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长沙非公经济发展研究及实证分析
近年来,长沙市委、市政府把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置于重要的战略地位,出台了一系列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将长沙非公有制经济推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呈现总量稳步扩大、结构持续优化、企业集群发展、发展后劲增强、社会贡献日益凸显的良好发展态势。但由于市场发育不完善、扶持措施和配套欠完善以及企业自身发展水平良莠不齐等原因,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需要努力破解,补齐非公有制经济短板,为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长沙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现状
当前,全市非公经济已经形成“56789”格局,即:纳税占全市51.9%,经济总量占全市达64.7%,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市72.7%,新增就业岗位占全市80.6%,企业数量占全市91.3%,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一)经济总量稳步增长。2016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6034.94亿元,增长11.9%,随着非公经济总量稳步增长及在国民经济中占比不断提高,非公经济已成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2016年,全市非公增长占GDP达64.7%,相比2012年提高了3.5个百分点,年均提升0.9个百分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长沙非公有制经济增速与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速走势相似,都经历了下滑的过程,但非公有制经济增速一直高于GDP增速,2013-2016年均增长11.9%,比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快1.4个百分点。
(二)产业结构不断优化。2016年,长沙非公有制经济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105.1亿元,比上年下降1.6%;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3052.5亿元,比上年增长11.7%,其中工业实现增加值2677.2亿元,比上年增长12.5%;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2877.4亿元,比上年增长12.6%。三次产业结构为1.7:50.6:47.7,相比2012年,第三产业占提升8.3百分点,第一和第二产业分别下降0.7和7.6个百分点,产业结构呈现优化升级态势,第三产业的较快发展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结构的优化调整。
(三)非公主体显著增加。多措并举支持非公企业加快发展,落实商事制度改革,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行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和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深入推进一址多照改革,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制度,非公主体呈现出快速增长态势。
非公经济主体不断增加。据工商部门统计,2016年全市新设立非公有制市场主体140231户,同比增长21.7%,小微企业新增4万户,小微企业新增就业人数13.02万人。主体规模的持续扩大,为全市非公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非公企业规模不断壮大。全市“一套表”中“四上”及房地产开发企业数量不断增加,2016年末全市非公及非公控股企业达到5915家,占“四上”企业总数的79.2%,全年新增的620家新增企业中非公企业达617家,非公企业成为全市新增“四上”企业的主体,表明非公企业成长。其中,规上非公及非公控股工业企业较上年同期增加85家;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增加356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增加196家。
(四)创新发展势头良好。近年来,在“企业帮扶、政策落地、平台拓展、要素保障、优化环境和强化责任担当”六大“组合拳”的发力下,全市民营经济总量不断提高,已成为最具活力的经济体。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看,2016年长沙高新技术产业中民营企业1132家,占全部高新技术产业单位数的83.9%;民营企业共实现产值6071.6亿元,同比增长14.2%,占全市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的63.4%,407家非公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3家非公企业荣获湖南省著名商标,蓝思科技等7家民营企业入围2016中国民营企业500强。
(五)发展后劲不断增强。2016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固定资产投资4866.97亿元,同比增长13.6%,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72.7%。相比于2012年,全市非公投资总量增长1.67倍,年均增速达13.7%,非公投资占全市投资的比重提高0.2个百分点,总体看非公投资是全市投资的主体。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41.51亿元,比上年下降17.9%;第二产业1940.89亿元,增长8.0%;第三产业2884.58亿元,增长18.4%,三次产业非公投资占全市各行业投资的比重分别为90.9%、92.4%和63.4%,总体来看第一、二产业占非公经济比重较大,三产业偏低。
