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2008年两纲监测分析报告
近年来,汝城县人民政府始终十分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坚持把妇女儿童工作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加速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来抓。2008年,全县以深入贯彻实施《两纲》为主线,积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政府在妇女儿童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不断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全面提高妇女儿童整体素质。使汝城县妇女儿童事业得到了健康发展,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个领域的权利得到进一步实现,儿童的教育、保护和生存环境明显改善,整体素质得到显著提高。
一、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状况
(一)国民经济稳步发展,人口结构日趋合理
2008年,汝城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6366元,较上年下降了27.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757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为1684元,较上年增长了3%。虽然经济条件较去年并没有大的改善,但是我县仍加大了对卫生、防治防疫、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投入,除妇幼保健方面的投入略有减少外,其他卫生、防治防疫、计划生育方面较上年分别增长了17.62%、14.3%、22.5%。由于经费投入的不断增加,为两纲顺利实施,促进妇女儿童事业持续稳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2008年汝城县人口总数为37.24万人,其中女性17.47万人,0-4岁人口1.39万人,0-17岁6.42万人,育龄妇女人口为9.69万人。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3.27:100。人口自然增长率为7‰。生存和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不仅能够缓解对自然资源的压力,而且有利于提高人口素质。
(二)妇幼保健事业稳步发展,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得到强有力的保障
为保证汝城县妇女儿童生存环境的改善和发展,提高妇女的健康水平,使妇女享有正常、及时的卫生保健服务,预防妇女常见病传播,政府进一步加大医疗和卫生保健的投入力度,不断强化疾病预防,重点改善农村合作医疗,保证了农民的基本医疗。在促进医疗保健设施日趋完善的同时,全县妇女儿童卫生事业发展较快,妇女健康水平得到提高。
2008年,汝城县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明显下降,其中婴儿死亡率为18.71‰,同比下降了2.34个千分点,其中城镇婴儿死亡率为0‰,农村婴儿死亡率为19.5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20.02‰,同比下降5.05个千分点。其中城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0‰,农村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4.21‰,比去年下降了21.85个千分点。儿童常规疫苗接种率与去年基本持平,2008年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三联制剂、麻诊疫苗、乙肝疫苗的接种率分别为98.2%、98.7%、96.9%、95.8%和100%,基本上已接近100%。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孕期保健质量和儿童膳食结构有较大的提高和改善,儿童营养状况明显改善。2008年我县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1.74%,同比下降0.09个百分点,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83.59%,同比增长1.55个百分点。我县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3.06%,其中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则达到了100%。孕妇产前医学检查率为99.1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9.3%。较上年增长7.56%。
(三)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提高,文化科学素质大幅提升
近年来,我县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两纲”提出的妇儿教育目标任务,确保适龄少年儿童完成义务教育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成人文化教育,降低青壮年妇女文盲率,提高妇女文化科学素质。
2008年,全县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84%、小学五年巩固率达到99.79%;小学学生辍学率仅为0.5%。基础教育领域的性别差异基本消除。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100.4%,初中三年巩固率为96.64%,初中学生辍学率为2%;特殊教育在校学生数为59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66.4%,其中女生59.44%,与上年持平。成人识字率高达98.92%,其中女性98.92%,青壮年识字率达到99.99%。识字率逐年增加,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妇女积极投入经济建设中,合法劳动权益得到有力保护
2008年全县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力度继续保持,女性就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断提升。女性就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的46.60%,比去年下降了0.96个百分点。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占34.26%,同比增加0.93个百分点。
2008年全县女性参加基本养老保险0.974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0.5464万人,参加失业保险0.405万人,参加工伤保险0.0958万人,参加生育保险0.479万人。2008年我县生育保险覆盖率77.57%,同比下降了1.87个百分点。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达1.7万人,其中女性占全部人数的38.24%。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1.865万人,较上年增长0.967万人,其中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增长0.329万人,农村居民增长0.638万人。全县妇女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有力的保护。
(五)妇女积极参与政治生活,地位不断提高
县政府积极贯彻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推动妇女儿童充分参与社会和经济发展,使男女平等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领域得到进一步实现,保障妇女儿童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分享经济资源的权力,提高妇女的社会和经济地位,女性的社会活动能力不断加强。2008年全县人大女代表和政协女委员人数保持相对稳定,分别占全部代表和委员的31.16%和24.55%。县级党委领导班子中均配备了女干部,配备率分别为7.69%和11.11%,与去年持平。
