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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以来长沙机动车发展与问题初探

  “十二五”期间,随着长沙经济的飞速发展,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截止2014年底,机动车保有量达181.46万辆,2011-2014年增速分别为16.6%、19.1%、14.5%和16.3%,每年新增机动车20万辆左右,预计2015年汽车保有量将突破200万辆。面对4年净增80多万辆机动车的挑战,长沙加大交通建设投入、强化交通管理,基本满足了市民不断增长和变化的交通需求,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十二五”长沙机动车发展特点

  (一)汽车保有量增长快于机动车保有量增长。截止2014年末,全市汽车保有量达142.70万辆,比2010年增加77.5万辆,平均每天增加530辆,年均增长21.6%,高于机动车保有量平均增速4.9个百分点;占全部机动车车辆总数的比重达78.6%,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而私人汽车2014年底保有量达128.51万辆,比上年增加22.95万辆,增长21.8%,私家车所占汽车保有量的比重从2010年的82.4%提高到2014年的89.0%;按全市总户数计算,平均每1.8户拥有1台私家车;按常住人口计算,平均每6人拥有一台私家车。

  (二)四县(市)区机动保有量增长快于内五区。近年来,随着长沙市城镇化水平提高,四县(市)路网建设加快,城乡出行条件也越来越好,四县(市)区的机动车发展加快。截止2014年末,四县(市)区汽车保有量达91.57万辆,超过了内五区机动车保有量近2万台,比2010年增加47.3万辆,年均增长19.9%,高于内五区平均增速6.3个百分点,四县(市)区机动车保有量占全市机动车总量的50.5%,占比比2010年提升5.3个百分点。

  (三)机动车驾驶人与机动车保有量同步增长。与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相适应,机动车驾驶人数量也呈现大幅增长趋势,至2014年底,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达206.51万人,比2010年新增近100万人,年均增长17.3%,年均增量达25万人。数据还显示,近四年驾驶人与机动车保有量的比例一直维持在1:0.9左右,目前驾驶人年龄结构以26-50岁为主,占比达76.8%,20-25岁的占12.1%,50-60岁的占8.6%。

  (四)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长沙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至2014年末,长沙市五区现状城市干路里程883.22公里,面积36.62平方公里,分别比2010年新增189.34公里和6.73平方公里,全市已形成“十龙过江”的跨湘江交通格局,拥有过江车道48条,比2010年新增4条过江通道和20条车道。拥有机动车过浏阳河通道15条,车道数80条,比2010年新增3条过江通道和16条车道。

  (五)长沙机动车发展处于中部省会城市中等水平。与中部省会城市比较,长沙的人口数少于武汉、郑州、合肥居第四位,长沙的机动车发展无论是总量还是人均水平,都处于中部省会城市中等水平,长沙汽车拥有量(143万辆)低于郑州(219万辆)和武汉(164万辆)居第三位,长沙万人汽车拥有量(1956辆/万人)也低于太原(2372辆/万人)和郑州(2335辆/万人)居第三位。但有数据显示长沙人均GDP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人均经济指标均居中部省会城市首位,可见,与经济发展相比较,长沙机动车的发展还将有一个较大的发展空间。

  二、城市机动车飞速发展带来的问题

  (一)环境污染问题。机动车的飞速发展方便人们出行的同时也对环境产生着严重的影响。汽车尾气等是PM2.5的重要来源,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主要集中在离地面1米左右的层面,处在人的呼吸带附近,对人体健康威胁较大。排出的氮氧化物、细微颗粒物及硫化物等可造成酸雨、雾霾等;排出的碳氢化合物与氮氧化物在强烈日光的作用下发生化学反应会形成毒性很大的光化学烟雾,交通噪声源也成为影响城区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源,机动车的废气排放及噪声问题成为城市环境污染的大问题。2014年,长沙空气质量的优良率为62.2%,优良天数为227天,全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4.7分贝,城区主要道路昼间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9.8dB(A),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为二级。机动车尾气和噪声无时无刻不在直接或间接地危害着全市人民的正常生活及健康,机动车增加对城市环境的影响成为各级政府不可回避的环境治理重大问题。

