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2008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统计分析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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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是衡量社会进步的重要尺度。2008年,郴州市妇女儿童事业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关怀下,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克服年初有史以来最为严重的冰雪灾害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统筹推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自然及社会环境日益优化,妇女儿童事业呈现全面健康发展的局面。

    一、《规划》实施情况

    2008年是实施《郴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郴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两个《规划》”)的第八年。根据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报送的统计数据显示,两个规划涉及妇女的6大领域和儿童的4大领域均有明显改善,在全部59个主要目标中,有53个已经完成或接近完成规划目标,占总目标的89.83%。

    (一)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外部环境

    2008年末,全市总人口471万人,人口出生率12.7‰,自然增长率为5.92‰,保持了较低的生育水平和增长速度。

    2008年,全市GDP374.1亿元,增长7.0%,人均生产总值 16668元,比上年增长6.4%。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3765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4102 元,比上年分别增长了10.7%和6.9%。经济的持续发展保障了各项妇儿事业发展所需要的投入,教育、卫生保健、环境等社会发展和公共事业的投入大幅增加。2008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23.92亿元,医疗卫生经费5.6亿元,妇幼保健经费1598万元,疾病预防控制经费3603万元,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费10970万元,分别增加5.55亿元、1.92亿元、396万元、1393万元和2399万元,增长30.2%、52.0%、32.9%、63.0%、28%。各项经费的投入,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妇女与经济

    2008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给就业带来的严峻影响,保持了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5.29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95万人,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0.69万人,分别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20.2%、114.5%、114.2%。帮助新出现的36户“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零就业家庭”动态就业援助率始终保持100%。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30万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24%。坚持把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摆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大社保扩面和基金征缴、稽核、清欠力度,有效提高了参保申报率和基金征缴率。

    1、妇女从业人员增加。2008年,全市从业人员287.97万人,增长1.8%,其中女性就业127.05万人,比上年增加0.53万人,占从业人员总人数比重44.12%,提前完成省规划目标任务40%以上,离市规划2010年目标任务48%以上相差3.88个百分点。

    2、妇女享有社会保险人数增加。2008年,全市企业养老、失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分别新增参保4.36万人、1.72万人、4.64万人、4.82万人、4.43万人,分别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58.6%、154.8%、115.8%、120.4%、107.9%。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女性达14.1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女性8.5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女性达4.4万人,参加生育保险的女性达12.1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女性18.2万人,比上年分别增加0.5万人、0.2万人、1.1万人、3.37万人、2.3万人,增长3.7%、2.4%、33.3%、38.6%、14.5%。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92.2%,比上年提高4.9个百分点,离规划目标95%以上相差2.8个百分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女性参保人数5.2万人,与上年持平。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12.6万人,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4.1万人,比上年分别增加0.7万人、2.6万人,增长5.9%和22.6%。 

    3、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一是着力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建设。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为契机,继续推进“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工业园区”活动和“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讲年”活动。全年,共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79500多份。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100%。二是大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案件处理。2008年,全市共接待来访者18100余人次,受理投诉举报案件1340件,立案查处990件,结案910件,日常巡查1120户,涉及职工18.6万人,追缴社会保险费470万元,追发劳动者工资1530万元。加强劳动争议仲裁院建设,对劳动仲裁程序进行减化,加快案件处理速度,避免出现积案现象,有效地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全年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839件,按时结案802件,结案率为100%。女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相应得到了维护。

    (三)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把选拔女干部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并作为考核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2006年出台了,《2006-2010年郴州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规划》明确了选拔女干部的目标,进一步优化了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发展女党员的工作环境。 

    1、女干部队伍不断壮大。到2008年底,全市党政机关女干部3528人,占干部总人数的19.55%,比上年提高2.85个百分点。其中厅级女干部5名,正处级女干部41名,副处级女干部106名,正科级女干部646名,副科级女干部1050名。市、县两级四家班子配备女领导干部45人,其中正职9人;全市257个乡镇(街道)班子配备女领导干部281名,其中党政正职28名。2008年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后,进入村支两委班子的女性共有4324名,其中女村支书131名,女村主任114名。在592名县处级后备干部队伍中,女干部129名,占21.79%,达到省、市规划20%以上的目标。此外,2008年,在全市选派15名基层女干部到市直单位进行挂职锻炼。

