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湖南省统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基本概况及主要职责
湖南省统计局是主管全省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省政府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研究制定全省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拟定统计指标,指导和协调全省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全省性省情省力普查及相关专项调查;审核省直各部门统计调查计划及调查方案;为制定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资料,对全省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检查和监督,向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及咨询建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省经济、社会、科技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省国民经济发展情况统计公报以及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公报,发布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建立健全和管理全省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级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二)部门内设机构及直属预算单位情况
截至2020年底,省统计局机关设有行政处室15个,局属事业单位5个,为湖南省统计局宣传中心、湖南省统计局普查中心、湖南省农村经济调查队、湖南省统计局民意调查中心、湖南省统计局数据中心。此5家事业单位财务未独立,均不进行独立的预算绩效考核。
(三)人员情况
截至2020年底,由地方财政全额负担的行政编制及二级事业单位编制数189人,实有在职人员179人,包括行政人员10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38人,非参公事业人员37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4.71%。由地方财政负担的离休人员9人,由养老保险金发放养老金的退休人员155人。
(四)绩效目标情况
1.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0年预算申报中设定的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
保障统计局系统人员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住房改革支出。
组织实施全省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数据,确保国家安排的统计调查任务的顺利完成,并为地方政府决策提供决策支持。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重大省情省办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全省人口、经济重大普查、汇总、整理、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建立并管理全省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地区、省直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省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保障网络及相关设备稳定运行,维修更新设备。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1)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及数据处理设备购置
完成人口普查方案的设计;组织好人口普查的综合试点工作;做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做好“两员”选调培训工作;做好人口普查数据采集和处理工作;做好主要数据审核发布工作。
(2)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及设备购置
做好“四经普”数据开发、解读工作;认真组织“四经普”年鉴编辑工作;认真做好经普课题开发;积极提供“四经普”数据服务;整理编辑“四经普”文件汇编。
(3)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做好“三农普”后续工作;做好全省农业经济统计监测、分析和预测,及时撰写统计分析报告;做好统计数据服务。
(4)统计执法
做好统计执法宣传;推进统计立法;完成统计执法案件。
(5)民意调查专项
能够积极跟进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做好相关民意调查工作;提高统计调查能力;扩大民意调查影响力。
(6)统计专项汇总
用于各部门行政支出、布置更新各个行业的统计调查制度、加强统计工作改革和统计执法;用于保障基层统计部门日常业务工作的运行;保障小型调查项目的开展;根据生产的统计数据形成政策咨询建议,为地方政府决策提供统计依据,为党政机关提供参考依据;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
(7)培训支出
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按培训计划开展培训;组织统计大讲堂培训活动;完成湖南干部教育、网络培训年度学时任务。
(8)对口援疆援藏及扶贫工作经费
制定经费使用方案并及时拨付援助经费;统计援疆援藏工作和扶贫工作取得成效。
(9)联网直报及网络安全运维
维护联网直报平台运行稳定;做好数据处理维护工作,做好统计数据质量监管;做好全省信息系统基础保障工作。
(10)2020年基层统计调查补助经费
完成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示范性建设;完成七人普、民调系统升级、联网直报规范化建设、脱贫攻坚等工作;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1.年初预算部门收支情况
2020年年初部门预算收入为12356.23万元。其中省统计局本级年初预算收入10756.23万元,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0533.4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拨款222.74万元;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基层统计调查补助专项1600万元。
年初部门预算支出12356.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43万元,项目支出7813.23万元。
与2019年相比,2020年度无纳入专户的非税收入预算,基本支出基本持平,项目支出主要是增加第七次人口普查预算4988.5万元。
2.预算调整情况
2020年省局调整预算收入为14022.52万元。预算调整的主要原因为。
2019年结转结余资金为1083万元,其中财政应返还额度为1081.51万元,财政收回基本经费、三公经费、跨两年经费、非税收入专户指标286.83万元,扣回非税收入超支金额4.5万元,增加跨年退单指标2.42万元,2020年实际返还额度794.09万元。
调增预算1103.62万元,主要是年中追加人员经费839.05万元(湘财行指〔2020〕0038号、0074号),为财政统一分配的2019年省政府绩效考核奖金、清算2019年省直部门综治奖及预发2020年省直部门绩效奖和综治奖预算;追加2020年三农普经费39.10万元(湘财行指〔2020〕0044号);下达省本级第一批AK替代工程项目经费223.05万元(湘财行指〔2020〕0055号)。调减预算为财政统一压减一般性支出229万元。此外省级预算中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下拨七人普经费1021万元至市县统计局。
3.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2020年省局调整预算收入为14022.52万元,决算支出13468.5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6.05%。其中省级部门预算12422.52万元,决算支出11877.0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5.61%;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基层统计调查补助专项1600万元,汇总基层统计局支出为1591.5,预算执行率为99.47%。
(二)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湖南省统计局部门基本经费年初预算收入共计454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81.66万元,应财政厅压减省级一般性支出的要求调减基本支出预算47.50万元,调增2019年绩效考核奖奖金247.99万元,调增2019年及2020年综治奖绩效奖591.06万元。最终基本经费调整预算收入5416.21万元,支出5304.6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7.94%。其中人员经费调整预算收入4836.53万元,支出4746.64万元,执行率为98.14%,公用经费调整预算收入579.69万元,支出558.03万元,执行率为92.81%。
