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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妇女社会地位监测评估体系研究

  人类社会的历史表明,妇女问题始终是社会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而妇女的社会地位问题又是妇女问题的焦点,它既是妇女进步与发展的主要标志,又是衡量一个国家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尺度。近年来,妇女问题研究成为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一个重点,妇女社会地位方面的研究,又由于所包括的内容多,涵盖的范围广成为其中的热点。

  一.妇女社会地位的概念与内涵

  (一)妇女社会地位的概念。占人口半数的妇女问题是社会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妇女社会地位是女性群体相对男性群体而言,对社会和家庭资源(包括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所享有的拥有权、支配权、决策权和在家庭、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中的作用、威望、机会及获得认可程度的总和。这种对妇女社会地位的界定,首先,强调了它的相对性,如果没有男性作为参照系,则妇女的地位高与低就无从谈起。其次,强调了它的权利性,这种权利不应是单一的,而应是拥有、支配和使用三权的统一,这“三权”缺一不可。再次,强调了它的表现性,妇女社会地位的高低通过群体所体现出的作用、所享有的威望和所获得的机会表现出来。最后强调了它的公认性,即只有被社会公众普遍承认的重要程度才是妇女社会地位的真实反映。

  (二)妇女社会地位的内涵。如何把握妇女社会地位的合理内涵,这是进行妇女社会地位评价研究的一个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妇女社会地位是相对于男性的比较概念,在这一点上基本已有共识,但对其具体内涵的界定则始终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经过研究,对妇女社会地位的内涵可作如下理解:从对妇女社会地位进行客观评价的角度看,影响妇女社会地位提高的关键在于社会大环境和自身小环境。要真正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实现男女事实上的平等,就要以法律上的保障和政治上的依托为基准,以经济上的自立为前提,以教育上的自修为基础,以婚姻家庭中的支持为后盾,以体质上和心理上的健康为资本。因此,对于妇女社会地位进行评价时,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来进行:妇女政治地位、妇女经济地位、妇女教育地位、妇女婚姻家庭地位和妇女健康地位。

  二.内外相关研究

  关于妇女社会地位总体评价方法研究在国内外都已取得了一些有价值的成果,这里将比较有代表性的几个研究成果简介如下:

  (一)国内有关研究情况。朱庆芳在“从指标体系看我国妇女地位”一文中提出了由教育、就业、社会参政和领导地位、对待女婴女童态度、婚姻家庭和其他等六个部分构成的妇女地位指标体系。这个指标体系由40多个指标构成,其中第一项至第四项的24个指标作者认为是重要指标,对此采用综合指数法和综合评分法进行总体评价。韦惠兰、杨瑛 “妇女地位评价指标体系研究”一文中构造出评价指标体系和文化地位、家庭地位、社会地位、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五个大类中各指数的权重。各类别和各指标权数的确定方法是:采用层次分析法(AHP)确定权重,既根据所建的指标体系,按照一定标准赋予每种指标以不同的量值和权重,然后对诸指标的影响程度进行逐一评价,累加后得到综合性量值,作为评价妇女地位的权重。

  (二)国外有关研究与经验。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市“世界生产力科学联盟第六届大会”上,有人提出了综合评价世界各国妇女在本国地位状况的指标体系。包括对男婴和女婴的态度;男女青年入学的比例;男女青年就业的比例;妇女在国家机构重要领导岗位上的重要职务中的比例;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妇女个人财产在社会财富中的比例。美国人口危机委员会建立的评价妇女地位的综合指标体系。该综合评价指标将妇女地位分为健康、婚姻和孩子、教育、就业和社会平等5大类20项指标进行评价,每项指标5分,满分100分。

  三.妇女社会地位综合评价方法的概念、步骤及原则

  对妇女社会地位及各组成部分的评价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既不能用一个指标、一个指数就能说清说透,又不能简单地找几个指标简单地拼凑在一起,而必须使之建立在科学、严谨的理论基础上,经过充分定性分析,再将其量化,从而形成一套科学的评价体系。因此,从基本方法上看,必须采用综合评价的方法.

