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中期评估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06-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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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妇儿工委的安排,我市于2006年3月开始筹备“两个规划”中期监测评估工作,至5月上旬基本完成了自我评估。经过2个多月深入细致的评估,比较全面地了解了我市实施“两个规划”的进展情况和主要目标指标达标情况,认真总结了工作经验,查找了存在的问题,为提出对策建议,进一步推动“两个规划”的实施打下了基础。评估工作过程如下:

    (一)周密部署,统一思想认识。3月2日,市妇儿工委在冷水滩长城宾馆召开了“两个规划” 中期监测评估动员会;3月14日,又在蓝山县召开了专题会议,对“两个规划”中期监测评估工作进行了初步安排。3月20日、4月12日、4月19日先后3次组织召开了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各成员单位统计员培训会议、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32个成员单位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通过召开各种会议,各成员单位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强化了措施,纷纷表示要通力合作,确保完成中期监测评估工作各项任务。

    (二)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4月底,我市成立了 “两个规划”中期监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小组、统计小组等,负责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监测评估、统计工作。评估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妇儿工委主任蒋吉秀担任,副组长由市妇联主席唐淑娥、市统计局局长毛秋元担任,成员由32家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两个规划”中期监测评估专家小组组长由市统计局局长毛秋元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统计局副局长唐明文同志、市妇联副主席黄玉芳同志担任,成员由卫生、教育、劳动等相关部门的专家组成。中期统计监测评估组组长由市统计局局长担任,成员为市统计局各科室负责人。各成员单位都确定了一名分管领导、一名联络员、一名统计监测评估工作人员,确保中期监测评估工作专人专抓。

    (三)制定方案,明确评估步骤。根据湘妇儿工委〔2006〕2号文件精神,永州市妇儿工委及时制定了永妇儿工委〔2006〕2号文件《关于做好〈永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永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中期监测评估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评估工作方法步骤,指导各成员单位做好评估工作。

    (四)严格督导,完成基础工作。4月20日-5月20日,市政府妇儿工委组织各成员单位领导分2个自查考核小组,深入各县区、各成员单位检查“两个规划”中期评估迎检工作情况,通过听情况汇报、座谈、参观、查看档案资料、自查打分、检查组评分、情况汇总等方式进行考核,在检查组考核的基础上由市妇儿工委办综合平衡,提出建议名单,交市政府妇儿工委主任审核,排定名次予以通报。经过这次督促检查,有效地推动了各县区、各单位认真完成中期监测评估工作各项任务。大多数单位工作扎实认真,做到了统计数据真实准确,自我评估客观深入。目前,统计监测指标数据已基本收集填报,自我评估已基本完成。

    (五)撰写报告,迎接上级检查。在广泛收集数据和深入了解各单位工作的基础上,市妇儿工委办经过综合分析,已经完成了《妇女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和《儿童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基本做好了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实施规划情况的评估
 
    一、基本情况

     1、我市地处湘南边陲,全市辖11个县区,188个乡镇,5078个行政村,全市总人口574.86万人,其中妇女人口269.3万人,占总人口的46.84%。2005年,我市国民经济保持稳步增长态势,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7137元,较上年增长9.0%,较2000年增长74.2%;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7423元,较上年增长18.6%,较2000年增长62.3%;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738元,较上年增长11.9%,较2000年增长40.6%。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综合实力得到加强,城乡居民的生存环境明显改善。

     2、《妇女发展规划》实施的基本情况,通过中期统计监测评估显示37项目标中有96项指标数据,其中已有70项指标数据已经达标,还有26项指标基本符合进度要求。
 
    二、总体评价

     我市妇女发展规划实施五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妇儿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县区妇儿工委、各级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措施,重抓落实,紧紧围绕规划目标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在提高妇女素质、推动男女平等、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妇女发展的经济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妇女参政议政程度提高,妇女受教育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妇女就业与劳动保护取得新成效,妇女卫生保健得到加强,妇女扶贫与社会救济力度加大,妇女受法律保护得到加强,妇女发展机制的中期各项指标基本达标,规划中期目标基本实现。

