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妇女发展规划中期监测评估报告
妇女是创造人类文明和推动社会进步的伟大力量,实现男女平等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尺度,也是我国的基本国策。2001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2001-2010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根据纲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01年底,我市颁布实施了2001-2010年《益阳市妇女发展规划》(简称《规划》),对进一步促进我市妇女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5年,是实施《规划》的第5个年头。根据对2001年—2005年我市《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统计结果显示,《规划》实施进展顺利,部分指标已达到2010年目标或中期目标,有些指标实施难度较大,离目标要求尚有差距,需通过各级政府采取更有力的措施督促实施。
一、妇女发展的外部条件
1、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2005年,全市完成生产总值294.76亿元,比2000年增长69.3%,年均递增9.7%;人均生产总值达7130元,年均递增10.7%;实现地方财政收入9.24亿元,年均递增10.3%。
2、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随着经济的增长,2005年,我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825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976元,分别比2000年增长44.1%和51.2%,年均递增7.6%和8.6%。
3、教育、卫生、防疫等各项经费逐年大幅增加。2005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8.3亿元,比2000年增长2.1倍;卫生经费0.94亿元,增长2.6倍;妇幼保健经费364万元,增长93.6%;防治防疫经费3279万元,增长1.8倍;计划生育事业费1970万元,增长8.7倍。
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妇女发展经费投入的增加,为《规划》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物质条件,为妇女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规划》实施进展情况
2005年统计监测资料显示,485个监测指标,《规划》所确定的可量化的目标64项,已提前达到2010年目标或中期目标要求的有36项,占56.3%。尚未达标的有24项,有4项指标无数据来源;符合正常发展要求的有208项,不符合正常发展要求的有39项,有1项无数据,还有1项无基数,不可比。
(一)妇女与经济
131个监测指标,达标的有1项:女性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44.5%,达到了《规划》确定的40%以上的目标;未达标的有1项: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85%,与《规划》确定的95%以上的目标尚有差距;符合正常发展要求的有105项;不符合正常发展要求的有22项;有1项无数据,还有1项无基数,不可比。
1、妇女就业领域拓宽,不同层次妇女就业人数增加
为了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消除就业性别歧视,5年来,我市在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增多,就业形势严峻的大环境下,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千方百计促进妇女就业,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鼓励广大下岗失业女性自谋职业,积极拓展符合女性特点的就业领域和就业方式,保证了妇女就业比例的稳定性。2005年末,全市从业人员242.67万人,其中:女性107.92万人,占44.5%,比2000年上升了0.4个百分点。从行业划分的情况看,2005年我市城镇单位女性从业人员比例超过40%的行业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其中超过50%的有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初等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2、社会保险体系逐步完善,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
5年来,我市加快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稳步推进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实施,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障体系日臻完善,为妇女权益保护提供了有力保障。截止2005年底,我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女职工12.1万人,比2000年增加48.7%,所占比重55.5%,上升7个百分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女职工9.6万人,比2000年增加87.5%;参加失业保险的女职工14.7万人,比2000年增加72.5%,所占比重72.3%,上升了26.8个百分点。2004年启动工伤和生育保险以来,扩面比较迅速,2005年底,已有1万名和6.3万名企业女职工参加了工伤和生育保险,所占比重分别为34.5%和35.6%。
3、妇女贫困程度得到缓解,贫困妇女数量减少
5年来,各级财政用于我市扶贫方面的投入累计达2.22亿元,其中市财政1000万元;累计脱困人口7.93万人;贫困地区参加科培的女性人数为4.77万人,占参培人数的33.5%;贫困地区女性劳务输出人数47.9万人次,占56.5%;贫困地区发展女科技示范户1237户,发展以妇女为主的扶贫经济实体1167个;安排贫困妇女就业25529人。
(二)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74个监测指标,达标的有11项;未达标的有10项;符合正常发展要求的有36项;不符合正常发展要求的有11项;有6项无数据。
