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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经营评价监测方法研究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03-02-26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一种有别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新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是以市场为导向、合理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是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一项系统工程,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近年来全国各地都把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措施,目前国内外对农村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状况有一些定性的分析或介绍,但对如何从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面来反映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进程情况,还没有一套系统的方法。如何对各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进程情况,包括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规模、进程、特点或成效进行全方位的反映,及时总结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教训,从而更好地指导各地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本文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概念、内涵出发,结合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多种模式、特征、发展过程、作用和发展规律等进行系统的分析,找出最能反映这一特征的指标群,构造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评价指标体系,并对各指标的含义、统计方法、在综合评价中的作用进行界定,形成科学可行的统计监测方法。

一、 我国农业产业化的由来

    农业产业化经营就其形式和内容而言,我国早在80年代初期即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开始起步,比如农(渔、牧、林)工商综合经营、贸工农技一体化经营等等。但真正形成概念乃至理论定义、实践运作、初成气候,是在90年代初、中期。

    80年代初期,随着以分散、小规模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体的农业经营新体制和产业组织方式的形成,为了有效地解决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或办起来效益差的问题;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克服产供销脱节的现象,实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同时适应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解决剩余劳动力就业,一些商品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开始尝试农业(林、牧、渔业,下同)或农业企业与其有着内在联系的工商业或工商企业在经济上、组织上有机结合起来,进行以农业为基础的亦工、亦农、亦商的综合经营。

    80年代中期,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提出以国际市场为导向,实行贸工农一体化的发展战略,走国际大循环的道路。当时的“贸”主要指对外贸易,以后随着商品经济、市场经济观念的逐步确立,将“贸”延伸为广义的内外贸易。

    1993年初,山东省潍坊市率先提出“确定主导产业,实行区域布局,依靠龙头带动,发展规模经营”的农业发展新方略;同年5月,《农民日报》发表山东省关于农业产业化发展思路的文章;1995年3月《农民日报》发表《农业产业化是农村改革发展的方向》、同年5月《农民日报》一版头条发表评论员文章《积极稳妥发展农业产业化》,同年11月,《人民日报》以较大的版面,介绍了潍坊市发展农业产业化的经验,并配发了社论。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思路和有益实践先后得到各有关方面的重视和支持,并且逐步在全国得到了广泛的传播,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1995年3月,农业部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针对大型工商企业进军农业的态势,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于7月份撰写了《关于积极引导大型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的战略构想》,得到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视和支持。1996年1月2日,中央下发了1号文件,提出“研究解决农户与市场的结合问题,推进农业产业化”。1996年1月21日,中央又下发了2号文件,文件要求:“要大力发展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加速农村经济向商品化、产业化、现代化转变。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贸工农一体化经营,把农户生产与国内外市场连接起来,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紧密结合,是我国农业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扩大规模,向商品化、专业化和现代化转变的重要途径。”1996年2月3日《人民日报》发表的江泽民同志给全国供销社代表大会的一封信指出:“引导农民进入市场,把千家万户的农民与千变万化的市场紧密联系起来,推动农业产业化,这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迫切需要,也是广大农民的强烈愿望。”1996年3月17日第11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强调了“发展联结农户与市场的中介组织,大力发展贸工农一体化,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党的十五大报告也强调指出:“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机制,推进农业向商品化、专业化、现代化转变。”在党和国家的倡导、支持下,全国迅速掀起了农业产业化热潮。1996年底农业部成立了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便更好地推动全国各省各具特色的农业产业化工作的开展,各省在农业产业化实践中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在湖南,农业产业化经营得到迅速发展。1995年,省委、省政府提出了要以国有企业改革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为重点,加快经济体制的转变,强调要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上迈出实质性步伐。1996年 l1月,省委、省政府发出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的意见》的重要文件,明确了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意义、工作重点、政策措施。目前,全省涌现了一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好典型,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的产业化经营组织形式,展示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希望和前景。但是,农业产业化从全局上看,如今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也可以说是刚刚起步,还要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而逐渐成熟。