     三、《妇女发展规划》的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一)妇女与经济
 
    妇女参与两个文明建设,是实现经济独立、自我发展的基本保障和主要途径。近年来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为全市妇女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妇女从业领域不断扩大,就业层次有了提高,劳动权益得到了保障,有力地调动和激发了广大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积极性。

     1、妇女就业渠道拓宽,就业状况基本稳定

     一是女性就业人员逐年增加,2005年,全市社会从业人员326.76万人,比2000年增加23.3万人,其中女性143.77万人,增加6.07万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达43.9%,已提前实现规划确定的女性从业人员占总数比例40%以上的目标。二是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4050”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把开发社会公益性岗位,特别是聘用劳动保障工作协理员作为安置40岁以上大龄女性下岗失业人员的重点,使一大批就业困难的大龄女性有了就业岗位。三是围绕妇女再就业工作劳动、妇联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再就业技能培训,成立妇女再就业服务中心,安置下岗女工。鼓励女性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帮助她们选择创业项目,指导她们如何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等,到2005年底,全市公益性岗位和灵活就业人数达11.3万人,其中女性5.9万人,占52%,女性就业状况基本稳定。

     2、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妇女权益保护不断增强。

     规划实施五年来,全市在继续贯彻执行《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加强监督检查的同时,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稳步推进养老、医疗、事业、工伤、生育五大保障的实施,一系列重要举措落实到位,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为妇女权益保护提供了有力支撑。2005年底,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31.12万人,医疗保险26.77万人,失业保险21.95万人,参加工伤保险8.64万人,分别比2000年增长79.2%、1772%、98.6%、160.2%,其中女性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1.65万人,医疗保险10.28万人,失业保险11.03万人,参加工伤保险3.41万人,分别比2000年增长38.5%、1585.2%、19.5%、181.8%。2005年底,全市职工参加基本生育保险17.39万人,其中女职工参加基本生育保险6.86万人。

    (二)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妇女的参政议政是妇女社会政治地位的重要标志,自《规划》出台以来,市委、市政府和组织部门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快女干部培养、选拔和发展女党员的工作,不断提高妇女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程度,我市妇女参政议政的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妇女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得到发挥。
 
    1、妇女参政水平不断提高
 
    全市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由2000年的25%上升到2005年的33.2%;全市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由2000年的25%上升到2005年的48.7%。
 
    市二届五次人大代表453人,其中女代表101人,占总数的22.3%,市政协二届五次委员389人,其中女委员99人,占总数的25.4%。市、县两级人大、政协常委中均有一定数量的女性。女代表、女委员认真行使权利,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妇女参政整体水平有一定的提高。

    2、妇女参政能力不断增强

    一是女干部数量不断增加。2005年底,我市共有女干部33508人,比2000年增加了3%。其中党政机关副科以上女干部1494人,处级女干部124人(正处18名、副处106名),厅级女干部9人,分别比2000年增加了2.4%、4.0%、1.7%。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中均配有1名以上女干部,11个县区党政班子中都配备了女干部,有8个县区四套班子中各配备了1名以上女干部。其中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财政、审计、民政、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等部门领导班子首先选配女干部。市、县区党委、政府工作部门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中配有女干部。二是正职女干部比例不断上升。2005年底,全市担任县区长的女干部1名,担任市直单位一把手的女干部18名,比2000年增加6名;11个县区担任科局长的女干部72名,比2000年增加28名;188个乡镇担任党政正职的女干部有32名,比上届增加10名,其中女乡镇党委书记17名,比上届增加7名。三是女干部年龄结构不断优化。与2000年相比,市、县、乡三级女干部的平均年龄有所下降,女干部的年龄结构逐步趋于合理。四是后备力量不断增强。我市现有市级女后备干部3名,占后备干部总数的15%;县处级女后备干部62名,占县处级后备干部总数的21.2%,已提前实现规划确定的2010年市、县女后备干部比例应分别达到15%、20%的要求。