分行业看,2016年全市非公投资总量前五位的行业依次为制造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占比分别达38.3%、28.0%、5.3%、5.2%和5.2%,合计占比达82%,这五大行业是全市非公投资的主要领域。从增速看,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房地产业等服务业行业投资保持高速增长,均高于30%,分别增长129.7%、73.3%、66.9%、31.9%、31.7%和31.0%。
(六)工业已成为非公经济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全市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升级、有序淘汰企业落后产能,通过设立工业园区,实现了产业的集群发展,充分挖掘工业增长潜力,提升产业层次和竞争力,工业已经成为非公经济加快发展的重要基石。2016年,全市非公经济实现工业增加值2677.24亿元,占行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71.8%。其中,规上非公工业发展较快,非公增加值增长16.2%,占比为69.0%,比上年提高8.3个百分点,是全市工业经济的主体。
从全市37个工业行业分类看,非公增加值占行业增加值比重超过90%的有26个,80%-90%的2个,70%-80%的4个,低于70%的5个行业,分别为烟草制品业(0.1%),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10.9%),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15.8%),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4.3%),黑色金属矿采选业(39.0%),非公经济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占比均超7成。全市工业十大产业中,除烟草制品业外,非公经济在其他九大产业均居主体地位,特别全市近年来新成长起来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行业占比高,2016年占比分别达90.2%、91.6%和88.6%,并且保持高速增长速冻,2016年增速分别为25.3%、45.3%和23.1%,对于全市优化工业内部结构具有十分明显的促进作用。
(七)社会贡献稳步提升。非公有制经济的逐步壮大,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大量的财力和才智,一方面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为缓解就业压力、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另一方面稳定增长的税源为全市经济社会建设提供了坚强的财力保障。就业方面,2016年全市第二、三产业非公单位吸纳从业人员325.54万人,比2012年增加了36万人,2013-2016年年均增长3.0%;总量占全社会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的88.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占比较2012年末提高2.7个百分点;税收方面,2016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实缴税金833.15亿元,比上年增长3.3%,占全市税收总量的51.9%,比上年提升2.1个百分点。非公有制经济税收对全市税收增长的贡献率达63.5%。完成税收833.15亿元,2013-2016年年均增长10.6%,非公税收占全市税收的比重达52.4%,相比2012年提高0.8个百分点。
二、长沙市非公企业调查问卷分析
为准确分析非公经济发展现状及发展环境,我们对全市171家企业开展了《长沙市民间投资问卷调查》,以及277家企业开展《长沙市“非公经济发展法治环境”调查问卷》。投资方面,虽然近年来全市非公投资得到了较快发展,对经济增长及社会发展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但民间投资仍然存在着项目“融资难”、“融资贵”,项目审批流程长,项目规模偏小、行业过度集中、资金筹集渠道单一等问题,一些行业的进入还存着困难,民间投资转型困难仍然不少,同时投资成本上升、投资回报率下降、市场预期趋弱,是导致民间投资减弱、增速下滑的主要因素。法治环境方面:长沙市非公经济发展环境总体较好,企业反映普遍较好,但一些领域也或多或少存在着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的情况,企业对政府法治服务的感受不十分明显。
1、非公投资拓展困难较多。目前,长沙非公投资中私营个体经济投资所占的份额较大,非公投资项目大多还集中在中小型项目上,在重大项目涉及不多。调查的171家企业在80.7%的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下,2017年投资额度在1000万元以下的占比为49.7%。一是基础设施项目难以进入。近年来,长沙基础设施投资量大、增长速度快,但非公投资涉及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领域的部分的投资仅占10%左右,占全部基础设施投资的6%左右;今年上半年,全市计划总投资前30位基础设施项目中,民间投资项目4个,计划总投资112亿元,占6.5%。二是大型工业投资项目推进相对较慢。当前,全市工业投资中大项目仍以国有企业为主,上半年全市计划总投资前30位工业投资项目中,民间投资项目15个,占全部50%,但计划总投资占比仅32.8%;项目进度为22%,低于国有工业投资项目进度19个百分点。三是公共设施投资民间投资规模不大。非公投资涉及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领域的部分的投资仅占10%左右,占全部基础设施投资的6%左右。今年上半年,全市645个文化、教育、卫生等公共设施投资项目中,但民间投资项目仅2个,投资总额7.6亿元,占全部投资的1.2%,
2、非公投资发展遭遇瓶颈。一是“资金紧”问题突出。长期以来,我国非公企业面临着融资渠道单一的困境,直接融资渠道狭窄,间接融资也面临较高的门槛。2016年,全市非公投资项目本年到位资金中国内贷款不到10%,现有金融体系所提供的资金远远不能满足非公企业的需求。特别是在当前国内经济增速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各大商业银行纷纷加强风险管控,致使非公企业贷款困难、耗时过长。企业调查显示,资金紧张等问题依然是制约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的主要因素。在被调查的171家企业中,没有闲置资金的企业有54家,占被调查企业的31.6%;闲置资金少于1成的企业有51家,占被调查企业的29.8%;闲置资金1-3成的企业有52家,占被调查企业的30.4%。二是“融资难”问题广泛。在企业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企业借款的难度有所上升,在被调查的171家企业中,认为今年借款变难的有51家,占被调查企业的29.2%;持平的有116家,占被调查企业的67.8%;仅有4家企业认为借款变得更加容易。从融资渠道看,48.5%的企业认为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企业成本上升较大,45%的认为民间融资成本上升较大。三是成本上升降低企业投资意愿。受市场、成本和资金影响,企业投资意愿减弱,资金紧张、风险大是企业投资意愿减弱的主要因素。171家企业中,有72家企业表示因资金紧张、融资困难不会扩大企业规模,占被调查企业的42.1%。
