逐步扩大。2021年,长沙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8579.89亿元,增长7.5%,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64.7%,占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的比重为26.6%。从三次产业构成看,全市民营经济主要集中在二、三产业,已形成“三、二、一”格局,且第三产业比重有所提高。2021年,全市第一产业民营经济增加值为424.2亿元,增长9.1%,占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的4.9%,占全市第一产业增加值的99.7%;第二产业民营经济增加值为3380.15亿元,增长5.3%,占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的39.4%,占全市第二产业增加值的64.4%;第三产业民营经济增加值为4775.54亿元,增长8.8%,占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的55.7%,占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的62.9%。
(二)占比排名相对靠前。2021年长沙GDP为13270.7亿元,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60%,在全国万亿元城市中排名相对靠前。与GDP排名前14位城市对比看,无锡、杭州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均超过60%,分别为66%和61.2%(2020年);重庆、苏州、成都为50%至60%,北京、广州、南京为40%至50%,上海为30%左右。与GDP排名后9位城市对比看,泉州和南通相对较高,分别超过80%和70%;合肥和济南分别未超过60%和40%。
(三)规上民营企业接近九成。2021年末,全市实有市场主体137.22万户,比上年增长13.8%,其中实有企业50.03万户,增长15.7%。全市“四上”单位中民营企业8128家,“四上”民营企业数占全部“四上”单位数的比重达88.0%。从行业分布看,全市“四上”民营企业主要分布在工业、批发零售业和服务业,上述三个行业规上民营企业5983家,占全部“四上”民营企业数的比重为73.6%。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民营企业2607家,占全部“四上”民营企业数的比重为32.1%。
(四)就业人员占据半壁江山。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推动下,长沙民营经济稳步发展,民营经济对就业拉动作用显著。2021年三季度末,长沙“四上”民营企业实现就业人员103.13万人,占全市“四上”企业就业人员数的68.2%,就业人员超过千人的“四上”民营企业156家。其中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就业人员40.14万人,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就业人员数的69.4%;规模以上民营服务业企业就业人员25.93万人,占全部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就业人员数的68.4%。
(五)研发创新氛围日益融合。一是高新领域占比过半。2021年,长沙高新技术产业中民营企业实现产值6188.12亿元,占全部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的50.1%;申请专利1.2万件,占全部高新技术产业专利申请数的53.7%;有效发明专利数为1.99万件,占全部高新技术产业有效发明专利数的57.4%。二是研发费用占比接近八成。2021年,长沙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投入研发费用213.22亿元,比上年增长16.1%,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的77.1%;研发费用投入强度为3.54%,高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水平0.12个百分点。三是创新活跃度相对较高。2020年,长沙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中开展了产学研合作的企业464家,占全部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数的29.1%;有创新合作的企业1141家,占全部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数的42.8%;开展了创新活动的企业1801家,占全部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数的67.6%。
二、长沙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业、建筑业领域民营企业相对拖后腿。从民营经济各行业发展情况,2021年长沙民营工业和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的比重为39.4%,对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但规模以上民营工业和建筑业企业发展水平相对不高。如长沙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增加值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64.5%,民营工业企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5.4%,增幅低于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资质以上民营建筑企业总产值占全市资质以上建筑业总产值的比重为42.1%,民营建筑企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4.1%,增幅低于全市建筑业总产值平均水平10.5个百分点。
(二)多个民营服务业行业营业收入增幅低于行业整体水平。从纳入统计监测的服务业九个门类情况看,2021年全市规模以上民营服务业行业中,规模以上民营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五个门类营业收入增幅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如占该行业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47.3%的规模以上民营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14.7%,增幅低于行业平均水平7.6个百分点;占该行业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73.5%的规模以上民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24.5%,增幅低于行业平均水平13.3个百分点;占该行业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24.4%的规模以上民营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收入比上年下降12.2%,增幅低于行业平均水平22.4个百分点。