2020年我单位基本支出决算数为5304.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66.0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38.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0.6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9.13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维持局机关基本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人员物业补贴等人员性经费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差旅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更新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基本支出未使用完的项目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结余11.96万元,预发2020年省直部门绩效奖和综治奖经费结余99.36万元,原因在于预发2020年年省直部门绩效奖和综治奖经费于2020年12月25日下达,时间较晚使得经费结转结余至下一年度。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湖南省统计局部门项目经费年初预算收入共计7813.23万元。包括省统计局本级年初预算6213.23万元,及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基层统计调查补助专项支出1600万元。
2020年湖南省统计局部门项目经费调整预算收入共计8606.31万元,项目支出共计8163.88万元,执行率为94.86%。包括省级项目经费调整预算收入7006.31万元(包含下拨基层统计局的第七次人口普查基层补助经费1021万元),项目支出共计6572.38万元,执行率为93.81%;及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基层统计调查补助经费1600万元,经费支出1591.5万元,执行率为99.47%。变动原因为上年结余712.43万元;追加农业普查39.10万元;追加省本级第一批AK替代工程223.05万元。应财政厅压减省级一般性支出的要求调减项目支出预算181.50万元,调减第七次人口普查经费1021万元至基层统计机构。
1.省级部门预算业务工作经费执行进度
湖南省统计局省级部门预算业务工作经费预算执行情况为93.25%,年初预算5139.33万元,调整预算5866.79万元,开支5470.74万元。具体分项目来看:
上年结转的项目经费执行率均为100%,包括2019年中央禁毒补助专款(14.35万元)、湖南省统计局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政策咨询(22.95万元)、企业联网直报统计调查(13.16万元)、统计职称统计年鉴(0.34万元)等。
本年项目经费中,除第七次人口普查执行率91.38%、统计专项汇总执行率87.64%、公车购置费执行率97.85%、出国经费未使用外,其他项目经费执行率均为100%。业务工作经费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为:
(1)第七次人口普查结余370.75万元,其中省本级结余352.96万元,市县统计局结余17.79万元。原因未为第七次人口普查为三年期项目,2020年为第一年,年初进行预算编制时“七人普”经费安排方案未确定,顾财政预下达项目经费4988.5万元,结转经费用于后续年度普查工作开支。
(2)统计专项汇经费结余18.81万元。为正常结转结余。
(3)公车购置费结余0.43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置换经费20万元,实际购置1台公务用车话费19.57万元,为正常结转结余。
(4)出国经费结余6万元。因疫情影响无出国经费发生。
2.省级部门预算运行维护经费执行进度
湖南省统计局省级部门预算运行维护经费预算执行情况为96.67%,年初预算1073.90万元,调整预算1139.59万元,开支1101.64万元。具体分项目来看,联网直报及网络安全运维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为91.59%,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处理设备购置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为100%。
联网直报及网络安全运维项目预算结转结余37.94万元,未执行完毕的主要原因为受疫情影响,部分网络运行维护项目开展较晚,故年末存在项目开支未结清的情况,如信息化会议系统仅支付一期款。
3.财政转移支付专项经费
湖南省统计局财政转移支付专项经费为基层统计调查补助经费,2020年年初预算1600万元,以“重点保障统计示范站建设、保障上级布置工作任务”为原则,分两次下拨至市县统计局。经汇总基层统计局数据,项目共开支1591.5万元,执行进度为99.47%。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湖南省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精神,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本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21〕1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绩〔2020〕5号)要求认真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具体实施了以下措施。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2018年省统计局成立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2021年3月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目前形成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全局所有专业处室及综合处室负责人为绩效评价领导小组成员的组织结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财务分管局领导李绍文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财基处及相关处室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此次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2.发布绩效自评工作通知
印发湖南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0年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内部控制建设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各市州统计局于2月26日前上报绩效工作总结、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表及佐证材料。在省统计局本级,要求机关各单位于1月13日前将本单位绩效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含佐证资料)报送数据采集单位。数据采集单位根据日常评估情况和各单位的年终自评结果及佐证材料,进行评估验收与等次评价计分,于2021年1月21日前将等次评价计分及相关材料报局绩效办。
3.进行年终预算绩效自评
根据省局制定的《湖南省统计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措施》及《湖南省统计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绩效评价数据采集单位结合月度绩效运行监控数据和年终市州统计局及机关各单位报送的绩效自评资料,进行评估验收与等次评价计分,并在局绩效办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将等次评价计分及相关材料报局绩效办。由局绩效办组织召开评估会议,形成评估初步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局党组审定。
4.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根据局绩效评估结果撰写绩效自评报告,覆盖湖南省统计局本级全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及通过财政转移支付至市州统计局的项目支出,报送省财政厅。
(二)整体支出预算绩效完成情况
2020年我局积极推动预算资金投向与统计业务工作需求相结合,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分配、预算执行过程相结合,将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贯穿到统计工作的全过程,根据《湖南省统计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措施》及《湖南省统计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结合《湖南省统计局机关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通知)》,将预算绩效考核落实到每项具体工作,推动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统计局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履行统计职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和援疆援藏工作,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提供了优质的统计服务,做出了积极的统计贡献,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省统计局获得新一轮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获得全省综治工作先进单位。统计财务运行良好,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优良,评价指标自评得分97.56分。