二、 农业产业化的科学内涵及基本特征

    1、 农业产业化的科学内涵

    在国外,并没有“农业产业化”之说;而国内自“农业产业化”一词提出以来,引起了许多争论。现在看来,我国学者绝大多数已经认同了这一提法,但对农业产业化内涵的界定则存在不同的观点。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以下几种:(1)农业产业化是农业产业链条化、系列化论;(2)农业产业化就是农业产业一体化;(3)农业产业化是建立一个新型的农业组织方式;(4)农业产业化是农业由不是一个典型的现代产业转化为现代产业的过程;(5)农业产业化的真正内涵在于,它是一种能够给有关利益主体带来制度净收益的新型交易方式或非市场制度创新;(6)农业产业化是指以某种或某几种产品的生产为龙头,将产供销不同阶段的服务企业以合同或协议的形式联接起来,组成一个统一经营的综合体。当前,对“农业产业化”一词的界定不仅出现在学术性文章中,官方文件中也对其进行界定。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中的提法是“农村出现的产业化经营,不受部门、地区和所有制的限制,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连成一体,形成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总体来说,不论上述各种观点存在何种差异,但都将农业与非农产业的整合作为农业产业化的最基本的内容。以上各种观点其实都是农业与非农产业的一体化的思想的变形。

    实际上,农业产业化和农业产业一体化并不是一回事。产业是近代、现代的概念,是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当农民从一个自给性生产者转变为一个商品生产者时,农业生产向产业转变。传统农业只是一个生产部门,而不是产业。农业产业化的根本目的不外乎实现农业的现代化与提高农业的效益。而农业产业的一体化经营则是达到这一目的的一种手段。而且,这种手段并不是随时随地可以有用武之地的。发达国家之所以实行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是因为其具有发达的工业化水平,具有发达的商品经济和市场条件,具有现代化农业,具有完善的各种社会化服务体系,但我国还没有这样的基础和条件。当然,实现农业的一体化经营,是提高农业效益的有效手段,也是我国农业的发展方向。

    就内涵而言,农业产业一体化指的是产业系列化,实际上就是将农工商“捆绑”在一起;而农业产业化的含义则更广泛。除了包含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的含义外,还包括农业经营体制的创新、生产方式的变更等内容,即是说不仅仅是指农业经营组织的创新,更多的是农业经营制度的变迁。这种制度的变迁既包括农业内部各专业生产之间的协调与合作,也包括农业与非农业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因此,可以说:农业产业化,就是在农业生产经济活动中,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和社会效益为中心,发挥资源产业优势,合理配置生产要素,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企业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市场连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实现种养加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生产经营机制。农业产业化的生产专业化、布局区域化、经营一体化、管理企业化、服务社会化又是互相有机地联系着的,缺少了任何一个方面,农业产业化都不能运行,任何一方面搞得不好,都会影响农业产业化水平的提高。如社会服务,要做到产前(供)、产中(产)、产后(销)一体化,整个经营要做到贸易、加工业、种养(农)业一条龙,还应形成科技、教育、生产相结合。这些都说明农业产业化本身是一个相当庞大复杂的系统。其中每个部分,比如专业化生产、区域化布局、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等则是其中一个子系统。而在一体化经营的子系统中,供、产、销,贸、工、农等又是它的子系统。再者,作为一个地区要形成农业产业化经营,要有许多实体性环节,包括资源的依托、主导产业的形成、龙头企业的发展、商品基地的建立、农业专业户的培养等,这里每个环节也是一个子系统。因此,整个农业产业化实践就是一个多因素、多层次的复杂系统工程。

