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

来源:    发布时间:2006-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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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儿童成长有其自身规律,儿童事业的发展在不同的背景下又有各种特点。我们要面向社会,倡导“儿童优先”、“尊重儿童”、“支持儿童”的意识,动员全社会关注儿童发展,促进儿童事业的全面发展。为促进怀化市儿童事业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协调一致,市委、市政府于2001年制定和颁布了《怀化市妇女和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确定了新世纪前10年儿童事业发展目标。
为全面、动态地监测分析评价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以便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确保儿童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我们对2005年怀化市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监测评估。在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报送监测数据及目标实施情况基础上,通过汇总、审核、评估,形成了2005年怀化市儿童发展规划监测评估报告。

    儿童发展的外部环境

    怀化市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十五”时期,各项社会事业取得了全面协调的发展,儿童事业也得到了较快发展。各职能部门强化职责,抓好儿童发展规划的落实,为儿童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国民经济

    2005年,怀化市生产总值(GDP)295.2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1.6%。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6564万元,比2000年增长51.3%,平均增长9.2%。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地区、城乡和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有所缩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686元,比2000年增长24.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293元,比2000年增长26.2%。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的不断提高,为儿童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促进儿童事业的快速发展。

   二、人口状况

    2005年末,全市总人口为498.4万人,比2000年增加 14.8万人,增长3.1 %,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64‰,比2000年增长了1.64个千分点。

    三、社会事业发展

    怀化市经济的发展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保障。全市医疗卫生保健和教育规模继续扩大,广大儿童在医疗、保健、营养、教育等方面的保障程度得到了加强。2005年,全市教育经费支出达到8.74亿元、卫生经费达到0.74亿元,分别比2000年增长86%和54.2%。

 

    《规划》主要目标达标基本情况

    一、《规划》各领域进展情况评估

    2005年,根据统计监测资料和专家调查评估情况显示,怀化市《规划》在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法律保护、儿童与环境四个领域里,儿童整体状况发展较好,其中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环境、儿童与法律三个领域显著改善,发展势头良好。具体进展情况见下表2。

    二、《规划》各领域可量化指标目标完成程度

    《规划》四个领域主要目标中有19个可量化指标。从监测评估情况来看,这19个可量化指标与怀化市《规划》终期目标相比,6个可量化指标提前实现或超过怀化市《规划》终期目标,占可量化指标总数31.57%;4个可量化指标接近怀化市《规划》终期目标,占可量化指标总数21.05%;9个可量化指标离《规划》终期目标有一定差距,值得我们关注。即:“婚前医学检查率”、“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率”等,占可量化指标总数47.36%。
各领域及主要目标进展状况评估

    一、儿童与健康

    1、儿童的卫生保健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

    加强儿童的卫生保健教育已成为社会共识,家庭、学校和社会三方面形成的合力对此起到了积极作用。积极倡导儿童的精神卫生保健,为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咨询指导及不良心理矫正服务。各级卫生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控制未成年人吸烟现象,预防未成年人吸毒,预防和控制性病、艾滋病、结核病的增长和蔓延。围绕“6.26世界禁毒日”“12.1世界艾滋病日”,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把预防艾滋病内容纳入学校的健康教育课程,普及了艾滋病防治知识,落实国家有关防治政策。

    2、儿童健康水平稳步提高。

    怀化市进一步提高对危重新生儿的救治水平和对新生儿疾病的防治能力。2005年,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继续为0;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为17.51‰、15.17‰,比2000年分别下降了53.1%、53.6%。;7岁以下儿童保健率为42.09%,比2000年下降30.3%;母乳喂养率为66.01%;低出生体重儿比例1.65%。有效实施儿童计划免疫,麻疹、脊髓灰质炎、卡介苗、百白破等计划免疫疫苗接种率均达90%以上。

