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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湖南省统计局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4-09-03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目录

第一部分 湖南省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湖南省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湖南省统计局是主管全省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省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拟订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省及各市州、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省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省及市州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省各地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省情省力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全省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省情省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省情省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地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省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和省直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协助地方管理市州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省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省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中央和省财政安排的统计专项经费以及中央财政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指导全省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

(十)建立并管理全省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地区、省直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省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湖南省统计局内设15个职能处室及5个地方直属事业单位。职能处室包括:办公室、统计执法监督局、统计设管处、综合统计与经济研究室、国民经济核算与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处、工业统计处、能源统计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人口和就业统计处(社会和科技统计处)、服务业统计调查处、财务基建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直属事业单位包括:湖南省统计局普查中心、湖南省统计局民意调查中心、湖南省统计局宣传中心(中国信息报驻湖南记者站、湖南统计信息网编委会)、湖南省农村经济调查队(湖南省统计局地方调查队管理办公室)、湖南省统计局数据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湖南省统计局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湖南省统计局本级以及5个地方直属事业单位,即湖南省统计局普查中心、湖南省统计局民意调查中心、湖南省统计局宣传中心、湖南省农村经济调查队、湖南省统计局数据中心。此5家地方事业单位财务由省统计局统一管理,均未设独立账户、无独立预算,因此5家地方直属事业单位决算并入湖南省统计局统一编制。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为湖南省统计局。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5558.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914.22万元,增长46.17%,主要是因为新增第五次经济普查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4925.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25.7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1392.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15.93万元,占55.44%;项目支出5077.00万元,占44.5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558.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914.22万元,增长46.17%,主要是因为新增第五次经济普查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392.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20.49万元,增长20.27%,主要是因为新增第五次经济普查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392.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866.56万元,占77.83%;公共安全支出44.06万元,占0.39%;教育支出58.40万元,占0.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6.55万元,占13.22%;卫生健康支出512.58万元,占4.50%;节能环保支出10.56万元,占0.09%;住房保障支出394.22万元,占3.4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247.7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39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1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961.00万元,支出决算为3,904.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8%。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1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统计督察费用。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

年初预算为1367.93万元,支出决算为121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统计执法工作已开展,但未及时报账。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7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湖南省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软件采购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

年初预算为151.42万元,支出决算为346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85.8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第五次经济普查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3.72万元,支出决算为12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4%。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4.0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禁毒调查经费。

8、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50.08万元,支出决算为58.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9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今年主要开展第五次经济普查培训,挤占了原有培训计划。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990万元,支出决算为1066.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干部去世人数较多,追加抚恤金;以及离退休干部年龄逐渐增长,老年病频发,住院人数增多。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26万元,支出决算为38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数增加,该部分退休人员不需要再缴纳养老保险。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8.4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干部去世人数较多,追加抚恤金。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525万元,支出决算为51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3%。

13、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

年初预算为10.56万元,支出决算为1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27万元,支出决算为39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7%。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老职工提标购房补贴,后期追加相关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15.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90.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3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等。

公用经费925.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6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9万元,支出决算为30.68万元,完成预算的30.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和公务接待费用减少,与上年相比减少26.12万元,减少45.9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活动,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3.43万元,完成预算的14.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机关事业单位响应党中央过紧日子的号召,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与上年相比增加2.16万元,增长170.0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统计督察和调研交流增加,以及承接第三届中非经贸博览会代表团接待任务。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4.9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27.25万元,完成预算的60.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减少3.3万元,减少10.8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后购置车辆为新能源车,且现存车辆状况较好,能耗较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43万元,占11.1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7.25万元,占88.8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9个、来宾113人次,主要是与国家统计局和基层统计局进行统计督察和调研交流,以及承接第三届中非经贸博览会代表团接待任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7.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湖南省统计局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25万元,主要是燃油费、维修费和车辆保险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5.8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45.81 万元,增长18.69%。主要原因是:原在其他经费支出的临聘人员劳务费改到公用经费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9.45万元,用于召开全省经济形势分析会、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部署会、全省统计系统民调工作会、全省工业统计工作会、全省贸易外经和产业园区统计工作会、全省投资领域统计数据联审会、全省人口就业社科文统计工作会、高级职称评审会等,人数543人,内容为传达国家会议精神、布置相关工作、研讨会析、统计数据联审布置等;开支培训费191.49万元,用于开展全省五经普相关工作培训、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培训、全省工业数据相关工作培训、全省人口分析技术培训、全省能源统计基层报表及碳排放统计核算业务培训、全省“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等培训,人数2330人,内容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统计知识普及、统计执法考试及各专业业务工作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43.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08.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0.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95.4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33.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7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49.7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4.97%。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25.05%,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5.57%。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3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事业单位业务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本部门积极推动预算资金投向与统计业务工作需求相结合,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分配、预算执行过程相结合,将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贯穿到统计工作的全过程。根据《湖南省统计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措施》及《湖南省统计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结合《湖南省统计局机关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通知)》,年初将部门预算分配至20个处室及单位,并分别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将预算绩效考核落实到每项具体工作;年中定期开展预算执行进度及绩效监控,推动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年末开展绩效考核,预算绩效领导小组分别对处室预算执行情况及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汇总考核,形成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下年度预算安排。