1.整体支出预算绩效运行成本
(1)整体支出预算执行率达到96.05%
2020年在受疫情影响的大环境下,多项工作延迟开展,为保证省局年度绩效目标完成,多举措推进工作加速开展,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任务,保障年末整体支出预算执行率达到96.05%。其中省级部门预算执行率为95.61%;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基层统计调查补助专项预算执行率为99.47%。
(2)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4.71%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湖南省统计局本级及所辖二级事业单位共核定编制数189人,实际在职人数为179人,控制率为94.71%。所辖二级事业单位中湖南省统计局数据中心实有在职人数(27人)超编制数(15人),原因在于数据中心2019年从中央事业单位转为地方事业单位,原有中央编内在职人员三十余人转入地方遍之后,仅核定地方事业编15人,导致数据中心存在人员超编制配备情况,计划在后续年度逐年消化。
(3)“三公经费”支出控制率为73.32%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83.5万元,实际开支61.22万元,控制率为73.32%。其中:出国费为0,原因为受疫情影响无因公出国事项;公务用车购置费19.57万元,2020年以旧换新购置公务用车1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04万元,接待费8.61万元,接待批次108次,接待人数725人。
“三公经费”开支逐年下降。2020年“三公经费”开支金额较2019年减少28.42万元,较2018年减少50.08万元,较2019年决算执行数减少28.41万元。具体原因是:由于公务用车更新购置费减少6.53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6.56万;因疫情原因本年无因公出国事项,出国费比上年减少15.48万元,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3.62万元,因原中央事业编由中央经费承担公用经费,本年度中央事业编划入地方,其开支的接待费并入地方经费统计。
(4)结转结余变动率为-51.23%
2019年财政应返还额度为1081.51万元,2020年财政应返还额度为527.46万元,变动率为-51.23%。结转结余资金较上年大幅下降,说明2020年统计工作按计划开展,预算管理效果提升,大大提高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5)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为90.37%
湖南省统计局政府采购年初预算为2599.65万元,实际执行过程中追加政府采购预算至6283.45万元,政府采购成交金额为5678.62万元,执行率为90.37%。政府采购追加预算金额较大的原因为,年初预算编制时“七人普”经费预算尚未通过财政批复,故“七人普”相关政府采购预算与实际需求相差较大;年中追加的第一批AK替代项目经费也全部为新增政府采,导致政府采购追加预算金额较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较高,政府采购限额以下的商品和服务购置通过电子卖场基本做到应采尽采。
2.整体支出预算绩效产出
(1)重点工作。
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开发、解读工作。完成各专业重点工作任务。
(2)制度审批。
认真落实《湖南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做好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工作,按照与现行统计调查项目不重复不矛盾、不加重基层负担的原则,对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等省直部门提交的调查项目进行了审批。完成了向国家统计局申请审批湖南省地方统计报表制度;审批了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地方电子商务统计制度》《内联引资统计制度》;审批了省发改委特色小镇统计项目。完成了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湖南省文化产业数据中心(筹)有关工作的答复。
(3)调研分析。
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撰写统计分析报告,切实加强统计监测、分析和预警。累计撰写向省领导专题汇报材料、省委和省政府重要会议发言材料、国办约稿等分析材料56篇,完成课题及专题研究14篇,《湖南统计分析》240篇(其中《决策咨询》(含增刊)98篇、《简明信息》(含增刊)142篇),向国家统计局政务信息管理系统报送经济社会信息48篇,向“两办”报送信息条637篇次,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采用207篇次,采用量居省直部门前列。
(4)数据提供。
我局政务服务事项纳入一体化平台办理,在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大厅(湖南省政务服务网)重新理顺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规范了7个服务事项,其中4项可在线办理。及时做好数据解释、解读工作。全年解读数据143次,通过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办结咨询、投诉、互动、留言、举报、来信、依申请公开等共计138件,开通“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目录”公示。热情为社会公众做好数据咨询服务,通过电话、网络、现场咨询等方式,提供服务700余次。
(5)统计产品。
精心打造《湖南统计年鉴》《统计手册》《统计公报》,以及《主要经济指标月度数据横向对比表》《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综合对比表》等核心统计产品,《湖南省经济普查年鉴2018》《湖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文件资料汇编》。新创办《统计专报》内刊。
(6)统计执法。
完成办理国家统计局转办案件10起。组织对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张家界高新技术开发区和郴州市进行了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对衡阳市开展了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共随机抽取140家企业开展了执法检查。对湖南省的10家涉外调查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
(7)网络安全保障
全年对省本级和市州统计网络终端安全巡检和风险预警610余次,对市州的恶意软件、恶意域名、勒索病毒等预警提醒58次,向国家上报网络安全月报11次,日报37次,两会和护网活动期间督促市州上报网络安全情况169次。
(8)脱贫攻坚
我局驻村帮扶点是怀化罗武村。剩余贫困人口已于2020年底全部顺利脱贫销号,各项工作得到各级领导和群众好评。制定了《湖南省统计局贯彻落实消费扶贫实施方案的工作措施》,共实现消费扶贫近10万元,人均300元以上。积极履行扶贫督查职责,共开展了3次联点督查和1次专项核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督查)。督查覆盖了平江全部乡镇、49个那挂牌督战村、1个园艺中心、12个集中安置项目(含1个挂牌督战集中安置项目)以及梅仙镇三里村峰岭菁华果业等10个扶贫产业项目,走访了510多贫困户、80多非贫困户。
3.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保障湖南省统计局基本运行经费,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住房改革支出得到充分保障,落实各项重点工作经费保障,积极与财政沟通,保障统计执法、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经费。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完成办公楼美化环境装修、阅览室、母婴关爱室装修、会议室提质改造、文明创建宣传片制作等工作。
各专业常规工作正常开展,组织实施全省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搜集、整理,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数据,全年共撰写统计分析材料236篇、短平快分析报告19篇。编发《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统计手册》等一系列统计产品。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统计局、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国家安排的统计调查任务的顺利完成。全面深化统计改革,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精准统计服务。
