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终期评估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12

打印本页

  岳阳市位于湖南省东北部,有“湘北门户”之称。全市东西长177.84公里,南北长157.87公里,总面积15019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7.05%。总人口559.5万,其中女性270.7万,约占48.39%。全市成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县级行政单位总数为9个:4县(平江、湘阴、岳阳、华容)2市(汩罗、临湘)3区(岳阳楼、云溪、君山)。

  5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党政和社会各界认真贯彻《岳阳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岳阳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妇女儿童规划》),做到认识到位,任务明确,职责清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形成了政府主导、组织协调、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妇女儿童工作格局,共同努力保障妇女儿童的健康权、保护权、发展权,岳阳市社会环境不断优化,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有很大改善,妇女儿童事业的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通过妇儿两纲规划五年的实施,妇儿两纲规划的目标基本实现。

  一、岳阳市经济与人口概况

  (一)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

  1.国民经济稳定增长。2015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由2011年的1899.49亿元增加到2886.28亿元,年平均增长率11.0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17.16亿元,相比2011年增长37.79%;第二产业增加值1446.83亿元,相比2011年增长34.14%;第三产业增加值1122.29亿元,相比2011年增长96.51%。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1.0%,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50.1%,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38.9%

  2.城乡居民生活进一步改善,收入继续增加。2011年相比,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202元,比2011年增长28.8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91元,比2011年增长71%2015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0.89人,比2011年的11.9万人减少了1.1万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增加了1.88万人。人均收入的增加和最低生活保障人数的稳定,相应地提高了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

  3.财政收入突破三百亿大关。全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02.82亿元,比2011年增加117.02亿元,增长62.9%,突破了三百亿关口。其中税收收入234.46亿元,比2011年增加93.29亿元,增长66.08%。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8.02亿元,比2011年增加54.37亿元,增长73.8%,其中税收收入61.39亿元,比2011年增加24.5亿元,增长66.4%

  全市经济和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对推动《妇女儿童规划》的顺利实施,促进妇女儿童事业持续问题发展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2015年全市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50.38亿元,医疗卫生经费32.51亿元,相比2011年分别增长了60.86%91.32%,由于财政经费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全市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教育事业取得显著成效。

  (二)人口保持理性增长,但男女性别差距在拉大

  2015年全市人口总数为562.92万人,相比2011年的548.53万人增加14.98万人,年均增长0.64%,自然增长率为6.76,属于理性增长范畴。女性人口总数271.27万人,约占48.19%,男女性别比(以女性为100)为113.31,2011年同期则为109.1。分年龄阶层看,0-4岁、0-17岁性别比分别为110.3110.132011年同期则分别为110.2109.9。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有关部门要多措并举,进一步关爱女孩,在就业、工资等方面男女一视同仁,让岳阳市的男女性别差距逐步缩小并走向正常。

  二、《妇女儿童规划》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一)妇女就业和社会保障取得新成效

  五年来,全市在保障妇女获得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和机会方面有较大改善,基本实现了男女就业平等,在社会保障、劳动保护和减少贫困等方面符合妇女规划目标的发展要求,各主要目标基本达标,除一个指标因缺乏数据而不可比外,其余都已达标。

  1.妇女从业人数和比重增加。岳阳市高度重视妇女创业就业工作,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良性局面,通过加强技能培训、劳务对接、贷款融资、创业服务等,使广大妇女就业能力不断提升、创业激情不断高涨、就业创业渠道不断拓宽,成效十分明显。2015年,全市女性就业人员为148.95万人,比2011年增加6.35万人。全市城镇就业人员129.88万人,比2011年增加12.06万人;其中女性就业人员58.82万人,增加5.72万人,女性就业比重达到45.28%。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失业人员1.59万人,与2011年的1.3万人相差不大。

