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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

——分地区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0-01-22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湖南省统计局
湖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19日

根据湖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湖南省分地区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长株潭地区拥有法人单位22.84万个,占全部法人单位36.6%,比2013年末提高了8.1个百分点;湘南地区11.77万个,占18.9%,降低了2.9个百分点;洞庭湖地区14.18万个,占22.8%,降低了3.6个百分点;大湘西地区13.49万个,占21.8%,降低了1.5个百分点。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长沙市17.15万个,占27.5%;岳阳市5.40万个,占8.7%;常德市4.95万个,占8.0%。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情况详见表7-1。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长株潭地区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89.78万人,占36.3%,比2013年末下降了1.5个百分点;湘南地区275.94万人,占20.4%,上升了0.3个百分点;洞庭湖地区295.06万人,占21.9%,下降了1.1个百分点;大湘西地区273.94万人,占20.3%,上升了1.2个百分点。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市州是:长沙312.20万人,占23.1%;岳阳126.61万人,占9.4%;衡阳116.78万人,占8.7%。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情况详见表7-2。


注释:

[1]地区的划分:长株潭地区包括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湘南地区包括衡阳市、郴州市、永州市;洞庭湖地区包括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大湘西地区包括邵阳市、张家界市、怀化市、娄底市、湘西自治州。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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