    2、女党员人数稳步发展。截止2008年底,全市共有女党员32020名,比上年增加2.78%,占党员总数比重15.6%,比上年提高 0.3个百分点。

    (四)妇女儿童与健康

    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基层网络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实施母婴安全工程,巩固爱婴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合格县成果,全市妇幼卫生工作呈现出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势头,为保护妇女、儿童身体健康,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1、孕产妇保健成效显著。2008年,全市产妇总数5.30万人,高危筛查0.64万人,高危筛查率12.1%。孕产妇死亡率26.29/10万,比上年下降33.29%。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5.14%,其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4.1%,已达到规划70%以上的目标,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9.19%。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0.37%,其中城市87.5%,离规划城市达到90%以上的目标相差2.5个百分点;农村91.23%,已达到规划农村不低于60%的目标。

    2、妇女日常保健日益增强。2008年,全市大部分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妇女病免费检查工作,全市妇科病普查普治率34.5%,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其中农村妇女病免费普查30.55万人,普查率34.5%,接近达到规划35%的目标。

    3、儿童健康水平稳步提高。2008年,婴儿死亡率为10.69‰,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4.84‰,分别比2000年下降26.7个千分点和27.7个千分点,均达到规划以2000年为基数分别下降20‰和25‰的目标;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为1.94%,比上年下降0.51个百分点。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得到加强。2008年,全市儿童卡介苗接种率、脊灰疫苗接种率、白百破三联制剂接种率、麻疹疫苗接种率、乙肝疫苗接种率均达98%以上,达到规划90%以上的目标。新生儿疾病筛查率为56.39%。

    (五)妇女儿童与教育
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教育强市战略,加大促进妇女儿童教育工作力度,全市妇女儿童教育事业得到稳步健康发展。

    1、学前教育发展较快。全市形成了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和民办相结合的发展格局。农村幼儿教育则形成了以公办为主体,民办为辅助的局面。2008年,全市有各类幼儿园412所,在园幼儿9.17万人,比上年增加1.24万人,其中女童3.78万人,比上年增加0.38万人。幼儿教职工5471人,比上年增加了423人,专任教师2855人,比上年增加了256人,其中女教职工数4961人,专任女教师2855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7.77%。

    2、基础教育全面普及。一是进一步落实了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的体制,落实了控流保学工作机制,加强控辍保学。以城区学校扩容和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市中心城区组建了五岭中学,可解决4000个初中学位。较好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问题。二是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落实,对女性适龄儿童入学率和控制辍学率起到了很大的作用。2008年,小学在校学生共39.08万人,比上年增加3.52万人,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为99.99%,达到了规划99%以上的目标。 2008年全市农民工随迁子女小学五年级共2887人,(其中:外省迁入303人,省内其他县迁入2584人)。因此,小学五年巩固率达102%,其中女生的巩固率100%。小学专任女教师有9857人,占总数的46.57%。初中专任女教师有5617人,占总数的36%。 2008年全市农民工随迁子女中学共6326人(其中:外省迁入513人,省内其他县迁入5813人)。其中:初中三年级学生共迁入1673人(其中:外省迁入151人,省内其他县迁入1522人)。因此,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115%,初中三年巩固率为98.27%,其中,女生的巩固率达到了96%,达到规划95%以上的目标。2008年全市特殊教育在校学生520人,比上年增加9.5%。

    3、普通高中教育稳步发展。2008年普高招生2.17万人,在校生7.23万人,其中女生3.35万人,占总数的46.38%。高中专任老师6167人,其中女性有2216人,专任女教师占总数的35.93%,比上年增长2.95%。 

    4、女性成人教育发展良好。2008年成人识字率为94.65%,其中女性97.77%;青壮年识字率达99.5%,其中女性99.22%;平均受教育年限8.6年,其中女性8.1年。2008年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共有在校学生3.37万人,其中女生1.75万人,占在校学生总人数的51.9%。

    (六)妇女儿童与法律

    1、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一是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以三月份法制宣传月、“5.15”国际家庭日等节日、纪念日为契机,组织多个部门深入街道、乡村开展普法宣传,发放“不让毒品进我家”、创建“平安家庭”及《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资料4万余份。二是大力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机制。在全省率先开展“四无”社区创建,在市110指挥中心挂牌成立家暴举报中心,推动全市123个派出所建立维权接待室,全市法院系统建“妇女维权合议庭”12个,妇联干部以陪审员身份参与审理妇女儿童维权案件100余起。三是充分发挥信访维权作用。2008年,市县两级妇联接待信访1293件,其中市妇联接访187件600余人次,办结率在98%以上。 2008年全市共破获强奸案件79起,破获被拐卖妇女案1起,破获拐卖儿童案件3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介绍容留妇女卖淫案件23起。 