1、女干部队伍不断壮大,各级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比例有所上升。5年来,全市各级组织和人事部门加大对女干部、女领导干部的选调和选拔工作,女干部人数逐步增加,占干部总数的比重也逐步上升,2005年末,全市共有女干部3.5万人,占干部总数的39.1%,比2000年提高2.1个百分点;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全部配备了1名以上女干部,配备率达100%;有一半以上的市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配备了1名以上女干部;全市区县市中配有1名女县长,已分别达到2010年终期或2005年中期目标。
2、女干部接受培养的机会增多,后备干部中女性所占比例保持较高水平。为了提高女干部的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在主体培训班中注重女性比例,做到定期对优秀女干部进行调训,举办的科干班、处干班和青干班,基本上保证了女干部调训的比例不少于10%;2005年,市级后备干部中女性的比例达到了21%,已达《规划》2010年目标。
3、基层妇女参政意识增强,参与管理的比例明显提高。全市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重达31.5%和69.3%,分别比2000年提高4.9个和7.3个百分点;村民委员会、街道居委会、社区党支部班子中各有1名以上女性,已实现《规划》2010年目标;99.6%的村党支部配有1名以上女性;企业职代会和董事会、监事会中女性代表比重均有所提高。
(三)妇女与教育
43个监测指标,达标的有11项;未达标的有1项:成人高等学校在校女生比例下降,不符合《规划》目标要求;符合正常发展要求的有25项;有6项无数据。
妇女受教育程度是影响妇女整体文化素质的决定性因素。5年来,我市的教育事业不断发展,男女受教育程度的差异逐步缩小,全市妇女接受各个层次教育的机会显著增加,文化素质不断提高。
1、女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得到保障,女性文化素质明显提高。2005年,我市小学适龄女童净入学率为99.9%,比2000年提高0.3个百分点,一直保持在99.6%以上,提前实现《规划》要求的99%以上的目标。小学适龄女童年辍学率0.5%,一直控制在0.5以下,基本杜绝了小学适龄女童失学的现象;初中女生毛入学率为98.4%,比2000年提高了6.4个百分点,年辍学率为1.9%,连续3年控制在2%以下。
2、妇女接受其它形式的教育比例逐年提高,妇女接受终身教育的环境已基本形成。普通高中在校女生人数每年增加,所占比重逐年上升,2005年达45.4%,比2000年提高了5.3个百分点;职业中学在校女生所占比重不断上升,2005年达56.6%,提高8.7个百分点;5年来,每年在成人中、高等学校在读的女性均在3000人以上,所占比重由2000年的50.8%提高到51.9%,提高1.1个百分点;女性青壮年识字率为99.6%,提高了3.3个百分点;成年妇女非文盲率一直在95%以上,2005年达到了100%;青壮年妇女文盲率一直在0.1%以下,已连续2年为零。以上指标均已提前达到《规划》2010年目标。
3、城镇女性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得到加强,妇女就业竞争能力提高。我市根据再就业人员年龄大,技能低、负担重等特点,设置一些适应市场需要符合女性特点的培训课程,开展有针对性的妇女就业培训,5年来,全市有20.1万名女性接受了就业培训,所占比重由2000年的60%提高到69.7%。
4、农村妇女的实用技术培训得到加强,农村妇女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全市“绿色证书”受教育的妇女每年在15000人以上,2005年达24300人,超过了“每年1000人以上”的《规划》要求;农村女农民技术员由2000年的2200人,增加到3882人,部分妇女已成为农村致富的带头人。
5、女性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重逐年上升,职称结构有所改善。2005年,全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所占比重为44.6%,比2000年上升1.2个百分点。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中级和初级职称人员的比例,由2000年的1:30:35转变为1:20:21,职称结构有了很大的改善。
(四)妇女与健康
51个监测指标,达标的有9项;未达标的有11项;符合正常发展要求的有19项;不符合正常发展要求的有4项;有8项无数据。
5年来,我市妇女的各项医疗保健条件日益完善,妇女的卫生保健状况得到改善,健康水平继续提高。
1、妇女卫生保健服务网络不断完善,妇女生殖健康水平得到提高。目前,我市已基本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各项管理工作基本规范。2005年,妇女生殖保健知识普及率已达100%,农村妇科病普查普治率达38.6%,城乡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均达100%,均已提前超过《规划》2010年目标要求。
2、妇幼保健人员配备率不断提高,妇女孕期保健得到加强。由于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卫生部门的积极争取,我市农村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专职人员配备率逐年大幅提高,2005年已达99.5%,接近《规划》2010年达100%的目标要求,农村孕妇保健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2005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85.2%,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7.9%,均提前达到《规划》目标要求。
3、计划生育政策得到落实,妇女享有计划生育的权利得到保障。全市各级计生部门广泛普及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科学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和质量。5年来,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保持在98%以上,提前达到《规划》2010年达98%的目标;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由2000年的1.4‰下降到0.8‰,已控制在1‰以下;男性避孕方法使用比重逐年提高。
4、妇女健身活动场所有所改善,妇女的健康意识增强。全市妇女健身活动中心从无到有,2005年已有6个;参加健身活动的妇女由1.48万人增加到3.68万人。
(五)妇女与法律保障
13个监测指标,达标的有1项;符合正常发展要求的有10项;不符合正常发展要求的有1项;有1项无数据。
