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二次集中学习暨新修改《统计法》专题学习研讨(图)
10月30日,省统计局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十二次集中学习暨新修改《统计法》专题学习研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向世聪主持会议并作中心发言。
向世聪指出,深入学习宣传和严格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是统计部门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际行动,是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以法治力量赋能统计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此次《统计法》修改,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制度成果,是推动统计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是解决统计工作实践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具有鲜明的政治性、时代性,为统计法治建设和统计事业发展确立了新的里程碑。
向世聪强调,要深入领会新修改《统计法》的精神实质和主旨要义,重点把握好“四个坚持”。坚持政治引领。新修改《统计法》旗帜鲜明地将“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入总则,更加突出统计工作的政治属性,从制度上法律上有力推进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位。坚持与时俱进。新修改《统计法》就健全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统计指标核算体系、加强新经济新领域纳统覆盖、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等作出重要制度性规定,体现了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和时代性。坚持效能提升。新修改《统计法》进一步明确了统计监督的法定内涵和职能定位,为更加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提供了法律依据。坚持系统施治。新修改《统计法》在制度层面实现了统计法律与重要党内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协同贯通,进一步提升了统计法治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
向世聪要求,全省统计系统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改《统计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面提升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要抓学习宣传,筑牢思想防线。统筹抓好领导干部、政府统计机构工作人员、部门统计工作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社会公众等五类人员的学习宣传,厚植统计法治思想根基,营造新修改《统计法》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要抓质量监管,提升数据质量。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各项措施,抓严抓实统计数据生产全流程质量管理,切实把好源头数据质量关。要抓从严执法,强化统计监督。严格落实《统计法》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深入推动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努力构建“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良好统计生态。要抓改革创新,提高统计质效。以“两年四化”行动为抓手,扎实推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确定的统计改革任务落实落地,健全完善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制度,加强新经济新领域统计监测,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和统计工作深度融合,大力提升统计智慧化水平。
会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文峰作交流发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及青年干部代表参加学习。
[供稿:机关党委 刘 杰]
[摄影:宣传中心 谢佳豪]
[审核:殷梓晴]
[责编:谢佳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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