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中期监测评估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06-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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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真抓实干,围绕鹤城区妇女发展规划目标,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解决妇女发展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使妇女生存、保护和发展的环境明显改善。根据怀化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怀化市统计局的统一部署,鹤城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统计局精心组织各成员单位,对鹤城区2005年妇女发展各方面情况作了系统全面的统计监测与评估,总结了成果与经验,为顺利实现妇女发展规划2010年终期目标提供了决策依据。

    一、妇女人口的基本情况

    2005年,全区妇女人口达到16.67万人,与上年相比净增0.26  万人,增长4.7%。2005年妇女人口占全区人口34.14万人的比重为48.83%。

    二、妇女发展规划主要指标监测情况

    根据市妇儿工委和市统计局的布置,区统计局对区怀化妇女发展情况作了详尽的监测统计。通过与妇女发展规划2010年终期目标对照,18项主要指标中有13项提前达标,达标率72.2%;5项指标离终期目标尚有差距,但预计能如期达标。

鹤城区《妇女发展规划》部分指标提前达标情况表

大类目标

分项子目标

达标情况

妇女参

与决策

和管理

1 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配备率100%;

2、村()民委员会100%配备女干部.

3 、女干部人数占干部总人数比例达30%以上.

 

  

1、提高女性接受各级各类教育的比例

2、成人识字率女性87.4

3、青壮年妇女识字率99.35

 

 

1、孕产妇住院分娩率88.55%;

2、农村高危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0%以上;

3、婚前医学检查率2.27;

4、孕产妇死亡率比2000年下降了44个十万分点

5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率达80%以上。

 

 

1、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69.42%,

2、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38.93

3、城市污水处理率达5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0.

 

 

 

建立区级妇女数据库

注:★ 已经达标         未达标


    三、各领域及主要目标进展状况评估分析

    (一)妇女与经济

    1、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区大力推进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国民经济保持了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明显提高,为妇女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2005年我区人均区内生产总值16781元,比上年有所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686元,比上年增长11.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087元,比上年增长5.5%。

    2、我区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各项保障经费的投入不断加大,为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创造了条件。2005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为3521万元,比上年增长11.5%;卫生经费支出为426万元,比上年增长36.5%;妇幼卫生经费支出为300万元;防治防疫经费支出为10万元;计划生育事业费支出为452万元,比上年增长32.9%。

    3、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2005年,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1.31万人,其中女性为0.6万人,比上年增长39.5%。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1.43万人,其中女性为0.66万人,比上年增长1.5%。女性从业人员为8.3万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48%,在规划目标40%以上。

    (二)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

    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的水平不断提高,妇女干部队伍日趋壮大。2005年我区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为11%,较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区级党委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为11%,与上年持平。我区女性干部为0.25万人,占干部总人数的48%,较2000年提高了0.7个百分点。妇女参政程度和参政能力有所增强,我区的人大女代表和政协女委员分别有 25人和 34人。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的女性保持一定比例。截止2005年底,我区村民委员会会员中女性比重占44%,居民委员会会员中女性比重占67%。同时,经常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的女干部参加各级培训,不断增强她们在基层参议议政的能力。

     (三)妇女与教育

    普通高中和中、高等职业学校在校女生比例稳步提高,成年妇女非文盲率已经达标。2005年普通高中女生毛入学率为68.4%;成人高等学校在校女生比率为60%;成人中等学校在校女生比率为44.4%。成人识字率女性为100%,已达到规划90%的目标;青壮年非文盲率为100%,达到规划要求98%的目标。

    (四)妇女与健康

    妇女的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在不断提高,各项医疗保健条件日益完善,卫生保健状况得到改善,健康水平继续提高。孕产妇死亡率为95/10万,比往年有所下降,正向良好的方向发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4.7%,已实现规划要求65%的目标;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100%,已实现规划要求90%的目标;非住院分娩中消毒接生率为10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城市为89.9%,农村为83.4%。婚前医学检查率城市为0.4%、农村为零,离规划目标相差较远。当年报告艾滋病毒感染人数为0人。

