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各市州单位GDP能耗等指标公报
湖南省统计局 湖南省经济委员会
湖南省统计局 湖南省经济委员会
现将2007年各市州单位GDP能耗、单位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GDP电耗公报如下:
关于公报数据的说明
1.计算公式
单位GDP能耗=能源消费总量÷GDP
单位GDP能耗上升或降低(%)={〔(2007年能源消费总量÷2007年GDP)÷(2006年能源消费总量÷2006年GDP)〕-1}×100%
单位GDP电耗=全社会用电量÷GDP
单位GDP电耗上升或降低(%)={〔(2007年全社会用电÷2007年GDP)÷(2006年全社会用电÷2006年GDP)〕-1}×100%
单位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规模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规模工业增加值
单位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上升或降低(%)=(2007年规模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增长指数÷2007年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指数)-1)×100%
2.计算单位GDP能耗上升或降低率时,两年单位GDP能耗数据保留4位小数。
3.单位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的统计范围是全部国有及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4.计算单位GDP能耗的能源消费总量为等价值,计算单位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的规模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为当量值。
5.GDP和规模工业增加值按照2005年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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