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终期监测分析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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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妇女的发展水平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是衡量社会进步程度的尺度。近几年我市认真贯彻实施《怀化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妇女规划),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努力创造有利于妇女生存、保护、发展的环境,切实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全市妇女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妇女规划发展顺利.

  一、妇女规划总体实施概况

  妇女规划监测涉及“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环境、妇女与法律”七大领域,共有重点指标58项。达标53项,2项未达标,3项无数据支持,达标率91.4%。

  二、“妇女规划”实施五年成绩显著

  妇女规划涉及七个个领域。从监测结果上分析,我市的妇女事业发展平稳,多数指标数据均有所提高。

  (一)妇女与健康

  1、加大投入,改善妇女医疗条件。我市始终把妇女生存、保护和发展的投资作为战略性投资,近年来加大卫生投入,大力改善市、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基础条件,将妇幼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部门预算范围,市本级妇幼保健院已纳入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33.47万元。深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2015年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8.37%,统筹地区参合农民住院费用实际补偿率达到78.03%。积极开展提高农村妇女重大疾病保障水平试点,促进了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的快速发展,有力改善了妇女生存发展的环境。

  2、全面推进妇女病普查工作。我市全面落实国家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孕产妇健康管理,基本实现了“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目标。以“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项目”为契机,全面推进妇女病普查工作。5年来,补助乳腺癌3008人,补助金额达1843.8万元,补助宫颈癌2050人,补助金额达144.607万元,确保了农村宫颈癌患者及时得到有效治疗;累计免费为117万名妇女进行了妇女病查治,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农村妇女生殖健康。积极创建爱婴医院,开设母婴学校,免费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孕产妇保健手册,健教普及人数达50万余人。

  3、健全妇女健康保健服务网络。近年来,我市卫生事业稳步发展。2015年,全市各类卫生机构5210个,其中医院、卫生院36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6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14个,卫生工作人员2.6万人,卫生技术人员1.4万人,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9615人,执业医生6321人,注册护士10614人.每千人拥有医生1.3人,医院、卫生院床位27293张,为妇女的健康提供了有力保障。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能力建设,全市基本形成以妇幼保健市、县、乡、村四级网络为基础,以妇幼保健机构为主体、各级综合医院补充参与的妇幼卫生健康服务管理体系。

  4、妇女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2015年,孕产妇死亡率为16.6/10万。比2011年74.58/10万下降了3个十万分点,不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均提前完成《规划》规定目标。孕产妇妇保服务情况,2015年与2011年比较,住院分娩率是99.96%,其中农村孕妇住院分娩率为99.9,分别比2011年提高了0.28百分点和0.25个百分点。

  (二)、妇女与教育

  1、女童基础教育工作成绩斐然。据统计,5年来全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61所,建成农村公办合格幼儿园80所,建成义务教育合格学校307所。目前,全市公办公办幼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幼儿园的总数的67%。到2015年小学适龄女童净入学率已达到99.9%,初中女童毛入学率达到98.8%,女童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1.4%通过各级政府和学校及家长的努力,基本杜绝小学适龄女童失学。

  2、女性高中阶段教育达到基本普及。随着“普九”的基本完成,我市的高中阶段教育有较快发展。2015年,高中阶段的女生毛入学率已达到89.5%,同时依托职业学校、职教中心,会同人社等部门大力开展各类知识培训,开展扫盲工作,每年组织培训包括女性在内的农民工2万人次,农民20余万人次。通过近几年持续不断的扫盲工作,我市的青壮年妇女非文盲率已达到99.9%;成年妇女识字率已达到91.6%。

  (三)妇女与经济

  1、妇女就业规模不断扩大。2015年,全市就业人员306.5万人, 其中:女性120.3万人, 女性占全部就业人员的39.2%,比2011年分别增加6.8万人,2.7万人,其中城镇单位就业人员99.7万人, 女性39.6万人,分别比2011年增加12.8万人,7万人,女性占全部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39.7%.