(三)民营文化企业发展速度偏低、盈利能力偏弱。文化产业是长沙的城市名片,民营文化企业作为长沙文化产业的主要参与者,占据长沙文化产业的半壁江山。2021年,长沙规模以上民营文化企业863家,占全市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数的87.4%;实现营业收入997.33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营业收入的65.4%。从增幅看,2021年长沙规模以上民营文化企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3.4%,低于全市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营业收入增幅3个百分点;营业利润比上年增长19.5%,增速相对较高,但仍低于全市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营业利润增幅41.8个百分点。从盈利情况看,规模以上民营文化企业营业利润率为5.4%,低于全市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亏损企业131家,亏损面为15.2%。
(四)民营商贸住餐企业仍需进一步发力。从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发展情况看,限额以上民营批发零售企业销售额占全部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的64.8%,限额以上民营住宿餐饮业营业额占全市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企业的63.2%,但限额以上民营商贸住餐营业收入增幅低于行业整体水平。从与行业平均水平对比看,2021年全市限额以上民营批发业、零售业销售额分别比上年增长14.4%和11.8%,分别低于全市限额以上批发业、零售业销售额增幅3.3和4.1个百分点;限额以上民营住宿业营业额比上年增长14.9%,低于全市限额以上住宿业营业额增幅0.7个百分点。
三、进一步助推长沙打造全国民营经济示范城市的建议
(一)不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一是强化落实各类民营经济支持政策。近年来,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全国、湖南省和长沙市出台了系列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类政策措施,特别是在全国疫情零星散发的背景下,要加大对政策的梳理研究,扩大政策影响力和受惠面,尽量减少疫情对民营企业的负面作用,加强对政策执行的监督检查,全力推动政策落实落地。二是充分发挥龙头民营企业标杆作用。建议全市统筹,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加大对本部门分管领域或行业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监测和分析,探索建立并发布长沙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民营企业100强等,加大民营经济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的宣传力度,提高民营企业影响力,充分发挥各行业民营企业龙头带动作用。要加大对百强民营企业的调研走访力度,帮扶解决影响企业发展壮大的困难和挑战。三是着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受市场环境影响,民营企业在融资方面相对较难,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要进一步完善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和担保抵押机制,推动建立多元化的产业投资体系,加快培育和扶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多种方式全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四是努力提高民营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建立健全现代化企业制度,结合各行业发展情况,定期组织相关领域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邀请知名专家、行业龙头企业经理人传授企业管理经验,全面提高长沙民营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
(二)加大民营企业培育和引进工作。“四上”民营企业是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要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必须要加快发展“四上”民营企业。要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方向发展,特别是对民营企业发展“三智一芯”、“1+2+N”先进制造业集群,要加大支持力度,全面提高民营企业整体质量。要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鼓励支持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等各行业全国民营龙头企业来长投资、设立区域总部或研发中心,支持本土民营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帮扶本土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各类推介会、项目洽谈会或招商会等,多措并举提高本土民营企业知名度。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全市教育、文化、科研、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积极为民营经济发展开辟新领域。
(三)全面激发民营企业研发创新。从全市民营企业行业构成看,目前长沙民营企业主要集中在传统行业,高附加值领域占比相对偏低,主要设备零部件依然面临“卡脖子”。在“三高四新”和“强省会”战略背景下,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要激发民营企业研发创新。一是要加大民营企业人才培育支持力度。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也是科技创新的第一要素。要及时解决民营企业招工难问题,建立健全民营企业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机制,特别是要加大高精尖技术人才引进力度和优秀民营企业家培训工作。二是要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民营企业是全市研发创新的主体。对建立研发中心和省级及以上实验室的民营企业要加大奖励支持力度,引导民营企业形成稳定的产业链供应链,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开展设备更新、产业链升级,支持引导民营企业承担国家、省和市科技重大项目,建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创造更多“首台首套首批首创”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装备。三是要促进民营企业产学研合作。要充分利用长沙高校资源丰富优势,围绕长沙工业22条产业链布局、高端民营服务业总量偏少以及网络消费总量偏低等重点领域,探索打造一批高效能新兴产业平台。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创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积极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与各产业深度融合,提高产业智能智造水平。加强民营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联系,全面提高民营企业产学研合作水平。
[供稿:长沙市统计局邓细锋]
[审核:范夫]
[责编: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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