    2、 农业产业化的基本特征

    农业产业化的内涵很广,包括农业生产的专业化、规模化、布局区域化、生产市场化、农业结构的科学化、经营一体化、管理企业化、服务社会化。实际上,这就是农业产业化的几个基本特征。
农产品生产专业化、规模化、布局区域化和协作化。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促进了社会分工的深化,而社会分工的深化一方面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另一方面当农民进入市场后,市场法则会引导其转向农业专业化。社会分工越发达,专业化的程度也就越高。专业化生产形成以后,规模也就越来越大,这也符合商品生产规模效应的需要,这些专业化生产集中在一起,形成更大规模的区域化布局。与此同时,社会分工越发达,社会协作也必然越发达。专业化生产、生活所需的一切资料、技术、产品的销售都有赖于其他专业化生产者提供。这样,原有的协作关系或制度安排的协调功能就会弱化或失灵,并产生了对新的分工协作关系或制度安排的社会需求,提出了加强农业与其关联产业之间联系与协作或新的制度安排的客观要求。在这个基础上,就会产生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公司等形式的水平(横向)联合和农、工、贸一体化的垂直(纵向)联合。这两种联合相互交错、结合,形成各种经营载体,组成了农业产业系统经营体制。从这个意义上讲,农业产业化就是农业专业化和社会化的过程。

    农业结构最优化。结构最优化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的前提和基础。由于各地自然条件、经济条件不同,农业的产业结构和品种结构也会有所差异。所以,在确定主导产业时,要从当地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扬长避短;要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尊重市场经济规律,搞好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要避免在资源趋同的地区形成雷同的产业和产品,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使自己的产业和产品在市场竞争中始终处于主动和优势地位。

    农产品商品化、市场化。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目的,就是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中心,生产市场所需要的产品,最大限度地实现农业产品的增值。因此,产品的商品化程度越高,实现的市场价值就越多,市场化程度也就越高。产品商品化是农业产业化的成果体现。推进农业产业化,通过龙头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把小生产与大市场有机地联系起来,既解决了卖难,又实现了增值。增强市场意识、商品意识,研究市场,开拓市场,注重销售,通过发展“订单农业”等形式,强化流通,变产品为商品,满足人们的需要,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的最终目的。

    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一套完整的产加销、贸工农一条龙生产经营流程。从产业序列看,构成从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到农产品加工,再到农产品及加工制品的流通、销售这样一个产业链。从组织管理看,则构成从农户到加工主体再到贸易主体或者“公司十农户”这样一个组织链。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如何形成稳定的产业链和组织链,也即一体化,是一个重点和难点。要保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链条稳定,一是要有主导产业;二是要有龙头企业;三是要有一体化经营机制。一体化经营机制是其中一个关键。一体化经营机制应当是以经济利益联动为主要手段,体现出两个功能:一是确保各环节主体之间的联系是稳定的,这种稳定联系不是单纯的市场买卖关系,而是长期稳定的共同利益或契约关系。二是确保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是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是一个利益共同体。 

    农业管理企业化。农业产业化在一定意义上也即农业工业化。但不能说农业产业化就是农业工业化,而是说农业作为一个完整的产业,应该象工业那样有完整的生产工艺流程,实行企业化管理,包括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生产环节都由一个企业来完成。这就是说,农业作为一个产业,其生产经营形式必须企业化。企业化管理是农业产业化的最显著标志。企业化管理有利于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市场要求安排生产经营计划,把农业生产当作农业产业链的第一环节或“车间”来进行科学管理,及时组织产前的生产资料供应和全过程的服务,又能在农产品适时收获后,分类筛选,妥善储藏,精心加工,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扩大增值和销售,从而实现高产、优质、高效的目的。实行企业化管理,也有利于科学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且有利于提高整个生产过程中的第一车间——基地的实力和抗震性,为后续产业的发展夯实了基础。企业化管理体现在龙头企业发展上,龙头企业水平越高、规模越大,牵动力就越大,产业化成效就越好。在农业产业化的各生产环节,要注重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努力引导和扶持基地朝着专业化、商品、规模化方向发展,努力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尽最大可能实现整个生产过程的现代化。
农业生产组织化。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改变农民的弱势地位。农民是农业和农村的主体。不确立农民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主体地位,农业产业化经营将失去基础,成为无源之水。如果农民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处于从属或附属的地位,不能分享农产品加工流通的利益,应得的利益不能得到稳定有效的保护,那么,农民就没有积极性,农业产业化经营也就不可能实现,即使实现了也不可能持久。传统而分散的个体农民难以适应市场经济,也难以充当主体角色,只有在共同利益和自愿互利原则下,按必要的规范将农民组织起来,才能使农民有力量维护自己的权益。既要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将农民带入市场,又要切实关注农民利益,这才是农业产业化经营中一体化机制最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问题之一。

