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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南妇女发展状况报告

  2014年,全省上下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运行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部署,主动适应新常态,经济发展稳中有进。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7048.5亿元,比上年增长9.5%;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0287元,增长8.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570元,增长9.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60元,增长11.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9%。育龄妇女人数继续减少,人口自然增长率6.63‰,仍然处于低增长水平,这些都为妇女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和条件保障,妇女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一、 总体实施概况

  《湖南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涉及妇女与健康、教育、政治参与、社会保障环境和法律7个领域共263个指标。从2014年实施结果情况看,有明确方向和量化目标的114个指标中,有“婚前医学检查率”、“孕产妇死亡率”等85个指标已提前达标,占74.56%;除“高中阶段女生毛入学率”( 89.56%),这一个指标非常接近90%这个目标值外,有“出生缺陷发生率”、 “市、县级政府领导班子正职中女干部比例”等18个指标未达标,占15.79%;“流动人口中女童受教育人数比例”、“宫颈癌、乳腺癌死亡率”等10个无数据指标,占11.4%。

  二、《湖南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主要实施情况

  (一)妇女与健康

  1.孕产妇保健水平显著提高。2014年,全省拥有妇幼保健机构139家,床位10865张,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提高到99.93%,其中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提高到99.98%,住院分娩率的提高为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创造了条件,孕产妇死亡率在2012年已实现规划目标基础上进一步降低,由2010年的26.70/10万降低到14.86/10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35%,比2010年提高4.92个百分点;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86.68%,比2010年提高47.33个百分点;实施叶酸增补项目,免费补服叶酸,孕产妇叶酸服用率达到95.70%,有效提高了孕产妇的健康水平。

  2.妇女生殖健康水平逐步提高。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广大妇女的健康意识不断加强。2014年,全省妇女常见病筛查率为70.13%,比上年提高34.64个百分点;孕产妇艾滋病感染检测率为103.00%,比2010年提高26.54个百分点。已婚育龄妇女避孕率达89.55%,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控制在0.1‰以下,仅为0.01‰。“两癌”危害得到遏制。2014年妇女“两癌”检查人数82.56万人,比上年增加5.22万人,由于部分地区为适龄妇女开展了免费的“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并定期免费为妇女进行妇科疾病检查,宫颈癌和乳腺癌患病率控制在较低水平,广大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正逐步提高。

  (二)妇女与教育

  1.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性别差距逐步消除。近年来,女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比例稳步提高。2014年,全省共有幼儿园12935所,在园幼儿中女童人数达93.83万人,比上年增加5.26万人,占比达46.18%;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70.54%,比上年增加1.34个百分点。目前,全省适龄女童已基本实现平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2014年,小学学龄女童净入学率达到99.97%,与男童基本持平;义务教育在校生中,女生达369.74万人,占比为53.24%。

  2.女性接受高等教育比重提高。2014年,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36.6%,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高等教育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重达51.71%,比上年提高0.91个百分点。其中,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重为51.71%,研究生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重为48.27%,成人高等教育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重为54.93%。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逐年上升,在校生性别结构基本保持平衡。

  3. 女性受教育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2014年,全省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02年,比2010年提升0.62年,其中男性为9.34年,女性为8.69年,分别比2010年提升0.64年和0.69年;青壮年文盲率为0.39%,其中男性为0.34%,女性为0.46%。女性受教育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为参与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管理等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妇女与经济

  1. 妇女就业规模不断扩大。2014年,全省城镇单位女性就业人员205.55万人,比2010年增加35.35万人,占全部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34.38%;女性农民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占到总人数的40%,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2. 女性专业技术人员持续增加。全省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比例由2010年的39.84%提高到2014年的45.75%。

  3. 女职工劳动保护水平得到提升。2014年,全省执行了《女职工四期、禁忌劳动保护规定》的企业数所占比重达到49.90%,比2011年提高19.13个百分点。同时,全省已建工会企业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覆盖率和履约率均达到100%。女职工劳动保护更加全面,保护水平得到提升。

  4. 农村贫困妇女脱贫提速,城乡贫困人口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2014年,农村贫困人口596万人,比上年减少108万人。其中脱贫人口108万人,脱贫率18.1%,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脱贫妇女占脱贫人口的40%,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逐年提高,城市由2010年的每人每月155元提高到2014年的356.1元,农村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204元。全省安排贫困妇女就业达到2.6万人。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1. 女干部的参政比例逐步提高。2014年,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分别为17.93%和22.52%,比2010年分别提高0.66个和3.24个百分点。全省女性公务员人数比例为24.58%,比2010年提高1.9个百分点。

  2. 各级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稳步提升。2014年,省、市、县政府工作部门中,女干部的配备率分别达到46.94%、64.30%和95.08%,分别比2010年提高2.04个、14.9个、30.88个百分点。省级、市级、县级党委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分别达到100%、85.71%和88.52%,均已实现规划目标。