扎实有序推进全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坚持高位部署推动。省委、省政府将人口普查列为2020年全省重点工作,坚持落细落实保障。选聘了25.13万人口普查“两员”,并全面组织开展了业务培训。按照“省级补助、分级负责”原则,全省共安排了普查经费8.4亿元,落实“七人普”PAD数据采集设备近10万台,印发“七人普”资料20多万册,宣传海报132万张,普查公告33万张,户籍清查表5000多万张。坚持广泛动员宣传,多角度、多渠道、多平台营造普查氛围。省、市、县、乡、村五级普查机构上下联动,协同作战。高质量完成了普查试点、区划绘图、户籍清查、短表及长表登记、比对复查、行职业编码等各项工作。严把工作质量。对14个市州和重点县市区开展了3轮、多批次的全覆盖督导,并联合公安、财政、卫健等部门开展专项工作督查,圆满完成了国家事后质量抽查各项工作任务。
保障信息系统运维工作,完成省本级系统运行维护、网络故障排查、软硬件设备维修等各类工作900余台次;协助市州、县市区解决信息系统和统计专网异常情况50余次。保障联网直报平台运行安全稳定。确保全省统计联网直报各报告期的数据处理任务圆满完成。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工作,今年以来召开技术讨论会14次,研究解决网络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组织技术培训会8次,提升技术人员实际操作水平;修订了《湖南省统计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湖南省统计局信息系统网络安全应急响应预案》、《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网络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网络安全技术保障,全年对省本级和市州统计网络终端安全巡检和风险预警610余次,对市州的恶意软件、恶意域名、勒索病毒等预警提醒58次,向国家上报网络安全月报11次,日报37次,两会和护网活动期间督促市州上报网络安全情况169次。
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其中省本级第一批AK替代项目因项目特殊性不做绩效自评。出国经费6万元因疫情原因未开支。公车购置项目年初预算未购置20万元,项目支出19.57万元为置换一台公务用车。此外其他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1)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及数据处理设备购置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及数据处理设备购置项目经费收入为4988.5万元,其中下拨1021万元至基层统计局,项目支出为4617.7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2.5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是做好人口普查前期准备工作。组建机构,上下联动。省政府于2019年12月31日印发《关于认真做好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谢建辉为组长,25家省直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制定了《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实施方案》。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全省按照“省级补助、分级负责”的原则,目前共安排人普经费8.5亿元,人均12.3元。抓好物资保障,全省每个普查区配备3台以上PAD数据采集设备,及时采购并下发通信流量卡,印发“七人普”实施方案等资料。各级人普办克服疫情影响,在全省部署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试点工作,确保全省一盘棋,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人普各项任务。抓好区划绘图工作,抓好“两员”选聘工作,抓好业务培训工作。全面部署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确保广播电视有声有影、报纸户外有字有画、手机网络有言有视频的宣传效果,全面掀起人口普查宣传高潮。
二是做好人口普查现场登记工作。抓好入户摸底工作,抓好普查短表登记工作,抓好登记阶段质量验收工作,做细做实长表登记、比对复查工作。采取“一日一通报”,将各市州数据整理归类,每日通报排名,并加强对各地的业务指导,及时解决基层反馈的各类疑难问题,确保摸底登记顺利进行。指导组通过在平台选择抽中的普查小区,查阅了卫健、民政等部门出生死亡记录,查看抽中普查小区图,对登记验收表中的相关指标信息进行认真核对,详细询问普查员关于行政记录运用、普查登记质量验收工作进展、重点指标掌握等方面内容,并对入户登记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解答。
三是高质量做好普查工作。围绕“一个中心”,严格把控普查数据质量。期间,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就“依法普查、确保数据质量”做出批示和指示,强调确保人口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反映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开展工作,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以法律手段保障普查数据高质量。有力强化普查政府行为,提高领导重视,高位推动,促进部门配合,协力推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借鉴疫情防控经验、移动大数据,结合户籍清查工作,着力提升普查工作质效。对标国务院人普办定报制度,建立定期报告制度、部门责任清单制度、值班制度、问题答疑制度、专人专班制度,切实加强普查制度保障。
(2)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及设备购置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及设备购置项目经费年初预算收入为218.3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62.89万元,经预算调整,当年预算收入为653.77万元,项目开支653.7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是完成“四经普”公报发布。全省四经普公报发布工作顺利完成,我省“四经普”主要数据公报(一号至七号公报)按照国务院经普办公报发布的规定时间节点予以发布。各市州顺利完成了市级“四经普”公报发布工作。
二是组织编辑“四经普”年鉴。下发了《关于做好“四经普”年鉴资料开发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四经普年鉴资料开发工作方案》,完成了《湖南省经济普查年鉴2018》四卷编辑整理工作,目前正在印刷之中。
三是推动“四经普”课题开发。组织我局及各高等院校参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招标工作,鼓励引导部门单位、统计干部进行专题研究,共收集院校经普课题12个,专业处室课题12个,目前四经普课题研究工作顺利结题,即将编辑成册。
四是提供“四经普”数据服务。向省委网信办、省政府政务服务局、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省人社厅等省直部门提供名录服务。及时整理普查数据,向相关部门提供四经普数据咨询、解读、数据等服务。
五是编辑“四经普”文件汇编。对全省“四经普”期间各类文件、方案、报告、领导讲话、总结等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编辑出版《湖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文件资料汇编》。
(3)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项目经费为年中追加经费,预算收入为39.1万元,项目开支39.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是完成三农普后续工作,提供农业普查统计数据服务。
二是做好全省农业经济统计监测、分析和预测,完成简明信息4篇、决策咨询报告8篇。及时提供经济形势新闻发布相关材料。及时提供用于编辑统计手册、统计月报等产品的相关数据。印制《2020城市年报》、《2020农村统计年鉴》、《农林牧渔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2020年统计年报和2021年定期报表)和《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2020年统计报表)的修订、印刷、发放。
三是完成农业数据统计。完成农业生产条件调查统计2019年年报工作;完成农作物产量调查统计2019年年报工作;完成农林牧渔业产值核算2019年年报和2020年前三季度季报工作;完成2019年乡(镇)、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调查联网上报、审核、验收;完成了2020年经济作物生产情况2020季报,上报了经济作物全年播报表。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前三季度核算和分市州数据评估认定。完成了2019年县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调查联网上报、审核。完成2019年湖南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片区规划县区域发展以脱贫攻坚情况调查表的上报、审核。
四是推进农业制度改革。开展反映“三农”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调研,完善反映乡村振兴指标体系。加快研究农业“三新”经济领域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推动我省“三新”统计监测制度更加符合当前“三农”实际。围绕农业民营经济统计,拟定了农业民营经济测算方法及相关基础数据。
五是为相关单位提供统计协助。协助开展脱贫攻坚普查、协助开展第三次国土调查,完成《湖南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事后质量抽查实施方案》修订会签工作。
(4)统计执法