  2.各种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随着岳阳市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发展,城镇女职工基本纳入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2015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女性人数146.94万人,比2011年增加8.59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女性人数12.03万人,比2011年增加1.11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妇女16.07万人,比2011年增加3.27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女性人数32.15万人,比2011年增加7.81万人;参加生育保险的妇女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女性人数分别为21.58万人、45.92万人,基本与2011年持平;参加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妇女4.94万人,比2011年增加0.35万人;参加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妇女5.95万人,比2011年增加1.78万人。这5年当中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及领域不断扩大,参保妇女生育待遇得到有效保障,全面实现了产婴死亡率为零的目的,确保了女职工的生育安全,并调整了生育政策,提高了待遇水平,实行了生育保险政策内零支付。妇女劳动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各级劳动部门切实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建立健全了劳动合同制度,不断规范了企业用工行动,并积极为女职工确定劳动报酬、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政策保障。近5年来,岳阳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先后开展多次专项行动,总共对1000多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纺织、餐饮、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进行重点督查,严格查处一些非法使用童工案件,有效的遏制了损害儿童的非法行为。

  (二)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程度稳步提升

  近年来,在市委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市妇联以加强女性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女性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为目标,坚持原则,严格标准,结合实际,加大力度,多渠道培养任用女干部,全市女干部队伍建设呈现出数量不断增加、素质不断提高、能力不断增强的良好发展态势。截止到2015年,岳阳市现有副处级以上女干部204人(其中厅级女干部5人,正处级女干部37人),占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总数的13%

  1.四大家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情况: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班子中均配有女领导干部,共配备女干部3名。9个县市区四大家班子中,均配有女领导干部,共配备女干部45人,其中班子正职女干部5人。

  2.市直正处级单位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情况:全市市直正处级以上单位共有111个,班子中配有女干部的有59个,占53.2%,正职15人。其中,32个市政府工作部门中,有18个部门班子配备女干部27人,女干部配备率为56.3%

  3.县市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情况:县级部门单位班子中配有女干部的占有82.7%,其中正职65人。

  4.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情况: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共配备女干部113人,其中正职11人,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达到9.9%

  5.市、县市区女党代表、女人大代表、女政协委员基本情况:岳阳市共有人大代表456名,其中女代表67名,占14.7%。全市政协委员共376名,其中女委员101名,占26.8%。各级党代会女代表、人代会女代表和政协女委员的比例呈上升趋势。

  6.后备女干部情况:岳阳市进一步加大对45岁以下的厅局级后备女干部推荐力度,35岁以下的县处级女干部、30岁以下的科级女干部在统计干部中的数量逐步增加。市、县两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中女干部所占的比例分别达18.8%23.2%

  7.女党员、新发展女党员情况:全市现有女党员51631名,占党员总数的16.8%。其中,2011年新发展女党员2675人,占当年新发展党员总数的39.3%2012年新发展2337人,占当年新发展党员总数的39.3%2013年新发展2016人,占当年新发展党员总数的39.2%2014年新发展1792人,占当年新发展党员总数的37.9%2015年新发展1615人,占当年新发展党员总数的30.3%

  (三)妇女儿童教育事业蓬勃发展

  5年来,岳阳市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2015年,全市国家财政教育经费达到53.1亿元,比2011年增长28.09亿元,为贯彻落实妇女儿童权益提供了很好的保障,并且全面贯彻性别平等原则。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2.6%,比2011年提高34个百分点;义务教育基本实现“普九”目标,高中教育规模不断扩大,毛入学率由2011年的85.22%提高到2015年的92.32%。中等教育持续稳步发展,成人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成效明显。妇女的科学文化水平不断提高,逐步成为科技进步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五年来,社会发展科技立项433项(其中重点项目57项),其中女性担任项目负责人的132项,占项目支持率的33%;涉及妇女、儿童领域的科研项目108项,占项目支持率的27%

  教育部门把“控流保学”作为义务教育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个也不能少”。一方面采取多种措施助学,帮助困难家庭学生不因困难而失学;另一方面,认真做好中小学段衔接、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教学活动、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确保学生进得来、留得住,确保两个《规划》落到实处。小学巩固率达100%、初中年度巩固率一类地区达99%、二类地区达98%、初中三年巩固率达96%;初中升入高中阶段学生的比例从2011年的85.22%上升到2015年的92.32%。继续实行残疾儿童免费入学政策,向在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残疾少年儿童发放生活费补助。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家庭教育进一步普及。家庭教育是教育系统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五年来,市妇联、市教育局联合开展了家庭教育公益巡讲、市级示范家长学校评估、“全民阅读进家庭”等活动。加强了对新时期家庭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截至2015年,全市共有家长学校2200所,0-14岁儿童家长家庭教育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近五年来,全市组织了500余场家教公益巡讲,受教育家长10万人次,有127所学校被评为市级以上示范家长学校。基本达到规划目标。