    (三)妇女与教育培训
  
    加大妇女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女性整体素质,我市充分利用现有各类成人学校、职业学校和巾帼家政中心的办学条件,把握社会发展的要求和妇女的特点,各级妇联组织大力实施“素质工程”,深化“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有效提高妇女整体素质。2005年我市成人识字率为98.9%,其中成人妇女识字率为98.1%,比2000年上升9.8个百分点;青壮年识字率为98.9%,其中青壮年妇女识字率为98.1%,比2000年上升0.8个百分点。 均已提前达到2010年规划目标。 一是农村大力推进“巾帼科技致富工程”,深化“双学双比”活动,有效地促进了农村妇女教育,提高了妇女劳动技能、科技水平和应用能力。全市共举办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2600多期,培训农村妇女18万余人次,70%的妇女掌握了1-2门实用技术,有8600余人获得了女农民技术员职称,3500人获得了“绿色证书”,涌现出年收入五万元以上“农村女种养大户”1500余户、年收入十万元以上“巾帼科技致富带头人”660余人。二是城镇不断深化 “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多层次、多门类、多渠道引导、培训妇女就业再就业。全市妇联系统共举办就业技能培训班120余期,培训下岗失业妇女6800余人。2005年,参加职业培训的妇女9262人,比2000年增加5054人。巾帼建功活动不但拓宽了妇女参与社会活动的范围,提高了妇女的社会责任意识,而且促进了妇女成才,500余名“优秀女民营企业家”、“巾帼岗位能手”、“巾帼再就业之星”脱颖而出。

     (四)妇女与健康
 
    1、全市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医疗卫生条件逐步改善。
 
    2005年,全市卫生经费1.46亿元,比2000年增长94.7%,妇幼保健经费745万元,为2000年的2.7倍,防治防疫经费1866万元,为2000年的15.7倍。全市有妇幼保健机构12所,妇幼保健医生375人,中心卫生院85个,乡镇卫生院188个,全市乡镇妇幼保健人员配备率为100%,一个覆盖全市城乡的妇幼保健网络已经形成,并日趋完善。同时,全社会医疗条件显著改善。2005年,全市有卫生机构835个,卫生技术人员14434人。每千人拥有医生1.1人,病床1.62张。随着卫生条件和妇女生存环境的改善,妇女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2、妇女卫生保健、健康水平逐步提高。
 
    2005年,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86.36%,孕妇产前医学检查率为94.37%,分别比2000年提高1.02和3.41个百分点。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83.96%,其中农村为82.78%,已达到规划目标。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9.1%,非住院分娩消毒接生率为98.02%,均超过规划目标。2005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为42.24/10万,比2000年的54.83/10万下降四分之一还差1.12/10万,其中农村由2000年的59.48/10万下降至2005年的42.62/10万。2005年,全市人口出生率为10.76‰,自然增长率为4‰,“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的生育政策越来越被广大育龄夫妇所接受,并自觉执行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全市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91.57%。
 
    (五)妇女与法律
 
    1、妇女法律保护意识不断增强

     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普及,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维护。在"三八"、"六一"等节日,由市妇联、公安局、司法局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大型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婚姻法》、《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条例》等法律法规,营造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增强了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

    2、社会化维权网络不断健全

    全市建立了村、乡、县、市四级维权网络,形成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绿色通道”。2002年10月,在市妇儿工委办的积极筹措下,建立了以政法委、人大内司委、市公、检、法、司等13家单位联合组成的“永州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侵害妇女儿童的大案要案联合查处、联合办理。进一步完善了家庭暴力救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妇女特邀陪审员等制度及妇女儿童维权机构建设,最大限度地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3、加大了对犯罪打击的力度
 