    为将分散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可以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主要形式有两种:一是社区合作经济组织。它是按乡、村行政区域建立的合作经济组织,其主要特征是社会性,财产归社员集体所有,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二是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它是以某一产品或产业为纽带发展起来的合作经济组织。比较典型的是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协会。其特征为不改变成员的财产所有权关系、入会自由、专业性强,可以突破社区界限,在更大范围内实行专业合作。

    服务社会化。服务社会化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的根本保障。各有关部门、各行各业要紧紧围绕农业产业化,从各自的工作职能出发,创办、领办示范园区或服务公司,一切以农业产业化的需求为服务导向,以最终实行产业化全程的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为目标,为农业产业化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优质服务,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农业产业化健康快速发展。

    农产品质量标准化(国际质量认证标准产品、省级以上名牌产品、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等所占比重)。农业产业化的实质是市场化,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中国加入WTO后国际化的到来,农产品越来越面临着市场竞争的压力,只有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创立农业名牌,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提高农产品质量,首要的是参照国际质量标准,生产符合国际标准体系的产品,然后在此基础上创立自己的名牌产品,提高国际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三、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几种模式

    农业产业化在中国广大农村的实践,内容丰富,组织形式多样,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公司+农户;合作经济组织+农户;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户;农场+农户;专业批发市场+农户;等等。虽然中国当前各地农业产业化的组织形式和经济类型多种多样,但就其实质说来则是共同的,即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通过“龙头”对分散的、为数众多的农户,发挥引导、组织、服务的功能,推动经济体制和增长方式向市场经济和集约增长方式转变。

    市场带动形式(专业市场+农户)。这是一种在政府扶植下,通过众多生产商(农户)、经销商、加工企业对市场的共同开发而形成以中央市场为中心的利益团体的开发模式。其程序为通过政府的财政低息贷款建立市场,然后把全部资本拆细折股转让给众多生产商(农户)。土地资本一般作公共财产具有公益性,像农副产品交易市场这类用地一般不作股本金投入,而采用低租金形式。市场具有合伙人企业性质,并建立一个由三方代表组成的管理委员会来负责对市场的日常管理。至此,政府完全退出管理,以后只行使税务、卫生检疫等国家行政职能。这种模式的特点为:①政府对产业化的推动是通过对众多小企业的有限帮助来实现的,一旦形成气候即刻退出,从而避免了政府的直接操作。②通过市场的共同开发、建设与运作,各方以市场为载体,结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实现了平均利润,做到了利益分沾、风险共担。③由于市场由众多小股东组成,代表十分广泛。④这种形式有利于农户直接根据市场需求组织生产,减少中间环节,体现农户自主决策经营的权利。其存在的明显缺陷是运用过程掺杂过多的政府行为;受财力状况制约,市场基础建设滞后、管理规范化程度低;市场连接的是千家万户,难以实施各种有效的服务;信息覆盖面小、传递速度慢,较难发挥正常的调节作用;农户仍然要承受自然和经济双重风险的压力。

