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儿童发展纲要》中期统计监测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06-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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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茶陵县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简称《儿童纲要》),为儿童事业可持续发展提出了10年的目标和任务。五年来,在茶陵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各政府职能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儿童纲要》,工作卓有成效。全县儿童生存和发展状况明显改善,儿童保健水平进一步提高,儿童义务教育进一步巩固,儿童成长环境进一步优化,儿童的法律权益得到较好地维护。截止2005年底,茶陵县人均生产总值8040元,比2000年提高了3445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449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327元,分别比2000年提高了538元和556元。全县0-17岁未成年人口16.9万人,其中女性8.2万人,分别比2000年增加了0.37和0.24万人。全县经济保持较快增长,居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为儿童健康成长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以下对《儿童纲要》四个领域17项主要目标的达标进展情况进行简要分析。

    一、 儿童与健康
   
    《儿童纲要》实施以来,全县卫生部门加强卫生保健的宣传教育,规范儿童计划免疫管理,进一步健全妇幼保健网络,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

    目标1: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2005年,我县把住院分娩出生缺陷监测纳入县级妇幼卫生监测,对监测医院监测水平和质量进行了督导,全县住院分娩出生缺陷发生率为0.8‰,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为掌握和提高全县出生人口素质做出了贡献。但是自2003年10月1日起,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婚前医学检查为自愿选择,由于群众的健康意识、文化素质等原因,主动选择婚检的非常少,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2005年全县婚检率仅为1.67%,与《纲要》要求的“婚前医学检查率城市达到95%,农村达到80%”的目标难以实现。

    目标2: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
   
    2005年,全县卫生部门依法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加大医疗市场整顿力度,打击非法行医,取缔非法接生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巩固爱婴医院质量,加强了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提高产科质量,促进母婴安全,全县形成了早孕建卡、产前检查、高危管理、住院分娩、产后访视等一整套孕产妇系统保健服务网络。据统计,2005年全县孕产妇保健覆盖率为94.6%,比2000年提高了4个百分点;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0.07%,比2000年有所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0.4%,比2000年提高了近14个百分点,其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1.35%,比2000年提高了30个百分点;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100%,比2000年提高了近5个百分点;孕妇产前医学检查率为94.07%,比2000年提高了近3个百分点。以上各项指标通过努力,均可达到《儿童纲要》目标。

    目标3:降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的死亡率得稳步下降,实现了《儿童纲要》目标。据统计,2005年全县婴儿死亡率由2000年的20.93‰降低到11.66‰,下降了44.3%,其中城市由2000年的10.93‰降低到1.74‰, 农村由2000年的22.37‰降低到12.6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2000年的23.81‰降低到15.24‰,下降了36.0%,其中城市由2000年的9.98‰降低到1.74‰, 农村由2000年的25.79‰降低到16.57‰。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的差距缩小到3.58个千分点。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前三位死因顺位依次为出生窒息、小儿肺炎、早产。
    全县继续加强儿童计划免疫规范化管理,并将乙肝疫苗纳入儿童计划免疫,儿童计划免疫“四苗”接种率已成为“五苗”接种率,农村以乡镇为单位、城市以街道为单位“五苗”接种率的均超过98%,超额完成《儿童纲要》规定的90%的目标。以县为单位的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连续多年控制在1‰以下,实现了《儿童纲要》目标。

    目标4:提高儿童营养水平,增强儿童体质
   
    随着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的普及,全县0-4个月婴儿母乳喂养巩固率在89%以上,2005年达91.98%,儿童的营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降低到2.05%,比2000年下降了2.8个百分点;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84.33%;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100%,连续多年超过《儿童纲要》规定90%的目标,保障了儿童碘营养的足量补充,增强了儿童的体质。

    目标5:加强儿童卫生保健教育
   
    全县各大医院健康教育门诊定期开展针对孕产妇的健康教育课程,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积极探索儿童心理保健工作,为儿童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中小学普遍开设心理卫生、健康教育课程,有的学校还定期开展预防艾滋病的宣传讲座,提高青少年的健康知识及自我防范能力。全县各卫生服务网络积极行动,向广大妇女儿童提供集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保健服务,儿童的卫生保健教育工作得到明显提高。