3、非公投资环境仍需优化。一是市场准入依然不广。近年来,尽管我国不断降低非公投资准入门槛,但仍然存在很多隐形的限制,尤其在一些高回报的垄断行业、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如石油、铁路、电力、电信、市政公用设施、教育、医疗等领域还存在“玻璃门”、“弹簧门”等市场准入障碍,非公资本实质上很难介入,或勉强进入又被迫退出。调查显示,42.1%的企业期望政府进一步放宽实处准入,其中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商贸流通、金融服务、社会事业等领域是非公企业最感兴趣的投资领域,占比分别达26.9%、24.6%、17.0%和9.4%。二是政企合作仍待加强。对于当前大力推行的PPP模式,一般来说,论证时间长,内容复杂,需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论证。虽然企业对带有公共资源性质、回报稳定、利润较高的项目,如自来水、污水处理等项目兴趣较大,但最终达成意向的企业以央企居多,真正纯非公企业参与较少。从调研的情况看,171家企业中有156家企业未参与过PPP项目,41.5%的企业对PPP的态度为“担忧+纠结”,61.4%的企业认为长沙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效果一般,项目信息不透明、项目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不完善、部分项目含金量不高等是企业在PPP项目申请和参与过程中遭遇的主要问题,每项占比近40%,长沙PPP项目的实现形式和交易模式还有待进一步创新。三是项目审批仍需优化。调查显示,60.2%的企业期望深化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政府工作效能,14.5%的企业表示因本地政务服务水平原因影响其在长沙投资。171家企业中,虽然有56.7%的企业认为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数量及程序有所减少,但仍有29.8%的企业认为变化不大;26.3%的企业认为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态度变化不大;在投资项目审批环节、能源服务环节、政务服务环节等或多或少存在问题,如投资项目受审批环节影响的占比,土地(10.5%)、环评(9.9%)、生产或营运许可(8.8%)、规划(8.2%)、消防、防雷(8.2%);投资项目能源服务环节遇到问题的占比,供电(9.4%)、供水(6.4%)、供气(2.9%);48.7%的企业反映没有享受当地政府提供的法律服务。
三、长沙与主要城市非公发展政策比较
我们对近年主要城市关于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进行了整理,可以看到,随着国家各类促进民间投资、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出台,各地也纷纷出台了相关政策,从投资领域、投融资体系、财税、人才、技术等方面对非公经济的发展提供支持。从政策制定角度看,主要有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台的专业性政策等4种类型。与其他城市比,长沙在贯彻国家方针政策、加大非公经济支持力度等方面有一定的亮点,但在市场化手段运用、政策体系全面性和对外开发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1、非公投资重点领域。2010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明确提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的非禁即入原则。各地的配套政策在坚持这一原则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提出了鼓励民间投资进入的重点领域。
从政策内容看,目前各地鼓励民间投资进入的重点领域,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现代服务业、市政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及参与国有资产改制等方面。其特点一是集中于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领域,如现代服务业、社会服务业等;二是集中于受历史因素、行业特点影响,非公经济进入较少的领域,如医疗、教育、金融等行业。在此方面,长沙与各地的差异不大。
从政策反应速度看,国务院“新36条”出台后,杭州、深圳、南京、宁波等城市在当年就迅速出台了本地的落实政策,城市直到2013年才出台《关于加快市场化改革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并公布第一批对民间投资放开的59个项目,政策反应速度相对较慢。
2、财税支持政策。财税支持政策主要分为3个部分,包括税收优惠政策、财政资金支持和政府采购支持。
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各地对于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3种形式。一是国家规定了统一标准,各地依照执行。如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5%),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税率15%),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减按50%计并执行20%的优惠税率,新办软件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环保项目、节能项目所得税“三免三减半”,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对于此类政策,各地都在严格遵照执行。二是国家规定了统一办法与范围,各地浮动执行。如财政部规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营业额)5000元~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营业额)300元~500元。在具体执行中,西安、长春、成都、南京等多个城市都将起征点调至最高限额,以此减轻小微企业的负担。三是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各地根据自身情况,设置了相应的税收返还、减免、奖励政策。从内容上看,西安、厦门、长春等地主要以所得税为主要切入点,宁波则从营业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城建配套费等方面制定了政策、武汉还涉及到了增值税领域,涉及范围更广泛。长沙贯彻落实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及所得税减半征收等税收优惠政策,推进营改增税制改革,全面实施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营改增”试点,落实社保降费和稳岗政策,失业保险费总费率由2%降至1.5%,但从政策力度看,长沙还存在一定差距。