    “龙头”企业牵动形式(公司+农户)。龙头企业模式很多,有流通型,有加工型,有流通加工合一的工贸型,还有贸工农、产加销一条龙的复合型,以及产品集散地性质的市场型等。根据企业类型的不同,又可分为两类模式:一类是市场和科技导向模式。这种模式的开发程序是:农产品加工和品牌培育→良种和商品示范基地→输出技术,带动农户和中小企业发展,实现企业扩张。其基本做法是一个投资商兴办农产品加工或营销企业,建立一定的市场品牌和知名度,然后,在一定的区域内建立良种和示范基地,并与农户和中小企业签订合同,提供各种条件、标准和服务,扶持和引导他们发展原料生产,实现企业扩张,逐步形成适应市场需求的生产规模。

    这类开发模式有以下特点:①商品基地的生产规模大体与龙头企业的生产规模相一致,无论初级产品的数量、质量以及产品价格都易于控制,规模比较稳定。②中小企业和农户分散经营,与龙头企业之间没有资产联系,但龙头企业凭借自身优势和各种良好的服务、优惠条件,通过契约与初级产品生产者(商)之间结合得比较紧密。在利益分配上还谈不上均沾,但是农户的利益仍然有一定保障。③这种模式一般要求龙头企业有较强的资本、技术、市场作后盾,产品技术层次较高,服务比较到位,市场资讯发达,并具有现代企业经营意识。采用这种产业开发模式的目前成功几率较高。农户和生产商更愿意选择龙头企业作为自己的依托。

    另一类是产业链双向延伸模式。这种模式的开发程序是:对现有地方性企业和基地进行治理→资本、技术、市场资源的再输入→进行产业链的双向延伸→实现企业扩张,提高市场占有率。其基本做法是:投资商首先对现有企业和基地作出基本分析,确认其是否存在产业开发的价值,在此基础上对企业进行治理,然后向加工产业和商品基地同时扩展和延伸,使产业链拉长,实现产业扩张。

    这种模式的特点为:①不是一种简单重复或累加式的发展,而是对现有资源与资本的重新组合,剔除不良部分,投入优质部分,完全是一种对现有企业和基地的治理和改造。②发起企业要有强大资本实力以及技术和市场。③农户、生产商与龙头企业是一种利益共同体,并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化大生产,以支柱产业来带动相关产业,形成相互配套的产业链和企业群。

    “龙头”企业牵动形式减少了农户经营的市场风险,利用合同契约规定了公司与农户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农户可以享受到农产品生产的后续利润,利用公司的市场经验和信息渠道获取市场供求信息,及时调整生产经营结构,指导生产经营过程。不足之处在于一旦市场出现波动,市场风险会再度转到农户身上。一旦遇到自然灾害,农户无力承担违约责任和灾害损失,公司也会因为自身利益受到影响而拒绝给农户以必要的补偿。

    生产基地启动形式(基地+农户)。这种模式的开发程序是:通过商品基地建设,形成规模和特色→改造重组形成加工和销售龙头企业→形成地方支柱型产业。其基本做法是在某一地区,根据当地的各种资源优势先发展农副产品的商品生产基地,并且逐步扩大生产规模和提高产品质量,使之形成该地区的主导产业。形成较大商品生产基地后,再投资兴建批发市场以及加工或市场营销的龙头企业。

    这种模式完全是一种以本地特色产品来带动产业的形成,可以迅速形成区域主导产业,形成专业化、社会化的生产体系。但是,农户在参与过程中处于被动接受状态;企业与农户不能形成关系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农户不能参与产业化的全过程,得不到产业化的平均利润。由于与市场的连接不够紧密,某种程度上还比较被动,具有较大的盲目性。

    这种开发模式有以下特点:①商品基地不是十分稳定,尽管分散的农户经营已经置于组织化(常常是政府控制)之中,但是,基地生产者涉及千家万户,他们与龙头企业之间没有资产联结,而只有利益约定。因此,任何一种市场价格的波动和自然灾害的影响均会引起生产规模的变化和原料品种的变化;②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是一种买卖关系、生产商、供应商、销售商之间利益分割,采用买断形式。因此,这种模式对直接从事初级农产品生产的农户和中小企业,在利益上往往难以平等相待。