    二、儿童与教育
    
    全县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儿童纲要》目标,结合教育“十五”计划,在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的基础上,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儿童受教育水平全面提高。

    目标6:适龄幼儿基本接受学前教育
  
    2005年,全县在园幼儿2868人,比2000年增加了2219人。近几年来,城市幼儿教育呈现快速发展态势,社会力量办园解决了居民的后顾之忧,城市3-6岁儿童基本都能入园接受教育,农村主要是以学前一年教育为主,2005年全县学前一年受教育率94%。农村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的学校资源全部转入实施学前教育,农村学前三年教育比率也在不断提高。

    目标7: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全县教育系统结合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加强薄弱学校及边远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到2005年底,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小学辍学率0.52%,初中辍学率5.14%,均在《儿童纲要》规定允许的范围内。特殊儿童教育纳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总体规划中, 2005年底,全县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4%,其中女生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80%。

    目标8:有步骤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2005年,全县高中阶段毛入学率65.61%,比2000年提高25.8个百分点。由于现在正处在初中生源高峰期,高中学校的学位相对紧张,导致目前高中阶段入学较困难,但随着生源的减少,2007年全县可以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毛入学率将达到90%。中等职业教育呈现回升状态,教育部门进一步建立以奖代补的激励机制,加大了中等职业教育的工作力度,促进高中阶段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

    目标9:提高家庭和社区教育水平
   
    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补充,是儿童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家长学校是指导家长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和技能的最直接活动场所。2005年,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共举办各类家长培训班216期,培训学员1万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家庭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三、儿童与法律保护
   
    为使儿童免受伤害,远离犯罪,必须给予法律保护。法律法规的逐步健全,使得儿童的法律保护力度增强。全县司法部门加大了宣传、预防和援助的力度,公安部门对侵害儿童权益的各项犯罪活动进行严厉打击,公民对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的知晓率逐步提高。

    目标10:依法保障儿童生存权、受教育权、受保护权
    
    我县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并结合实际,制定了《茶陵县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实施细则,增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茶陵县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制定,强化了“儿童优先”意识,为儿童事业可持续发展提出了十年的目标和任务,对儿童的生存、发展、受保护权和参与权进行了明确规定。

    目标11:依法打击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加大了对用人单位执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监管力度,除对相关举报投诉进行个案专查以外,每年都在全县范围内组织两次以上的严禁使用童工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使违法使用童工人数逐年减少。全县严厉打击拐卖、虐待、强奸等一切侵害儿童人身权益的刑事犯罪,加强对企业用工的管理和监督。2005年,全县破获拐卖人口案件、拐卖儿童案件35起,抓获人贩子、“花头”38名,解救被拐儿童184名,解救妇女52名,有力地打击了侵害儿童权益的犯罪活动,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儿童的合法权益。

    目标12: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正处于生理和心理的不确定期,对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案件,遵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尽力做好违法青少年的转化工作,减少违法青少年的重新犯罪率。全县中小学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普遍开设法制教育讲座,聘请法制副校长,为中小学生进行法律知识讲座。有95%以上的学校开展“警校共建”,组织学生参加模拟法庭,以案说法,引导中小学生自觉抵制各种不良思想和违法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增强了中小学生的法制观念。

    目标13:在诉讼中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结合法制教育,组织全县少先队组织开展争当“小民小卫士”活动,邀请交警和公安干警向少先队员做交通安全和法制专题报告,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培养少先队员的案例意识,从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司法部门在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实行不公开审理。

    目标14:建立儿童法律援助机构,为儿童提供法律援助
    
    儿童是社会的弱势群体,需要全社会的关爱和保护。2005年,县司法部门和妇联积极配合,为62名妇女儿童免费提供法律援助;人民法院成立了妇女儿童合议庭,建立了青少年罪犯“缓、管、免”跟踪考查制度。公安部门积极加大残害儿童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五年来,抓获残害妇女儿童犯罪嫌疑人78名,解救儿童184名。为推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还成立了“茶陵县法律援助中心未成年人工作处”,进一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团县委在全县广泛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四、儿童与环境
   