湖南省统计局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统计局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履行统计职能,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和援疆援藏工作,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提供了优质的统计服务,作出了积极的统计贡献。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自评得分72.9分,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为“良”。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是保日常工作运转。充分保障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社会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和公用经费;保障离退休职工福利,因离休干部老年疾病频发,医疗费补助经费需求较大,本部门及时向省财政厅申请追加;积极落实各项重点工作经费保障,主动与省财政厅沟通,申请统计执法、投入产出调查、计算机软件和数据库投资统计调查等新增工作经费;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完成党建活动室、职工之家、借调人员宿舍装修工程及电路电缆改造,提升办公环境。

二是保常规工作开展。全省一、二、三产业及各专业统计调查正常开展,搜集、整理、分析统计数据,确保国家安排的统计调查任务的顺利完成;在强化贯通协同中提升统计监督效能,随同省委第三轮巡视开展统计专项监督检查;用创新办法破解统计工作中的困难问题,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主动服务重大战略,精细服务科学决策,联动市州统计局每月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加强经济运行动态监测分析和预警研判,全年报送省委、省政府“两办”信息440篇次、高质量完成了各类综合性材料100余篇,被评为“全国统计分析报告专项业务考核三等奖”、“省委、省政府政务信息先进集体和个人”。

三是保重点工作推进。“五经普”是2023年全国重要工作。我局从组建普查机构、开展综合试点,制定普查方案,划分普查区、标绘建筑物、选聘普查“两员”,到“地毯式”单位清查、普查登记准备,省、市、县通过持续督导核查和审核验收,剔除70万家不符合方案要求的清查对象;全省摸清清查对象815.1万个,其中单位168.2万个,比“四经普”增加93.4%;个体经营户646.9万个,比“四经普”增加45.1%;动态维护更新单位60余万家;共审核“一套表”单位18032家,其中入库审核10165家,退库审核5741家,变更审核2126家。

四是保网络平台畅通。坚持需求导向,夯实运维保障机制。保障企业用户正常上报, 全年累计服务调查对象超1000人次。把好培训沟通关,保障基层用户熟练掌握平台使用技巧。把好运维保障关,解决各类信息设备故障800余台次,保障各类会议220余场次。把好网络安全关,保障统计信息安全传输。确保全省统计联网直报各报告期的数据处理任务圆满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对本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的分析,存在预算执行进度与时序进度有偏差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有:

(一)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统计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完善,目前预算绩效指标设定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来的,但是可测算性不强,多为定性指标。共性的指标较少,而且各项目开展进程及方式不同,很难进行量化分析及同质化比较。

(二)预算绩效完成情况与预算执行进度匹配度不高

预算执行进度往往落后于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开支往往是在项目完成到一定阶段后才进行经费支出。例如民意调查项目是在项目调查完毕后一次性经费支出。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流程已完成,但尚未通过验收,将导致大额经费未支付,使得预算执行进度与绩效完成情况不一致。

(三)统计专项汇总项目设定与公用经费重叠

因年初预算编制时要求公用经费不得大于上年预算,而实际经费开支过程中,单位水、电、物业、采暖、工会经费、职工车补、老干活动经费等逐年增加,导致公用经费预算编制中留给保障单位基本运行所需的办公经费及会议培训费等额度不足,只能通过设置统计专项汇总项目来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经费,导致项目经费开支范围模糊。

(四)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准确性有待于提升

年初政府采购预算仅编制了限额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金额,未包含电子卖场采购金额,经常导致政府采购预算小于政府采购执行。另外就是普查年份年中追加采购预算较大,预算编制精准度还需进一步提高。

(五)预算绩效管理人员业务素质能力参差不齐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管理人员需要精通财会业务还要懂各部门工作业务。现在的情况是业务部门参与度不高。要加大对业务处室相关人员预算绩效工作系统培训,确实让他们参与到预算绩效管理中来,提高整个预算绩效的管理水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二、支出科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网络租赁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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