    合作经济组织推动形式(农业专业协会、合作社+农户)。这是近年来发展迅速的经营模式。是通过农民自办、自愿结成的农业专业协会、供销社和合作社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具体做法是,生产同类农产品的农户按村或乡组织成立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协会。在实践中,有些专业组织还成立自己的企业,所以,该模式可称之为农户群体模式。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该模式中的作用是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帮助推销产品等。从性质上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分为盈利性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非营利性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它们与农户的利益关系与它们的性质有关。与前面几种模式相比,该模式因参与各方的利益关系存续时间较长能较有效地体现利益共享与风险同担。该模式所面临的问题与“龙头”企业牵动模式类似,当市场价高于合同价时,协会或合作社与农户的利益关系往往难以按合同条款执行。而当市场价低于合同价时,有的也不能真正按保护价收购。该模式能否有效运作取决于合同能否得到切实履行。

    农业部的一项抽样调查表明,从农业产业化各种经营组织类型所占的比例看,龙头企业带动型占45%,中介组织带动型占12%,其他类型占14%。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上述龙头企业和中介组织也不是千篇一律的,又各自可以细分为各具特点的经营组织形式。至于说到农业产业化与广大农民联结的龙头、中介组织等的所有制经济类型,则分属于公有制与其他多种所有制经济。由于我国各地自然的、历史的、社会的、经济条件的巨大差别,在农业产业化中出现多种多样的经营组织形式和所有制经济类型,是完全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有利于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和积极性。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应允许农业产业化的多种经营组织形式和所有制经济类型存在,以后通过实践经验的总结,再逐步加以规范化。历史经验表明,过早地从头脑出发先验地肯定农业的某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和经济类型,自上而下靠行政命令强制加以推行,必然会挫伤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给农业发展带来严重挫折。

四、 农业产业化评价指标体系及统计评价方法

    1、 评价指标体系设置的原则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评价指标体系设想应遵循三大原则:

    综合性原则:农业产业化经营既涉及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又涉及农民、职员、职工的生产和生活。因此,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评价指标应是具有综合性、能反应农业产业化经营本质特性的指标,诸如农民人均纯收入,职员平均经营净利润、职工平均生产净利润等。

    层次性原则: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水平取决于供应、生产、贮藏、保鲜、加工、销售各个环节的发展水平,又取决于龙头企业、基地(乡、村、组)农户(专业户、科技户、示范户等)的发展水平。因此,所设想的评价指标体系应能对产业链条各层次进行评价。

    统一性原则:农业产业化经营评价指标的名称、内涵、计算口径要统一,并尽量与各级统计部门的指标一致,或运用统计指标可以计算。达到便于量化、便于计算、便于对比的目的。

    2、 农业产业化特征的数量表述和指标体系的确定

    根据农业产业化的基本特征,我们对每一特征用一些可量化的指标来描述,然后筛选出部分有代表性的指标作为统计监测指标。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农业产业化的各种特征不是截然分开的,各个特征相互联系、相互依存,所以在统计指标对特征的描述方面往往具有互通性,但为了不致重复,一个描述指标只归在一个类下。

    3、评价方法

    农业产业化指标体系中的每个指标从不同的方面反映了农业产业化的特征,而要从整体上反映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进程情况,就必须进行综合评价。这里我们采用常用的综合评分法对农业产业化经营进程进行评价。

    首先,根据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现实发展水平和今后的发展趋势,我们将反映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的各代表指标分别确定其初始值和基本实现值(即各单项指标的上下限)。