    3、加强儿童食品质量的监督检验工作。

    近年来,怀化市不断加强了儿童食品、用品质量与安全防范工作,通过多部门联动,每年都要对超市、个体商店及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了重点检查,捣毁生产劣质儿童饮料窝点19个,销毁劣质饮料15万袋。在奶制品专项打假中,全市质监部门以安徽阜阳市公布抽查发现的45种不合格奶粉和省质监局公布的10种不合格奶粉为重点,对全市400多家超市、1000余家批发商、零售店进行了拉网式地检查,立案查处16起,查封销毁不合格奶粉500多件,有效地防止了劣质奶粉事件在怀化发生,维护了儿童的健康成长。

    4、出生缺陷发生率有所抬头。

    2005年,怀化市孕妇产前检查率为80.63%,受有关政策的影响,婚前医学检查率大幅度滑坡。由2000年的71.3%直线下降到2004年的1.81%,2005年有所回升到2.27%,出生缺陷发生率5.39‰,怀化市出生缺陷发生率和农村出生缺陷发生率在逐年增加,特别是2003年《新婚姻法》颁布后升高幅度较大。

    二、儿童与教育

    1、教育投入逐年增加,为全市儿童创造更多的优质教育资源。

    市委、市政府将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首先,大幅度增加教育经费投入。2001—2003年本市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为18.44亿元,2005年年教育经费继续保持增长,与上年相比增长14.25%。第二,以推进三大工程建设为重点,全面改善农村的办学条件,全年计划完成改造危房面积70000平方米。从今年起,怀化市还将继续抓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争取早部署、早安排、早动手,着力加快建设工作进度,抓好工程项目建设质量,按“用五年的资金、三年的时间”的总体要求,规划投资7700万元,建设85所农村寄宿制学校。第三,大幅度提高师资队伍总体水平。“十五”期间,全市共组织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和新课程培训6.2万人次,全市老师整体素质有了显著提高。第四,办学条件获得了较大改善。怀化市属后发展贫困落后山区,发展教育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和困难。为此,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动用“整体、整理、整合”的方法,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并将布局调整与义教工程 、危房改造、寄宿制学校建设、区划布局调整和农村教育信息化建设有机地结合。

    2、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受教育权利得到保障。

    在“普九”基本完成后,怀化市发展幼儿教育特别是农村幼儿教育的做法多次在全省教育会议上推广。目前,怀化市城区(含县城)已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广大的农村已基本普及学年一年教育,60%的乡镇已建立了中心幼儿园,学前三年教育正在迅速发展。2005年,全市小学净入学率100%,其中女童小学净入学率100%;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8.53%,其中女生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8.42%;小学净入学率和初中毛入学率两个指标都提前完成《规划》终期目标。

    3、积极发展幼儿教育与特殊教育,入学率逐年提高。

    从2001年开始,怀化市城市幼儿入园率连续四年保持在100%,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据统计,全市共有幼儿园206所,其中教育部门办和集体办的19所,民办187所。学前教育已基本形成了以社会力量办学为主,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公办与民办、正规与非正规教育相结合的办学模式。特殊教育受到政府及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关心,怀化市的残疾儿童除在特殊学校就读外,还通过随班就读在普通学校就读。目前,全市中小学特教学校数达到4个,普通中小学残疾儿童在校学生2762人,占应入学人数的70%。

    4、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教育成果喜人。

    全市按照“大力发展、注重质量和效益”的指导方针,坚持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协调发展原则,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以扩大优质高中资源的利用为主题,研究制定怀化市扩大高中阶段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水平的具体措施,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全市高中阶段教育达到基本普及。2005年,全市高中阶段学生毛入学率为97.27%,比2000年提高12.19个百分点。其中女生毛入学率比男生高出3.66个百分点,性别差异消除。

    三、儿童与法律保护

    1、青少年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怀化市根据《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将青少年列入“四五”普法的重点对象,努力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新途径。几年来抓住学校这个主阵地,着力构筑以在校学生为主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程,通过“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学生带法回家”以及丰富的第二课堂法制教育活动的开展,使中小学生受到了比较全面的法制教育。各级法院与学校和社区密切配合,结合社区学校的校园治安状况,把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学生自我防范能力作为教育重点,走进学校开展法制宣传,促进学校教育在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促进“社会、家庭、学校”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的完善。