  (一)综合评价方法的概念。所谓综合评价就是通过对实践活动的理论概括和总结,形成用于多个指标、多个对象同时进行评价的方法。这种方法的显著特点是可以对被评价对象作出全面的、综合的评价,其具体特点可概括为:多指标性。综合评价中包含着多个指标,而不是只含有一个或少数几个指标;单作用性。在多个指标组成的体系中,每个指标分别说明被评价对象的某一侧面;弱替代性。在综合指标体系中,指标和指标之间是不相容的,彼此间存在着说明问题的互斥性,相互之间的可替代性很弱;综合分值性。综合评价方法最终对被评价事物作出一个整体性的评判,用一个总量来说明被评价事物的一般水平。据此,可以给多指标综合评价方法下这样的定义:它是把多个描述被评价对象不同方面的统计指标转化成无量纲的相对评价值,并综合这些评价值以作出对该事物整体评价的方法系统。

  (二)综合评价方法的步骤。由综合评价的概念可引出多指标综合评价过程的基本步骤。第一步:建立评价指标体系;第二步:进行各评价指标无量纲化处理;第三步:确定每个指标在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权数;第四步:对各指标评价值进行合成,得出综合评价值(或称综合分值);第五步:依综合评价值的大小,对被评价对象进行评价。

  (三)妇女社会地位监测评估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在综合评价中,指标体系的构建是最重要和最基础的工作,它是保证评价结果准确、可靠的基本前提。在指标体系的构建中关键问题是如何选择评价指标。根据妇女社会地位及各组成部分的内涵,在进行分体评价和总体评价时,确定以下选择评价指标的基本原则:

  1.目的性原则。即在进行方法确定和指标筛选时,一定要从进行社会地位总体评价的目的出发,紧紧抓住社会地位的内涵,设计出层次分明,结构严谨,反映妇女社会地位总体全貌的统计评价指标体系。

  2.基础性原则。即在进行方法确定和指标筛选时,一定要在分体评价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对妇女政治地位、经济地位、教育地位、婚姻家庭地位和健康地位的分体评价成果,按照同一脉络进行总体评价方法的构建研究。

  3.参照性原则。即在评价妇女社会地位时,一定要把握住基准参照系。在分体评价己经充分考虑到这个前提的基础上,进行社会地位总体评价时,更离不开与男性对比这一基本前提。保证使所获得的主要指标都是与男性相比较的比率,而不是脱离这种比较基础的绝对指标或其它相对指标。

  4.全面性原则。即指选取的每个指标应尽可能从不同侧面反映出被评价对象的某一方面,所有指标构成有机整体,能反映妇女社会地位的全貌。在考虑指标选取时充分考虑到指标的代表性。选取能代表被评价对象某个领域、某个侧面的综合性强且反映灵敏的指标。

  5.系统性原则。即指标体系内部各指标之间要具有一定的逻辑关系,作为一个统计指标体系不应是指标的简单罗列和堆积,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为此,应尽可能删除相互重复的指标,保证每个指标既有充分的代表性,又不能随意将重要的指标舍弃,以保证不重不漏。

  6.重要性原则。即在进行总体评价时,要根据被评价对象分体的性质、特点和运动规律,选择对某侧面影响大的指标。要遵从重要性原则就必须准确地把握住评价对象本身的涵义,对“社会地位”本身的理解不同,就会有不同重要性标准,也就会选出不同的指标。

  7.可行性原则。即指所选取的指标一方面要具有可量化性,另一方面这些指标的数据资料要易得,这是保证评价方法具有实用价值的前提。

  四.湖南省妇女社会地位监测评估体系指标及试算结果

  目前湖南妇女发展规划指标体系中,有的指标能够获取到年度数据,有的不能获取到年度数据,表4-1是以根据能够获取到的年度数据为标准建立的。

4-1   湖南妇女社会地位监测评估指标构成

一级指标

序号

二级指标

单位

指标性质

权重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政治地位

1

省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

%

1/5

1/10

2

省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

%

 