    我市不断加大社会治安整治力度,开展有针对性的整治行动,净化社会风气。突出宣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对卖淫嫖娼、聚众赌博活动突出的地区进行重点整治。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强奸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刑事犯罪活动,五年间,全市破获拐卖妇女案件147起,破获强奸案件614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案件582起。经过连续几年的严打整治斗争,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发案率明显下降,破案率逐步上升。
 
    (六)妇女与环境
 
    改善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提高妇女的生活质量,是推进妇女发展的重要环节和目标之一。我市通过建立强有力的保障体系,优化妇女发展的舆论环境,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建立妇女活动场所等措施,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妇女发展的良好氛围。
 
    1、社会福利事业有了新的发展
 
    我市积极推进福利事业社会化发展,加大了社会福利设施的投资建设力度,使社会福利设施不断完善,管理逐步实现规范化。到2005年,全市有社会福利院(光荣院)10个,敬老院21个。各类福利院、敬老院福利性收养1072人,比2000年增加20%,使一批孤寡残疾和贫困妇女得到了妥善安置。

     2、城乡居民生活环境日趋良好
 
    我市城市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按功能区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潇湘河水质达国家二级标准。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逐年提高,2005年为51.28%,比2000年提高9.35个百分点,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69.51%,比2000年提高23.51个百分点,已提前达到规划目标60%以上;农村改水受益率96.66%,比2000年提高1.07个百分点,已提前达到规划目标;农村累计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为15.01%,比2000年提高7.1个百分点。

     四、实施《妇女发展规划》的主要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一)实施《妇女发展规划》的主要经验
 
    1、领导重视是实施《妇女规划》的关键。市委、市政府领导非常重视和关心的《妇女规划》实施工作,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2001年以来,市委常委先后5次听取了妇女儿童工作情况汇报,市委书记曾庆炎同志多次主动听取妇女儿童工作方面的汇报,对更好地实施“两个规划”提出了不少具体要求。尤其是市委加大了“两个规划”实施的资金投入力度,将妇儿工委专项经费从2001年的5万元提高到2004年的10万元,2005年将妇儿工委经费预算提高到了15万元,为我市“两个规划”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市政府为民办8件实事中的扶贫助困、改水改厕、农民工培训、困难学龄儿童救助、卫生条件改善等项目件件都惠及到妇女和儿童。2004年9月22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都出席了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对近几年我市实施“两个规划”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下一步“两个规划”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县区政府妇儿工委主任、妇联主席、妇儿工委成员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共计80余人参加了会议,大家提高了对妇女儿童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明确政府在实施“两个规划”、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中的职责和履行的职能。会后,各级政府纷纷把“两个规划”实施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发展总体规
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布局,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纳入政府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为“两个规划”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部门配合是实施《妇女发展规划》的工作前提。妇女发展规划涉及的领域多,范围广,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几年来,全市各县区妇儿工委及成员单位,以实施妇女规划为己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规划目标。各成员单位都成立了专门机构,明确了专抓领导和工作人员,制定了实施方案。各部门围绕规划提出的目标指标,结合各自职责,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齐抓共管,确保了妇女发展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大多得到实现。
 
    3、加强监测评估是实施《妇女规划》的保证。2001年来我市各县区成立了《妇女规划》监测统计工作办公室,分别设立了数据监测和评估小组,使《妇女规划》监测工作稳步推进,监测评估指标体系更加规范,监测评估工作逐步走上了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妇女规划》统计监测成员单位各司其责,相互协调配合,扎实收集整理数据资料,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妇女、儿童监测评估工作。
 
