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湘衡:熟读“三字经” 讲好统计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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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统计法就是我们统计人的规矩。作为纳百家优长,集八方精义的“百科全书”,统计法早已与我们血肉相连,学好、讲好统计法是每个统计人员的应尽职责,如何履行好这一职责?破卷之道在于熟读“三字经”。

念好“快”字,以时不待我的使命感,行动上雷厉风行。当前我们正奋走在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的赶考路上,实现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质量数据的支撑,“法者,治之端也”,统计人员生逢其时,重任在肩,必须将学习宣传统计法列为重要议事议程,激发统计法活力,让其“飞入寻常百姓家”。学习宣传统计法,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还必须体现在行动上,每位统计人员都应自觉成为普法队伍一员,担负起学法普法的重任。要迅速、广泛地开展统计法宣传教育工作,杜绝瞻前顾后、拖泥带水的工作作风,展现争做表率的态度,干部职工要有“一天当两天半用”的觉悟,学法在人前,普法也要在人前。

牢记“准”字,以深厉浅揭的精准度,内容上同频共振。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作为法律明文,其中一些条例难免晦涩难懂。要想统计法发挥效能,做到学深悟透,知行合一,就必须牢记“准”字,在宣传内容上下足功夫,让统计法“讲白话”、“接地气”。要积极开展前期调研,听取群众意见,写好“备课本”,选好“课题”,以典普法。要加强对专业术语的解读,用人民群众听得懂、想得通的语句表述,以言普法。要聚焦统计执法过程中的难点、堵点,结合实际案例,以案普法。要做好反馈总结,及时更新宣讲内容,以效普法。要严明执法纪律,规范执法检查行为,以纪普法。只有与普法对象在思想上、内容上实现同频共振,才能使统计法在人民群众心中落地生根。

写好“新”字,以日日新者的创新力,方式上推陈出新。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实施的生命力,在于创新。信息时代,在广泛开展统计法学习宣传时,绝不能因循守旧、照搬过往发传单,读小册子的经验,更要紧跟时代潮流,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要提升思想的高度,深刻意识到一次执法既是一次普法,普法与执法相结合。要深入浅出,多些真知灼见,少些夸夸其谈。要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宣传形式,有的放矢,积极利用各种普法宣传阵地,实现“线上+线下”双渠道、“室内+室外”两途径的全媒体传播。要多措并举激发统计人员的主人翁意识,调动统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

统计法,统计之权衡也,行动之准绳也,权衡所以定统计事业意义重大,准绳所以正统计执法公正透明。一部统计法,数代统计人,加强统计法宣传教育,让统计法走到台前,走向群众,走入生活意义非凡。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普法无止境,行动不停歇。

(石门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潘湘衡)

[责编:刘昕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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