1/10

3

市级党委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

%

 

1/10

4

市级政府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

%

 

1/10

5

领导班子中配备女干部的省政府工作部门

%

 

1/10

6

公务员的女性比例

%

 

1/10

7

公安机关女性人数比例

%

 

1/10

8

检察官女性人数比例

 

1/10

9

法官女性人数比例

 

1/10

10

律师女性人数比例

%

 

1/10

经济地位

11

全省就业人员中女性人员比重

%

1/5

1/7

12

全省城镇就业人口中女性人员比重

%

 

1/7

13

城镇登记失业人口中女性人员比重

%

 

1/7

14

分行业就业人员中女性人员比重

%

 

1/7

15

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人员比重

%

 

1/7

16

企业法人代表中女性所占比重

%

 

1/7

17

女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

万人

 

1/7

教育地位

18

小学适龄女童净入学率

%

1/5

1/5

19

各级学校在校生中女生比率

%

 

1/5

20

普通高等学校女教职工占全部教职工比例

%

 

1/5

21

青壮年妇女非文盲率

%

 

1/5

22

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

 

1/5

婚姻家庭地位

23

家暴救助(庇护)机构数

1/5

1/4

24

结婚登记人口中初婚人口比例

%

 

1/4

25

生育自主系数(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

%

 

1/4

26

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

 

1/4

健康地位

27

城市5岁以下女童死亡率

1/5

1/5

28

孕产妇死亡率

1/10

 

1/5

29

孕产妇产前检查率

%

 

1/5

30

妇幼保健机构数

 

1/5

31

当年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例数中女性比例

%

 

1/5

  根据以上指标体系,我们以2011年为100试算了2012年的数据,2012年妇女社会地位总指数为106.07。其中,政治地位指数115.48,经济地位指数为100.87,教育地位指数为100.20,婚姻家庭地位指数为111.26,健康地位指数为102.55。数据显示,2012年全省妇女社会地位比2011年有所提高,政治地位、经济地位、教育地位、婚姻家庭地位、健康地位均有所提高,特别是政治地位和婚姻家庭地位大幅提高。

  五.湖南省妇女社会地位监测评估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湖南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妇女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此,迫切需要建立妇女社会地位监测评估统计制度,确定有关评价指标体系,定期收集数据,及时分析全省妇女社会地位现状和存在问题的特点,结合实际提出科学的对策和建设性意见,为政府的规划与决策提供充分依据,为提高妇女社会地位的实践提供理论指导,促进全省提高妇女社会地位的持续有序的有关工作健康发展。但从目前情况来看,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一)现有的调查方式时效性不强。没有建立反映妇女社会地位状况数据的年度发布制度,主要依靠妇联和统计部门联合组织实施的10年一次的妇女社会地位抽样调查,调查因间隔时间过长,所设立的指标变化较大,可比性和时效性差,不能及时反映我省妇女社会地位变化状况,也不利于党委政府根据妇女社会地位变化情况进行科学决策。

  (二)部分调查指标与湖南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随着全省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现有的妇女发展规划的指标体系还不能全面反映新形势下妇女社会地位状况,需不断随着时间进程加以完善。例如,部分考核性指标已经达到百分之百,或者接近百分之百,在这种情况下,再将这些指标纳入评价体系已没有实际意义。此外,从国内外关于妇女社会地位的研究来看,对妇女社会地位的研究也是表现出定性研究多,定量研究少的特点,用单个指标说明的多,用综合评价体系说明的少,就妇女社会地位总体评价的多,就总体及其各组成部分分别进行评价的少,对其横断面研究得多,对其动态研究得少,可供借鉴参考的资料不足。