    2、儿童人身权利得到进一步维护和保障。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杀害、强奸、摧残、虐待、拐卖、绑架、遗弃等侵害儿童人身权利和引诱、教唆或强迫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犯罪。保护儿童免遭一切形式的性侵犯,严禁利用儿童生产和贩运毒品。五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妇女儿童案件93起,特别是伤害妇女儿童的重大案件的侦破率为100%,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劳动社会保障部门也加强对企业用工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使用童工现象。

    3、未成年人的司法维权工作犯罪得到切实加强。

    全市各级法院专门设立审理青少年案件的合议庭及专门的审判人员。在审理未成人刑事案件时,根据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点,注重庭前、庭审过程的教育,体现教育、感化和挽救的方针,促其悔过自新,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除依照刑事诉讼法保障其同成年被告人相同的各项诉讼权利外,还对未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不公开审理,或采取适当的回避制度,并且保障法定代理人出庭参与诉讼,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给予指定辩护人,维护了诉讼中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四、儿童与环境

    1、儿童生存的自然环境不断改善。

    五年来,怀化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GDP约以每年两位数以上的速度增长,但环境负荷并没有随着大幅度增长。怀化市的水、气、声环境功能区划基本达到了国家环保标准,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从2000年的21.6%上升到2005年的38.93%;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由2000年的55.3%上升到2005年的69.42%;改水受益率从2000年的96.0%上升到98.48%。围绕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市、污染控制、市区环境管理等三项重点工作,推动环保法定制度落实,生态经济发态势日益增强,生态建设项目不断推进,实现了“五个重大转变”。但2005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零,城市污水处理率为15%;离规划有较大的差距。可喜的是怀化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 、第二垃圾处理场工程、医疗废弃物处理工程等三大生态经济工程正在加快推进。怀化市舞水小学获第三批全国创建绿色学校活动先进学校,实现了怀化市国家级经色学校零的突破,为怀化市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自然环境。

    2、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有所优化。

    多年来,怀化市涌现出大批人才济济、硕果累累的先进单位和学校。怀化市市科协、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和市委宣传部共同考察,先后确定了市林科所、市气象局、金山地质博物馆和怀化市一中等4个单位及学校为怀化市的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同时,怀化市洪江区幸福路小学。通道侗族自治县林业中学、麻阳苗族自治县一中等三所学校还被确定为省级青少年科技活动示范基地,怀化市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得到优化。

    3、儿童成长的家庭环境日益健康。

    目前,全市已有60%以上的家庭被评为各级“五好文明家庭”。另外,为帮助广大农村少年儿童普及电脑知识,缩小边远地区与城市少年儿童之间的“数字鸿沟”,加快在农村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步伐,怀化市的少数民族自治县之一——新晃侗族自治县自1991年被列入中国科协与联合国儿童基金社区非正规教育合作项目以来,已先后建立和发展了鱼市镇鱼市村、大湾罗乡大湾罗村、兴隆镇大群村等5个村的校外儿童学习活动中心,圆满完成了项目县第六周期的全部工作任务,受到了中国科协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一致好评,并顺利通过验收。

    4、弱势儿童得到特别爱护。

    自2003年8月1日国务院院颁布实施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管理办法》以来,怀化市共为2183名儿童提供了住宿、医疗等求助。怀化市还专门成立了流浪儿童求助保护中心,为流浪儿童的教育、管理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实施规划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1、受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影响,怀化市城市与农村的儿童发展呈现出不平衡性

    从卫生方面看,农村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明显高于城市。2005年,农村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仍比城市死亡率高;农村卫生保健工作仍较薄弱,农村基层卫生机构因受资金投入、管理体制等诸多问题的困扰,基层卫生机构设施少、设备简陋,技术水平不足,医疗、预防保健队伍不稳定等,远远不能满足育龄群众对日益增长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的需求。从教育方面看,农村的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水平普及程度和教育水平则明显低于城市,从而制约着儿童事业的平衡发展,需要统筹协调加以解决。

