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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事业 朝阳产业

  2016年12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下达了《关于全国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这是继2013年9月6日国务院下达《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后,在短短的三年多时间内再次对养老服务业发展下达的指导性文件,表明国家对养老服务业这一涉及亿万人民福址的民生事业和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湘潭作为湖南省的核心城市和传统工业基地,进入新世纪后,和全国、全省一样,逐渐显现出人口老龄化态势。据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在全市人口中,0-14岁人口为39.49万人,15-59岁人口为189.58万人,60岁及以上人口为46.15万人,三组人口数占总人口数比重分别为14.35%、68.88%、16.77%与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比较,0-14岁人口比重下降6.4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比重上升2.27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4.15年百分点。按照老龄化社会划分通用标准,湘潭在2000年己进入老龄化社会之列。从发展趋势看,湘潭人口老龄化程度已越来越高。2016年年末,湘潭市现有60岁及以上人口58.3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20.5%。

  面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现象,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全面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让老年人享有保障、健康、安全、尊严的生活,与全社会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已经成为湘潭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此,湘潭市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举措。2013年,出台了《湘潭市城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行办法》,对城区年满60周岁、生活不能自理的低收入老人和年满80周岁、其子女没有居住在城区或残疾无能力照料的低收入老人,实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2014年,又将城区60岁以上的散居五保老人、“三无”老人以及65周岁以上的半失能低收入老人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补贴对象。2015年8月1日起,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从2014年开始,湘潭市列入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市,按照“9733”养老服务总体格局,(即97%的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3%的机构养老,3%的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托底保障困难老人,加快医养结合发展。在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湘潭市的养老服务业获得了快速发展。

  一、湘潭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现状

  (一)养老市场体制初步形成。全市坚持将产业化作为解决人口老龄化的根本途径,充分发挥政府在产业链条中的推动和引导作用。

  1、着力养老服务基础信息平台建设。以政府搭建或企业搭建、政府补贴,养老服务企业运营,各养老服务加盟商参与的模式,建立老年援助呼叫中心。韶山市、岳塘区、雨湖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己初步建成投入使用。出台系列优惠政策以财政补贴为导向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对城区新建民办养老机构,拥有30张床位以上的,财政按每张床位一次性给予4000元的建设补助;对养老机构收住社会寄养老人给予每床每月100元补助;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给予10万元建设补贴和4万元运营补贴,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

  2、大力扶持涉老社会组织发展。成立湘潭市养老服务协会,会员单位达到80余家,有效整合了湘潭养老资源,促进了行业自律。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福彩公益金支持公益创投等方式大力扶持涉老社会组织开展为老服务。

  3、加强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湘潭市六医院与湘潭职业技术学院、长沙民政学院签订合作协议,探索创办国家级养老护理员实训基地。发展社工人才队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促进相关企业发展。全市实施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全覆盖,引进多家养老服务公司竞相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打破单家公司垄断局面,有效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企业通过在服务地域组建服务队伍、设立服务站点、统一岗前培训、就近派单、包干到人的举措,使农村偏远地区的老年人也享受到了便捷的上门服务,打造了城乡30分钟服务圈,成为一所“没有围墙的养老院”。除民政外,卫计、残联、老干等部门也开展了政府购买养老服务。

  (二)养老供给体系不断丰富。全市汇集各方力量,在政府兜底保障购买养老服务以外,推出了社区和居家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医疗和养老相结合的机构养老服务模式以及方便快捷的信息化辅助养老服务模式。

  1、社区和居家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在城区,结合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增加养老设施和服务网点,已经成为一种趋势。根据调查显示,目前全市大概有97%的老人选择居家养老,这些老人的想法一致,如果不是子女实在无法照料或者身体不方便,都不愿意去养老机构养老。因此,社区和居家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模式成为了“菜单式”养老中的主打菜单。岳塘区五里堆街道纱厂街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就是典型。这家由湘潭市银海家政服务公司运营的新型社区小型养老机构,依据“政府主导、社会经营”原则建立。 提供生活照料、健身运动、养生食堂、精神慰藉方面的服务。

  在不大的空间里,社区院线、心灵茶吧、阅览室、手工操作坊、多功能活动室以及娱乐设施等一应俱全。居住的老人不用出院子,就能吃、住、玩,并得到悉心照料。社区养老服务一般建立小型的社区养老机构,主要为社区老年人开展日间托老、集中就餐、文体娱乐、老年学习、康复护理等符合老年人需求的养老服务项目。选择在社区建立这样的服务中心,一方面是为了更好地为社区的老年人服务;另一方面,住在自己原来生活的社区建立的养老中心,老人对周围的环境更有亲切感。目前,全市己有10余家规模较大、运作良好的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通过探索创新,目前全市已初步形成了四种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一是政府主办。以楠竹、和平、雪园等社区为代表,由政府投资、社区运作,服务中心对老人完全免费,社区老人作为志愿者开展互助服务。

  二是民办公助。以九洲社区为代表,由荆鹏养老服务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营,社区免费提供场地,最大的特点是能为老人提供专业化的养老服务。

  三是公建民营。以纱厂街社区为代表,日间照料中心大楼由政府和企业投资建设,引进银海家政服务公司进行管理服务。

  四是民办民营。以荆鹏、银海、金梦园为代表,作为家政服务公司转型做养老服务,企业自己投资建设和运营自己示范性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2、医疗和养老相结合的机构养老服务模式。对于上班族而言,赡养父母是一大问题,老人有慢性病、易复发病,送到医院,康复这块得不到好的护理,送到养老院,医疗条件又得不到保障。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湘潭经过多年的探索,在为社会老年人提供生活护理服务、精神慰藉服务、医疗诊治服务、大病康复服务以及临终关怀服务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创新,走出了一条独特的医养结合的养老之路。

