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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省农村统计工作要点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0-06-05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2020年全省农村统计调查工作总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建设为统领,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新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以提高数据质量为中心,以提升服务水平为导向,加强农村统计监测,强化部门统计工作,全面提升统计管理水平和能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一、加强党的建设,保障农村统计改革发展

  1.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政治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两个维护”体现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断提高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成效上。

  2.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农村工作会议及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引导党员干部积极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转化;持续强化党支部标准化、制度化建设;持续增强全体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岗位意识、奉献意识;持续紧盯关键节点,聚焦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提醒。

  二、巩固提升农村统计数据质量

  3.严格执行国家农村统计制度方法。做好农村统计各种年、定报数据的收集、审核、评估和上报工作。

  4.严格执行农村统计数据质量评估控制办法。规范基础数据采集流程,加强部门沟通与协作,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做好主要农产品数据分结构、分地域、分季节的协调性、关联性和匹配性审核评估;健全农村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建立农村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严格执行农村统计数据质量评估会议制度,对重要的统计调查数据,进行联合会审与评估,提高数据科学性、精准度,切实反映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5.不断深化农村统计方法改革。按照直报流程规范、严格分级审核把关原则,做好常规报表及城市年报、县、乡、村卡以及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监测联网直报工作。根据国家工作部署,开展反映“三农”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调研,完善反映乡村振兴指标体系,提高农业“三新”统计工作水平。

  三、强化调查数据管理,提高农村统计调查管理水平

  6.加强数据管理。按照国家统计局《粮食畜牧业统计调查数据归口管理方案》要求,推进国家调查项目分市县数据管理工作,密切关注归口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充分发挥局队双方优势,形成局队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共担共享共发展的农村统计调查工作机制。

  7.加强部门沟通。进一步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建立数据定期沟通机制,实现数据共享,维护国家统计调查数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四、强化统计监测与分析,提升农村统计服务水平

  8.加强日常统计监测。紧紧围绕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主要目标任务,结合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加强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动态统计监测与解读,聚焦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趋势性和倾向性问题,深入基层、深入农户、深入田间地头,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主要农产品生产形势监测,加强县乡村统计监测和资料开发工作。

  9.强化统计分析研究。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扶贫开发等方面,拟定分析研究课题,开展“三农”专题分析和课题研究,为湖南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优质统计服务。做好重大信息、决策咨询选题与上报工作,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效参考。

  10.全力配合做好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强化沟通协调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脱贫攻坚普查工作。

  11.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发挥统计部门职能,按照“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做好土地调查事后质量抽查等工作,客观评价调查数据质量。

  五、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12.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基础工作规范、技术规范、行为规范,抓好基层业务培训全覆盖,适时开展检查抽查,提高农村统计源头数据质量和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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