    2、暂住人口管理相对滞后,造成规划目标的实现存在一定的困难

    分析怀化市孕产妇死亡原因,目前导致孕产妇死亡原中内科因素所占比例逐年上升,影响孕产妇死亡的因素也比较复杂如流动人口的管理。整体而言,暂住人口的文化素质和经济收入偏低,卫生保健与计划生育意识薄弱,加上暂住人口的停留时间短暂,各级政府对暂住人口的有效管理措施明显滞后,对于暂住人口的在管理制度、程序上还不够完善,使在这一特殊人群中实施儿童发展规划的难度增大,特别是这些儿童的卫生保健、计划免疫、教育水平、法律援助等服务同当地居民相比,存在明显差距,影响整体达标的进程。

    3、重视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加强对儿童疾病防治工作的研究。

    2005年全市艾滋病感染人数比2004年减少34人,其中女性感染人数比2004年减少18人。女性性病报告例数2005年比2004年增加了14%,呈上升趋势。农村居民、外来流动人口对预防艾滋病信息的需求较大,但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的工作还比较薄弱。因此,重视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在妇女儿童易感人群的传播,切实加强对有关防治知识的宣传,提高知晓率和自我保护能力是新时期的工作重点之一。

   4、监测体制不健全,影响目标实施

    部分监测指标没有严格按照统计标准收集,使这部分监测指标在可靠性上存在偏差,这样对目标的判断造成困难或可能因偏差而掩盖了目标的真实情况。

    进一步贯彻执行规划的建议与措施

    1、强化宣传机制,继续加大《儿童发展规划》的宣传力度

    要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依法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将儿童发展作为事关国家前途、民族兴亡和社会进步的重大问题来抓。要通过各种渠道向不同层面进一步宣传《儿童发展规划》的主要目标及政策措施,继续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提高各级领导、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关心儿童,为儿童做好事、办实事的社会氛围,不断优化全社会共同推动《规划》实施的社会环境。

    2、优化工作机制,强化政府及职能部门的主体意识

    要努力探索建立一种党政领导挂帅、妇儿工委协调、职能部门负责、群众团体参与、社会各界支持、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全面落实规划,把规划的各项指标纳入政府各部门的工作日程,做到有计划、有投入、有落实。

    3、完善协调机制,努力完善监测指标体系评估机制

    加强儿童发展综合统计,增设分性别统计指标,建立和完善分性别统计数据库。在全市范围内适时开展阶段性的暂住人口中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等基本情况调查,以填补此项目的数据空白。进一步修改、制定切实可行、科学规范的监测评估方案,尽快完成对各年度目标分解制定工作,切实把儿童规划的监测统计纳入各部门的年度统计。进一步健全劳动监察、卫生监测、教育督导、统计评估、法律监督机构,继续完善检测评估机制,确保规划总目标的实施。把暂住人口纳入实施规划的范围,暂住人口流动性较大,总体经济收入差等特性,影响了规划的实施和监控工作,因此,要从制度层面上,进行更富有弹性和面对现实的外来人口管理制度创新。通过与暂住人口较为集中的区、镇(街道)以及用人单位签定责任书等方法,将在暂住人口中实施儿童发展规划工作落到实处。建立暂住人口的妇幼卫生保健制度,逐步建立妇幼卫生、计划免疫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加强对暂住人口的教育和扫盲工作。坚持由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流入地政府负责,以就读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4、集中力量突破重难点问题,促进儿童事业平稳发展

    各级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在财力投入上应适当向贫困地区倾斜,使经济相对落后区域儿童事业的发展要适度超前于经济水平,促进城乡儿童事业的均衡发展;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加强乡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卫生服务能力;继续开展城市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农村的工作。

 

(怀化市统计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