  “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是解决刚性养老服务需求的创新探索。机构养老,主要是为约占老年人口3%部分的失能、失智、临终关怀类老人提供专业服务。这类老人最需要持续的“医疗+生活护理”,因此家庭和一般的以提供生活照料为主的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无力担当此任,办好了“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就等于筑牢了养老服务的“托底防线”。湘潭以市六医院为重点,建成了湖南省首家集托老、病养、老年康复于一体的“湘潭市养老康复中心”,成为了“部省共建”的国家级养老示范项目。同时,为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向纵深发展,湘潭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养护楼”与湘潭善庆医院结合,正在打造医养一体化模式的健康养老中心。岳塘区也正在引进民营资本,计划在原湘纺职工医院建一个医养结合的养老中心。而像湘纺职工医院、锰矿职工医院、省建三公司职工医院等这些原厂矿的职工医院和市五医院等医院,都曾提出或计划打造医养结合的养老中心。养老服务中的医疗健康服务需求会随之进一步释放。

  3、方便快捷的信息化辅助养老服务模式。随着大数据和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智慧养老”将是今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趋势和必然要求。近年来,湘潭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和老年人援助呼叫中心,建立了以专业手机为载体、呼叫中心为核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网点为依托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实现对居家养老对象的全方位数字化“管家式”电子服务。

  (三)养老兜底保障逐渐完善。全市强化政府责任,着力完善福力体系,充分发挥政府保基本、兜底线作用。建立健全老年基本福利保障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在政务服务、卫生保健、交通出行、商业服务、文体休闲等方面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各种形式的经济补贴、优先优惠和便利服务,实施全市统一的城乡老年人高龄补贴政策。对全市所有90-99岁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高龄补贴,对80-89岁的高龄低保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高龄补贴,对全市百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400-600元不等的长寿保健金;建立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政府为“五类特殊困难”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覆盖率达100%,养老机构责任险投保率达到100%。

  1、加强托底保障供给能力建设。政府投入近9亿元新建、续建和提质改造了一批城乡公益性、保障性公共养老服务设施。完成了湘潭市、湘潭县、湘乡市和韶山市福利中心建设;新建了湘潭养老康复中心二期、河西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原湘潭宾馆);新建、改扩建农村敬老院65所;建成93个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26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05个农村互助幸福院,新增养老床位6500多张,基本满足困难老人兜底保障需求。

  2、规范福利中心和农村敬老院服务管理。对政府保障养老机构全部实行法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订服务规范和流程,养老护理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养老机构供养人员生活保障每人每年不低于9000元。

  二、湘潭养老服务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虽然湘潭养老服务业己初具规模,但受传统养老观念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制约,亦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家庭养老的传统观念束缚了老年人行为。人口老龄化的加速使养老社会成为趋势,但对部分老年人而言,离开工作岗位后,心理上与社会生活联系减少,家庭成为生活的重心,他们接受新的生活融入新的集体环境群体意愿不强。有的老人甚至在子女无条件照顾的情况下,也宁愿在家中接受护理。二是养老服务供需衔接不够。由于养老服务社会化开展时间不长,现有养老服务主要是满足老年人的生活照顾需求,较高层面的精神需求难以满足。三是养老服务人员水平参差不齐。由于待遇、劳动强度和传统从业观念多种因素影响,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年龄偏大,专业性较差,部分人员缺少护理专业技能和沟通技巧。

  三、加快推进湘潭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针对当前湘潭养老服务业状况,建议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统筹养老服务和医疗卫生资源,在战略层面上积极布局养老服务业发展。针对我市日渐庞大的老年人群体,要未雨绸缪,正确处理政府责任和市场发展的关系,加大培育养老服务业力度。养老服务业发展一是可以拉动投资。由于养老机构过去基础薄弱,面对现代养老需求,亟需建立和完善功能设施,这将对相关领域的投资起到带力作用。二是可以促进消费。老年人的护理关怀服务、医疗保健服务、老年产品用品的开发等行业发展看好,对扩大社会需求,形成新的消费热点,提升消费层次具有重要意义。三是可以促进就业。养老服务是较为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在提升社会整体就业水平方面作用巨大。此外,养老服务业还涵盖了贸易、旅游、教育、文化、体育、金融等多个领域,可以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因此,养老服务业是一个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的工作,必须加强统筹发展,积极予以扶持。

  (二)强化人才培训措施,全面提升养老服务人员服务水平。湘潭教育资源丰富,培养专业人员具有一定的优势。在提升养老服务人员水平上,一是可以引导和整合院校和培训机构资源,加快培养老年服务管理、医疗保健、护理康复、营养调理、心理咨询等专业人才。二是可以把养老服务技能培训纳入就业培训支持范围,从就业服务方面予以推动。三是可以组织开发公益性岗位,鼓励和支持部分就业困难群体从事养老服务。

  (三)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养老多元需求。老年人生活需求差异性较大,应根据其需求和经济承受能力,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合理、有效设置服务项目。在保障基本服务的基础上,通过设置多层次,多方面的服务项目,满足不同生活水平,不同消费需求的老年人需求。同时,加强服务监管,可考虑启动第三方评估机制,构建以老人和社会满意度为主体评价指标的养老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供稿:湘潭市统计局 江南屏 李立武 胡文波]
[审核:徐  林]
[责编:钟军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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