  (四)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成效显著,妇儿健康水平再上新台阶

  2015年岳阳市医疗卫生支出36.35亿元,同2011年相比增长了17.35亿元。随着卫生和医疗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全市不断健全医疗制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推动医疗保健设施日趋完善。截止2015年底,健康领域所有可量化的监测指标提前达标,2015年年住院分娩率为99.99%,在201099.79%基础上上升0.2个百分点;2015年农村高危住院分娩率达100%2011年为99.62% 2015年婚前医学检查率92.87%2011年为74.83%,上升了18个百分点;2015年婴儿死亡率为3.01‰,在20105.64‰基础上下降了2.63个千分点;201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4.97‰,在20118.77‰基础上下降了近一半;2015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0.89%2011年为88.04%2015年产前检查率96.77%2010年为94.45%,上升了2.32个百分点。

  

   

  计量单位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孕产妇死亡率

  

  26.61

  19.86

  19.86

  12.06

  16.52

 

  住院分娩率

  %

  99.94

  99.96

  99.96

  99.97

  99.99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

  99.92

  98.8

  93.23

  91.28

  91.8

 

  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

  99.9

  99.9

  100

  100

  100

 

  非住院分娩中新法接生率

  %

  100

  100

  100

  94.74

  100

 

  产前检查率

  %

  94.45

  97.5

  95.88

  96.89

  96.77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88.04

  90.13

  90.6

  91.58

  90.89

 

  婚前医学检查率

  %

  74.83

  77.79

  89.6

  93.07

  92.87

 

  当年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例数

  

  145

  135

  206

  192

  218

 

  其中:女性

  

  45

  46

  71

  46

  58

 

  已婚育龄妇女避孕率

  %

  89

  88.3

  88.3

  89.7

  87.38

 

  婴儿死亡率

   

  5.04

  4.42

  4.22

  3.31

  3.01

 

  其中:城市

   

  4.13

  4.03

  4.01

  2.95

  3.29

 

     农村

  

  5.64

  4.67

  4.35

  3.53

  2.82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7.68

  7.1

  7.09

  6.05

  4.97

 

  其中:城市

  

  6.34

  6.19

  6.45

  5.44

  5.1

 

     农村

  

  8.57

  7.68

  7.43

  6.42

  4.89

 

  卡介苗接种率

  1/10

  99.93

  99.81

  99.93

  99.89

  99.91

 

  百白破疫苗接种率

  %

  99.66

  99.78

  99.67

  99.76

  99.86

 

  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率

  %

  99.79

  99.77

  99.67

  99.86

  99.86

 

  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率、

  %

  99.41

  99.7

  99.65

  99.87

  99.89

 

  乙肝疫苗接种率

   %

  99.79

  99.78

  99.75

  99.88

  99.22

 

  流脑疫苗接种率

   %

  99.56

  99.75

  99.63

  99.81

  99.87

 

  乙脑疫苗接种率

   %

  99.46

  99.69

  99.61

  99.83

  99.86

 

  甲肝疫苗接种率

   %

  99.23

  99.64

  99.49

  99.82

  99.82

 

  低出生体重发生率

   %

  1.45

  1.11

  1.77

  2.13

  1.99

 

  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

   %

  82.04

  87.72

  86.49

  89.18

  77.8

 

  5年岳阳市针对影响妇女儿童健康的重大问题,实施了“降消”项目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两癌检查、艾滋病母婴阻断等一系列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1-2015年,已完成136.37万农村适龄妇女进行了妇女病普查(其中“两癌”项目县共对23.56万妇女进行了宫颈癌筛查,对2.1万名妇女开展了乳腺癌筛查),共有107.35万名患病妇女得到了早诊早治;为23.89万名孕产妇提供了艾滋病咨询检测服务。