    童期是人的生理、心理发展的关键时期,环境对其影响很大。五年来,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儿童成长的自然环境逐步优化,社会环境逐步净化,困境中的儿童逐步得到救助,儿童成长的环境大为改善。

    目标15:改善儿童生存的自然环境
    
    2005年,全县加快生态县建设步伐,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力度,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取得突出成效。2005年,全县城镇集中饮用水源达标率100%,城镇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城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城区环境噪声达到功能区划要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环境保护工作受到人们的普遍重视。在农村,各级政府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泛推行改水改厕工作,儿童的生活环境也明显改善。全县农村改水受益率为100%,其中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68%,比2000年提高了19个百分点。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82%,比2000年提高68.6个百分点,取得显著进展。

    目标16:优化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
   
    充足的社会教育资源,为儿童成长提供了丰富健康的精神食粮。积极传播先进文化,倡导健康文明的网络风纪,坚决打击接纳未成年人、超时营业、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经营网络的“黑”网吧和利用网络传播淫秽、色情、暴力、反动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与此同时,文化、宣传、公安、工商、教育等多部门联合,净化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对散布和传播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有害网站和网吧坚决予以查处,加强对未成年人容易涉足的场所的治安管理,坚决取缔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各种娱乐场所,消除污染源。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共取缔或关闭500户违规网吧经营户,查获各类非法出版物1.97万册,非法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13.3万件,处理违法人员1.4万人。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整治行动,我县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得到净化。

    目标17:保护处于困境中的儿童
    
    加大助学金捐赠力度,去年县委、县政府共筹措助学资金我60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997名;县“春蕾助学”行动筹集现金5万余元,救助了280名贫困女童,促成结对助学46对,折合资金约15万元;开办了三个“日出春蕾班”,为120名贫困女童提供了初中三年的免费学习机会。实施“两免一补”政策,解决贫困家庭上学难问题,2005年“两免一补”共支出619.96万元,其中为贫困学生免学杂费324.28万元,免教科书费234.28万元,补助寄宿生生活费61.2万元。实施“希望工程”,利用 “希望工程”(光彩)基金利息近60万元,争取改善办学条件款10万元,援建了5所希望小学;组织医院开展义诊送药活动,号召干群为困难儿童捐款赠物,至2005年全县共下发救助金近80万元。

    五、儿童发展的问题及措施
  
    《茶陵县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实施五年来,我县儿童事业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由于受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导致城市和农村的儿童事业发展不平衡,给实现《纲要》目标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为此,建议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并积极采取措施,着力解决儿童发展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1、加强卫生督导,加大婚前医学咨询力度
   
    由于受国家取消婚检政策的影响,婚检率已下降至近年的最低点,仅为1.67%,与《纲要》85%的目标相差甚远。为此,要进一步加强卫生督导,加大婚前医学咨询力度;扎实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加强优生优育知识的宣传,努力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防止出生婴儿性别比例失调。  

    2、关注儿童心理健康,加强儿童心理健康网络建设
   
    目前正值社会、教育的转型期,相当多的儿童生活在家长、学校的重压之下,加之社会上一些不良因素的影响,儿童心理健康问题呈明显上升趋势,这已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是县城、乡镇等地网吧、棋牌室、电子游戏室等一些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娱乐场所违规经营时有发生;二是家庭离婚率呈不断上升,2005年我县家庭离婚率为1.90‰,比2000年上升0.95个千分点。为此,要关注儿童心理健康,加强儿童心理健康网络建设。家长要努力学习儿童心理健康知识,掌握心理引导和教育科学方法;社会要逐步建立儿童心理咨询和心理卫生问题矫正服务机构;学校开设心理健康指导课程。

    3、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工作,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巩固义务教育的成果,提高适龄儿童入学率,降低中小学辍学率,加大资助贫困学生的工作力度,杜绝新文盲的产生;加大投入,进一步改善农村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推动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提高农村学前儿童入园率。撑大对儿童教育的保护伞,重点关注农村“空巢村”儿童的教育问题,加强儿童教育管理方面的研究。

〔茶陵县统计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