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统计局

欢迎访问湖南省统计学会网站 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信息服务

  联系电话:0731-82213581    联系邮箱:hnstjxh2021@163.com

湖南省统计学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湖南省统计学会(STATISTICAL SOCIETY OF HUNAN PROVINCE)。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湖南省统计学会是全省研究统计科学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自愿组成。单位会员主要有各市州统计学会、统计教学科研单位以及从事统计工作的相关单位。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理论联系实际,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研究统计理论和实践问题,提高湖南统计科学水平,促进湖南统计事业发展,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提供统计服务、贡献统计力量。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中国统计学会、业务主管单位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统计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351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开展统计学术交流活动;

(二)组织开展统计科学课题研究;

(三)组织开展统计科学研究成果和统计工作经验总结、交流和推广;

(四)组织开展会员统计教育培训工作;

(五)组织全省统计科研优秀成果评选活动;

(六)组织完成中国统计学会、湖南省社科联、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开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其他活动。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同意本会宗旨,拥护本会章程,积极参加本会活动;

(二)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三)单位会员主要是各市州统计学会、统计教学科研单位以及从事统计工作的相关单位;

(四)个人会员必须是对统计理论有一定研究或具有统计工作经验,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有相当水平的人;

(五)遵守章程规定,单位会员按时交纳会费。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单位会员经会长批准后,即为本会单位会员;

(三)个人会员经本会会员介绍,由所在市、州统计学会或单位会员定期向本会集体申请,也可直接向省统计学会申请,经秘书长批准,即为本会个人会员;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学会秘书处发给单位会员证和个人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举办的学术活动和其他活动权;

(三)获得本会的服务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决定;

(三)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六)向本会反映工作情况,提供有关学术报告和科研成果。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交回会员证。会员单位如果1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单位会员经会长办公会、个人会员经秘书长办公会表决半数以上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直接登记的除外)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会员代表由各单位会员按分配的名额推荐产生。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由各单位会员和有关方面协商选举产生,理事每届任期4年,连选可连任。理事会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本会设秘书处,作为本会的办事机构,在秘书长的领导下处理日常工作。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任务;

(三)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

(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决定副秘书长的聘任;

(七)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决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常务理事连续两次不出席常务理事会议,视为自动离任。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5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4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市州统计学会、单位会员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人选,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

(四)决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单位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学会财务接受学会秘书处管理,按管理程序和权限开支。

第三十五条 本会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2021年5月17日湖南省统计学会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湖南省统计学会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湖南省统计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第八届理事会财务报告》《湖南省统计学会章程》《湖南省统计学会会费收缴管理办法》,选举产生了湖南省统计学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

进入专题

栏目已归档
归档时间: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