  3. 女性在企业决策和管理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2014年,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代表占20.47%,企业职工董事中女职工董事、企业职工监事中女职工监事所占比重分别为12.30%和14.92%,比上年分别提高2.42和4.29个百分点。女职工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参与企业决策和管理,代表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4. 积极参与基层民主管理。近年来,女性在居民委员会和村委会中的参与程度不断提高。2014年女性成员在居民委员会占到40.9%,比上年提高2.9个百分点,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重达到27.06 %,比上年提高0.06个百分点。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1. 养老、医疗、生育有保障。2014年,全省女性职工基本养老参保人数达514.42万人,占全部参保人数的46.00%;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3374万人。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女性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71.63万人和686.69万人,均占46%。2014年,全省女性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达247.31万人,比2010年增加4.83万人。

  2. 失业、工伤保险覆盖面扩大。近年来,全省参加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人数逐年增加。2014年,全省参加失业保险人数达509.50万人,比2010年增加110万人,其中女性192.25万人,增加8.48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达747.86万人,其中女职工344.02万人,比2010年分别增加231.89万人和106.67万人。

  (六)妇女与环境

  1. 生活环境逐步优化。全省14个地级城区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1.2%,比上年提高5.3个百分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9.4%;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38.64%,比2010年提高了2个百分点;城市污水处理率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为90.11%和99.7%,比2010年分别提高15.11和20.7个百分点;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2010年的8.89平方米提高到9.85平方米。

  2. 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稳步推进。2014年底,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达到65%,比2011年的41%提高24个百分点。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由2010年的63.14%提高到2014年的68.53%,提高5.39个百分点。

  3. 文体环境进一步优化。2014年,全省建成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的行政村有17541个,拥有全民健身训练场地、健身房、路径6739个,体育场地73822个。这些场地设施的建设有效改善了妇女健身条件,为城乡妇女体育健身提供了平台,促进了妇女身心健康。全省参加全民健身锻炼人数中女性占到61.65 %。全省136个公共图书馆、143个文化馆、109个博物馆(纪念馆)、2472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丰富了广大妇女的精神文化生活。

  (七)妇女与法律

  1. 惩治犯罪力度加大。2014年,全省对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了打击力度,全省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打拐”专项行动,有效遏制拐卖犯罪的发展蔓延。拐卖妇女犯罪受害人占刑事犯罪受害人的比重由2010年的0.05%下降至2014年的0.02%;全年破获强奸案件682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案件664起。社会治安环境不断净化。

  2. 强化妇女权益的法制环境。为了进一步构建妇女权益的法制环境,全省将保障妇女权益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纳入全民普法规划,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2014年底,全省共有法律援助机构数140个,得到法律援助机构援助的人数达25444人,其中女性9805名,占到援助总数的38.54%,比上年提高11.27个百分点。全省建立家暴救助(庇护)机构128个,受救助(庇护)的妇女2047人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女性就业与再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受传统观念和女性自身条件限制,女性就业与再就业的环境和基础相对更弱,比男性就业更难,据初步统计,人才市场女性签约率不到三成,因而将阻碍妇女事业向纵深发展。

  (二)艾滋病、吸毒侵蚀女性健康。女性在生理和社会双方面的脆弱性,导致妇女更容易受到艾滋病和毒品的侵袭。湖南2014年报告艾滋病感染例数中女性感染人数占24.32%,

  比上年增长6.7个百分点,女性吸毒人数比上年增长20.69%。

  (三)部分规划目标尚缺乏基础数据。如妇女心理健康知识和妇女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两癌”死亡率等没有指标数据支撑,无法为政府相关部门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四、对策建议

  (一)全面提高妇女科学文化素质。积极创造条件,最大限度地满足女性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特别是要保障留守、流动儿童中女童接受和完成义务教育,扫除农村妇女中的青壮年文盲;依托各类培训项目,加强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培训,构建学历教育、职业教育、社会教育体系,提高妇女受教育程度。 

  (二)加大妇女创业就业扶持力度。多渠道多层次开辟针对妇女的各级各类职业培训,提高妇女择业能力。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社保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职业培训补贴,以及奖励表彰等政策措施,鼓励妇女自主创业。

  (三)加强妇女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做好艾滋病的预防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相关预防知识,同时加大防治艾滋病资金的投入,进一步完善艾滋病治疗关怀体系、艾滋病健康促进体系、艾滋病监测检测体系、性病规范化服务体系、药物依赖防治研究中心、综合保障服务中心等艾滋病综合防治体系基础设施和队伍能力建设,控制艾滋病蔓延的势头。不断提高妇幼保健服务水平,切断艾滋病的母婴传播途径。

  (四)强化部门职责,加强源头数据收集。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督导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针对规划提出的部分目标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指标缺口的问题。一方面疏通数据来源渠道,对难点指标做好重点调研、调查,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获取数据;另一方面加强数据质量监控,把好源头数据质量关。

承 办:社科处
执笔人:蔡冬娥 赵莉淇
核稿人:倪凡伟
责编:黄湘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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