统计执法项目经费为年初预算收入为60万元,项目开支6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是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推动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进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组织编印《领导干部统计法律知识小读本》2.5万册,编印《统计法律法规文件汇编》建立了“湖南统计法律法规普法平台”,积极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认真开展统计法宣传月活动。做好2020年统计法治宣传月活动,与湖南日报、红网、三湘都市报等媒体深入开展合作,充分利用微信、微博、互联网等新媒体,提高了统计法治宣传的影响力、号召力。
二是推进统计立法进度。积极与省人大财经委、法工委、省司法厅对接,2020年9月25日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修正案)。起草制定了《湖南省统计局统计违法举报线索管理办法(试行)》,修订了《湖南省统计局统计数据评估管理办法》《湖南省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出台了《湖南省统计监督检查规程(试行)》。
三是严格文明执法完成办理国家统计局转办案件10起。组织对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张家界高新技术开发区和郴州市进行了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对衡阳市开展了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共随机抽取140。家企业开展了执法检查。还对湖南省的10家涉外调查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
四是扩大统计执法人才储备。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统计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切实加强全省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各市州执法骨干2批次共7人次到省局跟班学习。组织开展全国统计执法证考试,全省共213人参加考试,考试通过108人,通过率为50.7%。
(5)民意调查专项
民意调查专项项目经费为年初预算收入为165万元,项目开支16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是组织完成了“2019年湖南省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湖南省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调查”、“湖南省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调查”、“新年百姓民生期待调查”、“全省信访事项回访调查”、“消费者信心指数调查”、“推进城乡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私营企业用工及工资水平调查”、“全国群众安全感调查”、“湖南省城乡居民幸福感调查”、“湖南省七五普法调查”、“湖南省人口普查群众知晓度基及普查员入户登记情况调查”等24项民意调查。
二是按时按要求完成简明信息、决策咨询报告(含增刊)数量任务。1至12月份共完成简明信息4篇,决策咨询报告(增刊)5篇。
三是有益于党委政府了解民情民意和科学精准决策。尤其是聚焦疫情影响,开展了“新冠肺炎疫情对我省城乡居民的影响”民意调查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企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调查”,省委书记杜家毫就“新冠肺炎疫情对我省城乡居民的影响民意调查报告”做出批示,批转相关领导同志,要求作为下一阶段抗疫工作的决策参考。《湖南省“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民意调查报告》被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戴道晋和省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中央常委、湖南省委主委张大方两位省政协领导批示。《幸福湖南建设成效显著群众幸福感不断提升》得到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谢建辉的批示,并批转省委财经办(小康办)和省发改委阅研。
四是强化民意调查业务能力。进一步完善了管理制度,全力打造“阳光”民调,通过完善《民意调查工作规范》、《督导员工作守则》、《访问员工作守则》和《电话访问室管理规定》等系列制度;进一步加强了软硬件建设,夯实调查能力,通过与通信运营商合作,更新电话号码样本库达到3500多万个,组织软件供应商优化升级CATI访问系统;进一步加强了队伍建设,通过新一轮的访问员服务外包,稳定了一支近100人的全职访问员队伍,并累计开展访问员培训和讲评会50多场次,有效提升了访问员队伍的业务素质。
五是民意调查社会影响力提升。在实地了解民调中心的工作情况后,政协委员们和相关单位领导对民调工作均给予了高度肯定。此外,还通过新闻媒体不断扩大调查影响力,开展的新年百姓民生期待调查、消费者信心调查的分析结果在湖南日报、长沙晚报、三湘都市报等刊载报道,并被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红网、中国网、央广网、人民网、新华网、腾讯网等主流网络媒体纷纷转载。
(6)统计专项汇总
统计专项汇总项目经费为年初预算收入为141.0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6.19万元,调整后预算收入152.24万元,项目开支133.4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7.6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是各部门按要求完成常规统计业务,对标完成了2020年各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实现了各市州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与全省数基本衔接。会同有关部门试编了2018年全省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全社会资产负债表。稳妥推进了5000万元以下投资项目统计方法改革,开展了新型消费统计试点,试行了季度R&D经费投入测算。统计监测制度不断完善。拓展统计监测领域,完善“三新”经济、文化产业、旅游产业等派生性产业核算;建立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制度,首次发布了全省民营经济统计数据;首次完成了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测算。
二是第一时间完成统计监测专报,及时服务省委省政府决策。省统计局全年撰写统计分析材料236篇,多篇得到省领导批示肯定;统计信息被省委、省政府两办采用207篇次,居省直单位前列。
三是全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建立健全相关统计核算制度,加强统计监测分析。围绕新兴优势产业链、新旧动能转换、双循环、社会民生、区域经济、科技创新、“四上”企业变动等重要内容,实施跟踪监测。聚焦全省经济运行优势、亮点、重点、短板、弱项,开展预测预判分析,积极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7)培训支出
培训支出项目经费为年初预算收入为13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4.45万元,调整后预算收入119.45万元,项目开支119.4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是年初编制年度培训计划并经党组会审批通过。受疫情影响,培训计划开展进度慢,部分培训取消,年初计划开展各专业培训48次,全年共实际开展培训40次。、
二是落实《2019—2022年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继续抓好统计教育培训工作。制定了局机关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参加2020年统计系统业务骨干英语强化培训班、全国第七届统计建模大赛、线上地(市)、县级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培训班等。既开拓了眼界,又提升了业务水平。
三是疫情期间,严守防控责任,严格防控措施,严肃防控纪律,进一步强化人员排查,严防死守,坚定不移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8)对口援疆援藏及扶贫工作经费
对口援疆援藏及扶贫工作经费年初预算收入为75万元,项目开支75万元,分别拨付西藏山南地区统计局、新疆吐鲁番统计局、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罗武村各25万元帮扶经费,预算执行率为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统计援疆援藏及对口扶贫工作,始终把统计援疆援藏及对口扶贫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每年均召开1次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各项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积极与援助点沟通,了解需求,根据实际需求,研究制定援疆援藏及对口扶贫经费使用方案,并保障经费及时拨付到位。
三是在脱贫攻坚关键时期,吐鲁番统计局利用6万元援疆资金,对包联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扶贫监测户进行劳务扶贫支持,助推精准扶贫工作落实。