    4、注重宣传和调查研究是实施《妇女规划》的重要措施。为营造实施“两个规划”的良好社会环境,5年来,我们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妇女、面向干部群众,广泛宣传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实施“两个规划”的目标、任务、意义和策略措施。一是“两个规划”出台期间,我们在电视台开辟了“两个规划”宣传专栏,就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制定的背景、制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及实现新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需要做的工作等情况进行了广泛宣传。二是在电视台免费播发了实施“两个规划”的公益广告。在报社开设专题讲座,主讲“两个规划”中的重点、难点指标。三是每年“三八”节期间组织各成员单位在城市中心开展“两个规划”宣传咨询活动。四是认真发放全国和省里有关学习资料,各成员单位都购买了“两个规划”辅导书。五是认真组织“两个规划”的知识竞赛答卷活动。各县区妇儿工委也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在电视台、报刊上开设专题、专栏,通过在主要街道制作公益广告、宣传橱窗、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宣传妇女典型和妇女儿童工作典型,宣传“两个规划”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据统计,全市共出动宣传车20000余台,印发宣传资料100多万份,张贴宣传标语1.5万条,办宣传专栏2250期,召开各级座谈会数千次,共举办了5场有近20000人参加的知识竞赛。各项活动的开展,使得“两个规划”内容不断深入人心,公民对“两个规划”的知晓率在85%以上。五年来,全市各县区妇儿工委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从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出发,围绕妇女参政议政、妇女就业与劳动保护、法律保护、流动人口中妇女保护等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论文,提出了可行性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了依据。为实施《妇女规划》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实施新一轮《规划》五年来,我市妇女事业发展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
 
    1、女性就业再就业难
 
    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体制转换进程中,妇女受生理、家庭等自身特点和客观条件限制,在市场化就业岗位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不少下岗、失业女职工年纪偏大,技能单一,再就业面临较大困难。妇女在资源配置、就业机会的获取上还受到传统偏见、旧俗的影响,收入分配上的不公、就业机会的不平等依然存在。全市从业人员中女性比例虽已达到40%的规划目标,但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女性比例为35.8%,比2000年降低了14.1个百分点,离40%达标目标相差4.2个百分点。不少单位男女退休年龄不平等,如金融系统等窗口单位规定女职工45岁内退,而女性该年龄段正是子女长大、压力减轻、精力充沛、工作经验丰富时期,过早退休造成资源浪费。

     2、女性参政议政、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比例偏低
 
    市二届五次人大代表453人,其中女代表101人,占总数的22.3%,比上届的22.5%下降了0.3个百分点,我市女干部队伍在经历机构改革后,绝对数和所占比例有所上升。2005年,全市女干部为3.35万人,占干部总人数的31%,比2000年人数增加0.02万人,比例提高了1.3个百分点。但是妇女参政议政还没有达到应有的水平,实现目标困难。主要是女领导干部正职少、高层少、年轻的少、在党政主干线和经济等综合部门的少,各地女性人才的成长环境、发展水平、选拔力度不平衡。

     3、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婚前体检率大幅度下降。

    自2003年10月强制性婚检取消以来,由于群众对婚前保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婚检人数直线下降,育龄妇女婚前医学检查率2000年至2002年都在51.98%以上,2003年为32.40%,2004年为19%,2005年下降到17%。不仅婚检率指标将无法达标,也对我市出生人口素质和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都将受到影响。 

    4、妇女病的普查普治率仍然较低。

    由于缺乏保障制度,受收入和观念的制约,妇女病的普查率处于较低水平,其中农村比城镇更为突出,妇女儿童救助资金尚未落实。

    5、婚姻家庭问题仍较严重。

    妇女在婚姻家庭中所受到的伤害面在加大,程度在加深。据统计,五年来,全市妇联系统家庭暴力信访量呈上升趋势,在接待的来信、来电、来访案件中,上访内容主要是家庭暴力、婚外情、第三者插足、离婚时的财产分割等,此类案件占65%以上。在提倡和谐社会、和谐家庭的今天,维护妇女在婚姻家庭中合法权益已成为一个值得高度重视的社会问题。