  (五)加强对妇女儿童的法律保护,切实保障妇儿权益

  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妇女解放与保障问题,我国颁布的宪法、婚姻法等都明确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地位,并确定为一项基本国策,同时还规定了保护妇女儿童特殊权利和利益的条款。岳阳市十分重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积极开展和谐家庭创建等活动,以家庭平安促进社会和谐,2015年,岳阳市家暴妇女儿童救助(庇护)机构数有12个,平均每年要救助(庇护)的妇女、儿童4000多人次。同时每年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妇女学法律、家庭创平安”、“不让毒品进我家”、“预防艾滋病”等一系列活动大力开展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的宣传,开通了“12338”维权公益热线,在全社会营造爱护儿童、尊重妇女的社会氛围,公检法司等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各项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和规章制度。

  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两个规划实施以来,岳阳市围绕建设法治岳阳,开展了“家庭律师社区行”普法宣传“双百”活动,即百名律师联系百个社区进行普法宣传,重点开展反家暴、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禁毒、防艾、反邪教等宣讲,引导广大妇女遵法守法学法用法,联合司法、民政部门,将婚姻家庭纠纷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覆盖到所有县市区,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市县两级成立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协调小组;各级妇联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网络;各级法院建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并聘请妇女干部担任陪审员,参与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审理;各级公安部门建立了家庭暴力报警站,多渠道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司法部门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了青少年维权岗、反家暴110报警中心和12338妇女维权热线电话,较好维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20155月,向全市发布了《未成年人犯罪审判、人权保障与犯罪预防》白皮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5年来,岳阳市共为30000余名妇女儿童开展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40余万份,为5500余名妇女提供了救助、法律援助。岳阳市城镇妇女在就业、住房分配,农村妇女在宅基地、责任田分配、财产继承等方面基本实现了男女平等。

  (六)妇女儿童生存环境日趋优化

  全市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行动,经过16年持之以恒的艰苦创建,岳阳市在2014年底通过了全国文明委的考核,于2015年正式授牌跨入了“全国文明城市”行列。2015年全市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重达到78.73%,比上年的51.8%提高了15.8个百分点,农村自来水、卫生厕所的普及率分别为76.6%90.5%;全市城市区绿化覆盖率为39.29%,城市污水处理率为91.3%,都比2011年有大幅度所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岳阳各个县市区均达到了100%。岳阳市在实施“十二五”环保计划的过程中,强化对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的管理,严格市场经济环境保护执法,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及农村改水、改厕方面的投入,城乡环境得到进一步的改善。

  5年来,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和妇联组织把弘扬生态文明、传播环保理念作为改善儿童生存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并把环境保护与未成年人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从小培养未成年人爱护自然、保护环境的良好习惯。先后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群众欢迎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绿色家庭”、“大手牵小手”、保护江豚、保护东洞庭湖湿地、保护母亲湖等活动,环保理念日渐深入人心。

  (七)儿童保护工作以及福利得到进一步加强

  孤儿养护、流浪儿童保护、残疾儿童康复、弃婴收养等工作逐步完善。2012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孤儿养育状况的监督评估》,协调组织对儿童养育机构养育员、监护人员进行指导和培训,代理儿童权益的相关事务,为孤儿成长提供服务和支持。2014年,开展针对孤儿就业培训的“鹏程计划”,为全市符合条件的孤儿购买医疗商业保险,为孤儿大学生申办慈善助学金。自2011年开始,连续5年开展“接流浪儿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并安排资金为流浪儿童培训、采购教材教具、聘请老师等教育矫治。成员单位特别是市妇联组织开展了“恒爱行动”——为孤残儿童编织爱心毛衣,“心希望”——014岁儿童先心病普查,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建立岳阳市留守儿童数据库,开展“彩虹行”等活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出生人口性别比明显失衡

  出生人口性别比是指婴儿出生时男婴与女婴数量上的比例关系,出生人口性别比在考量人口均衡发展中,起着非同寻常的预警作用。2013年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9.192015年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更是高达113.31,虽然低于全国的平均水 118,但也明显高于在一般情况下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正常值水平(按照人口统计学规律,每出生100名女婴,男婴出生数置于102-107之间,即出生人口性别比通常值域在102-107之间一般被公认为通常理论值,其他值域则被视为异常)。据统计,这5年来岳阳市平均每年出生的男孩要比女孩多3200人左右,五年男孩比女孩共多生1.56万人左右。在一个常态的社会中,性别结构失衡所带来的男性人口过剩问题,分解在社会的各个角落,风险更多地集中在个体和人口领域。但在社会转型的背景下,人口的大规模迁移和社会转型的利益矛盾,则可能将性别失衡的风险进一步加剧和扩大。