四是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罗武村驻村工作队队长兼第一书记、湖南省统计局能源统计处处长周志强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并作为先进个人代表上台接受国家领导人颁奖。充分肯定了湖南省统计局扶贫工作成绩。
(9)联网直报及网络安全运维
联网直报及网络安全运维经费年初预算收入为385.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5.68万元,项目开支413.0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1.59%。主要用于机房基础环境运维、联网直报信息技术服务、联网直报监控平台二期软件开发服务费、网络安全保障、应急演练服务费等项目开支,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是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监管,建设了湖南省统计系统数据质量统一监管平台,已完成“监测预警”模块的开发并上线试运行,基本实现了专业的全覆盖,完成了2019年年报、2020年定报、快速调查等项目的监测工作,为各专业反馈预警信息清单10余批次,有效发挥了预警监测的作用。
二是保障联网直报平台运行稳定。通过面对面、电话、qq、微信等多种方式,为基层统计局和直报对象提供技术支持和远程指导,累计服务对象近1000人次,完成年定报制度二次开发。根据相关部门安全要求完成了统计联网直报平台证书升级,启用了新版国密算法证书。保障联网直报系统安全,提升联网直报系统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开展了网直报系统应急演练。全年累计为企业新增申请和更新证书15批次,共计11785个证书。
三是全力做好普查数据处理。协助完成四经普资料开发、参与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组织人口普查户口整顿资料数据处理,探索推进七人普人口数据比对共享。
四是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优化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加强网络安全技术保障、加强驻场人员安全管理。全年对省本级和市州统计网络终端安全巡检和风险预警610余次,对市州的恶意软件、恶意域名、勒索病毒等预警提醒58次。建设完成了驻场人员办公场地安防系统,对010办公室加装人脸识别门禁系统、摄像监控系统。
五是做好全省信息系统基础保障工作。完成省本级系统运行维护、网络故障排查、软硬件设备维修等各类工作900余台次;协助市州、县市区解决信息系统和统计专网异常情况50余次。
(10)2020年基层统计调查补助经费
2020年基层统计调查补助经费为直接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分配至基层统计机构的项目经费。未纳入省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范畴。故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评价中作为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自评,不独立进行专项资金绩效自评。
2020年基层统计调查补助经费总额为1600万元,按照“重点保障统计示范站建设、保障上级布置工作任务”的原则,严格执行与省财政厅联合制定的《湖南省统计调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分两次下拨至市县统计局,经汇总各市级统计局收集的预算执行数据,年末项目开支1591.5万元。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是做好基层基础工作。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各地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印发《湖南省统计局关于继迷续做(好乡镇(街道)产业园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示范点建设的通知》(湘统〔2020〕39号),制订了全省统计示范点建设标准,起草了处室联系统计示范点的工作意见。从严控制地方统计调查项目,2020年减少了《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监测报表制度》一个地方调查项目。
二是抓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认真开展省对市、市对县的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印发《市州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案》,修订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有序完成2020年各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各市州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与全省数实现基本衔接;高标准完成2018年全省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2018年全省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工作。
三是有序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按照全国统一部署,根据时间节点高质量推进各项工作。全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七人普”工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组织保障有力,督查督导工作落到实处,做好广泛宣传,全面掀起人口普查宣传高潮。
四是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从严抓实专项检查及现场核查。在各市州、县市区扎实推进“五查五看”专项行动,并坚持问题导向,于6月份集中1个月时间,由局领导带队到各市州开展以数据质量为重点的督导调研,同时派出检查组对各市州进行全覆盖专项检查。坚持单位日常核查制度,加大对“一套表”调查单位、重点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的现场核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类问题。
(三)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管理举措
1.严格预算项目申报,提高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准确性
认真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局机关各单位在申请年度经费预算的同时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包括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各市州及相关县市区统计局申报基层补助经费预算绩效目标。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开展常规项目库维护。及时组织局机关各单位申报新增项目、会议计划、培训计划、政府采购计划、党建活动计划、办公室维修项目以及信息化网络购置项目等重点项目,内容包括项目的完整性、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项目预算支出的合理性和绩效。
2.优化预算分配,提高经费保障能力
本着全面客观、公平公正、收支平衡,围绕党组中心工作,确保经费安排与统计业务保障需求相结合的原则,依据“财政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处室申报数、职能处室审核数”四要素,对处室责任经费申报预算进行了认真测算和审核,并反复征求处室意见,确定2020年处室责任经费分配原则及明细方案,做到机关运行、干部职工福利及各项工作任务经费需求应保尽保。
3.完善内部控制信息化系统,强化预算绩效监控
充分局机关内控信息化系统,对局机关各处室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定期对处室经费支出情况、重点科目执行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报。预算绩效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预算绩效监控数据,分季度对各单位进行等级考评,发现预算支出绩效运行与原定目标发生偏离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情况严重的,暂缓或停止该项目的执行,通过绩效运行监控,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4.规范预算执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将处室预算并导入内控信息化系统,严格落实“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实时监控各项经费使用情况,防范廉政风险。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要求,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项目开支。严格规范财务管理,继续改善预算执行,重点消化结转结余资金。
5.推行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规范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流程