    2、社会文化环境进一步净化。全市各地采取市场运作的方式,对全市网吧实施“全球眼”视频监控管理。严厉打击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着力加强网吧、音像制品市场、娱乐场所和演出市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新闻出版市场和“扫黄打非”等文化市场重点领域的监管。全市各级稽查机构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14868人次,出动检查车辆2812台次,检查各类经营网点8692家次,处罚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户1180家次,处罚网吧违规经营的817家次,其中:接纳未成年人入内的602家次,其他违规行为的215家次,处罚音像制品违法违规经营的140家次,共收缴非法音像制品70375张(盒),(其中收缴淫秽光盘7200张);出版物违法违规经营的98家次,收缴非法出版物34210册(本),其中:教材教辅读物28915册,“六合彩”码报37200册(份);歌舞娱乐场所(含电子游戏室)违规经营的92家次,收缴赌博电路板310块;其他经营单位违规的25家次。

    (七)妇女儿童与环境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全市各级政府对社会事业的投入不断增加,使全市广大城乡的环境卫生状况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妇女儿童社会、生活环境进一步优化。

    2008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在国家Ⅱ类标准以内,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达到国家标准。15个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东江湖、山河水库水质保持在国家Ⅱ类水质标准。地表水监测断面功能区达标率91.7%,中心城区空气质量达标率98.8%。城市污水处理量2223万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14万吨。全年关闭和淘汰了一批能源消耗高、环境污染大的企业。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6.03万吨,比上年削减4.57%;二氧化硫排放总量5.64万吨,比上年削减26.44%。全市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2.59吨标准煤,下降7.34%。全市建有自然环境保护区7个,其中国家级2个;保护区面积6.5万公顷。全年造林面积6503公顷。其中人工造林面积5084公顷,更新造林1419公顷,退耕还林4868公顷。封山育林面积11.99万公顷。全市森林覆盖率为57.8%,提前达到省规划54%的目标,离市2010年规划目标65%相差 7.2个百分点。

    2008年农村改水受益率达92.63%,农村自来水普及率61.01%,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68.27%,城市污水处理率61.9%,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除农村改水受益率之外,后四项指标分别达到了规划60%、60%、60%以上、80%的目标要求。全市城镇小区服务设施数2043个,城镇便民、便利服务网点数16013个,比上年分别增加117个和247个。

    二、《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女性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自2008年四季度以来,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不断升级,东南沿海一带的外向型加工企业出口严重受阻,一些企业相继倒闭、裁员和减薪,造成大规模外出误工人员失业返乡,其中女性占较大的比例。2008年,全市女性就业人员127.05万人,占从业人员的44.12%,比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33万人,与上年持平,其中女性1.14 万人,比上年增加900多人。占失业人员的比重由45.1%上升至48.9%,提高3.8个百分点。据分析预测,未来几年,我市将是劳动年龄人口增长的高峰期,城镇新增劳动力、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三碰头”的局面将长期存在,面临着总量性矛盾和结构性矛盾的双重压力,城镇新增就业和安排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面临严峻形势,女性就业难度进一步加大。

    2、妇女儿童保健水平有待提高。一是婚前医学检查率大幅下降,出生缺陷发生率明显上升。2008年全市婚前医学检查率仅为3.91%,其中城市0.34%,农村为4.87%,与规划目标城市不低于90%、农村不低于65%分别相差89.66%、60.2%,而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由2007年的76.14/万上升到111.05/万,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措施,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要达到规划2010年控制在30/万以下的目标确实有很大的难度。二是非住院分娩中新法接生率下降。2008年,非住院分娩中新法接生率93.94%,比上年下降4.85个百分点,离规划达到95以上相差1.06个百分点。三是女性艾滋病、性病人数明显增加。全市当年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71例,其中女性24例,比上年增加9例,占比重由上年的23.8%上升到33.8%,上升10个百分点。女性性病年报告例数由2007年的341例增加到407例,增加66例,上升19.4%。