    其次,计算各单项指标的实现程度。单项指标实现程度的计算公式为:
Mi-Ni
 Kn=------×100%
Xn-Ni

    Kn为第n个指标的实现程度;Mi、Ni为第n个指标的上下限;Xn为第n个指标的实际达到值。当Xn≤Ni时,实现程度Kn为0;当Xn≥Ni时,实现程度Kn为100%。

    第三,确定各单项指标的权数。权数是计算和反映各单项指标在总体中的重要程度的度量关系。因此,权数就是根据各指标在总体中的重要程度来确定的。为了尽可能准确地确定各指标的权数,我们征求了理论和实际工作部门许多专家学者的意见。

    第四,根据各单项指标的实现程度和权数,计算农业产业化的综合实现程度。计算公式为:

K=∑KnQn

    Qn为第n个指标的权数。

    第五,根据计算所得的实现程度,分析判断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现程度和所处的阶段。实现程度划分为三个阶段,即40-60%为初级阶段,60-80%为成长阶段,80-100%为完善阶段。

    4、 统计监测方法

    鉴于对农业产业化经营进程情况的评价是一项庞大而系统的工作,涉及的范围广,取得资料的难度也较大,又是一项事关农业农村发展大局的事,因此需要有专门机构和人员来从事这项工作,并建立专门的统计报表制度。

    围绕评价方法所确定的指标,其资料来源于多渠道,部分指标可通过现有统计报表直接取得或推算取得,但另有一部分指标需要通过专项调查收集。拟建立两个层次的农业产业化统计调查表。一个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综合统计表》(表四),一个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表五),分别由县以上统计部门和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填报。

五、 对湖南农业产业化经营进程的初步评价

    根据对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的调查,目前,湖南涌现了一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好典型,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的产业化经营组织形式,展示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希望和前景。但是,农业产业化从全局上看,如今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也可以说是刚刚起步,根据现有资料,我们选择有代表意义的6个项目6项指标进行了测算,结果表明,全省农业产业化实现程度仅21.52%。

    在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经营方面,近几年,我省进一步强化了农业区域布局的思路,依据各地的资源优势、传统习惯和市场变化趋势,湘东、湘中主要是抓住“长株潭”一体化的机遇,重点发展了无公害蔬菜、时鲜瓜果、花卉苗木、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的生产和加工;湘北则突出“湖”字特色,重点发展无公害稻米、优质棉花、油菜、水果、水生蔬菜和特种水产、水禽养殖;湘南则利用“天然温室”优势,重点发展了无公害蔬菜、时鲜瓜果、油茶、烤烟、养殖等名特优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湘西则突出“山”字特色,重点发展无公害草食畜禽产品、优质水果、优质名茶、反季节蔬菜、药材的开发,发展生态旅游农业。大中城市郊区还重点发展了观赏农业、休闲农业与设施农业,形成了鲜明的区域特色格局。蔬菜、水果、花卉苗木、药材、草食牲畜和特种水产等,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的生产格局正在逐步形成。如祁东黄花菜、岳阳蔬菜、桃江楠竹、湘西碰柑、隆回药材、城步奶牛、安乡珍珠等,都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和特色,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观赏农业、休闲旅游农业、环保农业等也都开始逐步形成产业,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一大批种、养、加专业户正在迅速崛起,2001年从事种、养、加的专业户达到180万户,占全部农户的12.4%;一些蔬菜专业村、养殖专业村、农产品加工专业村开始涌现。全省已形成了一批有特色的专业村、专业乡镇及一部分有特色的专业生产县市区。