  (二)交通拥挤问题。在长沙快速城市化的进程中,城市人口不断聚集,机动车数量快速增长,对城市道路网的承载力要求越来越高,虽然近年长沙城市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有了较快发展,但仍赶不上城市机动车保有量年均20%的增长速度。据统计,2014年长沙市中心城区主要道路晚高峰的平均车速为18.6公里/小时,比2010年的平均车速提高4.6公里/小时,但低于深圳(25.9公里/小时)、广州(25.2公里/小时)、武汉(23公里/小时)和北京(22.1公里/小时)中心城区的平均车速。在上下班的高峰期,交通拥挤现象尤为明显,一些交通繁忙路段高峰时车辆的平均时速只有3—4km,交通阻塞导致时间和能源的严重浪费,影响城市经济的效率。

  (三)停车难问题。随着城市人口和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长,交通拥堵和停车供需矛盾日益凸显。截至2014年底,长沙市内五区共有公共停车泊位约1.29万个,比2010年减少0.71万个,配建停车泊位54.13万个,比2010年增加27.9万个,年均增加近7万个停车位,与年均20万辆机动车增长的速度比,城市“停车难”等问题日益突出,“停车难”的影响不仅仅局限于停车本身,还引发了乱停乱放、交通拥堵、城市治安等一系列城市管理问题。

  三、应对长沙机动车飞速发展的建议

  机动车飞速发展对城市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而在不可能绕开机动车发展的前提下,我们只能通过其他方式来减小其负面影响,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交通体系。

  (一)强化城市交通需求控制。汽车保有量无限制的增长是导致当今城市交通不畅、通行困难的主要原因,因此必须综合利用经济、法律、科技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强化交通需求管理,抑制机动车的过快增长和过度使用,努力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状况。可采取提高汽车购置门槛、限制个人购置汽车的数量、征收汽车牌照费用、甚至采取摇号购车等措施,遏制机动车过快增长。同时对城市主要交通干道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和黄标车限行规定,针对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等可能引发严重拥堵情况,采取重点交通拥堵路段高峰时段机动车单双号行驶措施,控制重要路段交通流量。

  (二)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要淘汰那些环境污染大、交通事故频发的交通运输方式和工具,规范机动动车排放准入制度;建设城乡一体化的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和交通综合监测系统,实现全市所有公路和路口的信号系统覆盖和联动协调控制;完善公众信息服务与诱导系统,实现道路交通信息的社会共享;完善涉车涉驾信息应用系统,促进车驾信息资源在社会领域的全面应用;全面融合共享交通基础数据,形成“大数据、大情报”交通体系,提高系统和数据对交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三)加快停车及交通枢纽建设。要将停车场和交通枢纽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停车场建设要探索多元化投资渠道,实行市级统筹、以区为主、统一规划与单位自建相结合,通过商业中心腾地新建、窗口单位挖潜自建等多种方式,整体推进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停车场建设和管理要明确各责任主体如规划、建设、城管、公安等部门职责,建设停车智能化管理系统,实现停车信息监测、智能停车收费、停车信息诱导等信息化管理。同时抓紧规划交通枢纽站停车场建设,在地铁、轻轨等换乘接驳的枢纽站建设功能齐全的公交和私家车停车场。

  (四)大力推进公交都市建设。一是要大力发展轨道交通,从长远的角度确立轨道交通在城市公共客运系统中的骨干地位,发挥其引导与支撑城市空间结构优化调整的作用,加快轨道交通干线建设。二是要充分发挥地面公交的主体作用,优化调整地面公交线网,加强与轨道交通的衔接,增加支线网密度,增设小区延伸线路和区域“袖珍线路”,适当增加地面公交运力,提供多样化公交服务。

  总之,我们要高度重视机动车发展带来的城市问题,从机动车快速发展产生的症结入手,结合城市发展规划,有效处理持续增长的交通需求和有限交通设施供给能力之间的矛盾,实现城市交通安全、有序、高效、方便可持续发展。

[供稿:长沙市统计局 罗恒]

  [审核:刘雁]

  [责编:罗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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