  2、妇女就业和再就业能力不断提高。我市积极维护妇女参与经济发展的权益,全面落实女性就业再就业、劳动保护等优惠政策,鼓励妇女自强、自立,主动投身经济建设。5年来,全市各级就业服务机构把妇女列为就业服务的重点对象,再就业培训人数累计达17.4万人,其中女职工12.3万人,占培训人数的50%。培训后实现再就业人数12.5万人,其中女职工就业人数6.4万人,培训后再就业率达51.5%。全面开展就业援助。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处于失业状态女性发放《就业与失业登记证》,给予办理税费减免、拨付社会保险补贴等优惠。政府实行购买公益性岗位制度,市本级公益性岗位安置妇女困难群体就业436人,所占比例为28%。出台《怀化市本级促进就业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联席会议纪要》,为创业人员免费发放小额贷款贴息,妇女个人贷款额度为8万元。

  (四)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

  1、高度重视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工作,加大对女干部的使用力度。每年面向社会选调、公务员招考优秀女性人才到基层工作,在申报选调生选调计划中,女干部不少于30%,规定在制定公务员招录计划时,不允许附加性别限制条件。加强后备干部和基层女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扩大女干部来源。加强岗位锻炼,市、县两级共选派1860人次女干部参加各种挂职锻炼;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坚持对女干部高看厚爱,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女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

  2、妇女参与决策和基层组织中的干部比例保持稳定。几年来,全市各级党委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选拔、培养和任用女干部工作力度,强调妇女参政比例。几年来,全市干部比例稳中有升,参政意识有所提高。2011年至2015年,我市人大女代表占全市人大代表总数比例基本保持在20%左右;政协女委员比例保持在20%以上;同时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的女性保持一定比例。截止2015年底,我市村民委员会会员中女性比重占44.1%,居民委员会会员中女性比重占43.2%,比2011年分别增加了17.6个百分点和6.5个百分点。同时,经常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的女干部参加各级培训,不断增强她们在基层参议议政的能力。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1、社会保障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我市加强妇女社会权益保障。在总人数基础上,大幅度增加女性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5年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为22.6万人, 其中女性为10.3万人;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为41.9万人, 其中女性为12.1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为30.1人, 其中女性为8.6万人。另外,针对女职工的特点,我市进一步推进生育保险工作。强化措施,实行捆绑式参保,取得了很好的成效。2015年全市生育保险共参保29.4万人,城镇生育保险覆盖率逐年增长,有力地保障了女职工生育的合法权益。

  (六)妇女与环境。

  1、创优妇女生存发展环境。我市深入开展省级园林城市、国家级文明卫生城市及新农村建设创建活动,城乡卫生状况、生存环境、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改善。改善城乡卫生环境,推动城市污水处理、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农村卫生厕所建设。全市累计投入资金6.54亿元,兴建供水工程740处,解决妇女饮水难。森林覆盖率由2010年的68.58%上升至70.83%,位列全省第二。

  2、大力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结合每年的“三八”国际妇女节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等宣传,通过播放宣传公益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深入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进社区、进村屯、进家庭活动。各级党校、行政学校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主体班课程,并作为固定科目列入党校教学计划,让参训的领导干部进一步了提高国策意识。鼓励女性参与和谐创建。结合“创文明城市、展巾帼风采”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宣传家庭美德20字。5年来创建、评选出“全国最美家庭”1户、“全国最美家庭”候选户1户、“湖南省最美家庭”10户,“怀化市最美家庭”100户,“五好文明家庭”35户。

  (七)妇女与法律保护

  1.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妇女法律援助机构。进一步拓宽妇女法律援助的范围,降低援助门槛,在各级妇联、残联等单位设立法律援助站点,为妇女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目前,全市司法系统共建立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28个,获得法律援助的妇女达813人次;妇联系统共接来信来电来访件2924件,接听12338妇女维权热线815件,办结率为97%。