(六)妇女儿童生存环境不断优化,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妇女儿童生存和发展的社会和自然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已基本达到目标,其他农村改水受益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农村累计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较去年均有所提高。城市环境和城镇社区服务建设等均得到进一步的改善。
我县各级执法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障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使妇女儿童权益得到了较好的保护。2008年我县破获强奸案件5起,切实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创造了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知,虽然汝城县的“妇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多项指标完成良好,但由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汝城县的妇女儿童发展仍然存在一些不利因素和薄弱环节,一些关系妇女儿童生存、保护与发展的问题仍然存在,有的还较为突出。这些问题制约了妇女发展目标的全部实现和妇女事业的全面发展,使汝城县的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仍存在一些困难与问题。
(一)广开就业渠道,拓宽女性就业岗位,加强为女性的就业培训和指导。
性别、传统观念、年龄、工种、薪酬等各种因素仍然不同程度的制约着男女就业平等、经济平等的权利。虽然女性就业人数总数在逐年增加,但从2007年的47.56%、2008年的46.60%来看,女性就业比例有所降低,女性的就业压力依然很大。政府和就业服务中心要根据妇女职业的需求和从业的特点,大力开展各种技能培训,提高妇女的就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二)婚前医学检查名存实亡。
婚前医学检查是有效发现和控制遗传病,保护下一代身心健康的有效手段。但新的《婚姻法》实施后,婚前检查由原来的一定约束性变为自觉行为。由于人们优生优育和自我保健意识不强,主动进行婚前检查的几乎为零,我县的婚前医学检查率去年为0%,今年也仅为0.4%。应加大婚检宣传力度和生育知识教育,从关心母婴保健和保障下一代人口素质的角度考虑婚检的必要性。加强各基层卫生机构医疗设施和人员队伍建设,拨付专款用于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提高婚检率,有效控制新生儿出生缺陷。
(三)儿童生存发展环境有待优化。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一个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青少年可塑性大,猎奇心强,但是认识能力,辨别能力,自控能力较差,良莠难分。有不少学生沉迷于网吧、电游室,音像、广播、电视、书刊的内容仍有许多负面影响,须加强网吧和网络游戏管理工作,展开全方位的监督,进一步规范管理,净化传媒空间和文化环境。积极引导青少年文明上网,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
(四)妇女的法律意识需加强,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许多妇女法律意识薄弱,未懂得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加大对《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妇女群众中广泛深入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她们的法制观念,提高她们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加大对妇女儿童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的力度,重点完善女职工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就业再就业、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劳动权益保护。进一步推动维权社会化和网络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妇女权益投诉受理中心,妇女法律援助与服务中心,形成“统一协调,统筹规划,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维权新格局。使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在法律、政策的支撑下,得到全面保护。
一、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状况
(一)国民经济稳步发展,人口结构日趋合理
2008年,汝城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6366元,较上年下降了27.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757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为1684元,较上年增长了3%。虽然经济条件较去年并没有大的改善,但是我县仍加大了对卫生、防治防疫、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投入,除妇幼保健方面的投入略有减少外,其他卫生、防治防疫、计划生育方面较上年分别增长了17.62%、14.3%、22.5%。由于经费投入的不断增加,为两纲顺利实施,促进妇女儿童事业持续稳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2008年汝城县人口总数为37.24万人,其中女性17.47万人,0-4岁人口1.39万人,0-17岁6.42万人,育龄妇女人口为9.69万人。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3.27:100。人口自然增长率为7‰。生存和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不仅能够缓解对自然资源的压力,而且有利于提高人口素质。
(二)妇幼保健事业稳步发展,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得到强有力的保障
为保证汝城县妇女儿童生存环境的改善和发展,提高妇女的健康水平,使妇女享有正常、及时的卫生保健服务,预防妇女常见病传播,政府进一步加大医疗和卫生保健的投入力度,不断强化疾病预防,重点改善农村合作医疗,保证了农民的基本医疗。在促进医疗保健设施日趋完善的同时,全县妇女儿童卫生事业发展较快,妇女健康水平得到提高。
2008年,汝城县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明显下降,其中婴儿死亡率为18.71‰,同比下降了2.34个千分点,其中城镇婴儿死亡率为0‰,农村婴儿死亡率为19.5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20.02‰,同比下降5.05个千分点。其中城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0‰,农村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4.21‰,比去年下降了21.85个千分点。儿童常规疫苗接种率与去年基本持平,2008年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三联制剂、麻诊疫苗、乙肝疫苗的接种率分别为98.2%、98.7%、96.9%、95.8%和100%,基本上已接近100%。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孕期保健质量和儿童膳食结构有较大的提高和改善,儿童营养状况明显改善。2008年我县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1.74%,同比下降0.09个百分点,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83.59%,同比增长1.55个百分点。我县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3.06%,其中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则达到了100%。孕妇产前医学检查率为99.1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9.3%。较上年增长7.56%。