财政资金支持方面:各地财政资金直接支持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具体表现形式有两种。一是明确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如西安、厦门、深圳、青岛、武汉、广州、成都等城市;从增长机制看,厦门、武汉、成都等地都作出了逐年增长的规定。二是在各类财政资金项目中规定了用于民营经济的最低比重,如武汉和成都规定,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民营经济的金额不少于10亿元;广州、长春、南京规定,市财政各类专项资金中支持民营企业的比例不低于50%。2016年,长沙市全年共落实非公经济各类专项资金9.17亿元,总体来看长沙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资金偏少。
政府采购支持方面:《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指出,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应当安排不低于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18%的份额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评审中,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可视不同行业情况给予6%-10%的价格扣除。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占联合体份额达到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根据这一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执行标准,武汉规定政府采购预算30%用于采购本地产品,而长沙目前尚无此类明确规定。
综上所述,非公经济财税支持方面,长沙在国家统一规定的基础上,出台了相应的地方政策。但与其他同类城市比,政策优势并不十分明显,在力度与范围方面,甚至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3、投融资体系建设。一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各地的具体措施有鼓励银行类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型企业贷款额度、给予中小微型企业一定贷款贴息、担保补偿、支持民间金融机构发展等。从侧重点看,南京和成都的政策侧重于奖补,根据金融机构小额贷款的数量、金额及服务网点等给予奖励和补贴;武汉和广州的政策则更侧重于推动民营金融机构的设立,市场化特点明显。二是提升民营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能力。主要措施有建立信用担保体系、扩大抵押质押物范围、对担保机构给予补贴、建立风险代偿机制等。其中,大部分城市都采取了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或融资担保体系的办法。特别地,广州建立了民营企业互保金制度,成都鼓励建立社会化的具有风险分担机制的贷款平台、支持中小企业参与第三方信用评级,更侧重于通过市场化的手段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长沙则主要采取了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的办法,在体系化、市场化方面有所欠缺。三是拓展融资渠道。长沙主要采取了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的措施。与其他城市大力开展金融创新,拓宽抵押(质押)物范围,鼓励企业通过上市、发债、融资租赁等方式融资,以政府名义申请国内外资金项目等措施相比,政策措施的思路相对较窄。
综合来说,长沙在非公经济投融资体系建设上,主要侧重点在于完善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银行业、担保业金融机构,虽然也提出了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但具体操作层面的政策仍不明确。同时在拓宽融资渠道,鼓励企业上市、发债融资,扩展抵押质押物范围等方面仍有空白。
4、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政策。在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方面,各地的政策主要有鼓励创业、支持企业市场开拓、鼓励企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等方面。与其他城市相比,长沙在此类政策上有两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一是要将企业市场开拓的方向从本地向国内外拓展。借鉴深圳、广州、成都等城市的做法,将鼓励民营企业市场开拓的方向从本地延伸到市外、省外、国外及电子商务领域。二是要进一步加大鼓励创业的政策宣传、执行力度。与宁波、深圳、成都等地比,长沙的创业氛围本就相对薄弱,需要从创业精神塑造、创业支持体系等方面进一步切实加强。
5、鼓励创新。科技创新是企业结构调整、保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但受资金、人才、技术及观念等因素的影响,非公经济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往往较为弱势。因此,为鼓励非公经济企业加快创新,各地从知识产权奖励、专利技术入股、促进成果转化、科技人员创业等多方面制定了相应政策。作为国家级创新型城市,长沙科技创新综合实力很强,但这主要是得益于辖区内大量的高校、科研院所和军工企业。政府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政策支持虽然很多,但总体来说专门针对非公企业的科技创新类政策较少,在今后关于科技创新的政策中需进一步向非公企业倾斜。