  岳阳市2011年—2015年性别比情况:

  

  

  出生人口比(以女孩为100

  2011

  109.1

  2012

  110.03

  2013

  109.19

  2014

  113.45

  2015

  113.31

  (二)基层组织女性参政程度偏低

  2015年,城镇居民委员会成员中的女性比重为32.52%,村民委员会成员中的女性比重是30.99%,村民委员会成员中的女性比重和《妇女儿童规划》50%以上还有一定差距。由于居民、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重偏低,基层组织妇女参与居民、村民委员会管理人员少,关系到基层妇女的权益和自身发展,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拓展和提高基层女干部的任职范围和层次,力争达到《妇女儿童规划》规定的目标要求。

  (三)岳阳市离婚人数逐年增加,不仅影响着家庭的稳定,也影响着社会的稳定

  《湖南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提出要形成两性平等、和谐的家庭和社会环境,要建立平等、文明、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的主要目标。但是岳阳市最近5年来,离婚人数逐年增加,从2011年的11624对上升到2015年的14293对,2015年就有2.86万人次离婚,平均每天就有78人离婚。这5年来,离婚人数的年均增长率为5%,其攀升速度令人不得不重视。其中8090后新生代成为离婚的主力军,离婚人数的增加不利于妇女儿童身心健康,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严重影响着社会的和谐发展。

  

  

  四、对策及建议  

  (一)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切实促进社会性别平等

  要让性别比回归到正常的轨道是一个极其漫长而又复杂的过程,近些年,为了促使出生性别比回归正常,我国政府分别从行为引导、制度安排和意识形态等多个层面,付诸了巨大努力,做了大量工作。通过严厉打击“两非” 行为、强化出生实名登记、规范医疗服务、积极建立计划生育家庭利益导向机制、开展关爱女孩和婚育新风进万家社会倡导活动等,多措并举、主动干预,体现了“标”“本”兼治的特点,也确实让我们看到了出生性别比逆转的“曙光”。但需要看到的是,相比于通过行为约束、制度规范、政策提供和宣传倡导来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我国在如何通过促进社会性别平等和推动女性发展,对社会变化和新的社会问题做出积极回应、包括法律法规的及时跟进方面,还需要加大力度、强化投入。同时要坚持倡导,将性别平等纳入社会主流价值观注重将社会性别平等及性别意识纳入国家政策和规划的制定与实施过程,推动社会性别主流化,为了实现男女平等与社会和谐的目标,政府部门要创立政策环境、明确发展方向,将社会性别平等上升为国家的政治意愿,体现政府的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基层女性参与管理的力度和比重

  基层组织妇女参与居民、村民委员会管理,关系到广大基层妇女的权益和自身发展。基层组织女性参与管理程度不高,应引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加大培养和选拔基层女性的工作力度,拓宽女干部交流渠道,强化竞争机制,调动基层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女性综合素质,逐步提高女性参政比例,提升基层女性参与基层民主管理的总体水平。尤其是针对农村现在留守妇女多的状况,更要培养她们参与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她们的素质,保护自己的权益。

  (三)在不违背婚姻自由的前提下,应该通过有效的培训和教育,促使婚姻当事人认真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

  家庭观,从而拥有和谐美满的婚姻

  一是政府部门应加大婚姻法律和道德的宣传。通过宣传,积极引导人们尤其是年轻人正确认识和对待婚姻,确立婚姻神圣的观念。增强当事人的婚姻家庭责任意识。二是充分发挥街道和村、居委会的作用,纳入到社会综合治理的范畴。积极开展生活培训,让居民懂得珍爱配偶,经营好自己的婚姻。通过为居民提供婚姻、家庭、计生、法律等咨询服务,做好调解工作,尽量将婚姻问题化解在家庭、工作单位、居住地社区。三是民政部门要加大婚姻登记审核。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关爱家庭的大局出发,通过认真询问和提供优质、规范化的服务,做好离婚登记咨询的引导和劝导工作,要求婚姻登记部门设立离婚调解室,减少离婚率。使婚姻自由的精神真正得到体现,又让更多的家庭因婚姻的稳定与和谐获得幸福。

岳阳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终期评估报告

11037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