    在农业科学化方面,全省各地在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过程中,市场意识、科技意识进一步增强,坚持了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作支撑发展农业的思路。首先是坚决压缩了品质差、市场销路不好的劣质农产品,发展市场畅销的优质农产品和地方特色产品,农产品优质品率明显提高。种植业中粮食生产主攻优质稻,压缩劣质早籼稻,发展优质玉米;经济作物突出发展优质油菜、蔬菜、茶叶、芝麻、花卉、药材等高效作物。养殖业突出生猪品改、草食动物发展和特色名贵鱼类生产。2001年全省优质早稻所占比重达到35.7%,比上年的29.5%提高6.2个百分点。优质晚稻所占比重达到41.1%,比上年的35.5%提高5.6个百分点。“双低油菜”所占比重由87.1%提高到90.1%。大棚蔬菜面积进一步增加。出栏的生猪中,三元杂交猪所占比重达到52%,比上年的45%提高了7个百分点。初步测算,全省农产品综合优质率达到45%左右,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其中优质稻比重达32.3%,优质棉100%,优质油菜90%以上,优质水果40%,优质瘦肉型猪52%以上,优质水产60%以上;培育出了一批优质农产品品牌,成为农民增收的新亮点。其次是以科技创新促进农业的发展。近年来,我省十分重视科技兴农工作,2001年9月份省政府又专门召开了全省农业科学技术大会。到目前止,全省已有10个农业科研机构进入了“国家队”,它们与其它科研院所及相关高校一起,初步形成了我省层次分明、实力雄厚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全省已先后建立农、牧、渔独立科研机构18个,科研人员2000多人,同时,建立了一批国家级、省级重点试验室和跨院所、高校的联合研究中心,如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生命科学联合研究中心等。“九五”期间共取得农业科技成果600多项,解决了一批经济发展中重大的、带方向性的关键技术问题。同时,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也收到好的效果,重大成果转化率为51.9%,2001年全省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近50%,比“八五”末期提高了9个百分点,居全国先进水平。

    在农业商品化、市场化方面,全省重点抓了10大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召开了石门“柑桔节”、湖南省第三届农产品博览会、广州湘粤农贸大市场农博会。会展农业、网上农业、订单农业等多层次的流通形式得到应用和发挥。2001年全省农业商品率达到60.5%,农业及农产品加工品出口额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

    在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农业管理企业化方面,各级把做大做强龙头企业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中之重来抓,加大了扶持和管理力度。2002年全省重点扶持的龙头企业由上年的23家增加到60家。龙头企业的运行质量和效益逐步提高,对农村经济的带动和市场辐射能力逐步增强。2001年,省级23家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95亿元,同比增长26.6%,实现利税10.5亿元,增长34.6%。农产品基地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全省已建立各类优质农产品基地100多个,其中优质稻生产基地28个,优质棉基地15个,优质油料基地12个,瘦肉型猪基地65个,牛、羊等草食动物基地24个。全省省市240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共连接基地2000多万亩,带动农户近500万户。2001年全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11.7%,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连结基地面积占全省耕地面积的36.7%,带动农户占总农户的比例达到18.7%。同时,乡镇企业保持了持续快速发展的势头,质量效益有所提高。据省乡镇企业局统计,全省乡镇企业增加值1449亿元,增长10.5%;实现利税200亿元,增长10.1%。全省乡镇企业中已有农副产品加工企业3.3万余个,约占整个乡镇工业的四分之一,已初步形成粮食加工、竹木加工、油脂加工、果蔬加工、肉类加工、茶叶加工和特种养殖加工等7大加工业。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30%以上。

    在农产品质量方面,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的标准化生产,重点抓了新宁、桃源、浏阳、岳塘4个国家级和临澧等15个省级无公害农产品示范生产基地(县)建设,突出抓农产品质量标准,初步建立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正在加紧建设。在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建设方面,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的产业化经营,重点开发了粮、油、菜、果、茶、肉、蛋、奶、禽、水产品等10大类的绿色食品生产,全省绿色食品产品已达到89个,还有35个正在申请。培育和壮大了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加工龙头企业和农产品绿色环保品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面积达到120万亩。

《农业产业化经营评价监测方法研究》课题组:
课题负责人:邱运斌
主要研究人员与:周杰韩、刘顺国、龙立珍
课题参与人员:张映欣、潘宁、陈军、雷芙蓉、劳佑龙、周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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