    3、出生人口性别比仍处高位。出生人口性别比是未来人口性别比的基础,其偏高的趋势将导致未来总人口性别比的失调。由于受重男轻女、养儿防老等传统观念的影响,就业上的性别歧视,特别是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终止妊娠等因素,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一直偏高。2008年,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女性为100)为113.93,比上年的113.52有所上升,明显高于在一般情况下出生人口性别比(102-107)的正常值。

    4、妇女儿童生存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一是农村饮用水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2008年,全市农村改水受益率为92.63%,比上年提高近1个百分点,离规划99.5%的目标相差6.87个百分点。二是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还有待加强。全市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还时有发生。三是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整治力度还不够强。如一些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室、影视厅、赌博室等依然存在,不利于儿童健康成长。四是“读书无用”的思想有所显现。随着社会就业难度的加大,在一些地方尤其是农村出现了一种新的“读书无用”的思想,相应出现辍学率反弹的现象。2008年全市小学、初中辍学率分别为0.37%、1.4%,比上年提高0.12和0.91个百分点。五是留守儿童教育成长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据调查了解,在全市10余万名留守儿童中有相当一部分存在不同程度的生活无助、学业失控、道德失范、心理失衡、生病不能及时得到医治等现象问题。

    三、推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

    1、维护妇女劳动权利,拓展妇女就业渠道。一是要完善平等就业体系,保障妇女劳动权益。政府相关部门应建立女性就业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女性就业的重大问题,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依法打击歧视女性、侵害女性就业权益的行为,将妇女权益的保障落到实处。二要坚持把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相结合,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引导旅游、餐饮、文化娱乐、批发零售、物流配送等第三产业,以及有比较优势和市场需求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个体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发挥第三产业就业门槛低,就业容量大的优势,拓宽妇女就业门路。三要依托城乡统筹发展战略拓宽妇女就业渠道。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和发展现代农业,引导城镇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支持和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到农村去施展才能,谋求发展。四要依托社区优势拓宽就业渠道。大力开发家政服务、社会化服务、健身娱乐休闲及老年生活照料、物业管理等适合妇女就业的岗位。五要有组织的开展跨地区的女性劳务输出。六要开展女性就业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实用知识技能培训,力求使每一位受训妇女掌握一门技能,能找到一个就业岗位。

    2、加大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力度,保障妇女儿童身心健康。一是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婚前医学检查是控制和提高出生人口质量的源头,也是预防和减少出生人口缺陷的重要措施之一。要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对于保证和提高婴儿出生质量重要性的舆论宣传,加强对人体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民健康知识知晓度,积极支持和维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实行,逐步将婚检纳入公共卫生防御体系,通过政府补贴后逐步向免费婚检过渡。只有通过婚前医学检查和产前筛查双管齐下,才能有效地预防出生缺陷的发生。二是进一步加大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力度。要全面开展妇科病普查,针对妇女的常见病、多发病,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积极防治。三是要加强防治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教育,努力提高城市、农村和高危人群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知晓率,不断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从个体上杜绝艾滋病病毒感染和性病蔓延。

    3、坚持男女平等,消除性别歧视。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也是社会和谐、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消除性别歧视、克服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一是广泛宣传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女孩生存发展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使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村家庭改变重男轻女的世俗观念。二是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制定计划生育女儿户的特殊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农村养老保险和养老事业,从根本上解决生育女孩家庭老有所养的问题。三是加强法制建设。加大对胎儿鉴定技术设备和技术人员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及遗弃、残害女婴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消除出生性别筛选,确保人口性别比合理回归。

    4、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一是大力宣传,提高认识。实施《规划》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为此,要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妇女儿童规划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各界对《规划》的知晓面,提高知晓度。二是发展经济,增强实力。经济基础是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物质后盾。要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贫攻坚力度,在资金、技术、项目等方面优先安排,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有效保障。三是坚决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努力营造和平、稳定、祥和的社会环境。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加大对网吧的执法力度,不断优化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四是进一步加大农村改水力度,切实提高农村改水受益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城市居民用气普及率,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妇女儿童建设更多的文化、健身活动场所和创造更为健康、方便、舒适的生活环境。五是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建立关心留守儿童的屏障。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问题。健全机制,充分发挥学校在关爱留守儿童的积极作用;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的协调与沟通;明确职责,各相关部门在政府的统筹协调下,共同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供稿:郴州市统计局]

[责编:周碧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