6、人才建设。“才”与“财”都是非公经济发展亟需的生产要素,“招人难、留人难”与“融资难”一样,都是非公经济面临的重要问题,各地对非公经济多层次人才建设均较为重视,从人才引进、人才培养、社会保障等多方面加强非公经济人才建设。长沙作为国内重要的科教中心城市,人才资源、师资力量都十分丰富。但从现实情况看,一方面受到传统文化的浸染,城市创业精神不突出,非公经济领域对人才资源的吸引力较弱;另一方面,与杭州、广州、武汉、深圳等大批量、多层次、全过程的非公经济人才引进、培育计划比,长沙在非公经济人才优惠、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力度仍略显不足。
7、政府行政管理服务。目前,各地对非公经济发展的日常行政管理机构,主要是在工信委、经信委、发改委等综合管理部门下设相关处室或成立中小企业局,负责非公经济中小企业行政管理。包括长沙在内的大多数城市在非公经济常规管理中采取这种模式,该模式的弊端在于中小企业局的管理范围受上级单位的影响。但一些地区也在逐步改变这种模式,如沈阳市在2009年率先成立了正局级的沈阳市中小企业局,并同时挂沈阳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局牌子,明确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列入机构职能。同时,为统筹解决非公经济,各地纷纷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服务组等统筹管理机制,设置企业服务中心、投诉举报中心等机构,全面加强政府对民营企业的服务。特别是深圳、南京、武汉、成都等地,通过“直通车”等对接形式,建立起了民营企业反映呼声的有效通道。
可以说,长沙目前在非公经济行政管理方面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长沙市工信委的管理范围主要局限在工业领域,进而造成相关的资金项目、发展政策更侧重于工业,且未建立有效的企业信息反馈通道。从行业特点看,非公经济在服务业中的科技、文化、居民服务、社会福利等领域,具有十分巨大的潜力。在市级层面设置全面负责非公经济发展的机构十分必要。
四、长沙非公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整体而言,长沙市非公经济初步形成了良性发展态势,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影响,但影响非公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问题仍然突出。
1、非公发展面临制约。近年来,长沙非公经济总体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但总体来看增速持续回落,同时非公服务业经济总量偏小、占GDP比重偏低,传统服务业发展趋缓等问题。一是下行压力依然不减。近年来,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平稳增长态势,但从走势上看,受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结构性问题制约以及经济转型等多种因素影响,非公经济增加值增速呈现持续回落态势。全市非公经济增加值增速由2011年的15%逐步回落到2016年的11.9%,今年上半年仅为8.8%,其中非公工业增加值增速由2011年的22.1%逐步回落到2016年的12.5%,今年上半年仅增长8.1%,未来依然面临较大下行压力,需要引起重视。二是非公服务业占比偏低。从城市对比来看,长沙经济总量与国内发达城市的差距主要体现在服务业,服务业占比偏低。从世界发达国家发展规律来看,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一般在70%以上,发达国家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在80%左右。近年来,虽然长沙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不断提升,但仍然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与发达城市及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较大,长沙市非公服务业发展是服务业发展中的一块短板。2016年,长沙市非公三次产业结构为1.7:50.6:47.7,长沙市非公经济中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比不高。从各地看,非公服务业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占比均超过50%,如2016年成都市和西安市非公服务业增加值分别为3757.60亿元和2159.87亿元,占其非公增加值的比重分别为51.8%和65.4%,长沙市非公服务业占比虽然呈现出不断提升的态势,但2016年仅为47.7%,与这些同类城市相比依然落后。三是新兴产业占比偏低。 近年来,长沙不断放宽民间投资准入领域,但非公经济在一些新兴领域占比依然很低。受到农业、交通业、金融业等领域非公经济总量规模较小,金融业对资本要求较高和国家监管要求等因素影响,目前全市非公经济仍主要集中在工业、商贸等传统领域;2016年全市服务业中,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和批发零售业四大传统产业占比高达37.4%,而信息传输和软件业、金融业、公共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和新兴领域虽有涉足,但市场份额依然较小。
2、非公投资结构不优。一是服务业投资偏低。2016年,全市非公三次产业投资的比重分别为0.9:39.9:59.2,相比全市投资结构(0.7:31.4:67.9),服务业占比低8.7个百分点,服务业投资占比偏低对非公经济结构调整带来一定的制约。二是主要领域增速回落较快。一直以来,长沙非公投资主要分布工业、房地产开发、批发零售业等领域,三大领域非公投资占全市非公投资的七成以上。近年来,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宏观经济环境影响,三大领域非公投资均下降态势,导致全市非公投资增速和占比逐年下降,其中工业领域非公投资增速由2013年29.2%逐步回落至2016年的8.8%,房地产领域非公投资占比由2012年的37.6%逐步回落到2016年的28.0%;批发零售业非公投资增速逐步下滑,2016年下降45.5%。三是关键领域投资不够。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重要和关键领域的投入不足,2016年仅187.7亿元,合计占全市非公投资总量的3.9%,占行业投资总量的比重分别为28.5%、43.7%、49.5%和32.7%,远低于非公投资占全市投资(72.7%)的比重。
