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加强法制建设,湖南妇女儿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2005年,是实施《湖南省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湖南省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两个规划)的第五年,也是中期评估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五年来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推动法律保护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全省保护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有较大提高,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据统计,2005年,我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知识知晓率达91.2%,比2001年提高了11.2个百分点;全省建立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的机构138个,比2001年增加45个,增长48.4%,五年来累计得到法律援助的妇女儿童达3.02万人。
一、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为妇女儿童权益提供法律服务。2000年我省就设立了“湖南省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处”,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了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2002年我省又设立了“省未成年人和进城务工青年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并在省地质中学和省少年管教所分别设立了专门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联系点。进一步加强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近年来,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以“扶残助弱,帮危济困”为宗旨,以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为援助重点对象,办理了一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刑事案件,有3万多妇女儿童得到了法律援助。
二、宣教结合,提高为妇女儿童服务的法律素质。一是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召开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现场经验交流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推动构建以宣传、教育、政法等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为主体,学校、家庭、社会三方联动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二是完善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全省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的普及面达80%以上,法制副校长和校外法制辅导员配备率达85%以上;三是以“增强法制观念、预防违法犯罪”,“学法知法守法、维护合法权益”,“培养崇法意识、净化法制环境”为主题,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周,开展“超级普法小英雄”等法律知识竞赛、青少年网上法律知识竞赛、青少年法制教育问卷调查和青少年法制征文比赛等;四是不断优化社会和文化环境,积极配合宣传、综治、公安、工商、文化和教育等部门,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场所进行专项清理整顿,营造学校及学校周边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五是以5月为农村法制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和“3·8”妇女维权活动周为契机,组织开展反邪教、学世贸知识、防非典、宪法宣传月、预防和减少涉法上访、集中打击赌博犯罪、学《信访条例》等全省7大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六是编印《城镇居民普法简明读本》,向全省170余万城镇居民户免费发放,参加送理论、送法律、送文化、送科技、送卫生的“五下乡”活动,及时为农村妇女儿童和其它居民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三、加大对服刑女性和未成年人的监管、改造力度。在监管女服刑人员时,严格按照《监狱法》和《劳教工作试行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改造,对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不予收监,由女性人民警察直接管理和检查女犯人和女劳教人员入监(所)时的身体,对女犯人依据其生理、心理特点,在安排工种、劳动强度、劳动技能等方面予以照顾,促使她们安心改造,认罪伏法,重新做人。针对劳教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在刑释解教方面,注重对症下药,给予更多的亲情关照,促使他们真正伏法认罪和反省,看到还有希望和未来。
总之,五年来我省在法制建设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等方面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法律援助机构经费缺乏;法律服务还不能完全到位等。
对策措施:一是提高对妇女儿童法制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大众媒体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力求法制宣传教育实效;二是进一步加强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建立统一的法制副校长聘任、管理、培训、考核制度,不断强化法制副校长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中的职能作用;三是加大对违法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机构的服务意识,最大程度为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提供法律服务。
[省司法厅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