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统计局统计执法档案规范化整理服务采购公告
为规范统计执法档案管理,提升档案利用效率,保障统计执法档案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湖南省统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统计执法档案整理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次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湖南省统计局统计执法档案规范化整理
二、采购预算
人民币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整,含税包干总价)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服务范围包括采购人现有统计执法相关档案(包括但不限于执法文书、调查笔录、证据材料、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审批材料、整改资料、专项资料、巡视资料、统计督察资料等)的归档整理、破损修复、安全保管及相关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如下:
(一)档案整理服务
档案清点:供应商需与采购人指定人员共同对现有统计执法档案进行逐卷、逐份清点,核对档案数量、档号、形成时间等信息,确保档案数量准确、信息完整,无丢失、损毁情况,清点结果作为后续据实结算的基础。
分类排序: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15)《档号编制规则》(DA/T13)等相关标准,对档案进行分类、排序,明确档案门类、保管期限,调整案卷和卷内先后顺序及相应档号,确保档案分类合理、排序规范,符合档案管理和统计执法监督工作要求。
页码编制:统一采用打号机,使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编制页号,页号编写在文件正面右上角、背面左上角;筒子页按正、反两面顺序编制两个页号,折子页档案按自然折页编页号;一份文件在卷内被其他档案材料分开导致排列位置不连续的,需调整文件顺序后再编制页号。
破损修复:对破损、霉变、褶皱、字迹模糊的档案进行修复处理,包括纸张平整、破损修补、字迹加固等,修复过程中需遵循保持档案原貌的原则,确保修复后的档案清晰可辨、完好无损,符合《纸质档案抢救与修复规范》(DA/T 64-2017)要求。
装订装盒:按照档案管理规范,对整理完毕的档案进行装订,装订方式符合《纸质归档文件装订规范》(DA/T69-2018)要求,做到整齐、牢固、美观;装订完成后,装入标准档案盒(供应商提供,含档案盒打印),填写档案盒封面、脊背信息,明确档号、保管期限、形成单位等内容,制作档案架索引标签、资料清单。
档案盒标准:无酸纸文书档案盒,外形尺寸:310mm×220mm(长×宽),厚度30mm。
目录编制:根据整理后的档案信息,编制档案总目录、分类目录、卷内目录,目录信息准确、完整,与档案实体一致,便于档案查询和利用。
(二)其他相关服务
安全保管:在档案整理过程中,供应商需对档案进行严格保管,建立档案出入库登记制度,防止档案丢失、损毁、泄露,所有档案需在采购人指定范围内存放,严禁擅自携带出指定区域。
技术培训:为采购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档案规范化管理、查询、保管等相关技术培训,培训次数不少于2次,确保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档案整理、保管、查询等技能。
档案归还:项目完成后,将所有原始档案(包括整理修复后的档案)全部归还采购人,办理档案交接手续,确保档案数量准确、完好无损。
(三)档案整理预估数量:
统计执法档案整理数量:3800盒。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 68.2档案数字化服务)、《纸质归档文件装订规范》(DA/T69-2018)、《档号编制规则》(DA/T13)等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确保档案整理规范、安全可追溯,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或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清单(注明设备名称、型号、数量等)及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类别为“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供应商近三年内(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具有至少1个同类档案整理服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合同需明确体现服务内容、服务金额等关键信息);
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档案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或培训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须为公司正式员工,且参加过保密培训具有相关资质的人员,现场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少于6人(确保不少于2人全程参与本次服务项目),需提供相关证书及近六个月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供应商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五、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档案整理工作。
六、 投标文件组成
(一)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完整、规范、真实,所有内容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二)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按顺序排列,装订成册):
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时需提供);
2.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4《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复印件(加盖公章);
2.5近一年(或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6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2.8近三年内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2.9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10拟投入本项目工作人员的相关资质证明及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11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服务流程、技术标准、人员配置、设备保障、工期安排、质量控制措施等);
2.12服务报价表;
2.13不分包、不转包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2.1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三)报价要求
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档案整理、破损修复、安全保管、档案装具(档案盒)、人员薪酬、设备耗材、税费、运输、培训及售后服务等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供应商应按《项目报价明细表》(附件2)格式填写报价,报价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与总价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
本项目按实际服务数量据实结算,供应商报价应明确各分项服务单价,结算时按实际完成数量乘以对应单价计算总金额,总金额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投标文件应分为正本1份、副本1份,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密封袋上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受托人)签字,密封袋封口处需加盖骑缝章。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后的投标文件需按本须知要求密封和递交。
七、采购评选方式
在对供应商资格审查合格后,再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评审小组将重点对供应商的报价(分项单价)、综合实力、服务方案等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八、响应截止时间
请供应商于2026年9月14日下午5点前,将投标文件交至省统计局执法监督局,逾期响应无效。
九、其他事项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公告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理解并接受采购公告文件全部内容。
采购公告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将在湖南省统计局官网发布,供应商应及时关注,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省统计局
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351号省统计局附三楼304室
联系人:王亚蓬
联系电话:0731-82212340,13637490551
附件1:项目团队成员基本情况表
附件2:项目报价明细表
附件3:资格审查表
附件4: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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