3、市场主体不强。一是数量不多。2016年,长沙共有私营企业20.11万户, 均居中部第4位。长沙市每38人中有1户私营企业,而杭州为每19就有1户。二是大型企业少。从非公主体来看,私营企业与个体户构成是反映一个区域经济实力重要标志之一,目前上海、北京、杭州、成都等地私营企业总量均已超过个体工商户总量,而长沙市私营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比例仍呈倒挂,为1:2.1,显示目前长沙非公发展质量不高。从大型企业看,2016年长沙市入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仅7家,而杭州市有55家,入选企业数连续14年居全国城市首位,深圳19家、武汉有9家。三是创新能力偏弱。2016年长沙市民营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占全市的83.9%,但高新技术产值产值仅占63.5%,研发人员数占比60.7%,研发经费占比57.9%,相比而言非公企业科研投入的强度以及产出相比国有企业明显偏低。
4、发展环境不优。一是政策措施“落地”还需加强。近年来各级政府相继采取了一系列扶持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但多为普惠式,缺少滴灌式,离精准施策、点滴灌溉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对帮扶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导致一些非公企业不知道、不清楚优惠政策是什么,不懂得如何得到政策的便利条件,57.9%的企业对于全市促进民间投资政策表示不太了解和不了解。全社会支持、帮助非公经济发展的氛围还不够浓厚。二是非公经济社会化服务体系还不健全。近年来,全市相继建立了一些企业贷款担保中心、项目咨询中心、经济信息中心等非公经济服务机构,对非公企业的持续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全市非公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服务体系还不健全,综合服务手段不强,创业扶持缺乏力度,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三是市场准入门槛高。隐形壁垒仍然存在,非公企业在市场准入方面缺少公平待遇。
五、推动长沙非公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近年来,长沙非公经济借助政策扶持优势,进入了提质增量的发展快车道,发展品质显著提高,增长速度相对较快。但对内来讲,长沙非公经济转型创新起步较晚、起点较低,经过转型初期的粗放式快速发展期后,层次不优的发展现状制约转型升级发展进程;对外来讲,当前国内外发展大环境持续走弱,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影响转型创新持续快速推进,转型发展面临困难。在经济“新常态”下,要抓住机遇,在体制改革、结构优化、融资减负、市场净化、技术创新等方面为非公经济发展排忧解难,焕发非公经济的发展活力。
1、优化非公经济政务环境。一是提高政策含金量和可操作性。对中央和省里出台的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逐项梳理细化,加强支持非公经济转型升级、降低成本、引进人才等方面的政策。建立非公经济政策评估长效机制,对全市近年来出台的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进行全面调研评估,并形成每年开展非公经济发展重大政策评估和督察的制度,切实将国家和湖南省对企业的减税降费等政策落到实处。二是加强政府和社会诚信建设。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快建设全市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体系,特别要注重提高政府诚信,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三是切实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方便企业注册登记。优化审批程序,完善“一站式”服务和“并联式”审批,强化行政审批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建立网上政务服务云平台和政务大数据中心,推动部门间数据共享,提高行政效率,让企业少跑腿。四是拓宽和完善企业了解政策的渠道。构建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互连互通、全覆盖、一站式的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网络体系。整合分散于各部门的优惠政策和扶持项目,全面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加快服务平台移动客户端的开发,加大政策信息推介力度。
2、优化非公经济市场环境。一是切实放宽市场准入。进一步排查取消法律法规以外的各种审批。加快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减少自由裁量的空间。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允许非公企业进入通信、电力、能源、市政公用等特许经营领域。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完善招投标监督管理机制,减少招投标过程由政企裙带关系所致的资源向国企倾斜的现象。以湖南作为首批PPP试点省份为契机,依托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两房两棚、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领域向非公企业开放一批政府投资项目。二是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对制假售假、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防范“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规范涉企收费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征收费用,禁止变相收费和隐形收费,从严查处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方式侵害中小企业权益的行为。三是支持非公企业开拓和适应市场。在推进供给侧改革的过程中,引导企业转型升级主动适应市场。大力支持非公企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在电子商务、移动互联网、节能环保、文化创意、工业机器人、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领域抢占市场先机。引导非公企业逐步退出产能过剩行业,加快向现代农业、综合制造和服务业、住宅产业等长沙市有技术优势和基础的产业转型。鼓励非公企业主动承接境内外产业、资金、技术转移。组织产需对接,促进非公企业与国有大企业建立稳定的协作配套关系,积极推进贸易平台和国际营销网络建设。