  (三)涵盖内容的宽泛性给工作开展带来一定的难度。妇女社会地位的涵盖面非常宽,包括健康、教育、经济、社会保障、政治和社会参与、婚姻家庭、生活方式、法律权益和认知以及性别观念与态度等诸多方面,要确定具有代表性和可操作性的指标体系难度较大,数据的定期获取需要各部门的大力支持。而目前相关领域和部门都还没有建立针对妇女社会地位监测评估的日常分性别统计制度,关于妇女社会地位的统计数据获取十分困难。

  六、加强湖南妇女社会地位监测评估体系建设的建议

  ()努力构建科学有效的妇女社会地位评价指标体系

  为了准确、及时反映妇女社会地位的各种变化,全面了解妇女社会地位的状况及其变化过程,客观评价各种与妇女有关的政策措施的实施状况和实际效果,以便分析和研究妇女社会地位变化的客观规律,促进妇女与社会同步发展,必须建立一套能够评估妇女社会地位的标准化、系统化的社会指标体系,以便随时监测和反映妇女社会地位的变化,推动妇女研究向科学化、学科化方向发展。一是注意指标体系的系统性。根据妇女参与两种生产的情况,妇女社会地位评价指标应该包括物质生产指标体系和人的生产指标体系,由物质生产形成的指标系统主要包括妇女的经济地位、政治地位、教育地位和法律地位、健康地位等指标要素,其中以妇女的经济地位为核心,它是衡量妇女社会地位的主要指标。由人的生产形成的指标系统主要由妇女的婚姻家庭地位、家庭经济地位等构成,其中以妇女的家庭经济地位为核心。它仅次于以物质生产形成的指标体系,是衡量妇女社会地位的重要标志。二是注意各指标内容的完整性和各指标间的相关性。妇女社会地位衡量指标不仅要注意指标的系统性,还要注意各指标要素所包含内容的完整性,使各指标要素的内容既要反映妇女社会地位的现状,还要反映影响妇女社会地位的各种因素作用的结果,避免忽视妇女社会地位的某个侧面。此外,还要注意各指标要素所包含内容的内在联系,以及各指标之间的相互关系,这样才能综合反映妇女社会地位状况,抓住妇女社会地位的本质特征,找到影响妇女地位的因素及改善措施。三是运用对比的研究方法,把两性对比研究方法与同性比较方法相结合。衡量妇女社会地位,既要从两性的比较中认识女性,通过对男女之间客观真实、全方位的对比,帮助女性和男性认清自身的优势和弱点,优化两性关系,提高妇女地位,即运用两性对比的方法研究女性;也要重视女性之间的比较,研究妇女之间的共性和不同之处,如运用纵向比较法,用同一指标历史数据的发展变化来反映妇女社会地位的变化,还可以运用横向比较法,以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年龄的妇女作为研究对象,以显示她们之间的不同地位和不同特点。

  (二)建立体系明确责任,有力保障妇女社会地位监测工作开展。一是建立和完善政府性别统计体系,将妇女社会地位监测评估的重点指标逐步纳入相关部门的常规统计。将通过研究得出的妇女社会地位监测指标体系中所涉及到的指标与相关部门的常规统计指标进行对比,对未纳入常规统计的指标,通过与部门协商的方式,争取纳入部门常规统计。二是明确各地区各部门在妇女社会地位监测评估中的责任。以政府的名义下文,将妇女社会地位监测工作根据任务和指标进行分工,明确责任,理顺监测评估渠道。三是通过对妇女发展状况和妇女社会地位变化趋势的监测,增强政府对妇女问题干预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通过妇女社会的监测,更及时准确地了解妇女社会的现状,有力于提高政府在制订相关政策时的针对性和可执行性。四是对理论研究和统计监测评估的实施予以必要的经费保障。妇女社会地位监测涉及的内容、学科多,需要协调的部门也多,所需人员和经费开支应有相应的专项保障才能有效支撑这项工作的有力持续开展。

承办:社科处
执笔:朱继无   
核稿:李跃辉
责编:黄湘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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