1、普法教育更加深入,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意识明显增强。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知识知晓率不断提高,由2000年的75%上升到2005年的94%,知晓率的提高,为增强全社会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意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的犯罪活动有效遏制,妇女权益得到维护。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以各种专项行动为载体,突出打击强奸、拐卖妇女、儿童,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等严重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及时破获了一批案件,抓获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解救了一批被拐卖的妇女。5年全市共破获上述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益的刑事案件528起,破案率100%,抓获犯罪人员679人,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15人。5年来,女职工有关劳动保护信访案件数和有关侵犯妇女财产权利信访案件数逐年减少。
3、法律援助体系逐步健全,得到法律援助的妇女日益增多。各级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的机构由2000年的4个增加到14个;由妇联创办的法律援助机构从无到有,2005年已有4个;5年来,得到法律援助机构援助的妇女儿童有2251人次。
(六)妇女与社会环境
18个监测指标,达标的有3项;未达标的有1项;符合正常发展要求的有13项;不符合正常发展要求的有1项。
1、妇女享有的社会福利水平有所提高。5年来,我市城乡各种福利事业单位数和每万人口平均拥有的福利床位数逐年增加;农村社会保障覆盖率达100%。
2、妇女生存环境和卫生状况明显改善。城镇社区服务设施和便民便利服务网点每年迅速增加,2005年达到125个和505个,分别比2000年增加99个和413个。2005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67.5%,比2000年提高了23.4个百分点;城市污水处理率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8.9%和100%,分别比2000年提高55.9个和9.4个百分点,均已提前实现《规划》目标。
3、妇女的环保意识增强,参与环境保护和治理的程度提高。我市环境保护部门结合益阳环保世纪行“六五”世界环境日,创建绿色学校、绿色酒店、环境优美乡镇、生态小康示范村等活动,大力宣传环保知识,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和环保水平,广大妇女能把保护环境、美化家园变为自觉行动。2005年,全市“三八绿色工程”基地由2000年的8个增加到了10个,基地面积由720亩增加到1600亩;每年参加义务植树的妇女人数均在60万人以上,并逐年增多。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实现妇女事业全面进步与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5年来,我市在实施《规划》的过程中,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1、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妇女就业面临着较大的困难,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比重有下降之势,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中女性比重上升。近年来我市国有企业改制力度很大,2005年全市国有企业改制已基本完成,由于非国有企业女职工保护机制尚不够完善,措施还没有完全到位,致使执行了女职工“四期劳动保护”规定的企业比重和执行了禁止未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的企业比重大幅度下降。
2、有些领导干部对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认识还不是很高,因而在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中存在进展不平衡问题,部分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比例还没有完全达到《规划》目标要求,特别是女性正职仍较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也不利于女性优势及其才能的发挥。2005年底,市直机关处级女干部人数占同级干部总数的比例还不到10%,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女性所占比重均在20%以下,与2000年相比,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妇女参政议政的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3、近年来,我市妇幼保健经费虽每年增加,但增长幅度相对不高,加之基数不高,经费总额明显不足,经费的不足,又影响着妇幼保健网络队伍的建设和相关工作的落实。目前我市妇女卫生保健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形势不容乐观:城市妇科病普查普治率低位徘徊;非住院分娩中消毒接生率未升反降;全市孕产妇死亡率居高不下;人工流产率出现反弹;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未能得到有效控制;妇女保健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4、由于近年来刑事犯罪中,抢劫、抢夺案件上升幅度大,其主要侵害对象是女性,因而刑事犯罪被害人中妇女所占比重有上升之势。目前,我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不高,与《规划》目标相比尚有较大差距,仍有部分地方群众还在饮用未经处理的自然河流水、池塘水,将严重影响妇女的身体健康。
5、在现有的统计监测体系中,有关单位的统计制度或多或少存在着妇女统计监测的盲点。有的监测指标无数据,需要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才能获得,由于经费和人力的不够,目前无法掌握;有的指标,虽然没有现成数据,但通过设立统计台帐可以获得,由于认识还不够到位,有的部门尚未将性别统计纳入部门统计范围,未设立分性别、分年龄的统计台帐,致使每年的统计监测资料都存有空缺指标,造成一些监测指标很难做出准确的判断,直接影响对《规划》的整体监测和评估。统计监测网络有待完善,性别统计工作亟待加强。