3、优化非公经济金融环境。一是加大扶持力度。继续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提供低息或免息贷款、提供担保等方式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积极吸引风险投资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投资。探索设立风险投资基金,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完善产权交易所功能,为中小企业产权融资提供坚实平台。强化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正向激励,增加有效金融供给,适度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帮助企业渡难关。二是完善融资支持体系。根据长沙市企业构成与企业需求,完善由大、中、小银行和小金融机构组成的多层次信贷供给体系,特别要加快建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政策性银行,大力发展村镇银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建立小贷公司、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公司等中小金融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推动场外交易市场发展,对积极运用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开展融资的企业给予补贴和奖励。三是创新信贷产品和融资担保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不同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商业银行调整战略,增加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提高中小企业融资比重。支持和引导发展互联网金融,逐步推广众筹、P2P网贷等业务模式。积极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保险业务。四是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探索将特许经营权、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纳入担保抵押物,拓宽担保抵押物的范围。推动银行征信体系对融资担保机构的开放,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建立政府再担保公司,通过再担保公司稳定担保行业的发展。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信用评分系统,综合全面评估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
4、优化非公经济法治环境。一是着力完善非公经济相关法规体系。清查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在市场准入、财税金融支持、社会服务、权益保护和政府监管等方面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相关政策不一致的规定,消除现行法律法规中对非公有制经济保护的“死角”。二是加大依法保护非公企业权益力度。加强对民营企业家的人身财产安全保护,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对于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罪与非罪、罪与错不清的,应慎重妥善处理。改进办案方式方法,防止办案对非公有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负面影响。三是提高法律服务水平。积极拓展法律服务渠道,加强对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的司法救济。充分发挥各级工商联、中小企业局、律师协会的平台作用,整合市内优质法律资源,组建法律顾问团队,切实解决非公企业在合同、知识产权、劳动用工等方面的法律风险问题。四是加强法制宣传。把对非公企业的法律宣传和非公企业经济犯罪预防,以及非公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宣传教育,作为普法教育的重点。把省工商联纳入司法部门宣传工作体系,依托各级工商联组织对广大非公企业开展法制宣传,切实提高非公企业家的法律意识。
5、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在当前形势下,创新和创业是激发经济活力相辅相成的两个重要因素,非公群体是而创业的主体,因此,要制定更多有效的激励措施,充分激发非公经济创新创业活力。一要打造双创基地。规划建立专门的创新创业基地,充分发挥创客空间的引领示范效应,针对不同对象,如大学生、科研人员、返乡农民、失业人员等,提供优惠且优质的创业载体,鼓励社会大众参与创业。二是加快企业培育。筛选100家左右成长性好、竞争力强、贡献潜力大的非公企业,集中优势资源,在产业链延伸、自主创新、品牌建设、整合重组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实施“微小企业进规模”升级培训计划,引导非公企业借助“外脑”进行“二次创业”。建立外出人才信息数据库,结合产业规划和企业发展需求,及时准确对接引进,吸引人才返乡创业。三要加快成果转化。搭建科研成果向生产成果转化的合作平台,成立专门的咨询机构、中介机构,对一些影响长远的高新项目提供专门的扶持政策,加快科研成果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研究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进度,挖掘新的经济增长动力。
[供稿:长沙市统计局 扶文武 邹俊平 罗 颖]
[审核:徐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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