     (三)对策及建议
 
    为全面实现《规划》各项目标,针对妇女事业发展进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1、强化职责、广泛宣传,推进妇女事业全面发展
 
    要继续广泛深入宣传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文明进步的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并通过各种渠道向不同层面宣传《规划》的主要目标及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广大群众的认识水平,在全社会形成共同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的社会环境。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妇女发展的目标和措施,加强组织、协调,对实施《规划》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监测,实行分类指导,加大财力、物力、人力的投入,跟踪督查职能部门落实职责。

     2、加强妇女就业和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一要建立和完善就业导向机制,通过加强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建设,为妇女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服务,帮助妇女转变择业观念,提高就业率和就业满意率。二要进一步完善妇女教育体系,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妇女劳动技能。要深化“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 创建三项主体活动,进一步提高妇女的整体素质。三要加强宣传,提高用人单位特别是私营企业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切实改善女职工的劳动条件。四要进一步加强检查、指导和服务,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严肃查处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行为。五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女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将女职工防癌保险(非商业性保险)支出纳入财政预算,定期为女职工做健康检查。
 
    3、加强妇女自身教育,大力提高妇女的整体素质
 
    妇女要求得解放与发展,真正实现与男子平等地参与社会活动,根本上取决于妇女本身思想文化素质的提高,因此要加强妇女的教育,给予女性与男子平等的受教育机会。逐步提高妇女文化、专业技术、职业道德水平和运用科学技术的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新一代,大力扫除农村妇女文盲,同时要加强流动人口的教育和扫盲工作,教育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吸收流动人口的子女入学,使他们能够接受正常的教育。

     4、扩大妇女参政议政、参与社会管理的范围
 
    为尽快改变目前女性参政议政、参与社会管理比例偏低的状况,一要拓宽选拔女干部的视野,在公开选拔、公开推荐和竞争上岗中,加大力度定向选拔女干部;二要针对我市实际,重点抓好年轻女干部、正职女干部的选拔,要在坚持标准、严把政治关的前提下,优先选拔女干部。三要针对当前女性在基层自治组织比例过低的实际,应指导性和强制性提高女性占村(居)委会委员的比例。

     5、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大力发展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好农村基层医疗保健网络,提高其妇幼保健的服务功能。要合理解决乡、村两级保健人员的待遇问题,稳定基层保健队伍。同时还要大力推进母婴保健、计划免疫、合作医疗等健康保障制度的落实。要切实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技术水平,建设好城市重点医疗单位的技术保障和快速的医疗互联信息网,充分发挥优质卫生资源的核心救护作用。
 
    继续抓好计划生育的服务指导,继续加强对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同时加强对医疗市场的管理,持续打击非法行医、无证行医等违法行为。

     6、进一步健全妇女权益保障、救助机制和网络建设
 
    要建立长期整治的有效机制,坚决打击一切针对妇女的违法犯罪行为,尤其是拐卖妇女,强奸妇女,吸贩毒,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等案件,以及破坏合法婚姻关系的社会丑恶现象。对此,还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强化德治。要进一步发挥乡镇(街道)、村(居)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努力把家庭暴力扼杀在萌芽状态。要鼓励、指导基层企事业组织建立健全女职工自律组织,使妇女权益从基层开始得到有效保护。同时要加强协调管理,政府、民间组织共同努力,建立弱势妇女救助网,使残疾、疾病和其他原因在生活、工作有困难的妇女及时得到救助。
  
    7、加强监测统计工作,更准、更快、更好地服务于妇女发展规划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监测统计工作的领导,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各部门要加强对《规划》监测统计工作的领导,加大监测评估的投入,建立常规性、连续性的监测评估制度,职能部门要结合本职工作,对监测统计的难点和空白点、尚未达标的规划目标开展调查研究,为党委、政府制定妇女发展政策提供可靠依据。
 
附件:评估指标数据表
 
[永州市统计局 供稿]
评估指标数据表

《永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中期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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