四、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舆论宣传,强化国策意识,为妇女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新闻舆论、大众传媒,在全社会广泛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权益保障法》、《益阳市妇女发展规划》的宣传,特别加大对党政部门领导的宣传力度,提高各级领导决策中的性别意识,在全社会倡导文明进步的妇女观,不仅让男女平等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而且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行动,从而形成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积极推动全社会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意识的提高。
(二)强化政府行为,明确部门责任,将妇女发展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实施《规划》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需要政府统筹规划、统一安排,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实施《规划》工作的领导,将实施《规划》作为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完善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加强法律监督;增加经费投入,加大工作力度;注重调查研究,解决重难问题;坚持分类指导,搞好部门协调;实行目标管理,加大考核力度。实施《规划》又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某一部门是不够的,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参与,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职责,做好协调配合,共同关心和保护妇女的权益,保障我市妇女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大统筹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促进《规划》重点、难点指标的落实
1、开发就业岗位,保护妇女劳动权益。彻底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给予妇女同等的就业机会,以社区就业岗位开发为重点,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开发适合妇女就业的岗位,提高女性就业比例;加强妇女的职业培训,提高妇女就业竞争力,促进下岗失业妇女再就业;规范劳动合同,指导各类用人单位把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款纳入劳动用工合同,在各个层面建立和完善女职工特殊保障措施,严肃查处违反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行为。
2、重视选拔培养,提高妇女参政程度。建立健全培养选拔女干部的联动机制,抓住每次换届契机,尽可能多地把女干部选进各级领导班子。建立健全和利用“女性人才信息库”,多层次、多渠道、多视角、全方位,大胆选拔优秀年轻女干部。积极选调女干部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班学习,有计划地组织女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学习考察,在后备干部培养工作中,扩大女干部的比例。
3、优化配置资源,完善终身教育体系。进一步加大对教育经费的投入,加快教育改革的步伐,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为妇女接受各个层次教育提供条件。加强农村妇女的教育培训。培养出一批能适应市场经济需要、懂经营、会管理、有领导能力的农村新时代妇女干部。提高妇女整体素质。
4、加强基础建设,提高妇女健康水平。要加大对妇女卫生保健经费的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要加强对农村卫生保健的投入,改善妇女保健条件;要稳定基层卫生保健队伍,加强对从事妇幼卫生保健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服务水平;大力开展妇科病的普查、普治工作,提高妇女的健康水平。
5、健全维权网络,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健全立法、普法、执法、司法保护、社会救助五项功能的社会化妇女维权网络,发挥其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方面的巨大作用;加强普法教育和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妇女的自我保护能力;在打击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犯罪中,要做到动作大、力度强、打击狠、处罚严,在实体法的执行上,从重、从快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犯罪分子,维护妇女合法的民事权益;进一步完善法律保护体系,为受害妇女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和救助。
6、强化保障机制,优化妇女生存环境。要进一步强化社会保障机制,保护困境中的妇女;配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快农村改水改厕进程,为妇女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
(四)完善监测网络,加强性别统计,促进《规划》的全面实施
一个完善的统计监测网络,是建立切实可行的性别统计制度,顺利开展统计监测的有效保证,更有利于《规划》的实施。《规划》的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努力,统计监测工作的开展,需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支持与配合,目前要进一步健全统计监测网络,完善监测机制,规范监测行为,整合信息资源,各有关部门应在现有的统计基础上不断增加性别统计内容和有关指标,建立和完善分性别的统计台帐,以便及时了解《规划》的实施情况,对照《规划》所定目标,适时进行监测评估,为各级领导指导妇女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益阳市统计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