(三)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提高,文化科学素质大幅提升
近年来,我县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两纲”提出的妇儿教育目标任务,确保适龄少年儿童完成义务教育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成人文化教育,降低青壮年妇女文盲率,提高妇女文化科学素质。
2008年,全县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84%、小学五年巩固率达到99.79%;小学学生辍学率仅为0.5%。基础教育领域的性别差异基本消除。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100.4%,初中三年巩固率为96.64%,初中学生辍学率为2%;特殊教育在校学生数为59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66.4%,其中女生59.44%,与上年持平。成人识字率高达98.92%,其中女性98.92%,青壮年识字率达到99.99%。识字率逐年增加,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妇女积极投入经济建设中,合法劳动权益得到有力保护
2008年全县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力度继续保持,女性就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断提升。女性就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的46.60%,比去年下降了0.96个百分点。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占34.26%,同比增加0.93个百分点。
2008年全县女性参加基本养老保险0.974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0.5464万人,参加失业保险0.405万人,参加工伤保险0.0958万人,参加生育保险0.479万人。2008年我县生育保险覆盖率77.57%,同比下降了1.87个百分点。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达1.7万人,其中女性占全部人数的38.24%。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1.865万人,较上年增长0.967万人,其中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增长0.329万人,农村居民增长0.638万人。全县妇女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有力的保护。
(五)妇女积极参与政治生活,地位不断提高
县政府积极贯彻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推动妇女儿童充分参与社会和经济发展,使男女平等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领域得到进一步实现,保障妇女儿童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分享经济资源的权力,提高妇女的社会和经济地位,女性的社会活动能力不断加强。2008年全县人大女代表和政协女委员人数保持相对稳定,分别占全部代表和委员的31.16%和24.55%。县级党委领导班子中均配备了女干部,配备率分别为7.69%和11.11%,与去年持平。
(六)妇女儿童生存环境不断优化,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妇女儿童生存和发展的社会和自然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已基本达到目标,其他农村改水受益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农村累计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较去年均有所提高。城市环境和城镇社区服务建设等均得到进一步的改善。
我县各级执法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障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使妇女儿童权益得到了较好的保护。2008年我县破获强奸案件5起,切实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创造了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知,虽然汝城县的“妇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多项指标完成良好,但由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汝城县的妇女儿童发展仍然存在一些不利因素和薄弱环节,一些关系妇女儿童生存、保护与发展的问题仍然存在,有的还较为突出。这些问题制约了妇女发展目标的全部实现和妇女事业的全面发展,使汝城县的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仍存在一些困难与问题。
(一)广开就业渠道,拓宽女性就业岗位,加强为女性的就业培训和指导。
性别、传统观念、年龄、工种、薪酬等各种因素仍然不同程度的制约着男女就业平等、经济平等的权利。虽然女性就业人数总数在逐年增加,但从2007年的47.56%、2008年的46.60%来看,女性就业比例有所降低,女性的就业压力依然很大。政府和就业服务中心要根据妇女职业的需求和从业的特点,大力开展各种技能培训,提高妇女的就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二)婚前医学检查名存实亡。
婚前医学检查是有效发现和控制遗传病,保护下一代身心健康的有效手段。但新的《婚姻法》实施后,婚前检查由原来的一定约束性变为自觉行为。由于人们优生优育和自我保健意识不强,主动进行婚前检查的几乎为零,我县的婚前医学检查率去年为0%,今年也仅为0.4%。应加大婚检宣传力度和生育知识教育,从关心母婴保健和保障下一代人口素质的角度考虑婚检的必要性。加强各基层卫生机构医疗设施和人员队伍建设,拨付专款用于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提高婚检率,有效控制新生儿出生缺陷。
(三)儿童生存发展环境有待优化。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一个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青少年可塑性大,猎奇心强,但是认识能力,辨别能力,自控能力较差,良莠难分。有不少学生沉迷于网吧、电游室,音像、广播、电视、书刊的内容仍有许多负面影响,须加强网吧和网络游戏管理工作,展开全方位的监督,进一步规范管理,净化传媒空间和文化环境。积极引导青少年文明上网,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
(四)妇女的法律意识需加强,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许多妇女法律意识薄弱,未懂得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加大对《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妇女群众中广泛深入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她们的法制观念,提高她们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加大对妇女儿童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的力度,重点完善女职工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就业再就业、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劳动权益保护。进一步推动维权社会化和网络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妇女权益投诉受理中心,妇女法律援助与服务中心,形成“统一协调,统筹规划,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维权新格局。使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在法律、政策的支撑下,得到全面保护。
[供稿:汝城县统计局]
[责编:鲁 喆]