制定《湖南省统计局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完成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在电子卖场采购的相关制度制定、程序安装和账号设置等工作,召集处室负责人及处室采购员进行相关培训,将电子卖场使用规范化,规范全局办公用品及设备采购流程,保障财政资金合理使用。
6.规范会计档案管理
为落实档案管理新规定,防范财务风险,引入第三方服务,对统计局成立以来的所有财务历史档案进行整理。按要求修改档案保存期限、更换档案盒、编制完善档案目录和存档移交清册,将全新的、规范化的财务档案移交局档案室进行统一管理。专门召开全省统计局系统财预算编制及财会业务培训班,邀请湖南省档案局专家胡海珊同志对会计档案规范整理进行了授课,推进统计系统财务档案管理规范化。
7.全面实行财务信息公开
把预算公开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打造阳光统计的重要抓手。按时按质在湖南省统计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了《湖南省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湖南省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部分单位专项经费的通知》,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8.接受国家统计局的预算绩效评价
2020年4月,国家统计局预算绩效评价小组到湖南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和内控检查工作,对湖南局和湘潭市、湘潭县统计局的整体支出绩效和内部控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几天来对湖南局绩效管理、内部控制工作全面地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感受到湖南局党组高度重视,多年来湖南局预算绩效、内部控制及财务信息化建设工作均走在全国前列,资料整理、归档等基础性工作扎实,值得学习借鉴。
(四)整体支出预算绩效履职效能、社会效益、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1.服务湖南高质量发展,经济效益显著
对标坚持“两手抓”,夺取“双胜利”目标,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精准统计服务。一是及时高效做好进度分析。受外部环境及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叠加影响,今年全省经济形势更加复杂严峻。为进一步提高形势分析时效,每月在报表关网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形势分析座谈会,当日完成全省经济运行情况监测专报撰写并呈送主要省领导。针对经济恢复中的短板弱项,及时撰写了《前三季度湖南石油加工业生产低迷》《关于当前我省重点行业、骨干企业运行情况的汇报》等短平快分析报告,多篇被国办、省政府要情专报采用。二是精准深入开展专题分析。调整年初制定的重点调研课题,紧紧围绕外资外贸基本盘、就业增收基本点、经济运行基本面,突出“六稳”“六保”,由局领导带队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了一批具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成果。聚焦疫情对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围绕企业复工复产、困难诉求等情况,及时收集汇总经济运行情况,并先后开展10余批次快速调查,撰写的《一季度全省经济运行情况初步分析》《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的问卷调查报告》等多次获得省领导批示,为省委省政府摸清疫情影响、助力企业复产提供了决策依据。三是认真履行统计监测职能。调整优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考评方案,与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工作报告所提目标任务相衔接,全面体现“一脱贫三促进六覆盖”要求。扎实做好长江经济带发展统计监测、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统计监测以及妇儿统计监测等工作。
2.防疫抗疫及扶贫工作取得良好成绩,社会效益显著
围绕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情况,对“四上”企业开展14轮快速问卷调查,动态反映企业复产率、达产率、员工到岗率等变化趋势;跟踪开展民意调查,准确反映援企稳岗政策实施效果。聚焦疫情影响加强重点领域监测。锚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强监测分析预警,及时反映生产经营困难,提出对策建议。聚焦防疫抗疫驰援企业社区。全省统计系统选派骨干力量,深入企业社区,努力帮助解决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实际困难,省局1名同志被授予“湖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称号。
全方位支持脱贫攻坚工作。保障扶贫工作经费,2020年共拨付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罗武村扶贫项目经费62万元,扶贫队工作经费25万元。落实省政府部署的消费扶贫任务,制定《湖南省统计局贯彻落实消费扶贫实施方案的工作措施》。派出帮扶工作队来到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的双江镇罗武村,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引领罗武村创造了基本生活有保障,乡村治理有秩序,产业发展有希望,村民致富有奔头,生态环境有亮点的良好局面。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罗武村驻村工作队队长兼第一书记、湖南省统计局能源统计处处长周志强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并作为先进个人代表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接受国家领导人颁奖。我局脱贫攻坚省常态化联点督查第38组荣获“湖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表彰。
3.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是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的核心要义,抓实数据质量关键在人,重点在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监管机制。探索建立信息预警、数据查核、评估反馈、符合检验“四位一体”的统一监管机制,对数据质量管理由分散把关变为统一监管;启动数据质量符合性检验制度,从逻辑性、协调性、合理性等方面加强管理,对数据质量实行“月分析、季讲评、年考核”,进一步排除数据质量隐患,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全面规范统计名录库管理。修订《湖南省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提高名录库基本单位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严把企业入库、出库关,利用市场监管部门等行政记录,及时对统计名录库进行更新维护,每月对“四上”单位进行比对复核,实施动态管理。三是从严抓实专项检查及现场核查。在各市州、县市区扎实推进“五查五看”专项行动,并坚持问题导向,于6月份集中1个月时间,由局领导带队到各市州开展以数据质量为重点的督导调研,同时派出检查组对各市州进行全覆盖专项检查。坚持单位日常核查制度,加大对“一套表”调查单位、重点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的现场核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类问题。四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牢固树立“在服务中监督,在监督中更好体现服务”意识,出台《湖南省统计执法监督规程(试行)》,大力推进统计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着力推行“双随机”抽查、内部稽查、重点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统计执法监督机制,加大对数据异常地区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转办案及直查案件的核查和处理。
4.推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提高统计能力建设
一是创新开发数据质量监管平台。自主开发“四上”企业数据质量统一监管平台,利用大数据、智能化等手段,实施“互联网+统计监督”,变事中监测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控,形成了处室联动、三级协同、齐抓共管、责任分明的数据质量监管氛围。目前,平台已完成“监测预警”模块的开发和上线试运行,及时为各专业反馈年报、定报数据查询信息清单,有效发挥了预警监测的作用。二是加快推动数据库建设。正式启动省统计服务数据库建设,以建立全面、统一、高效、共享的统计数据库为目标,开展前期方案设计,研究和收集数据库建设的业务需求。根据统计月报历史资料全面梳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30余项统计指标,收集整理2010年以来分月度指标数据,方便查阅及分析研判趋势。三是探索推进人口普查数据比对共享。启动人口普查部门比对平台建设,已初步确定平台建设需求和建设方案。该平台旨在通过与公安、卫健、社保、医保等部门的行政记录进行清洗比对、排重补漏,以确保人口普查信息的真实准确。
5.统计服务更加精准及时,服务对象满意度不断提高