    (五)妇女与法律保护

    设立区维权机构,搭建妇女维权平台。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会由区政法委、妇联、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教育局等多个部门组成。积极进行普法教育宣传,使妇女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意识明显提高,为增强全社会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意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杀害、强奸、摧残、虐待、遗弃等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刑事犯罪,切实维护了儿童的合法权益,有效地遏制了对妇女儿童的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保护。

    (六)妇女与环境

    我区自然环境正在不断改善,生存环境愈来愈优良,但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亟待解决。2005年我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75%,比上年的提高了5个百分点,达到规划60%的目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82%,已超过规划要求60%的目标;但我区城市污水处理率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为零,2010年要达到55%和75%的目标相当困难。

    四、对策措施

    新“规划”实施以来,我区各项工作都在正常有序地向前推进,妇女的自身价值和作用更加引起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妇女的各项权益基本得到了保障。但有的指标离规划目标相差较远,问题也很突出。为了进一步实施我区妇女儿童10年发展规划,使各项目标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改善妇女的生活生存环境,使妇女事业进一步健康发展,我们建议:

    1、继续加强妇幼保健工作。一是大力宣传优生优育,采取措施切实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提升出生人口素质;二是要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保障母婴安全和健康,从婚姻保健开始建立系统的管理目标责任制,使我区的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稳定在较低的水平;三是努力做好流动人口预防保健工作,使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和儿童享有与户籍所在地孕产妇、儿童同等的生殖保健服务和计划免疫管理;四是为偏远地区孕产妇做好生殖保健工作,依法取缔老法接生,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2、强化政府行为,明确部门责任,将妇女发展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是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需要,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需要政府统筹规划、统一安排,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将其作为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完善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加强法律监督;增加经费投入,加大工作力度;注重调查研究,解决重难问题;坚持分类指导,搞好部门协调;实行目标管理,加大考核力度。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贯彻基本国策、发展妇女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职责,做好协调配合,共同关心和保护妇女的权益,保障我区妇女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3、加大统筹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促进《规划》重点、难点指标的落实。一是开发就业岗位,保护妇女劳动权益。彻底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给予妇女同等的就业机会,以社区就业岗位开发为重点,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开发适合妇女就业的岗位,提高女性就业比例;加强妇女的职业培训,提高妇女就业竞争力,促进下岗失业妇女再就业;规范劳动合同,指导各类用人单位把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款纳入劳动用工合同,在各个层面建立和完善女职工特殊保障措施,严肃查处违反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行为。 二是重视选拔培养,提高妇女参政程度。建立健全培养选拔女干部的联动机制,抓住每次换届契机,尽可能多地把女干部选进各级领导班子;建立健全和利用“女性人才信息库”,多层次、多渠道、多视角、全方位,大胆选拔优秀年轻女干部;积极选调女干部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班学习,更多地组织女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学习考察,在后备干部培养工作中,扩大女干部的比例。三是优化配置资源,完善终身教育体系。进一步加大对教育经费的投入,加快教育改革的步伐,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为妇女接受各个层次教育提供条件;加强农村妇女的教育培训,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培养一批能适应市场经济需要、懂经营、会管理、有领导能力的农村新时代妇女干部,提高妇女整体素质。四是加强基础建设,提高妇女健康水平。要加大对妇女卫生保健经费的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要加强对农村卫生保健的投入,改善妇女保健条件;要稳定基层卫生保健队伍,加强对从事妇幼卫生保健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服务水平;大力开展妇科病的普查、普治工作,提高妇女的健康水平。五是健全维权网络,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健全立法、普法、执法、司法保护、社会救助五项功能的社会化妇女维权网络,发挥其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方面的巨大作用;加强普法教育和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妇女的自我保护能力;在打击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犯罪中,要做到动作大、力度强、打击狠、处罚严,在实体法的执行上,从重、从快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犯罪分子,维护妇女合法的民事权益;进一步完善法律保护体系,为受害妇女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和救助。六是强化保障机制,优化妇女生存环境。要进一步强化社会保障机制,保护困境中的妇女;配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快农村改水改厕进程,为妇女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

    总之,全社会特别是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妇女的发展工作,把它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按“规划”要求采取切实措施抓好落实,为妇女的进步与发展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 

 
〔鹤城区统计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