  2.维护妇女婚姻家庭的合法权益。全市认真贯彻执行《新婚姻法》及有关法规,严厉制裁重婚纳妾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各级法院、民政部门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财产分割、住房使用、子女抚养等方面,维护了无过错妇女的合法权益。

  3.加大打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2011年至2015年,全市共接涉及妇女儿童侵权报警2314起,立治安案件536起,立刑事案件258起,其中强奸117起,拐卖妇女儿童3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7人,治安拘留814人,摧毁强迫组织介绍妇女卖淫犯罪团伙13个,解救妇女91名。同时,通过怀化市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及时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在派出所设立反家庭暴力投诉站,五年来共处置家庭暴力事件7352起。

  三、妇女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1.女性就业形势不容乐观。随着企业改革、经济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社会失业人数将在一定时期内继续增加,就业难的问题仍将存在。女性职工、失业下岗问题仍然成为影响城镇妇女发展的难题。2015年,我市城镇登记失业女性由2011年的1.9万人增加到3.1万人.随着生产现代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企业对劳动者的要求也随之提高。而目前妇女就业人口中,文化素质偏低者占相当部分,不能适应现代化生产的需要,只能从事简单劳动或体力劳动。家务拖累、世俗观念影响等等,都是造成就业困难的因素。

  2.有待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工作。自2003年10月1日起,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婚前医学检查为自愿选择,由于群众的健康意识、文化素质等原因,主动选择婚检的积极性比较低,有进一步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工作。2015年,我市婚前医学检查率为71.54%,其中城市为51.68%,分别比2011年下降5.59个百分点和36.55个百分点,城市婚前医学检查率下降幅度较大。婚检对优生优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缺乏婚检这道保障"优生优育"的屏障,一些隐性疾病、家族遗传病或携带的病毒,都极易成为未来伴侣、孩子乃至整个家庭健康和幸福的"杀手",初生婴儿的缺陷率有可能出现明显上升。

  3.妇女疾病防治工作任务还很繁重。我市2011年到2015年共发现艾滋病感染者及病人1499例,其中女性606例,占全病例的40%。这是由于女性在性意识上仍处于服从和被动地位,男性性病传染给女性的机会比女性传染给男的机会要大得多,如果不进行及时阻断,又可以经母婴途径传播给婴儿。

  四、进一步推进妇女规划发展的建议

  1、加强宣传,进一步形成关注妇女事业发展的社会共识。通过各种渠道向不同层面进一步宣传妇女规划的主要目标及政策措施,继续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各级领导、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关心妇女,为妇女做好事、办实事的社会氛围,不断优化全社会共同推动妇女规划实施的社会环境。

  2.进一步拓宽妇女就业渠道。要加强对女性劳动人口的职业技能培训,使更多的女性适应高新技术产业及新兴服务业发展的需要,提高妇女的就业能力,为女性劳动者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要在新兴行业中为女性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在社区服务业中发挥妇女的优势,在高新技术领域中提高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各级劳动监察部门要加大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切实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依法查处侵害妇女合法劳动权益的行为。

  3.加强女性性病和艾滋病防治。一是要建立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控机制,实行群防群控;二是大力开展性病、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降低女性性病和艾滋病的发病率;三是要加大疫情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女性性病和艾滋病感染者,在妊娠期采取对母婴进行治疗、采取剖腹产、不用母乳喂养等母婴阻断措施,以降低性病、艾滋病的母婴传播。

  4、强化责任,进一步提高政府及职能部门的主体意识

  努力探索建立一种“党政领导挂帅、妇儿工委协调、职能部门负责、群众团体参与、社会各界支持、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全面落实妇女规划,把妇女规划的各项指标纳入政府各部门的工作日程,做到有计划、有投入、有落实。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部门统计工作,做到统计部门与部门统计并重,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承办:怀化市统计局

执笔:陈熠

责编:赵莉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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