出台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工作措施。对标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统计局出台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实施方案,明确了8个方面19项任务,压实责任分工。把握经济运行脉搏加强进度分析,全年撰写统计分析材料236篇,多篇得到省领导批示肯定;统计信息被省委、省政府两办采用207篇次,居省直单位前列。围绕畅通国内大循环、服务业恢复、汽车产业脱困、扩大有效投资、挖掘消费潜力、完善现代物流等专题深度调研,相关成果受到省领导肯定。围绕引导社会预期抓好统计宣传。突出稳信心、稳预期,定期发布统计数据,做好疫情影响的正面解读,有效引导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热情为社会公众做好数据咨询服务,省统计局通过电话、网络、现场咨询等方式,提供服务700余次。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对我单位整体支出情况的分析,仍然存在预算支出执行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制度建设还需完善
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制度需进一步完善,目前预算绩效指标设定较为符合实际,但是可测算性不强,多为定性指标,而且各项目开展进程及方式不同,很难进行量化分析及同质化比较。
(二)预算绩效完成情况与预算执行进度不匹配
预算执行进度往往落后于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开支往往是在项目完成到一定阶段后才进行经费支出。例如民意调查项目是在数据已经收集完毕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经费支出,政府采购项目已上报采购计划,采购流程尚未完成,大额经费未支付,导致预算执行进度与绩效完成情况不一致。
(三)统计专项汇总项目设定与公用经费重叠
因年初预算编制时公用经费要求不大于上年预算,而实际经费开支过程中,单位水、电、物业、采暖、工会经费、职工车补、老干活动经费等逐年增加,导致公用经费预算编制中留给保障单位基本运行所需的办公经费及会议培训费等额度不足,只能通过设置统计专项汇总项目来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经费,导致项目经费开支范围模糊。
(四)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准确性不足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调整幅度较大,因受到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及省级第一批AK替代项目中大量的新增政府采购的影响,导致年中追加政府采购预算较大,还需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
(五)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项目经费存在确认不及时现象
经与基层统计局沟通,存在少数县级财政经费困难,转移支付的项目经费下达不及时的情况,例如岳阳县财政局于2020年12月28日才下达指标到岳阳县统计局,岳阳县财政局通知12月28日关账,导致岳阳县统计局未使用该经费。
(六)预算绩效管理人员专业素质能力还需提高
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需要多部门配合,业务处室人员对于预算绩效工作认识较短,加上缺乏系统的培训,个体对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一定到位,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了解、不熟悉,对工作重点把握不到位情况仍然存在。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强预算编制准确性
加强预算编制的培训和指导,提升全局干部预算意识,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和制度要求,编实编准编细年度项目支出预算,严格按照预算进行开支。完善政府采购需求报送流程,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准确性。
(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改善预算执行
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强化绩效观念,明确监控职责、规范监控程序,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行实行“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保质保量实现。预算执行结束后,通过自评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预算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评价,把有限的财政资金花在最需要的地方、最有效的地方,确保重大统计改革任务、重点统计工作的经费需求。尽最大努力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减少结余结转规模。
(三)加强评价指标体系建设
梳理以前年度制定的指标,加强个性指标建设。建立指标更新机制,将以后年度新制定的指标及时纳入指标库,做到随时更新、完善。
(四)加强绩效监控结果应用
建立绩效监控结果的反馈与整改、激励与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绩效监控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机制,将监控结果作为下半年预算调整的重要依据,对确实因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落后导致的预算执行较慢的处室的预算要进行相应削减,对于无法正常开展而影响全年预算绩效完成情况的项目经费进行相应的调整。切实发挥绩效监控工作的应有作用。
(五)加强基层沟通,保障经费及时下达
针对财政转移支付到达不及时的情况,应加强与基层统计局沟通了解,及时收集资金下达情况,反馈至省财政厅,以保障项目工作正常开展。
(六)加强预算绩效评价人才培养
一是积极走出去,广泛参加各类业务知识培训。参加国家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社保局、省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组织的各类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知识水平及综合协调能力。二是请进来,组织局系统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知识培训。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和新会计制度改革的新要求,进一步提升局系统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局系统财务管理水平。三是强化担当履职,稳定财务队伍,推广实施AB角补位制度。要求财务人员熟悉掌握各岗位工作业务,采取中央、地方以及不相容岗位交叉的方式,每人均担任A、B两个角色,承担原来由两人承担的任务。A角为主,B角为辅,AB角加强沟通,了解彼此工作内容,有效避免工作缺位或空岗,全面提升工作效率。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湖南省统计局将以结果应用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落脚点,以促进预算管理、实施结果奖惩为突破口,建立预算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与年度绩效考核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将绩效评价结果和预算安排相结合。将各单位年度绩效自评、绩效评价以及反馈整改情况作为对该单位安排下一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绩效评价结果差的,调减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好的,优先安排,并予以适当调增。
二是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纳入局机关各单位绩效考核内容。2020年,我局对机关各单位预算绩效情况实施量化考核,考核分数计入各单位年底绩效考核结果。年末,在各处室年度预算绩效自评的基础上,在“2020年处室预算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上,对预算编制、执行、目标实现以及政府采购、资产配置、合同执行和非税收缴等指标进行打分,作为局机关绩效考核的加分项,对将预算绩效结果好的单位予以激励。
在以后的预算绩效管理中,省统计局将充分利用绩效评价成果,对工作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进行动态监控,确保资金绩效做到“三个匹配”,即:工作目标与经费预算相匹配、工作进度与预算执行进度相匹配、最终工作成果与资金消耗量相匹配。
省统计局已按季度对局机关预算绩效完成情况在局内进行公开,发布了《关于2020年上半年局机关各处室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评价结果的通报》和《关于2020年1-9月局机关各处室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得分的通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将根据财政厅要求在指定时间在湖南省统计局外部网站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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